赵健律师《行政复议申请书(征地)》

赵健律师《行政复议申请书(征地)》

申请人:周**

身份证号码:43**0119**11194013

地址:HN省HH市HC区YC乡CPC店S村民小组

被申请人:HH市国土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

地址:HH市**北路

复议请求:

1、依法撤销HH市国土资源局怀国土资腾字【20xx】第0*号《限期腾地通知书》。 事实与理由:

一、被申请人的征地依据明显不足。

(一)HH市体育中心项目系为HH市承办HN省第十一届运动会申请立项,然而该市已确定并非HN省第十*届运动会承办城市,征地的事实前提已经不存在。

20xx年,HH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HH市体育中心立项的批复》、《关于HH市体育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均是以“创造条件申办省第十一届运动会”为前提,才同意建设HH市体育中心。后续的《HN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均以上述立项为基础。据此,20xx年x月x日,HH市国土资源局向省国土资源厅提交了《关于HH市体育中心建设用地的审查意见》,报请省厅审批。基于当时上述情况,HN省人民政府于20xx年x月x日以(20xx)政国土字第00*号下发《HN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审批单》,同意HH市国土资源局征用合计**.****公顷的土地用于HH市体育中心项目建设。

然而,目前的实际状况是:HH市已经确定不承办20**年省十*运会,原规划方案被调整,原规划用于建设综合竞赛训练馆、游泳馆等位置的土地被作为经营性用地,用于出让融资。显然,目前HH市体育中心被改变其规划的土地用途,严重违背了为“公共利益”建设的初衷,不符合国家关于“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才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规定,其继续按照原建设体育中心的用途向村民征用土地,已经构成严重违法。

(二)原(20xx)政国土字第00*号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审批单已经依法失效,征地的批准前提已经不存在。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以及《HN省征地程序暂行规定》的规定,农用地转用和征地批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而体育中心项目用地自20xx年初获批后,未在两年内实施其征地补偿方案,HN省人民政府(20xx)政国土字第00*号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审批单批准文件已自动失效,HH市国土资源局在未重新取得省人民政府的审批的情况下以失效的文件继续征地已经构成严重违法,HH市国土资源局目前对申请人的腾地通知系严重侵犯申请人对财产的合法所有权的违法行政行为。

二、被申请人的征地、拆迁安置程序违法

(一)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用土地公告,征用集体土地的,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乡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而HH市人民政府在未依法发布上述公告及方案,违反了该办法的规定。

(二)在征地、拆迁过程中,除HH市国土资源局外,还有HH市体育局、体育中心有限责任公司、HH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HH市体育中心建设工程项目部等擅自发布相关征地、拆迁安置文件,与被征地村民签订合同等,严重违反了征地拆迁由市人民政府土地行

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的规定。

(三)《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拆迁估价机构的确定应当公开、透明,采取被拆迁人投票或拆迁当事人抽签等方式。”而对申请人房屋进行拆迁评估的HN新时代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系由HH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单方面指定的,一方面HH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并非拆迁人,另一方面单方指定行为严重违反了拆迁估价机构的确定应当公开、透明的原则,剥夺了申请人的选择权,其评估结果显然不能作为补偿依据。

(四)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确定程序违法。根据HN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四条及《HN省征地程序暂行规定》第十条的规定,国土资源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应当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和农民的意见。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申请听证的,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听证。而HH市国土资源局在拟定及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并未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有任何沟通,未听取其任何意见,严重剥夺了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合法权益,程序严重违法。

三、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的行政行为严重不适当。

(一)拆迁补偿安置标准不适当。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六款的规定,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也就是说,拆迁补偿安置的基本标准是让失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因土地被征用而下降。然而,一方面,被申请人的拆迁补偿未严格按其当地的规定执行,另一方面,补偿依据系20xx年制定,明显不能反映目前申请人的生活水平,如按照目前被申请人确定对申请人的征地拆迁补偿款,远远不能维持被征地前的生活水平。

(二)安置不当。《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HH市国土资源局在征用体育中心建设项目用地过程中,并未依法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甚至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都没有完全支付到位,安置工作严重滞后,其置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于不顾,严重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评估方法严重不适当。被申请人拟按照HN新时代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依H政办发(20xx)6号文件及H建发(20xx)76号文件为依据对被拆迁房屋、附属物及二次装修的价值进行评估补偿,评估咨询报告中甚至没有注明该报告所采取的评估方法,但可以肯定的是评估报告未考虑申请人房屋的区位价值,不是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其结论不能体现申请人利益,显失公平。

 

第二篇:优秀律师事务所复查申请书(二稿)

河南天坤律师事务所

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复查申请书

河南省司法厅、河南省律师协会:

20xx年度,经我所提出参评申请,省律师协会严格按照《河南省律师协会关于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创建工作的意见》中的标准对我所进行了考核,验收合格后由省律师协会授予了“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的称号,并颁发了标牌。自被评为“省优秀律师事务所”以来,我所时刻以一个优秀律师事务所的标准严格规范自己,在巩固发展成果的基础上,加强各项建设,大力开展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各项工作均迈上了新台阶。

一、加强思想政治学习,积极创建精神文明

所内制定有政治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律师们学习科学发展观、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等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律师,教育广大律师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方向。同时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教育广大律师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提高全体律师的政治素养。

同时,结合律师行业实际,大力加强制度建设,推动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通过不断完善律师队伍党建工作,以党建带动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执业水平的提升。今年x月,中央组

织部、司法部领导在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省司法厅等领导的陪同下,来我所就河南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进行调研和视察,对我所在律师队伍建设和党建工作方面作出的成绩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和赞誉。

在加强思想建设的同时,我所还注重团队精神文化建设。出版刊物《天坤律师》,致力于加强同事间内部沟通,同时向客户、社会传递天坤价值理念,给律师们提供了一个交流展示的平台;每年组织人员及家属开展旅游活动,今年,我所组织了鸡公山及南湾湖景区暑期旅行,为大家提供了释放工作压力,与亲友欢聚的机会;积极组织或参与3·12植树、省律协建党九十周年文艺演出、体育竞技类比赛、元旦联欢等文体活动,在建党九十周年文艺演出活动中,我所律师的参演节目获得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在今年省律协举办的省直律所男子篮球比赛中,我所篮球队奋力拼搏,荣获亚军。

二、不断扩大律师队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建设措施得力 我所目前有44名专职执业律师,16名实习律师,学历均为本科以上,硕士学历12人。在不断扩大规模的同时,更加注重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建设,定期组织律师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学习,并对学习情况进行考试;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实行服务公示,不定期回访客户,公布投诉电话,明确专人负责投诉查处工作;年底开展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考核评查活动,为每位律师建立评查档案,考试及评查情况均认真纳入档案中。在办理重大、敏感、群体性案件方面,严格执行“三类案件”及时上报制度,同时严把案件办理质量关,成立“三类案件”指导工作委员会,建立案件讨论制度。今

年,我所王治国律师办理的郑州市124名出租车司机与某出租公司的经营合同纠纷案,由于涉及人数众多,利益分歧较大,接受委托后,我所及时将案件情况报送上级机关,并迅速召集“三类案件”指导工作委员会成员和办案律师集中讨论,制定了案件办理方案,并由所内提供人力、物力,全程协助配合主办律师办理该案件,对案件办理质量,所内也进行全程监督。我所律师秉承诚信执业的态度办案,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近年来没有任何违规现象发生,没有受到任何行业惩戒和行政处罚。

三、规范化管理促业务发展

我所具有完备、规范的规章制度,并汇编成册,全体人员人手一册,认真学习,严格保障各项制度落实。建立了合理的分配案件制度,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分配方式。设有专门的财务室,配备合格的财会人员,会计、出纳分设。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做到统一入帐,帐目清楚,开支合理,依法缴纳税费,审计中没有发现重大问题。所有律师及工作人员医疗、养老已加入社会统筹。健全所内民主管理制度,定期召开律师会议、合伙人会议,尊重律师们的主体地位,保障律师平等参与和共同管理所内事务的各项权利。同时建立健全人才吸引机制、年轻律师成长机制和实习律师培训指导机制。

在规范化的运行机制保障下,我所的业务也得到了大力发展,获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今年,我所与郑州市建委、中牟县财政局等政府部门,中央储备粮河南公司、宇通重工等多家公司签订了法律顾问协议;成功代理了某投资公司并购项目,通过律师的推动

及对法律风险的成功把控,最终股权收购成功,律师工作也获得了当事人的肯定;成功代理了山西蒲县某村的新农村建设开发项目,为该村新农村建设提供建设、开发、运营等专项法律顾问服务,获得了该村村民的一致认可,以自己的专业服务为我国新农村建设添砖加瓦。

四、积极服务社会公益

我所律师在繁忙的业务工作之余,还切实承担社会责任,积极服务公益事业。在河南省法律援助中心号召符合条件的律师申请河南省法律援助志愿者的自愿报名活动中,我所共有11人报名,是报名人数最多的律师事务所。今年我所共办理省法援中心指派的案件21件,有些案件办理地点交通不便利、路程较远,我所承办律师吃苦耐劳、不计得失,办理案件细致认真。成宇红律师承办的牛小丽故意杀人案,在承办律师的积极会见、细心阅卷、精确辩护下,最终由死刑改判死缓,承办法官及受援人也对我所律师的工作给予了较高评价。由于我所承办的案件整体办理质量较好,今年x月还获得了省法援中心的通报表扬。此外,我所共有孙磊、韩长杰等十五名律师参与省信访局值班工作,周小娟、周瑞侠等律师担任省妇联维权志愿者,段文娟等律师担任郑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维权志愿者,这些律师长年坚持到省妇联、郑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义务值班,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我所积极参加司法厅、省律协组织开展的主题法律咨询活动,除此之外,我所与金水区花园路办事处、丰产路办事处所辖的七个社区建立了定点定人法律义务服务,每月都会利用节假日、双休日休息时

间到定点社区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坚持不懈地开展律师送法进社区活动,协助基层单位维护社会稳定。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法制宣传日,我所组织律师们走上街头进行义务法律咨询,还组织律师们参加各类爱心捐赠、抗震救灾、慈善募捐等社会公益活动,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五、适应时代发展,不断优化办公条件

20xx年,我所在农业路与经三路交汇处的英特大厦自购900余平米写字楼作为办公场所,专职律师人均办公面积达到20平方米以上,分别设置律师办公室23间和独立的多媒体会议室、接待室、档案室和行政办公室、财务室,人均配备一台电脑,每间办公室均安装了冷暖空调,办公所需电子设备一应俱全。为适应时代发展,我所投入资金,大力发展办公电子化、网络化。建立起办公局域网,实现了内部资源共享;推出了我所独立的门户网站,为律师们创建了一个对外宣传、展示的平台;建立了手机信息平台及QQ群,一方面及时传达司法行政机关、律协、事务所内部各项通知,保障工作及时落实,另一方面方便律师们参与所内事务民主管理,实现疑难问题及时沟通,业务即时交流,同时还有利于加强与客户间的联系。

通过自查,我所符合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的标准,现特向河南省司法厅、河南省律师协会提出复查申请,请上级领导对我所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申请人:河南天坤律师事务所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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