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森林公安调研报告

XXX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

基本情况调研报告

一、基本现状 (一)队伍建设现状 XXX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原为XXX公安局林业公安股,股级建制,隶属县林业局,业务受县公安局指导。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封山禁牧政策以来,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任务更为艰巨,县政府于XX年X月将原林业公安股改为森林公安分局(正科级),编制XX人,隶属关系不变。XXXX年XX月份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防火办与森林公安分局合署办公,两套班子一套人马,主任由森林公安分局局长兼任。

XXX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现有人员XX人,入警X人,干部身份XX人。党员X人。从年龄结构上讲,40周岁以上有X人,30—40周岁有X人,30周岁以下有X人。从文化层次上讲,大专以上有X人,中专有X人,高中X人,已达到公安部XXX年具有大专文化程度的民警达到60%的目标。

XXX公安局森林公安局是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工资按公务员系列套改,警衔工资和岗位津贴按有关规定财政预算,按时兑现。干警每年一次休检和人身保险没有 1

落实。

从90年代后期以来,XXX就十分重视林业工作,特别是实施退耕还林政策后,林木管护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因兼顾防火办工作,一年80%的时间放在防火上。工作压力大,基本没有休假日,即使在重要节假日期间,也要坚守工作岗位或在外办案,而且节假日工作期和防火值班期,因财政困难,也没有补助,同时,由于长期深入农村办案,生活没有规律,积劳成疾,大多数老干警均有肠胃方面的疾病,身体状况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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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县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森林公安工作既是整个公安工作的一部分,又肩负着“森林法”赋予森林公安的一项重要的执法工作。十六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加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向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确定了森林公安的任务和目标,也确定了其在生态环境保护过程中将发挥重要的作用和不可替代的地位。森林公安怎样才能完成好此项重任,回答只有一个做大做强森林公安。而加快解决森林公安的转制问题,加强对森林公安队伍的领导,加大对森林公安的经费投入,扩大森林公安的影响,强化森林公安的职能已经成为做大做强森林公安的当务之急。

一、我局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和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依法履职维护林区平安和谐。二十余年来特别是天保工程实施以来年来,湟源县森林公安全体民警默默奉献、顽强奋战,肩负法定职责,为维护湟源县社会治安稳定,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保障了湟源县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的顺利进行。

切实履行了人民警察的职责。近几年,我局始终保持对涉林现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坚持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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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森林公安执法主体情况调研

森林公安主体执法情况调研报告

森林公安机关是国家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多年来,临沧森林公安机关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林业、公安部门的领导下,森林公安机关和广大森林公安民警忠实履行法律职责,有力地打击了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为生态建设和林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一、森林公安执法现状

森林公安机关作为公安机关派驻林业部门的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力量,肩负着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保障“桥头堡”和“森林云南”建设的重任。因此,各级森林公安机关为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建立云南生态安全屏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办理了许多案件,发挥了临沧森林公安在建设“森林资源大市、林业产业强市、林业景观美市”中的重要作用,并取得了显著成绩。

20xx年4月1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林业厅联发的《关于对云南省 1

森林刑事、治安和林业行政案件执法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云林联发字[2000]第16号文件明确了,全省各级森林公安机关是受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刑事、治安和林业行政案件的专门机关,确定了对具体行使调查、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以及进行治安、林业行政处罚等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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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县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森林公安工作既是整个公安工作的一部分,又是林业部门一项重要的执法工作。十六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加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向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确定了森林公安的任务和目标,也确定了其在生态环境保护过程中将发挥重要的作用和不可替代的地位。森林公安怎样才能完成好此项重任,并且为林业整合后的六大工程服好务?回答只有一个———做大做强森林公安。而加快解决森林公安的编制和经费问题,加强对森林公安队伍的领导,加大对森林公安的投入,扩大森林公安的影响,强化森林公安的职能已经成为做大做强森林公安的当务之急。

一、我局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

宜章是湖南重点林区县之一,也是我省最早建立森林公安队伍的县(市)之一。纵观我县森林公安分局成立组建二十余年的风雨历程,可看到森林公安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不断取得进步的发展轨迹。

(一)、依法履职维护林区平安和谐。二十余年来特别是20xx年来,我局近60名民警默默奉献、顽强奋战,铁肩担负法定职责,圆满完成了《人民警察法》所规定的“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等任务,保障了我县林区治安秩序持续稳定和林业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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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森林防火调研报告

关于加强我市森林防火技防建设工作的

调研报告

市局:

森林火灾是一种自然灾害,与林业发展是一对长期存在的矛盾,火灾对森林的破坏性极大,危害极深。近年来,我市森林火灾频发,造成了较为严重的经济损失,不仅烧毁大量的森林资源,破坏自然环境和生态平衡,而且直接影响到我市工农业生产,严重威胁着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一、我市森林资源分布现况

我市山区属燕山山脉东段,山区植被完好,有广阔林区。主要树种有油松,华北落叶松、侧柏、栎树、山杨等20余种。其中林业用地435951公顷,森林覆盖率34.45%,在全省列第二位,领先于全国平均水平。在有林地构成中,经济林111626公顷,用材地23972公顷,防护林125811公顷,特用林6255公顷。现有国营林场6个(海滨、渤海、团林、都山、老岭、山海关),总经营面积48.82万亩,有林地面积20.54万亩,果林种植面积105万亩。主要分布于我市气候湿润(半湿润),人口密度相对较小的青龙,抚宁,昌黎,山海关四个区县,林地覆盖率较高但分布相对不均,情况相对较为复杂,技防设施覆盖率低,在一定程度上给我市森林防火工作带来了较大困难。

二、我市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形势及火灾的主要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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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关于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调研报告

题目 关于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调研报告

摘要

关键词 作者

文章归纳了公安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一 些问题,分析了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提出了改进和规范执法行为的几点建议,阐述了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建设法治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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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调研报告

执法行为规范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正确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准则,也是确保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廉洁勤政、执法为民、端正党风、纯洁警风的强力保证。近年来,由于个别民警执法行为不规范导致系列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案、事件时有发生,给公安机关造成不良后果及恶劣影响。今年暑假我在家庭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了为期三周的实习,在此期间,我虚心向老民警请教并且认真学习了该所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具体内容,搜集、查阅了大量资料。在这里我浅谈一下公安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其原因,以及改进和规范执法行为的几点建议。

一、公安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执法理念,指导思想错误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步伐也不断加快,然而在部分警察身上,一些不合时宜的传统执法观念没有得到及时的清理,特别是法治意识和人权保障意识没有很好确立,在执法过程中,还有很多问题存在,具体表现在:1 不重视理论学习及“以人为本,人性化”执法理念的培养,理论修养不深,法律知识匮乏,执法方式简单,粗暴,接待群众缺乏耐心等。2 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人民警察法》第六条规定了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十四项法定职责,在现实中一些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没有很好的履行这些职责,这在当前一些基层公安机关中表现得尤为明显,首先是不及时处理群众的报警,不及时立案及调查,其次是对群众保护人身,财产权利的求助,不理不睬或拒绝履行,再就是对公民依法申领证件,执照,故意刁难,无故拖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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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公安机关公安民警大走访活动调研报告

公安机关公安民警大走访活动调研报告

坚持党委领导下的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是我国公安机关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做好新形势下维护稳定工作的根本保证。公安部党委在认真总结近年来 各地公安机关创造的一系列走访群众好做法好经验的基础上,部署开展“全国公安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全国百万公安民警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 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送温暖、送平安、送法律、送服务,听民声、访民意、察民情、排民忧、解民难,受到了人民群众、社会各界的欢迎和好评。

在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是公安部党委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构建和谐警民 关系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新形势下进一步继承和发扬公安机关优良传统、坚持走群众路线的客观要求,对于做好当前各项公安工作,推动公安事业长远发展, 都具有重要意义。实践证明,“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增进了公安民警与人民群众的感情,拉近了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距离,给我们建立健全走访群众工作长效机 制、切实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带来许多深刻的启示。

一、开展“全国公安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的主要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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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关于对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侦查质量调研报告

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侦查质量调研报告

长期以来,公安侦查机关受重特大案件破案压力,以及源自于维护社会稳定而来自社会与行政方面的双重压力,造成了侦查工作的目的就是为了破案的单纯化认识,只要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侦查工作就算大功告成,而对证据的全面收集固定却失之偏颇,难以达到公诉对证据的标准要求,忽视了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要求。20xx年以来,公安机关移送我院审查起诉的案件214件439人,无一直接起诉,经一次退回补充侦查案件占移送案件的24%,经二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占移送案件的76%。证据是刑事诉讼的基础,决定着实体法的适用和诉讼的结局,没有证据,就无法确定犯罪事实,也就无从以犯罪事实为依据定罪量刑。通过以上数据不难看出,在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中证据方面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

一、证据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物证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痕迹的提取、比对和指认不重视。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对多处血迹仅提取几处,对现场遗留的痕迹认为没有价值而不进行提取;提取后的痕迹不进行比对、指认,在审查退回补充证据过程中,有部分物证、痕迹因保管不善,而无法进行比对、指认、鉴定,而影响了整个案件的认定。

二是在实践中,因物证的提取不规范,对物证的数量、外观特征记录不准确、不完整,导致物证失去证明力。物证随着犯罪行为的发生或实施而产生,与案件事实存在着必然的客观联系,但同时物证又是不会说话的证据,它不能“讲清”自己与案件有何联系,如果物证的获取和固定过程不符合法定程序,就会失去可采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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