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全省优秀科技特派员

关于推选全省优秀科技特派员、科技特派

员工作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省辖市科技局,各省直管试点县(市)科技局,各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

为总结科技特派员工作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等《关于实施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的意见》(豫科?20xx?46号),拟对在科技特派员工作中涌现出来的一批优秀科技特派员、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予以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

全省第三批选派的各级科技特派员(含团队、法人);县(市、区)级以下的主要推动部门或实施单位(含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或科技、组织、教育、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税务、工商、金融等单位);各级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及管理工作者;科技特派员工作市级组织管理单位(含市科技局或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

二、表彰规模

在全省范围内拟表彰350名优秀科技特派员,50个左右全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集体(含地市级以下主要推动部门或实施单位、各级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及全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市级组织管

理单位),100名左右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个人。

全省优秀科技特派员和科技特派员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表彰名额,主要依据各地科技特派员工作开展情况、科技特派员现有人数等进行分配,具体推荐分配名额见附件1。

三、推选条件

(一)全省优秀科技特派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积极进取,服务基层,具有较强的开拓精神和奉献精神。

2、从事科技特派员工作两年以上(含两年)。

3、领办、创办、合办、协办经济实体,或创办经济合作组织、专业协会或流通组织,较好地解决了生产技术难题、产品销售问题,辐射带动效果显著。

4、以项目支撑、资金入股、技术参股、技术承包等形式,与企业、园区(基地)或种植、养殖大户等结成利益共同体,实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机制,实现“双赢”。

5、在创业和服务过程中,积极开展农民技术培训或为企业培养技术和管理人才,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全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集体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县(市、区)主要推动部门或实施单位。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综合协调能力,认真落实各级科技特派员工作指导意见、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社会环境和支

撑条件,为科技特派员创业服务搭建金融、信息、培训等专业服务平台,科技特派员工作在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2、各级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认真落实科技特派员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选派并支持科技特派员工作,为科技特派员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工作环境,免除科技特派员的后顾之忧,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好影响。

3、全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市级组织管理单位。市级政府高度重视科技特派员工作,建立了多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制定了全市科技特派员工作指导意见或实施方案等;市级财政设立专门资金支持科技特派员创业与服务工作;科技特派员工作组织、经费、人员、任务、措施到位,在队伍建设、能力培训、项目支持、政策保障、资源整合、舆论宣传、表彰奖励等方面力度较大,工作成效显著。国家级高新区比照前述条件。

(三)全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个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省、市有关科技特派员工作的文件精神,积极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按时完成科技特派员选派和入驻任务;

2、积极协助科技特派员根据派驻单位实际情况开展调查研究、确定科技项目、并制订具体实施计划,帮助科技特派员完成科技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保障专项经费合理使用;

3、关心和支持科技特派员工作,为科技特派员工作牵线搭桥、帮助科技特派员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主要问题,使他们安

心科技特派员工作。

未完成科技特派员选派任务的,其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主管领导不能推荐。

四、推选方法

各省辖市科技局、省直管试点县(市)科技局、国家级高新区,牵头组织本区域的推选工作。全省优秀科技特派员和县(市、区)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推选,由省辖市科技局、省直管试点县(市)科技局、国家级高新区组织推选、等额上报。全省科技特派员工作派出单位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申报。全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市级、省直管县(市)优秀组织管理单位与先进个人由省辖市科技局、省直管试点县(市)科技局、国家级高新区申报。在各地方、单位推选的基础上,由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对各地推选的表彰对象组织认定,确定表彰名单。

五、有关要求

1、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推荐的对象要有突出的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2、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重点向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努力工作的同志倾斜。

3、各有关单位认真填写相关推荐表与汇总表,于20xx年x月x日前报至省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省

科技厅科技人才开发与对外合作处),同时发送电子版。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永峰 高洪涛

电 话:0371-65996100 86231501

电子邮件: kjtrhc@163.com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省科技厅2410房间

邮编:450008

附件:1.全省优秀科技特派员和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全省优秀科技特派员推荐表

3.全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4.全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5.推选名单汇总表

河南省科技厅

20xx年x月x日

 

第二篇:科技特派员

科技特派员

服务新农村建设调查报告

张掖是一个传统农业地区。多年实践表明,张掖的优势在农业,农业的优势在科技,抓经济必须抓农业,抓农业必须抓科技,因此,历届党委、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农业科技工作,走出了一条依靠科技发展农业的新路子。特别是近三年来,市委、市政府大力创新农业科技体制机制,全面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强大科技支撑。

(一)科技特派员制度是科技服务“三农”工作的重大机制创新。我市在学习借鉴福建南平等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大胆探索、不断创新,形成了具有本地特色的科技特派员选派形式:

1、选派法人科技特派员。市、县区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是国家公益性的事业单位,市、县区共选派564名经验丰富、作风务实、技术过硬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科技特派员,组织开展各种技术服务,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科技推广力量。

2、组建科技特派员团队。围绕十大工程技术需求,组建湿地保护、玉米制种、马铃薯、肉牛、现代示范农业、黑河流域综合治理等6个科技特派员服务团队,着力解决“十大工程”建设中的技术难题。

3、选派科技副乡镇长。市委组织部从市直农、林、水、牧、农机等部门选派了60名事业心强、综合素质较高的科技特派员到乡镇担任科技副乡镇长,培育树立劳动力技能培训示范户、典型户、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协调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帮助农村基层解决生产一线技术问题,开发各类科技项目,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培植特色优势产业。

4、选聘民间科技特派员。全市共选115名农村中具有技术特长的农技人员、畜牧兽医人员、防疫人员、家畜配种员和农村其它领域的科技人员,以及在当地农林水牧等领域靠科技致富并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的农村技术能人为民间科技特派员。民间科技特派员的选聘不仅弥补了国家层面技术力量薄弱,也为解决当前农村科技力量不足和科技服务“缺位”的问题,找到了新的途径。

三年多的实践表明:科技特派员制度有利于激活科技人才资源,有利于增强科技人员的责任意识,有利于实现科技与经济的结合,有利于满足农民学科学用科学的需求,固而表现出旺盛的生命力,初步形成了科技示范带动、技术有偿服务、经济利益联结、科技项目拉动和专业协会联动等五种服务模式,取得了明显效果。

1、抓点带面,加快了现代农业发展步伐。高台县民间科技特派员夏玉聪,每年自费订阅农业科技报刊20多种,引进新特品种菜70多个,创出亩收入上万元的经济效益。在各类示范点带动下,初步建成城郊精细蔬菜、荒漠地区设施农业、冷凉灌区设施葡萄、肉牛规模养殖、现代节水灌溉五个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全市日光温室面积达到5.4万亩,设施蔬菜5.25万亩,设施葡萄1196亩,钢架大棚5万亩,暖棚养殖700万头,制种70万亩,高效节水65万亩,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达到46%。

2、利益共赢,建立了科技服务三农的长效机制。甘州区大满镇紫家寨村科技特派员董杰,把全村养鸡专业户组织起来,成立“杰灵养鸡专业合作社”,实行“六统一”服务,有效解决了农户技术和销售难题,20xx年,合作社总产值达4750万元,养鸡纯收入480万元,实现利润50万元,市场份额占张掖地区销售的60%以上。市委书记陈克恭实地调研后给予充分肯定,并邀请董杰在市委常委会上介绍经验。

3、强化培训,提高了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科技特派员常年活动在生产第一线,深入到乡村千家万户,田头地边,根据不同区域、不同产业、不同需求,按照“四个一”培训模式和“四到户”的要求,深入浅出地开展培训,全市获得“绿色证书”的农民达4.2万人。

4、项目带动,加快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步伐。科技特派员驻村后,围绕当地优势产业,把寻求项目、争取项目作为重点工作,结合当地特点实施了一批科技项目。近三年,全市科技特派员共实施科技开发项目65个,项目总投资7550万元,实现年利润1000多万元。

5、创新机制,解决了基层农业科技推广断层问题。科技特派员团队着重解决重点产业的重大技术难题;法人科技特派员着重抓典型示范和共性技术推广;

科技副乡镇长着重抓农民技术培训;民办科技特派员就近快捷地为农民提供技术指导,初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农村科技服务网络。

(二)近年来,我市在科技特派员试点和推进过程中,按照实施一批科技项目、推广一批先进技术、转化一批科技成果、培养一批科技能人、提升一批优势产业、引领一批农民致富的“六个一”要求,加强领导,稳步推进,着重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1、抓关键,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和县区党委、政府出台了《关于在全市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意见》,对下派科技人员在编制、职务、工资、职称、年度考核、机构改革、提拔使用、社会保障等各环节都制定相应政策,主要实行三个优先,即优先申报科技项目、优先评定科技成果、优先聘任技术职称。对做出突出成绩的科技特派员进行奖励,支持科技创新创业,营造了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2、抓重点,创新工作思路。科技特派员工作已初步形成 “科技示范带动、技术有偿服务、经济利益联结、科研项目拉动、院地科技合作、专业协会联动”六种运行模式。基本做到了“思想认识、机制创新、政策措施、检查督促、协调配合”五个到位,从而确保科技特派员制度在全市的顺利推行。

3、抓纽带,实现利益双赢。积极组织科技特派员开展技术服务型、技术入股型、资金入股型、中介服务型、法人创业型、带动产业型等六型科技服务。科技特派员采取不同的创业模式,把自身的利益与农民、企业联系在一起,风险共担,利益共享,通过科技成果转化,企业得利,农民得利,特派员得利,形成长效的利益回报机制,实现“双赢”。

4、抓对接,实行双向选择。不断加大科技特派员选派力度同,在具体操作中注意把握了三点:一是挑选最优秀的科技人员下去;二是乡镇提出科技特派员的专业要求;三是实行双向选择,供需对接。

5、抓根本,提高人才素质。在选派科技特派员时,十分强调综合素质。一是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热爱“三农”和专业技能工作;二是精通某一方面的农业专业技术;三是身体健康,作风踏实;四是要求广大科技人员把这项工作看作是实现自身价值的一次机遇,在创新服务能力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三)我市科技特派员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乡镇农业科技服务人员的作用不能充分发挥,一些地方对建立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意义和作用认识不足,支持配合协调不够,比较偏重行政推动,缺乏导入市场经济运行的规则和办法,缺乏引入金融资本和民间社会资本的措施和手段;部分科技特派员仍然沿用过去蹲点跑面示范指导的做法,没有实行有偿服务,服务责任与个人利益结合不够紧密;下派人员的整体素质参差不齐,特别是高层次的科技人才缺乏,不能完全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需求。今后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工作。

1、改革体制,建立长效机制。建立以县区农技推广站为指导、民间科技特派员为主体的农村科技服务新机制。这些年,关于乡镇农技服务体系的建设,分分合合,科技服务的功能不能充分发挥。问题在于乡镇农技站不能摆脱乡镇的统配。为了使基层农技人员充分发挥作用,可以取消乡镇农业科技服务机构,根据区域特点,设立县区农技推广分站,加大“土专家”、“田秀才”的选聘力度,建立一支离农民近、技术过硬,能解决生产中实际问题的“赤脚型”、“永久型”民间科技特派员队伍。县区农技站负责培训民间科技特派员,提高知识水平,民间科技特派员直接面向农户开展服务,以此建立农业科技服务的长效机制。

2、创新机制,推动实体发展。坚持双向选择的原则,按照农民的需求和科技人员的专长,做好供需对接,通过科技人员与农村、企业、农户之间直接见面,使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双向选择,优势互补,形成面向市场发展的结合体;按照市场经济规律,鼓励科技人员将技术、资金、信息、管理等多种生产要素直接导入产业基地和农户,与服务对象和农民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把项目实施与培育农村生产力相结合,通过特派员创业,把生产、技术与市场连接起来,为农业发展扩大规模和提高效益奠定基础;注重团体科技特派员的选派,充分发挥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人才密集、设备先进、信息灵通的优势,实行“高位嫁接”,不断提升科技特派员服务水平;尝试鼓励大学生就业与科技特派员制度相结合,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多元化、社会化。对新考录的掌握一定农业基本知识的大、中专毕业生,分期分批下派为科技特派员;支持和鼓励科技特派员以创办实体、领办园区、资金入股、技术承包、返租倒包、科

技中介、技物结合、组建协会、有偿服务等多种形式开展工作,在带领农民脱贫致富的同时取得合法收入。

3、完善政策,建立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科技特派员的激励机制,建立经济利益共同体的具体办法,真正做到想干事的给机会,能干事的给平台,干成事的给奖励;积极探索农民科技特派员职称评定办法,对他们的技术服务给予肯定;把科技特派员选配到村级领导班子中任职,给予完成项目奖励或者下派期间上浮工资等奖励政策,成绩突出的可选派为科技副镇乡长,做出特殊贡献的可给予重奖;对聘用为科技特派员,特别是扩充一些具有相关专业知识且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发放一定的生活补助费,对服务年限在三年以上且做出突出贡献的,在公务员和机关事业单位的考试录用中可给予加分或者破格录用,逐步将科技特派员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4、保障经费,支持创新创业。设立科技特派员团队专项资金,用于示范、推广和重点项目的引进及对民间科技特派员的技术培训、能力提升、表彰奖励和服务手段的改善等。鼓励科技特派员和所在镇、村、民营企业联合自筹资金,用于项目实施。积极探索建立科技开发项目投融资体系和信贷管理办法,为科技特派员提供信用担保贷款服务,确保科技特派员承担的科技项目能够启动实施,尽快发挥效益。涉农单位要为科技特派员发挥才能搭建平台,尽可能将农业科技项目向优秀科技特派员倾斜,进行集中投入,有效提升项目资金运作的整体效益。

5、加强培训,提升服务水平。围绕特色产业的发展需要,逐步建立培训的长效机制,提高科技特派员服务水平。定期邀请省内外大专院校的专家为科技特派员举办知识讲座,不断丰富科技特派员的专业技术知识。通过召开汇报会、现场观摩会、加强科技特派员之间的相互联系和学习。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科技特派员到农业发达地区、农业院校、科研单位去进修或参观学习,开阔视野,转变观念,提高科技特派员的创新能力和超前意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6、加强管理,建全考核制度。修改完善科技特派员的工作职责及考核、奖惩制度。坚持政府领导下的科技特派员管理办公室和各下派单位双重管制,下派单位要与科技特派员签定责任书,科技特派员要与农户签订服务协议,实行双方承诺制并作为考核依据。积极探索涉农事业单位改革与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相结合的新机制,建立绩效工资制度;由组织人事及科技部门统一组织年终考核,评

优者不占用原单位优秀指标。把科技特派员的管理纳入到人才管理范围,完善对科技特派员的培训、考核、管理制度及职称评定、评优等优惠政策。营造政府引导、依靠市场、创新机制、服务农村的创业环境,使科技特派员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中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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