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局有机产品认证标识标注专项执法检查情况总结

根据认监委《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工作的通知》要

求,和省市局的相关文件精神,紧密结合灌南县实际,我局在1月份

部署开展了有机产品认证标识标注专项执法检查,分管领导召开了专

题会议进行部署,局质监科和稽查大队紧密配合,对全县6家企业进

行了深入的检查,确保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取得实效,检查未发现有冒

用、超期、超范围使用标识的情况。

一、加强领导,摸清底数,确保专项执法活动有效开展

接到市局《关于加强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工作的通知》后,局领

导高度重视,局分管领导召开了专项会议进行部署,明确局质监科牵

头负责,进行调查摸底,稽查大队紧密配合进行查处。经过调查摸底,

全县目前共有6家企业的产品获得有机认证,分别为灌南县瑞莲食品

有限公司的有机浅水藕、灌南县大圈乡有机无籽西瓜生产基地的西瓜

(2个产品)、灌南县百禄浅水藕有机食品基地的浅水藕、灌南县新

集乡双新农副产品购销有限公司的水稻、灌南县三口良种繁育场 的大米、灌南县新安镇有机无籽西瓜生产基地的西瓜。

二、突出重点,强化检查,确保专项执法活动如期完成

1月x日至26日,局质监科和稽查人员前往上述6家企业进行

检查。重点检查了这些企业是否有冒用、超期、超范围使用有机产品

标志、不使用有机产品标志等违规行为。检查发现:因季节缘故,灌

南县大圈乡有机无籽西瓜生产基地的西瓜、灌南县新集乡双新农副产

品购销有限公司的水稻、灌南县新安镇有机无籽西瓜生产基地的西瓜均未栽种或生产,灌南县瑞莲食品有限公司的有机浅水藕、灌南县百禄浅水藕有机食品基地的浅水藕大部分已销售完毕,有机食品标识标注情况良好,在包装、印刷、储运和销售等环节都注意正确使用有机食品标志。灌南县三口良种繁育场的大米未进行生产、也无相关的工作人员。随后,检查组还来到县城的乐天玛特、农工商等超市,检查了流通领域是否有外地不合格有机产品的流入,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情况。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确保活动取得良好社会效应

积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生产者和消费者关注食品农产品认证的意义,树立正确的产品生产意识和消费意识。每去一家企业,执法人员都将加强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工作的通知和精神进行了传达,并向企业宣传了《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中国质量新闻网、市政府门户网站对我局开展有机产品认证标识标注专项执法检查情况进行了报道,我局报送的《质监局三举措加强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被县政府办简报采用。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食品农产品认证企业和市场的监管,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和查处力度,确保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〇20xx年x月x日

 

第二篇:肉制品、水产品专项检查情况总结

水产品、肉制品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9月x日,长沙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水产品和肉制品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即22号文件。我镇根据文件精神,迅速召开了专题部署会,对开展水产品和肉制品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1、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

接到文件后,镇食安办马上向镇党委政府领导汇报。镇党委政府非常重视此项工作,马上开会研究,根据2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专项整顿工作总体目标和具体整顿内容,严格责任分工,要求专项整顿由镇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各村(社区)、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落实专项整顿任务。对本次整顿工作时间和步骤进行了安排,为期一个半月,分三个阶段实施。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工作要求。

2、召开了动员会和协调会

制定方案后,9月x日镇人民政府组织全镇11个村(居委会)和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了专项整顿工作动员大会。会上宣读了工作方案,分析了我镇肉制品和水产品安全形势,对专项整顿工作进行了动员和安排。提出了工作要求和纪律。在动员会后,镇食安办组织工商、畜牧、农技、卫生院、派出所、联校、城管办、城建办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了多次协调会,就专项整顿进行商量和协调。

3、认真组织了摸底调查

从9月x日开始连续3天食安办组织工商、畜牧、农技等部门对我镇肉制品、水产品两项内容进行了认真排查摸底。通过摸底,我镇没有肉制品、水产品加工行业,对生猪屠宰户和鱼贩进行了详细的登记造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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