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安全责任书

药品安全责任书

开鲁县人民政府

二〇20xx年度

为全面深入开展好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落实地方政府对药品安全的责任,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各级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方便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县人民政府同各镇(场)人民政府签订以下药品(包括医疗器械,下同)安全责任书:

一、工作任务

(一)加强药品安全工作领导,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地方政府对辖区内药品安全负总责,将药品安全工作列入本级政府实绩考核内容,制定并组织实施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建立健全药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核评价体系,严格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深化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强化药品安全工作。按照县政府的部署,深入落实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建立与药品安全工作相适应的行政监管和技术监督机构。

(三)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秩序,防止药品安全事件发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药品经营、使用各环节的日常监管,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开展药品安全各项整治工作,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严格执行通辽市相关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妥善处置药品安全突发事件。

(四)落实基本药物制度,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按照市政府部署和自治区、通辽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实施意见及近期重点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基本药物全品种监管,以及中标品种的全覆盖监督抽验和全过程电子监管,确保辖区内基本药物质量安全,推动基本药物制度的落实。

(五)积极开展药品安全宣传活动,违法广告得到明显控制。开展公众用药安全和科普教育宣传,增强公众用药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用药防护能力。加强部门协作,协调各相关部门,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药品广告和利用互联网虚假宣传制售假劣药品行为。

二、工作目标

(一)政府主要领导每年至少听取一次药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分管药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两次会议,专题研究药品安全工作。对涉及多个部门职能的药品安全问题,要建立完善议事协调工作机制,并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促进跨部门药品监管工作有效开展。

(二)强化药品安全监管

1、各镇场完善的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信用档案,定期评定并公布信用等级,加强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的运用,实现本辖区内药品流通和使用环节日常监管全覆盖。确保国家基本药物中标品种和自治区增补的基本药物品种抽验覆盖率达到100﹪;

2、按照上级部门部署,按时完成药品信息化监管和电子监管任务。积极开展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药品远程实时监控;

3、对配送基本药物的经营企业现场检查每年至少两次,对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每年现场检查至少一次。

4、落实“药品安全宣传月”活动要求,做到药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深入开展安全用药科普宣传活动,主流媒体无违法广告发布。

5、按照上级要求开展药品各项整治任务,整治效果达到上级要求标准。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药品安全热点问题;本年度案件结案率达到95%以上,辖区内不发生重特大药品安全事件。

三、考核评价

责任书上述内容由县人民政府组织考核评价,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具体的考核评价办法并组织实施。对考核评价成绩突出的镇场予以表彰奖励;对因监管不力造成重大药品安全事件的,并根据具体情况,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监管部门负责人责任。

开 鲁 县 人 民 政 府 代表:

人民政府 代表:

二020xx年x月二十九日

为全面深入开展好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落实地方政府对药品安全的责任,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各级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方便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县人民政府同各镇(场)人民政府签订以下药品(包括医疗器械,下同)安全责任书:

一、工作任务

(一)加强药品安全工作领导,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地方政府对辖区内药品安全负总责,将药品安全工作列入本级政府实绩考核内容,制定并组织实施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建立健全药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核评价体系,严格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深化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强化药品安全工作。按照县政府的部署,深入落实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建立与药品安全工作相适应的行政监管和技术监督机构。

(三)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秩序,防止药品安全事件发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药品经营、使用各环节的日常监管,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开展药品安全各项整治工作,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严格执行通辽市相关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妥善处置药品安全突发事件。

(四)落实基本药物制度,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按照市政府部署和自治区、通辽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实施意见及近期重点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基本药物全品种监管,以及中标品种的全覆盖监督抽验和全过程电子监管,确保辖区内基本药物质量安全,推动基本药物制度的落实。

(五)积极开展药品安全宣传活动,违法广告得到明显控制。开展公众用药安全和科普教育宣传,增强公众用药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用药防护能力。加强部门协作,协调各相关部门,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药品广告和利用互联网虚假宣传制售假劣药品行为。

二、工作目标

(一)政府主要领导每年至少听取一次药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分管药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两次会议,专题研究药品安全工作。对涉及多个部门职能的药品安全问题,要建立完善议事协调工作机制,并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促进跨部门药品监管工作有效开展。

(二)强化药品安全监管

1、各镇场完善的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信用档案,定期评定并公布信用等级,加强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的运用,实现本辖区内药品流通和使用环节日常监管全覆盖。确保国家基本药物中标品种和自治区增补的基本药物品种抽验覆盖率达到100﹪;

2、按照上级部门部署,按时完成药品信息化监管和电子监管任务。积极开展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药品远程实时监控;

3、对配送基本药物的经营企业现场检查每年至少两次,对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每年现场检查至少一次。

4、落实“药品安全宣传月”活动要求,做到药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深入开展安全用药科普宣传活动,主流媒体无违法广告发布。

5、按照上级要求开展药品各项整治任务,整治效果达到上级要求标准。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药品安全热点问题;本年度案件结案率达到95%以上,辖区内不发生重特大药品安全事件。

三、考核评价

责任书上述内容由县人民政府组织考核评价,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具体的考核评价办法并组织实施。对考核评价成绩突出的镇场予以表彰奖励;对因监管不力造成重大药品安全事件的,并根据具体情况,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监管部门负责人责任。

开 鲁 县 人 民 政 府 代表:

代表:

二020xx年x月二十九日

 

第二篇:食堂安全责任书

20xx年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安全责任书

安全是做好学生食堂工作的保障,为保证学生身心健康,防止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的发生,促进食堂相关人员规范操作,确保学生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学校特与各学校学生食堂负责人签订以下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1、学生食堂从业人员是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切实做好本职工作。

2、学生食堂必须取得卫生部门核发的《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食品加工必须符合卫生安全要求,做到清污分流,防止交叉感染。食堂从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每年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食堂从业人员要讲究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更衣,工作时不吸烟,上岗穿着工作服、戴工作帽、佩戴《健康合格证》。

3、学生食堂所出售的食品必须卫生,确保安全。不得采用过期、霉烂、变质或不新鲜的食物和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成品原料;四季豆类、野生菌类、出芽洋芋、青西红柿等蔬菜坚决不准进入食堂;不得采购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家畜、家禽肉,不得出售凉菜和剩菜剩饭,不得加工或使用感官状异常的食品和原料。

4、食堂内物品摆放要规范,不得将食物混装。食用物品和非食用物品要分开摆放,防止误食;购进的原料要妥善存放并符合卫生要求,对购进的米、面、肉、油等发现异常,食堂人员要拒绝使用;炊具用后立即洗净入柜,不能入柜的一定要妥善保管;食堂内不得存放有毒、易爆等妨害师生人身安全的物品。

5、所用餐具、用具每天洗刷干净后要进行充分消毒,严格按照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五保洁的程序操作。凡得传染性疾病的学生要及时隔离,防止传染。除食堂从业人员和检查人员外,其他任何人不准进入厨房。

6、厨房、餐具、用餐场所、食堂周围等卫生要责任到人包干负责,垃圾及时清除,天天保持清洁。存放食品、餐具的箱柜要经常进行消毒处理。食堂内外要定期消毒,以免蟑螂、苍蝇等害虫滋生。

7、要采取措施认真落实好厨房、保管室、用餐场所的防火、防电、防盗、防鼠、防蝇、防霉、防尘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食品、器具安全卫生。每天下班前,要将材料入库,熄灭火种、切断电源,关闭气阀,关好门窗,各处检查无误后才能离岗。

8、食堂禁止使用有色金塑料制品和洗衣粉,食堂大小电器、线路、炊具、气灶、开关等要规范操作、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食堂物品要登记造册,管理责任到人,任何物品发现失盗现象要追究责任并做出赔偿。食堂必须做好食品进购记录,购买大宗物品要索证。

10、食堂 每餐饭、菜必须留样,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至少48小时,以备查验。

11、食堂要自觉接受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督导,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对学校例行检查和上级监督检查等规范化管理不得有抵触情绪。

12、食堂从业人员要加强业务技能学习,不断提高烹饪水平;要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强化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茶花小学(章):

校长:

食堂管理员:

食堂从业人员:

责任书一经签订,必须自觉遵守。如因从业人员失职,或操作不当而对学生身体、学校声誉造成损害的,要根据学校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学校、食堂管理员和从业人员各执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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