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上半年政策法规处工作总结

上半年,政策法规处围绕市局总体工作目标和要求,按照工作计划安排,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做好行政许可法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加强对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领导和协调,我局于20xx年x月x日成立了由朱关烈局长任组长、王国泉副局长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行政许可法实施及行政许可项目清理等日常工作。20xx年x月x日上午,市局专门召开由各县(市)局分管政策法规工作的局长以及税政法规科长参加的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全国、全省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市国税系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各县(市)局汇报了对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初步考虑。市局王国泉副局长对全市国税系统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工作提出了要求。

(二)组织开展行政许可法学习辅导,同时积极参加省局培训。一是组织召开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动员大会。20xx年x月x日,在绍兴饭店召开了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动员大会,朱关烈局长作了动员,并对市本级的贯彻实施工作作了布置,绍兴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法制处处长杨志敏作了《行政许可法》学习辅导。二是组织参加省

局组织的行政许可法培训。3月x日组织市局七个业务处室、单位的负责人参加省局组织的全省国税系统行政许可法培训班,国务院法制李岳德司长行政许可法的立法背景及行政许可法内容作了详细的讲解。三是会同人教处组织全部干部收看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汪永清作的《行政许可法》辅导报告。四是协助人教处组织干部开展《行政许可法》知识考试。

(三) 组织开展行政许可项目的清理工作。去年x月份我局对行政许可项目组织了一次清理,今年x月份再次组织市局各处室、各单位对行政许可内容、实施税务行政许可以及行政许可收费情况进行了清理。今年x月以来,省局相继下发了二只《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取消省局设定的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浙国税法[20xx]9号、浙国税法[20xx]12号)及《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关于进一步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函》,我处收到文件后及时组织有关处室和单位开展清理工作:一是按省局要求对总局上报取消的审批项目、省局自行设定的行政审批项目以及省局转发总局文件中补充内容、增加环节、改变程序的条款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二是针对上述审批项目清理市局转发文件中设置前置、后置条件的文件和条款;三是按省局规定的时限停止上述行政审批事项并通知计统征收处在办税服务厅进行公告;四是按照工作职责要求相关职能部门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提出加强后续管理的意见和措施。在做好清理工作的同时,利用国税网站做好行政审批项目的公告和宣传工作。全国税务系统实施行政许可法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处及时与办公室进行联系,在国税网站上转载了电视电

话会议精神。我处收到国务院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后,在国税网站上公布了税务总局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

二、加强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一)组织开展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秩序自查工作。根据《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 “严格控制部分行业过度投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浙国税法[20xx]6号)要求,我市着重围绕制止越权减免税和加强欠税管理等方面,组织开展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执法自查工作,通过自查做到了政策清、情况明。截止20xx年底,我市共有钢铁行业企业2户,水泥行业25户,没有电解铝企业。水泥行业中,18户企业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20xx年减免增值税额11836万元,6户企业享受民政福利企业优惠政策, 20xx年减免增值税额4991万元,合计减免增值税16827万元。

(二)做好开发区税收优惠政策的清理工作。根据《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检查开发区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浙国税法[20xx]2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检查开发区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xx]9号)的通知要求,我局于2月x日专门召开会议对开发区税收优惠政策清理工作进行了布置,对开发区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清理。通过清理检查,做到了三清,即:各类开发区数量清,有无违规问题清,违规金额清。目前,全市现有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开发区7个,落户企业1009户,省经贸委批准设立的特色工业园区2个,落户企业

106户,绍兴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开发区1个,落户企业30户。其中,市本级有绍兴经济开发区和会稽山旅游度假区二个省级开发区,其中绍兴经济开发区现有落户企业365户,会稽山旅游度假区现有落户企业2户;绍兴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绍兴生态产业园区1个,现有落户企业30户,但都尚未投产。我市没有发现超越权制定开发区税收优惠政策问题。

(三)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会签工作,加强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的会签工作,同时,结合行政许可项目的清理,组织各有关处室和单位做好对xx年以来本局制订的涉税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通过清理,修改文件13件,废止文件226件。

(四)组织开展对纳税评估调研工作。今年上半年,我处就加强对纳税评估监督问题作了一次调研,通过调研了解了评估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如何开展对纳税评估的复查明确了目标和要求,同时对市本级评估案件调查中个别存有疑点的案件向选案办提出了移送税务稽查的建议。

(五)修订《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修订后的追究办法增加了鼓励各处(科)室自查自纠及过错责任追究公示的内容,进一步规范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行为。

三、加大案审力度,努力促进办案质量的提高。

20xx年一季度,共审理各类案件102件,补税罚款滞纳金合计1896万元,其中补税1097万元,罚款475万元,加收滞纳金324万

元。在案审过程中,补复查3件,退查2件,补证1件。案审环节调整金额193.02万元,其中:调整税款124.05万元,调整罚款滞纳金68.97万元。

今年上半年我处在规范案审行为,促进办案质量提高方面重点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按季召开了案审情况通报会。分别在1月份和四月份二次召开了案审情况通报会,向稽查局通报了案审中发现的一些主要问题,并就工作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沟通。二是对案审中碰到的政策性问题及征管查之间的政策衔接问题及时提交征管例会讨论。三是要求案审人员严格执行《税务稽查办案质量标准》和《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底稿》制度,对案审中发现的问题按政策规定进行调整,对审理过程和结果在审理工作底稿上作完整记录。上半年通过案件审理调整税款100.71万元,调整罚款滞纳金57.3万元。四是加大退查、补证和补(复)查力度,严把案审质量关,充分发挥案审监督职能。上半年通过补复查调增税款23.34万元,调增罚款11.67万元。

四、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为抓手,强化考核和监督。首先,完善内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在3月底前对个人制订了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确保考核到人。在制定考核办法时,注意发挥考核办法的引导作用,通过奖惩措施,鼓励干部加强业务学习和研讨,强化案件补复查工作。其次,以内审为手段,加强对处内干部的考核。我处按照“抓紧、抓精、抓实”的要求,在六月份聘请外部内审员对我处效能建设情况、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及工作目标的落实情况开展了一次内审,促进工作人员提高工作效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和工作目标的实现。

五、做好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统计分析和其他各类报表的报送工作。

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按省局要求做好税收执法检查工作;

二、继续做好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工作;

三、对市本级一至三季度的纳税评估案件组织一次案件复查工作;

四、举办一期税收法制培训班;

五、做好一般程序税务行政处理(处罚)案件的日常审理工作;

六、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报送工作;

七、做好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篇:20xx年上半年政策法规科工作总结

上半年,在上级计生部门的政策指导下,在委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政策法规科紧紧围绕规范全市计生队伍的行政执法行为,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开展了依法行政工作,充分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人口与计生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为我市人口与计生工作稳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先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狠抓案件网上审批工作,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把计划生育案件网上审批工作列入千分制重点工作进行考核,严格落实案件网上审批工作制度。二是对案件网上审批工作实行了月通报制度,每月初核对财政服务大厅开具社会抚养费票据名单,凡经核对有征收票据网上没有进行案件审批的,严格落实千分制考核办法进行通报。三是定期对各乡镇办案件网上审批工作进行质量抽查,个案回访,进一步完善办案程序,提高案件办理效率,确保做到依法行

政。截止目前,已经通过网上审批程序办理了征收案件609例,处罚案件 7例,网上审批工作已步入正常化轨道。

二、强化宣传培训,提高基层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一是督促指导了乡镇办事处利用元月份的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和其它重大节假日对“一法三规二条例”进行了形式多样、大张旗鼓的宣传,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的生育环境。二是强化了培训教育工作,提高了基层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上半年,我们一是利用科室召开例会的时间进行了2次科室业务培训;二是于今年x月x日在市政府物价局三楼会议室举办了全市人口计生系统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我们邀请了市法院、市检察院和市纪检会的领导、专家,对我市各乡镇、办分管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及全市人口计生系统所有持行政执法证和预办理行政执法证的人员160余名进行了为期两天的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达到了端正执法理念,坚持执法为民;改进执法作风,坚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方式三个目标。三是督导各乡镇、办事处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培训计划,开展了内部业务培训。四是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了案卷评析活动,提高了案卷的制作质量。今年,科室继续把案卷评析工作纳入了科室业务积分,全年组织乡镇办事处开展了两次案卷评

析活动,对各乡镇办抽查的所有案卷统一评比排队,对评析中查出的问题分类登记,此项工作的开展对于提高案卷的制作质量起到了明显的效果。

三、加大了执法力度,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 一是指导乡镇办事处对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30户对象依法申请人民法院进行了强制执行,没有因为手续不完善、不符合法律程序而被退回的现象发生。通过强制执行,既维护了国策的严肃性,又对无视计生法律法规的对象起到了强大的法律震慑作用。二是在下乡督促科室业务工作的同时,协助和帮助乡镇办事处处理非农案件11起。面对乡镇、办事处上报的非农案件 ,科室从不推脱,迅速组织办案人员进行立案查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到位,使一批违法生育对象依法受到了处理,遏制了乡镇办在职干部职工政策外生育行为的发生,净化了生育环境。

三、加大执法力度,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 20xx年元月以来,指导乡镇办事处对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对象依法申请人民法院进行了强制执行,积极协调法院加大强制执行力度,没有因为手续不完善、不符合法律程序而被退回的现象发生。通过强制执行,既维护了国策的严肃性,又对于无视计生法律法规的对象给予强大的法律震慑。在下乡督促科室业务工作的同时,协助和指导帮助乡镇办事处处理疑难、复杂案件10多

起。面对乡镇办事处求助的一些疑难、复杂的案件 ,科室从不推脱,积极和乡镇办事处一起想办法、分类制定措施,研究攻克方案,使一批违法生育的难缠户依法受到了处理。

四、存在的问题

1、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还比较低,在职人员政策外生育党政纪处理不到位,造成了违法生育现象屡屡发生。

2、在执法过程中,少数执法人员还存在着执法不规范的现象,执法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的提高。

3、通过网上审批案件工作的开展,发现个别乡镇、办事处规范执法意识不强,存在不按程序征收社会抚养费现象。

五、下步工作计划

1、加强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2、完善制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促进计划生育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

3、积极开展便民维权活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4、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和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在执法中,严格按照“七个必须”“六个不许”的要求规范执法。

5、 继续开展“三项治理”活动,规范生育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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