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县民政宣传报道工作的办法

关于加强宁远民政工作宣传报道的

奖励办法

为积极宣传我县民政工作经验,展示民政队伍形象,让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支持我县的民政工作和民政干部,促进我县民政事业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民政宣传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重点宣传党和政府关注民生,惠及民众的方针、政策,积极宣传民政工作的新思路、新动态、新举措、新经验,民政干部的新典型、新形象,促进民政事业的持续发展。

二、奖惩办法和措施

为充分调动全局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主动参与民政宣传的积极性,县民政局党组决定将民政宣传工作列入年度考评内容和对宣传报道人员实行鼓励、奖励。

1、凡在《人民日报》、《中国社会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民政》等国家级的刊物上发表(播发)本县有关民政工作方面的调研文章或宣传报道,字数在800字以上的每篇奖励800元,工作信息每条奖励200元。

2、凡在《湖南日报》、湖南人民广播电台、省民政厅主办的刊物、中国民政部网等省级刊物上发表(播发)本县民政工作方面的调研文章或宣传报道,字数在800字以上每篇奖励500元,工作信息每条奖励150元。

3、凡在《永州日报》、永州人民广播电台、永州政府网、湖南民政网等市级刊物上发表(播发)本县民政工作方面的调研文章或宣传报道,字数在800字以上每篇奖励300元,工作信息每篇奖励100元。

4、凡在永州民政网、宁远政府网发表(播发)本县民政工作方面的调研文章或宣传报道,字数在800字以上每篇奖励150元,工作信息每篇奖励50元。在宁远民政网上发表的工作信息每篇奖励30元,调研文章每篇奖励100元。

5、宣传信息和稿件均由局办公室负责统计、考核、认定,作为各股室、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奖励的信息和稿件要求提交原件,一稿多投的只计算一次,一稿多个刊物发表的取最高的奖励。

四、奖励的对象

在各级各类报刊上发表的反应民政工作的新思路、新动态、新举措、新经验、新典型,受奖人原则上是稿件的署名人。

五、工作目标和要求

1、各股室和单位要重视做好民政宣传工作,要把扩大

民政宣传作为开展民政工作的一种重要手段,切实抓出成效。

2、各股室和单位要把民政宣传报道工作作为股室和单位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合理安排时间,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工作中的新情况,不断总结工作中的新做法、新经验,积极探索工作中的新途径,撰写相关文章,踊跃向中央、省、市报刊杂志投稿。

3、各股室和单位(包括乡镇社会救助站和社区)每月至少上报有分量的2篇工作信息,每年至少1篇调研文章。 (报送邮箱:yznymz@163.com)

宁远县民政局

二○20xx年x月x日

 

第二篇:关于加强工会信息宣传报道工作的实施方案

武工[20xx]04号

武平县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宣传报道

和工会信息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园区工会联合会,各系统(行业)工会,基层工会,县总各部室: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工会宣传报道和工会信息工作,健全工会宣传、信息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积极撰写、报送工会宣传、信息稿件,促进工作沟通和交流,在推动武平新跨越发展中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县总工会研究决定完善工会宣传报道和工会信息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工会宣传报道和工会信息工作的领导。

各级工会要从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工会宣传报道和工会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工会宣传和工会信息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与工会其他重点工作一起,做到同部署、同考核、同检查。各级工会领导要重视关心、指导工会宣传和信息工作,确保工会宣传报道和工会信息工作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和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职工的原则,反映职工群众的新思想、新要求,总结推广工会工作的新方法、新经验,为

我县工会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明确工作职责

工会宣传报道和工会信息要紧紧围绕党政工作中心和工会工作重点,及时发现和掌握工会宣传和信息线索,公正客观地采写有价值的宣传报道和信息,及时、准确地向上级党刊党报和工会报刊期刊报送新闻信息。

工会宣传报道和工会信息报送以县总工会各部室、各乡(镇、园区)工会、各系统(行业)工会为主体。各基层工会的宣传报道和工会信息原则上由县总工会审核后向党报党刊和上级工会期刊投稿。县总工会设立了信息报道专用电子邮箱,便于上下联合、相互沟通。邮箱地址: wpzghbgs@163.com,传真:3230112。县总办公室对各级工会和个人的信息报道和采用情况进行登记。

各乡(镇、园区)工会和各系统(行业)工会每月至少给县总办公室报送1条反映本乡(镇、园区)、本系统(行业)工会工作的宣传信息文章,县总机关各部室应结合职能工作搞好信息报道,每月至少向县总办公室提供2条以上工会工作信息。

四、建立稿酬制度

各级工会和工会干部撰写真实准确及时反映工会工作新思路、推进工作新举措、工会工作新亮点、新问题和职工思想新动态的工会宣传报道和工会信息稿件,被市级以上党报党刊和市级工会以上报刊期刊采用刊载,由市总工会发给稿酬,县总工会将给予配套奖励。

1、市总工会奖励办法:①在《工人日报》《福建日报》一、二版刊登,每篇发给稿酬800元;其他版刊登,每篇发给稿酬400元,简讯每条100元;在《闽西日报》一、二版刊登,每篇发给稿酬300元;其他版刊登,每篇发给稿酬200元,简讯每条50元;②被全总《中

国工运》、《工会工作通讯》采用,每条发给稿酬100元、简讯50元;③被工人日报社《工会信息》采用,每条发给稿酬50元,简讯20元;④被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主办的信息期刊采用,每条发给稿酬100元,简讯50元;⑤被省总工会《福建工会通讯》、《福建工会信息》采用,每条发给稿酬50元,简讯20元;信息专报每条发给稿酬100元;⑥被龙岩市委《闽西快讯》、市政府《龙岩要讯》采用,每条发给稿酬50元、简讯20元;⑦被市总工会《龙岩工运信息》采用,每条发给稿酬20元,简讯10元;⑧被全总、省总网站采用的信息,每条分别按相应信息稿酬标准50%计发。⑨被全总《中国工运》、《工会工作通讯》和省总《福建工会通讯》、市委《闽西通讯》采用,反映我市工会工作的经验性总结交流文章,分别发给稿酬500元、300元;被全总、省总网站采用,反映我市工会工作的经验性总结交流文章,按相应稿酬标准的50%计发。

2、县总工会奖励办法:凡被以上刊物采用的文章,县总工会按市总工会奖励办法1:1给予配套奖励;被武平网站、《武平快讯》、《武平要讯》采用的信息每篇20元;被县总工会《武平工运信息》采用,每条发给稿酬10元,简讯5元;

3、电视新闻奖励办法:中央电视台每条300元;省电视台每条100元;市电视台每条50元,县电视台每条20元。

上述稿酬在下一年度初一次性兑现。凡被上述采用的工会宣传报道和工会信息,县总办公室将给予登记,如有遗漏的,各报送单位或个人请附复印件及采用篇目证明于次年x月底前送县总工会办公室登记确认。

武平县总工会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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