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技术规范及输血病历记录规范

输血技术规范及输血病历记录规范

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结合相关条例,将输血过程中一些规范操作给大家作一强调。

一、输血申请:

1、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2、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3 术前自身贮血由输血科(血库)负责采血和贮血,经治医师负责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手术室的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术野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

4、 亲友互助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输血科(血库)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室)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5、 患者治疗性血液成分去除、血浆置换等,由经治医师申请,输血科(血库)或有关科室参加制订治疗方案并负责实施,由输血科(血库)和经治医师负责患者治疗过程的监护。

6、 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7、 新生儿溶血病如需要换血疗法的,由经治医师申请,经主治医师核准,并经患儿家属或监护人签字同意,由血站和医院输血科(血库)提供适合的血液,换血由经治医师和输血科(血库)人员共同实施。

二、 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

1、 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门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

2、 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血库),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三、 交叉配血

1、 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的。

2、 输血科(血库)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D)血型(急诊抢救患者紧急输血时Rh(D)检查可除外),正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

3、 凡输注全血、浓缩红细胞、红细胞悬液、洗涤红细胞、冰冻红细胞、浓缩白细胞、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等患者,应进行交叉配血试验。机器单采浓缩血小板应ABO血型同型输注。

4、 凡遇有下列情况必须按《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有关规定作抗体筛选试验:

交叉配血不合时;

对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需要接收多次输血者

5、 两人值班时,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互相核对;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并填写配血试验结果。

四、 血液入库、核对、贮存

1、 全血、血液成分入库前要认真核对验收。核对验收内容包括:运输条件、物理外观、血袋封闭及包装是否合格,标签填写是否清楚齐全(供血机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供血者姓名或条型码编号和血型、血液品种、容量、采血日期、血液成分的制备日期及时间,有效期及时间、血袋编号/条形码,储存条件)等。

2、 输血科(血库)要认真做好血液出入库、核对、领发的登记,有关资料需保存十年。

3、 按A、B、O、AB 血型将全血、血液成分分别贮存于血库专用冰箱不同层内或不同专用冰箱内,并有明显的标识。

4、 贮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每周消毒一次;冰箱内空气培养每月一次,无霉菌生长或培养皿(90mm)细菌生长菌落<8CFU/10分钟或<200CFU/m3为合格。

五、 输 血

1、 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2、 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3、 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贮血。输用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

4、 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

5、 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1).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

2).立即通知值班工程师和输血科(血库)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6、 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以下核对检查:

1).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

2).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用保存于冰箱中的受血者与供血者血样、新采集的受血者血样、血袋中血样,重测ABO血型、RH

(D)血型、不规则抗体筛选及交叉配血试验(包括盐水相和非盐水相试验);

3). 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

4).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血浆结合珠蛋白测定、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并检测相关抗体效价,如发现特殊抗体,应作进一步鉴定;

5).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学检验;

6).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

7).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5~7小时测血清胆红素含量。

7、 输血完毕,医护人员对有输血反应的应逐项填写患者输血反应回报单,并返还输血科(血库)保存。输血科(血库)每月统计上报医务处(科)。

8、 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血库)至少保存一天。

输血记录规范

1、完整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及以上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前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1)标准血液名称:如:红细胞为何种红细胞(悬浮红细胞、浓缩红细胞、洗涤红细胞、少白红细胞、冰冻红细胞 ?等。麻醉记录单也必需正确完整记录

2)主治医师审核双签名

2.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20xx毫升时需经输血科(血库)医师会诊同意报医务科批准后才可用血(会诊医师签名)。急诊用血事后2个工作日内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3.决定输血治疗前,医患双方共同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双签名),患者或授权人应写明“我已经了解输血的风险性及并发症,同意接受输血治疗”并签名。存入病历。

4.患者输血前(检验科或输血科)必须进行乙肝两对半、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检测。结果入病历保存。

5.根据部颁《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掌握各类成分输血指征,科学合理用血,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

卫生部输血指南(20xx年)

Hb < 70g/L 应考虑输入浓缩红细胞

Hb 70-100g/L 根据病人代偿能力、一般情况和其它脏器器质性病变 Hb > 100g/L 通常不必输血。如要输血,则应注明病情,说明原因。

6.每次输血前都必需做:Hb、Hct、PT或APTT;如输血小板,则需做血小板计数。如在术中输则记录在麻醉记录单上。

7.血液标本抽取时间要有记录—年月日时分;

8.每次输血时必需记录三个时间:

输血起始时间;

输血15分钟时间(注明有无输血不良反应);

输血结束时间(注明有无输血不良反应);

9.输血核对双签名(医护人员);

10.非医护人员不能取血;

11.血袋返回输血科要双签名;

12.如有输血反应,应填写“输血反应回报单”。

20xx、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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