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思想品德鉴定表》的填写说明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思想品德鉴定表》的填写说明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思想品德鉴定表》从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http://www.tjgspx.cn)下载,一律使用A4复印纸正反面打印,每位申请人两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左侧装订、一份《思想品德鉴定表》。

填表之前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填表一律使用黑色钢笔或碳素笔,填写要求:书写工整、字迹清楚、不得涂改,不得空项,否则填写无效。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一)个人填写部分

1.封面

姓名:必须与本人身份证完全一致。

工作单位:填写所在学校全称(不填具体院、系或部门)并加盖人事部门章。

户籍所在地:按户口所在地填至乡镇或者街道办事处。

申请资格种类:写全称(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填表日期:统一填写为20xx年x月x日。

2.第三页

每人交近期蓝底正面免冠1.5寸照片三张,两张分别贴在两份申请表上,另一张存在学校主管部门,以备颁发教师资格证使用。

姓名:同上。

性别、民族、出生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电子邮件地址、最高学位、最高学历、专业技术职务:如实填写。

政治面貌:填全称(如中共党员、共青团员等)。

出生日期:与本人身份证完全一致(****年**月**日)。

毕业学校:与最高学历相一致并全称填写。

所学专业:与最高学历相一致并按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

现从事职业:一律填写“教师”。

申请任教学科(课程):填写学科名称和相应的代码,学科与代码以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规定的学科科目为准(可查询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任教学科对照表)。

身份证号码:按现有身份证号码填写。

本人简历:从初中填起,不要加附页。

(二)单位填写部分

第四页

思想品德鉴定意见:符合申请条件填“合格”,院、系或部门负责人签

字(或盖章)。

身体和健康状况:符合申请条件填“合格”,院、系或部门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修学教育学……课程情况:若“专业类别”为“师范教育类”则填“符合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特许条款”,若“专业类别”为“非师范教育类”则填“修学高等教育学、高等心理学课程,并合格”。

普通话水平:按实际等级填,符合免测条件填“免测”。

教学能力一项:符合申请条件填“合格”,学院、系或部门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教师资格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评议意见:受委托普通高校填写“经专家审查委员会评审该同志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加盖审查委员会章,日期统一填写20xx年x月x日;成人高校、高职学院及普通高校的三本学院不填。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意见:受委托普通高校填写“同意授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日期统一填写20xx年x月x日,按规定时间到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盖章;成人高校、高职学院及普通高校的三本学院不填。

教师资格证书号码:待教师资格认定后,按统编的证书号码由各校主管部门填写。

备注:填曾取得过何种教师资格。

二.《思想品德鉴定表》

1-3项:与前边申请表一致(“申请资格种类及学科”一栏两项均需填写),由个人填写。

4-6项:使用描述性语言(不能使用概念性语言,如:“优秀”、“良好”等),由单位填写。

7-9项:如实填写,没有的填“无”,不要空项,由单位填写。 10项:鉴定单位写全称(****学校院、系或部门名称)。

最后一项:单位填写人(审核人)签名,在空白处填“该同志思想品德鉴定为合格”,填写日期:统一填写20xx年x月x日,加盖院、系或部门章。

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思想品德鉴定表》填写不符规定,材料退回,本批次不予受理。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

20xx年x月x日

 

第二篇:《实习鉴定表》填写说明

《实习鉴定表》填写说明

1、《实习鉴定表》为学生的档案材料,填写时请务必使用或中性笔认真书写(禁止使用圆珠笔或蓝色钢笔书写!)

2、其他主要事项:

(1)《实习鉴定表》中“实习岗位”应填写实习的岗位或工种。(学生填写)

(2)《实习鉴定表》中“自我鉴定”应主要是介绍实习过程做了些什么事、实习的体会,包括个人完成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成绩,思想和业务上的收获和体会,自己的实习态度、遵守纪律的情况;它是学生实习成果的展示和表述,是整个顶岗实习过程的再现。 内容要求思路清晰,合乎逻辑,务求客观、科学、完备,要尽量用事实和数据说话。(学生填写)

(3)《实习鉴定表》中“实习单位鉴定意见”一栏是实习单位对学生(教育)实习表现的综合评价,要有实习单位负责人的签字,一定要签盖实习单位(企业)的公章!否则无效。(实习单位填写)

(4)《实习鉴定表》中“带队教师鉴定意见”应是学生实习时学院派出的带队教师根据你实习的表现填写的综合评价。(带队教师填写)

(5)《实习鉴定表》中“顶岗实习综合成绩”应根据实习单位意见和带队教师意见综合评出,须加盖所在系部的公章和教务处公章。(系部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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