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工伤纠纷处理得到的感悟

从工伤纠纷处理得到的感悟

chinahrd20xx-12-04 10:260

汽修公司的员工外出修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该员工距骨骨折。司机答应负全责,员工当时并无异议。但单位并没有给员工申报工伤。后因单位停发该员工工资引发纠纷。员工要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单位领导却不认同,作为HR,你该如何处理呢?

刚到公司,东南西北还没弄清就接手了一起工伤纠纷。纠纷的起因是汽修公司的员工外出修车其所乘坐的出租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该员工距骨骨折。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司机答应负全责,住院费、手术费、护理费都是司机付的,员工当时并无异议。员工上了工伤保险,但单位并没有给员工申报工伤。后因单位停发该员工工资引发纠纷。员工要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汽修公司的领导认为司机已经给了钱,单位不能再给。同时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没有按公司的要求来上班,按着制度,员工已自动离职。

总结起来争议的焦点为以下几点:1、该员工享受了交通事故赔偿后还能否再享受工伤保险。

2、单位和员工是否还存在劳动关系。3、未按期申报工伤,是否还可以再申报,费用由谁出4、该员工只住院治疗了三个月,但却要求8个月的停工留薪期工资,是否合理。 当时领导找我谈话时能感到领导很气愤:领导认为员工是在讹诈公司,所以宁肯输也要把这个官司打到底,为的就是赌这口气。因为我以前处理过大量的工伤纠纷,又和地方劳动部门有非常好的人脉关系,所以第一时间领导就把这个“热山芋”扔给了我。简单的准备之后,我和领导做了如下汇报:

1、此事事实清楚,职工在外出工作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属工伤无疑。

2、按《国家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所规定,该员工伤残符合九级中第23款所列:骨折后固定术,无功能障碍,伤残标准应为九级。

3、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兼有第三者民事赔偿责任的,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国家原劳动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 韩良成所编《工伤保险解答》一书中第77条也有相关说明:职工投了人身保险,发生工伤事故后,除依法领取人身保险赔偿外,还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4、劳动合同应书面签订,书面解除,且员工在发生工伤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5、员工发生工伤事故 后,单位应在一个月内为其申报工伤,未申报的,员工个人可以在发生工伤一年内到工伤认定部门申报。单位未按期申报工伤,如最终被劳动部门确认为工伤,费用由用人单位全部负责。

6、停工留薪期长短是劳动部门依据各省所编《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所列的标准定的,其中距骨骨折在该目录第十页,规定不稳定期为2月,恢复期为6个月,所以应支付该员工8个月的停工留薪期工资。

7、如果按律师提供的策略,托着打官司,那么社平工资每年都在递增,仅今年一年本省社平工资就递增了27%,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是以解除劳动关系时的上年度社平工资为基数计算,也就是说,如果官司打得越久,对公司越不利。更何况对其他职工精神层面的影响会更多。

综上所述,提出如下建议:

一、与该职工及家属进行协商解决,做好员工及家属的思想工作。

二、由劳动仲裁部门组织调解,协调双方关系。

三、此事处理越快越好四、达成协议后由劳动部门出具仲裁调解书,完成法律手续。听完我的汇报后领导马上做出批复,同意我的建议,让我全权负责此事的处理。经过多次接洽、协商,最终与该员工及其家属达成和解:单位一次性支付给员工大约应付金额的三分之二现金后了结此事。并由劳动局出具了仲裁调解书。此事的处理领导十分满意员工也十分满意,算是个双赢的结果。后来又陆续成功处理了几起大的工伤事故,得到了领导的充分认可,也奠定了我在集团公司的地位。

在处理这几起工伤事故过程中,有以下几方面的经验觉得值得总结:

一、人力资源管理者一定要对政策、法规熟悉。

现在大多数企业都有法律顾问,遇到类似的问题都会交由律师去处理。但由于律师所站的角度是不同:他们也不并太关注事件本身的影响和结果,即便是结果不理想,也丝毫不影响他们的收入,但却会影响公司对人力资源部门的评价。在处理劳资纠纷的过程中也发现有的律师对工伤政策并不是很专业,经常出现误导领导的情况。所以作为人力资源管理者必须自己懂政策,这样才不会被人“懵”。以上面的工伤案例为例,如果我们不掌握政策,按照法律程序走下去,公司就会付出更多的代价,而且其他员工也会认为公司不人性化。这样无异于激化了劳资双方的矛盾。如果等工伤认定结论出来了,评残结果出来 了,那还谈什么呀,

结果一目了然,谁还会和你坐下来协商呢!所以掌握政策就是要在结果出来前,对结果有准确的预见,给领导决策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即提高了工作效率,又能很好地解决问题。

二、好的人力资源管理者还要和劳动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这点我在多年的人力资源管理中深有感触。处理工伤保险的好多政策都是政府以文件的形式下发的,外面的人并不十分掌握,简单的咨询有时也弄不太清,所以最好能及时拿到相关的文件复印件,这样和领导汇报的时候就会有理可说,有据可依。以上述工伤案例为例,我在汇报的时候每一项说明都持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政府文件,所以领导不得不信服。还有在工伤处理过程中,劳动仲裁部门的组织调解也非常关键,在一定程度上也决定着协商的最终结果。另外企业也离不开劳动部门的支持。严格的说,很少有企业完全符合国家的劳动政策,想找问题,到处都是问题,即便你自己认为自己做得够好了,所以处理好关系非常重要。同时有机会还能给企业争取到政策支持,比如说再就业资金的争取,比如说今年招聘大学生的优惠政策,比如说从业资格证的集中优惠办理,还有劳动关系AAA级企业的评定等等。劳动部门和企业联系密切的部门大致有以下几个:监察股和仲裁股是执法部门,保险局是业务部门,就业局是服务部门。大家可以根据自己企业的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三、人力资源管理者要学会和领导沟通。

千万别自以为正确的事领导就一定会支持,因为领导并不是所有方面的专家。所以作为下属一定要具备说服领导的能力。我个人的一向的原则是:一、在我没有完全弄懂前不汇报。二、在我汇报的时候一定要拿出根据。三、汇报完了一定要提出自己的建议,而不是把皮球踢给领导。前些天看了一篇如何“对上管理”的文章,很认同。一般来说,在领导的意识里,职能部门本身就是“花钱部门”,花领导的钱,领导自然会心痛。所以作为人力资源管理者一定要让领导明白,钱是不得不花的,同时更要领导明白,花钱是在给公司省钱,甚至能给公

司创造更好的效益。这样领导不但不会认为你不是在乱花钱,还会认为你在给公司办正事儿,工作中自然就会支持你。

 

第二篇:医疗纠纷处理的流程

大王中心卫生院

医疗纠纷处理的流程

发生医疗纠纷后,作为患者一方应该怎么办呢?怎样做才能尽最大限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争取到法律规定的赔偿呢?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有医患双方协商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和向法院提起诉讼三种途径。而现实中,诉讼往往是医患双方解决纠纷的首选途径,患方在医疗纠纷中如何诉讼进行法律上的指导。

1、诉前准备工作。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应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系、投诉,要求复印诊疗病历,并会同医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历(包括诊治病历、住院病历、手术同意书、会诊讨论记录等所有资料),向医务科索要《医疗纠纷投诉表》回执。完成上述工作后,患方便可选择适用何种法律方式解决纠纷了。

2、诉讼。提起诉讼后,法院会安排时间进行第一次开庭,该次开庭主要确认医患双方的诉讼主体资格、对双方提交的病历资料进行质证,经过质证的病历将在第一次开庭后由法院移交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所以在首次开庭这一阶段患方应把握好机会,认真仔细审查病历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尽可能将对自己不利的病历

资料排除出有效证据之外。

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这是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中最重要的一环,它决定了整个医疗纠纷诉讼的大局。说白了,打医疗纠纷诉讼其实就是打医疗事故鉴定!患方应认真对待,向专家小组提交的《陈述书》内容应尽可能详细陈述医疗经过,同时着重指出医方的医疗行为存在哪些过失,违反何种诊疗规范。医鉴会的专家们其实也是各医院的主任医师、医学教授,他们对医院一方有着天性的维护,故患方在《陈述书》中应一针见血明了的指出医方存在的诊疗过错,不给专家小组回旋的余地;如果患方在《陈述书》中不能指出医方明显过错的话,专家们往往也会睁只眼闭只眼作出对患方不利的鉴定结论,这就象民事诉讼中不诉不理的原则。

4、赔偿款的确定。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出来后,如认为构成医疗事故,患方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赔偿款项,但要考虑到医方的诊疗行为和患者出现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多大的因果关系,来确定医方应承担的责任。如某患者被确诊为癌症晚期,死亡已是不可避免的事实,尽管医方的诊疗失误加速了患者的死亡,但如要求医方对患者的死亡负全部赔偿责任也是不合理的,法院也不会支持。所以患方应实事求是的分析医方过错程度来确定赔偿额,避免盲目索赔,导致自己承担过多的诉讼费用。 在更多的时候,医疗鉴定结论是认定医方不构成医疗事故的,这种情况下患方应如何索赔呢?本律师认

为患方可灵活应用《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原则,举证证明医方的诊疗行为存在瑕疵并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的后果,以人身损害为由提起索赔。

医疗纠纷诉讼和普通民事诉讼不同,医学原理和法律适用之间能否灵活运用,是患方能否得到最大利益保护的关键。所以,医疗纠纷诉讼中患方应考虑聘请一位精通医疗纠纷处理的律师代理相关法律事务。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 发生医疗纠纷——向医疗机构投诉——复印封存病历——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医疗事故鉴定——(不服)申请再次鉴定——卫生行政区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不服)行政复议 诉讼处理流程: 发生医疗纠纷——向医疗机构投诉——复印封存病历——提起诉讼——第一次开庭(质证病历)——委托医疗事故鉴定——(不服)申请再次鉴定——司法鉴定——再次开庭——判决——(不服)上诉 医疗鉴定流程: 医患共同向市医鉴会提起(或委托鉴定)——受理——交费——提交陈述书等材料——查看专家名录——选出需回避的专家——专家随机编号——抽号——组成专家鉴定组——患医各陈述15分钟——退庭——专家讨论——出具医鉴结论报告——(不服)向省医鉴会提起再次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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