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延寿县保障性住房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延寿党务公开网 发布时间:20xx-10-10 点击次数:54次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落实住房保障工作责任,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及时发现各单位各部门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督促整改,确保全面完成住房保障工作年度目标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 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监督检查的重点是保障性住房(含三棚一草)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政策落实情况。

(一)工作任务是否得到全面落实,包括任务分解、项目前期准备、项目开工、完成投资、竣工及项目信息公开、项目客观真实性等情况。

(二)政府资金是否及时到位、包括中央补助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情况,地方政府财政预算安排、土地出让收入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安排、地方债券有限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等情况。

(三)建设项目用地是否优先保障供应,包括增加土地有效供应情况;在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情况;项目地块落实情况。

(四)税费政策是否全面落实,包括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各种行业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费用减免情况,不应收取的税费乱收情况。

(五)基本建设程序和强制性标准是否得到严格执行,包括工程项目前期手续、建设程序是否合法,建设主体、套型标准、配套设施、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定和强制性标准,工程建设进度、资料文档是否符合要求等。

(六)保障性住房管理是否公开公平公正,包括准入审核、分配、使用和监管情况,建立健全住房保障机构,以及管理人员、工作经费落实到位等情况。

二、监督检查的原则

保障性住房监督检查涉及经济社会领域和民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工作难度大,工作中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组织,分工负责。注重发挥各职能部门各个层级监督监管作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整体性和协调性。

(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既要保证监督检查能够覆盖保障性住房的主要方面,又要紧盯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环节,选准着力点,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通盘谋划、分类实施。既要从全局出发考虑和处理问题,又要把握好不同地区发展特点和规律,实事求是地

确定检查内容,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四)查纠结合,务求实效。严格执行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综合运用督促整改、查办案件、纪律处分、行政问责等多种手段,及时解决和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监督检查的职责

监督检查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对全县保障性住房监督检查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及时向县纪委报告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和重要问题,及时移送重要案件线索并督办查处情况;完成县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监督检查组办公室设在县纪委执法监察室,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人员从有关部门后备干部中抽调组成。

四、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

保障性住房监督检查头绪多、任务重,工作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要精心安排部署。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科学分析论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监督检查具体方案,明确目标、细化分工、落实措施,重点对今年下半年监督检查工作作出安排;并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和监督检查实际,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监督检查的工作重点、时间安排和力量投入等,创新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

保证监督检查顺利有效地进行。

(二)要搞好协作配合。各保障性住房监管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增强监督检查的整体合力。主要负责部门要切实负起主抓责任,加强与配合部门的联系,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及时交换意见,沟通协商,达成共识。配合部门要积极协助、全力支持,按照总体部署和具体安排,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三)要严肃执纪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确定整改目标、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切实整改到位,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游对策”的行为。各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查处。县纪委要把严格执行纪律作为推动整改落实、确保检查实效的重要手段,对各种违纪违法案件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

(四)要营造良好氛围。要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公开报道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保障性住房政策落实及监督检查的有关情况,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要加强对网络舆论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和群众关系的热点问题,及时释疑解惑、澄清是非,积极回应社会反响,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为干事创业营造良好氛围。

 

第二篇: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行为,确保广大群众使用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创新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思路,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和完善保障医疗器械使用安全、有效、放心的长效机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通过监督检查,加强高风险医疗器械和医疗器械广告监管,使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增强质量意识,严格规范管理,督促医疗机构建立健全使用医疗器械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体系。

二、检查范围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医疗机构、隐形眼镜验配企业、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经营企业等。

三、检查重点及品种

(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1、检查重点:企业是否擅自扩大经营范围;是否擅自变更经营、仓库注册地址,是否擅自增加或减少经营、仓库

面积,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要求;质量体系是否正常运行;进货渠道和票据是否合法;产品是否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产品合格证明;进货验收记录、销货记录等质量管理记录是否完整、真实;质量管理人员在职在岗情况;是否存在挂靠经营、出借或转让许可证的行为。

2、重点品种: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电疗、磁疗、光疗等物理治疗设备。

(二)各级医疗机构

1、检查重点:产品进货渠道和票据是否合法;是否建立完整的购进、验收记录;储存、养护条件是否达到要求;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制定并有效运行;是否使用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植入性医疗器械的使用是否建立并保存可追溯的使用记录;设备类医疗器械是否建立管理档案,定期校验、养护,并做记录;是否按规定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工作等。

2、重点品种: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植入性医疗器械、填充材料等列入国家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目录的产品以及大型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口腔科材料及义齿、体外诊断试剂。

(三)隐形眼镜验配企业

1、检查重点:是否存在无证经营隐形眼镜的行为;进货渠道和票据是否合法,产品是否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及产品合格证明,验配场

所和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要求;验配人员是否有验配资格;进货验收记录、验配记录等是否完整、真实;是否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等。

2、重点品种:软性角膜接触镜及其护理液。

(四)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经营企业

1、检查重点:对发布医疗器械广告、采取免费体验等方式进行宣传和销售的医疗器械专卖企业进行重点检查,严防不合格产品和夸大功能主治的产品进入市场,产品是否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及产品合格证明,对使用者是否有跟踪回访记录及售后使用记录等,是否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等。

2、重点品种: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

四、检查分工及时间安排

负责对全区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工作进行综合指导和督导检查,各县局对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隐形眼镜验配企业、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经营企业等的器械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对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医疗器械监督检查从3月x日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10月x日前结束。

(一)自查阶段( 3月x日—3月x日)。各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指导下,结合企业实际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按照检查范围、检查重点及品种认真开

展自检自查。

(二)检查阶段(3月x日—10月x日)。各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科室按照医疗器械监管范围集中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违法违规案件依法及时处理。

(三)总结阶段( 10月x日—10月x日)。对此次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总结,认真分析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具体监管对策,按时上报工作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要站在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密切相关的思想高度,提高对监管工作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责任追究。各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监管到位,责任落实到岗到人,明确医疗器械监督员,把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抓紧抓深,做到计划落实,目标实现,确保监督检查效果。

(二)各县局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对辖区内涉械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要强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日常监管,尤其对采取免费体验等方式进行宣传和销售的专卖企业进行重点检查,严防不合格产品和夸大功能主治的产品进入市场。

(三)要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在用医疗器械的管理,促使医疗机构增设用于器械储存、保管、养护的设施设备,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对列入国家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目录的高风险类产品(请登录国家局网站查询,具体详见国食药监械〔20xx〕395号)要加大监督检查频次,认真

排查和处理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安全隐患,在检查中要做到执法人员排查问题到位、企业责任主体意识到位、整改措施跟踪检查到位,严格依法处罚到位。同时要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卫生部和国家局制定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加快建立健全相关组织体系、责任制度,积极试行推进面向社会公众的电话传真、信箱报送以及网站直报等报告方式,提高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的数量和质量。

(四)要加强医疗器械广告的监管。对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的广播、电视、报纸上的器械广告进行重点监控,发现违法广告立即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查处。

(五)要加强信息沟通交流,及时将检查的工作情况上报地区局,做到重大信息及时报。各县医疗器械监督检查方案及医疗器械监督员名单(详见附注一)于3月x日前以书面形式报;10月x日前将监督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上报局。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