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促销员劳动合同

超市促销员劳动合同

甲方:

乙方:

因业务发展的需要,经供销商、促销员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为促销员,并订立本合同书。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一、            促销员的录用

(一)促销员的条件:

1、应聘促销的人员必须五官端正、仪表端庄、谈吐文雅、身体健康、身高在1.55米以上。

2、应聘人员必须要有累计半年以上的促销经验,必须有高中以上的文化水平。

3、应聘人员必须有身份证、毕业证、健康证、上岗证等有效证件。

(二)促销员应聘的程序:

1、应聘人员持有个人简历有业务员安排面试,面试合格后,交纳身份证复印件,有业务员安排试用岗位。

2、促销员试用期为3天,有业务员考核合格后,签定促销员合同,转为正式促销员:如果不合格,工作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岗,未通过试用期人员将不予支付工资。

3、促销员录用后甲方有义务对促销员进行系统培训,提高工作能力,满足超市需要。

4、甲方有义务于规定时间内与超市签定协议,以便于促销员办理进店手续,如未及时与超市签定协议造成促销员为办理进店而上岗的后果有甲方承担。

二、            促销员的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接待顾客热情、主动、耐心、礼貌、争取最佳服务。

2、严格执行商品商品物价政策,维护消费者权益,遵守商业道德。

3、遵守超市、甲方、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提前30分钟到达超市,做好班前准备工作。下班交接班时,务必做好交接工作,以确保责任分明。

4、不得在超市内抽烟、偷盗、吃东西、若有违犯,依照超市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罚金由促销员个人承担。

5、保持仪表端庄,衣着整洁,上班时一律服从所在超市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在上班时间做私事,查到一次罚款15元,四次以上者给予解聘。

6、关心集体,爱护公物,上班前搞好卫生和商品陈列,保持营业场地和货架的干净整齐。如果发现商品陈列混乱,卫生不好,使得营业场地杂乱者,一次罚款20元,四次以上者给予解聘。

7、虚心认真地听取顾客的意见并及时地反馈信息,维护甲方形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与顾客争吵。

8、爱岗敬业,熟悉产品知识及销售常识,以提高日常工作效率。

9、促销员若发现商品价签错误,应立刻通知超市主管人员,及时更换,因价签错误造成的经济出入,有促销员自行承担。

10、            促销人员必须积极配合甲方的随机检查,并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做好每周的进、出、存报表并且上报给甲方,报表得数据要知识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11、            促销员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信息反馈规定,并及时交给业务员,否则按每次10元给予处罚。

三、            促销员的考核

(一)上班的规定

1、促销员应按时上下班,并记录在考勤卡上,甲方将考勤卡及业务员查岗记录算工资,考勤卡需要超市相关负责人签名,不得私自签卡,否则每次罚款5元。

2、促销员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当月迟到、早退达三次者,按旷工一次处理,屡教不改者给予辞退。如因违反超市制度,造成超市罚款的由促销员自己承担。

3、促销员不得无故旷工、脱岗、无故旷工、脱岗一次罚款50元,达三次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二)休假、请假的规定

1、促销员每周可以在周一至周四选择一天休息,当周不休假视为放弃,不得累计到下周,促销员休假时,需提前两天向主管业务申请。若连休或在双休日休假,则算旷工一次。

2、促销员请假必须以书面形式如实书写请假原因,请假时间,经业务员批准之后,由业务员具体安排,无特殊原因、星期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得请假。互相顶班的时间必须记录在考勤卡上。请假人必须在交接完工作之后方可离岗,一律不许口头、电话或过后补休假条等形式请假,否则、一经发现将以旷工处理,严重的直接开除,同时将警告业务员一次。

四、            促销员的薪酬、福利和待遇

1、促销员工资于每月20日发放上月工资,工资将打入促销员提供的工商银行帐号内。

2、促销员的工资底薪为人民币1000元/月(含工作表现考核工资部分200元),此部分由甲方承担。

3、由于超市的需要,超市硬性要求加班,甲方不给予补助。除正常休假外(每周一天)的休假或休假不享受工资。

4、促销员的社会保险由自己办理。

5、促销员自行解决食宿及交通费用,甲方不不予补贴。

五、            促销员的解聘和辞工

1、因违反甲方规章制度,被甲方辞退的,工作交接清楚后,自通知之日起即被解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甲方损失:构成违法行为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因违反超市规定制度,超市要求辞退的,工作交接清楚后,自通知之日起即被解聘,因严重违反超市制度,造成损失的,构成违法行为的,将视超市的要求,配合移交工安机关处理。

3、促销员的辞工:为便于甲方的安排,在职促销员必须提前30天向业务员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安排人员盘点交接清楚后,方可离职。

4、促销员无论是解聘,还是辞工,都应当把促销服、相关资料等交接清楚,若有遗失,应照价赔偿。

六、            本合同双方签字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促销员劳动合同

商超销售人员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乙方(劳动者): 姓名                 性别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省(市)_______区(县)__________街道(乡镇)

紧急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鉴于甲方的业务经营需要,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的类型与期限

(一)甲、乙双方选择合同类型为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一)甲方聘用乙方从事商场超市的销售工作,具体任务或职责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指定的商场或超市,甲方可根据客观情况与乙方的实际情况的变化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与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一)乙方所在岗位执行工时制度为.不定时工时制。

(二)甲方确因工作需要,可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或节假日加班。

(三)乙方加班须征得甲方确认同意,否则不视为加班。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劳动后,有权获得相应劳动报酬。

1、乙方的月基本工资为:__________。

2、乙方各项补贴、绩效奖金、销售提成等按甲方相关薪资制度执行。

3、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甲方于每月20日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三)甲方可以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经协商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四)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劳动报酬。

(五)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歇业或乙方被指派的工作场所停工、歇业、撤柜,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的月基本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且劳动合同仍然在有效期的,甲方应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生活费。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根据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个人缴纳部分及个人所得税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在工资发放时代扣代缴。

五、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二)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奖惩,直至解除本合同;甲方因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而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六、合同的解除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不服从领导,不履行本岗位职责,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为一个月内,因公负伤依治疗要求确定)满后,不能从事原来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工作的;

3、甲方根据有关规定,需用乙方专业资格证书或相关资料,而乙方不予提供的;

4、员工全年事假累计超过15天,病假累计超过30天;

5、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6、乙方有损害甲方利益和声誉的行为。

(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在招聘时提供的相关证明不实的;

4、累计旷工3天以上的;

5、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三)乙方提出要解除本合同,乙方必须将其负责的工作项目完成,并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工作时,必须办理工作及财产移交手续,在工作及财产移交手续未结束之前,乙方不得离开甲方单位(即使乙方提交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时间已满30天,如其工作及财产移交手续仍未结束时,乙方依然不得离开甲方单位)。如果乙方不能顺利移交,而导致甲方的损失,甲方将追究其责任。

七、其他规定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岗位职责、培训协议、保密协议、安全准则等)均属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与合同条款同等。

(二)本合同生效前双方签订的任何《劳动合同》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自动失效。

(三)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委托合同首部的“紧急状态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与调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的权限。

(四)乙方在入职前需向甲方提供甲方要求提供的验证文件原件(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学历证、技术资格职称证等),并保证所提交的各类证书及过往工作经历的内容均属实。如有虚假证书及伪造工作经历,即使乙方已被录用,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而不予乙方任何赔偿。因乙方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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