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机施分公司塔吊司机安全生产责任状

年度机施分公司塔吊司机安全生产责任状

为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遏止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人身安全,使企业顺利完成各项生产任务,特制定如下责任状:

1、必须取得劳动部门签发的有效证上岗操作。

2、开机前必须进行整机检查,司机必须得到指挥信号后方可进行操作,操作前必须鸣笛,操作时精力集中。

3、司机必须按起重机性能表中规定的幅度和起重进行工作,严禁超载运行;起重机吊重作业时,严禁负载变档。

4、起重机各限位开关必须齐全,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作机构,严格遵守起重机械“十个不准吊”。

5、司机室内禁止存放润滑油、油棉丝及其他易燃、易燃物品,冬季用电炉取暖时,更要注意防火。

6、塔吊应定机、定人、专机专人负责制,非机组人员不得进入司机室和擅自操作。

7、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尾部卡牢,工作中最少保留三圈以上。

8、应定时对所使用塔吊机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保养,发生事故应立即抢救,并及时向分公司领导报告。

9、由于司机工作马虎、操作不当造成安全事故,其后果由司机本人负责。

甲方代表: 乙方责任人:

签字日期:年月日

 

第二篇:20xx对驾驶员: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状

上坝土家族乡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状

为切实抓好农业机械(以下简称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两个责任”,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农机安全责任制,特订立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状。(农机指:拖拉机、微耕机、联合收割机、机动植保机械、饲料粉碎机等)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贵州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随时把安全牢记在心中,落实在行动上,保证不发生农机安全生产事故。

2、严禁拖拉机违章载人,不开病车、险车、报废车上路,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车,严禁无证驾车上路行驶和操作其他农用机械,严禁将拖拉机和其他农用机械转借他人驾驶、使用。

3、要经常保养农用拖拉机、微耕机、饲料粉碎机等,特别要随时检查刹车、油门、方向和各联接球头、螺丝等,保证安全生产。

4、要按时参加拖拉机年度检审验,积极参加农机安全联组学习培训,熟练掌握农机安全操作及使用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保障自身安全及他人安全。

5、随时自觉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和安全检查。

6、当遇农用机械发生事故时,要立即如实上报乡农机站和村委会,不得隐瞒事故真相,不逃离现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救死扶伤,并主动承担相关责任。

7、认真履行责任,严格按照相关机械操作规程操作,否则,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所有责任自负。

8、本责任状自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

授状单位:上坝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立状单位:

负 责 人: 负 责 人:

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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