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员工发展重点人才培养计划实施管理规定

员工发展重点人才培养计划实施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使员工个人发展目标与公司相统一,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热情,增强企业凝聚力,提高员工队伍素质,防止人才流失,保证持续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经营目标,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适用于各部门,各岗位,各个级别最具发展潜力的员工和关键岗位的后备人才员工。

3 职责

3.1 公司总经理负责督察各部门经理实施重点人才培养计划的计划制定并实施。

3.2 各部门经理根据企业的发展需要,负责制定短期和长期的人才需求,确定重点培养人才对象名单,制定年度重点人才培养计划,确定培养督导责任人。

3.3 列入重点培养人才的员工,应践行个人的职业生涯提升发展计划,积极学习,努力发展,保持优秀,发挥才能。

3.4 办公室人事主管负责协同培养督导责任人做好重点人才的提升评估并建档。

4 管理规定

4.1 列入重点人才培养的员工确定范围及基本要求

a)各部门各岗位的员工,具有品德良好,忠诚企业,积极向上,认真负责,任劳任怨,自律性强,人际关系好,有组织领导能力或沟

通技能发展潜能者;在经营生产中,完成经营目标和客户满意度排名名列前茅者。

b)招聘的大中专毕业生或应聘者,学历和专业符合相关的岗位要求,在学校或单位历任领导职位,有领导组织才能,有丰富的知识或工作经历,品学兼优者。

c)重点人才应具备:表现优秀,能发挥领导才能;积极学习,努力发展;能面对较强的工作压力,包括工作时间即出差等不同情况。

4.2 重点人才的培养督导方法

a)由部门经理和确定的重点培养员工直接深入会谈沟通,讲明对其重点培养的重要意义和个人职涯发展目标,对本人提出进步提升要求。

b)对重点培养的员工,由总经理或部门经理,下达阶段性的交办任务,提出具体的工作目标和要求,有目的锻炼培养。

c)对重点培养的员工,给予多次外出和内部的培训机会。

d)重点人才员工应定期接受上级领导对自己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工作指导,检查每周、每日对自己的工作表现,阶段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反思总结,并写出书面工作总结,上报培养督导责任人,请求给予工作指导帮助,并由总经理签字认可。

4.3 重点员工的奖励、晋升和调整

a)当公司某关键岗位空缺或新增岗位时,首先在重点培养人才中提拔晋升任用,提升晋级后其薪金按岗位薪酬发放。

4.4 举荐员工及培养督导爱护责任制

公司鼓励员工从外部或内部进行人才举荐,员工对举荐的人员负有举荐责任。

4.4.1 凡是举荐的品德、能力优秀的人员,公司对举荐人给予100-200的奖励;反之,被举荐人品德不良、能力差,对公司造成损失者,对于举荐人要扣发100-200薪金处理。

4.4.2 部门经理对本部门人员有培养、督导爱护责任,凡本部门人员流失到其它单位相同行业岗位,对部门经理要扣发200-600元薪金处理,并承担流失人员的培训费的20%培养费用。

 

第二篇:员工外出参加学习培训管理规定

(暂行)

为提高员工外出学习培训质量和效果,提升人力绩效,提高员工素质,使机构员工外出学习培训工作长期稳定、统一和规范地进行,真正使外出参加学习、培训员工达到增长见识、开阔思路、提高素质、促进工作的目的,结合机构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基本原则及宗旨

宗旨:我机构员工外出参加学习、培训,目的在于开发机构人力资源,拓展员工知识范围,提高员工素质,激发员工潜能,提高工作绩效,使员工获得机构发展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从而与机构共同成长,提升机构管理水平。

基本原则:坚持工作需要、统筹协调、注重实效、勤俭节约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离开自治区到内地及其他地方参加学习、培训时间在3天以上的机构所有员工。

三、外出参加学习培训具体要求

(一)外出学习培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审批:

1.没有明确目的及实质性内容的;

2.前往目的地实际情况与学习培训内容不相符合的;

3.非正规培训机构举办的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的;

4.因工作需要不宜外出的。

(二)严格执行外出计划。

外出人员必须按照批准的人数、路线、时间执行,中途不得随意改变路线、增加外出人员、增访与外出任务无关的地区、延长在外逗留的时间。否则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参加学习、培训的员工个人自理。

(三)严格事前审批和事后报告制度。

所有外出学习培训人员,必须持参加学习培训的通知文件和领导批示、报名表到办公室办理《中国某某机构参加外出学习培训审批表》,参加学习培训人员持《审批表》报经部门负责人、办公室、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并由所属部门出具工作交接(安排)妥当证明,方可离开机构。科以上干部外出参加学习、培训必须由机构主要领导签字。如遇特殊情况或时间紧迫,可委托他人办理相关手续或在学习、培训回来后补办相关手续。

对于外出参加培训学习的员工,一律采取述学制度。员工学习培训回来后,必须在返回机构一周内写出书面汇报材料(按照统一格式撰写),并经由部门负责人审阅后,向机构主要领导汇报学习情况,机构领导通过汇报材料了解员工学习培训情况,确认其学习成绩;同时也为机构领导探讨和总结先进管理经验提供依据,通过一人学习,使大家受益。如需扩大知晓范围,组织相关宣讲会、报告会的,由办公室负责组织主讲人和参会人员等事宜,认真宣讲,确保宣讲效果,实现学习培训成果共享、资源共享,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

(四)严肃外出纪律。

未经批准而擅自外出学习者,费用自理,离岗时间从本人年休假期中抵扣,超出时间按事假处理;如确因工作原因或有病、事假不能按时返回的,必须向本部门负责人、人事部门、主管领导进行请示,经主管领导同意后,人事部门相应延长出差时间;如未经领导同意,而擅自延长出差时间的人事部门一律按旷工处理。

(五)严格执行存档制度

办公室建立员工培训资料库。外出学习、培训人员携带回来的各种学习资料(培训安排,培训教材等)、证书复印件等必须一一到办公室登记存档(机构领导培训资料视情况而定)。今后需要使用的,由本人向办公室室借阅。不准将相关资料据为己有。办公室将所有学习培训资料整理归档,形成机构资料库,以达到资源共享。

(六)严格外出经费管理。

外出学习、培训等费用一般先由参加者垫付,回来后报销。报销的范围是机构及参加学习培训文件规定的项目:交通费、住宿费、培训费、会务费、资料费、出差补助等。与上述规定不符的,一律不予报销。办公室依据参训人员上报存档的资料及《中国某某机构参加外出学习培训审批表》,向财务部门出具员工报销证明,否则,一律不予报销,财务部门要严格执行本办法规定。

(七)参加学习培训的员工有责任和义务对机构其他员工进行培训。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他未尽事宜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中国某某机构参加外出学习培训审批表》;

2、员工外出参加学习培训汇报材料标准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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