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开展“三个建设年”活动简报第79期(兴义市纪检监察机关:“五个强化”服务企业发展)

第79期

兴义市开展“三个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年x月x日

市纪检监察机关:“五个强化”服务企业发展

兴义市纪检监察机关以开展“三个建设年” 活动为契机,结合自身职能,围绕“提前、转型、增比、进位”的主基调,建立纪检监察机关联系服务企业制度。落实“五个强化”,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为推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强化职责。市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及各室主任每人负责联系1-2个企业,重点选择新投资企业联系。坚持每季度到所联系企业走访一次以上,实地了解和掌握企业投资发展环境状况,宣传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优化环境的相关政策、措施、规定,教育企业守法经营。

强化协调。联系人负责对所联系企业与行政管理部门、 1

行政执法部门及公共服务部门之间发生的有关问题进行协调。不定期召开所联系企业有关人员座谈会,听取收集所联系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企业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对影响干扰所联系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违法违纪行为,及时协调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强化纪律。纪检监察干部在联系企业过程中,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准向企业索要报酬,不准收受企业赠送的物品、礼金等。对所联系服务企业存在乱收费、乱检查、乱摊派及吃、拿、卡、要等行为的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强化责任。加强与企业的日常联系工作,因政府部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越权执法、滥用权力等原因引起企业撤资等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纪委常委会每半年听取一次联系企业情况汇报,了解、研究重大问题,确保各级支持企业发展政策落到实处。

强化程序。实行联系干部首问负责制,对企业反映的问题,能立即办理的立即办理,复杂问题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后按程序处理,并负责督办、催办直至问题解决。做到“四个不放过”,即对反映的问题没有查清的不放过;查清的问题没有纠正的不放过;损害投资发展环境的案件没有处理的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的不放过。

报:省、州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三个建设年”活动领导小

组办公室,市委常委,市人大主任,市政协主席,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发: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国家机关各工作部

门、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共印

2 1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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