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民共建协议武警赣榆中队1

军民共建协议书

甲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连云港支队赣榆中队

乙方:赣榆县城头高级中学

为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继承和发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优良传统,推进59分队与城头高中的"两个文明"建设,经商议,特制定共建协议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锦涛同志关于加强军民团结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巩固和发展军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大好局面,围绕推进社会经济发展和军队中心任务开展活动,为地区的改革稳定和部队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共建目标

以"组织健全,政策落实,活动经常,关系融洽"为目标,提高共建双方的全面建设水平,为推进军地双方两个文明建设,构建和谐校园,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县做贡献。

三,共建内容

1,加强组织领导.双方各自设立由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共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具体指导负责各自单位的双拥共建工作,双方不定期地开展学习交流,分析商讨文明共建工作形势,及时总结经验,妥善处理军地关系,并积极开展本地区的"双拥"文明创建活动。

2,发挥双方特长.双方在共建活动中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和特长,相互间应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提供协作,支持和帮助。

城头高中:认真做好拥军拥属工作,为部队官兵提供可行的教育资源和其他服务;定期(八一期间)到分队进行慰问活动;不定期地举行双方间的交流活动,增强双方间体育,文化,艺术交流,丰富官兵的业余生活。

59分队:在学校有需要的话,为学生进行军政训练;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组织学生参观部队的训练与演习活动,增强学生的民法民防知识;为学校师生开展有关民防教育活动和爱国主义教育;为全校师生进行国旗下的讲话和部队官兵英模事迹报告会。

3,坚持走访制度.双方领导要在每年教师节,春节,建军节等重大节日进行走访活动,互通情况,交流经验,联络感情,密切军政军民关系。

4,积极开展共建活动.组织军民之间进行多种内容和形式的交流活动,共建学习型组织,

共创文明单位。

5,建立联络员制度。双方各自指派联络员,负责相互之间的工作联系,活动安排和信息交流等事宜。

6,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连云港支队赣榆中队

负责人签字:

赣榆县城头高级中学 负责人签字:

 

第二篇:军民共建协议书

甲方:芜湖县公安消防大队

乙方:芜湖县交通运输局

为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继承和发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优良传统,推进消防大队与交通运输局的“两个文明”建设,经协商,特制定如下共建协议: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锦涛同志关于加强军民团结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巩固和发展军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大好局面,围绕推进社会经济发展和军队中心任务开展活动,为地区的改革稳定和部队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共建目标

以“组织健全、政策落实、活动经常、关系融洽”为目标,提高共建双方的全面建设水平,为推进军地双方两个文明建设,构建和谐交通、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县城做贡献。

三、共建内容

1、加强组织领导。双方各自设立由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共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具体指导负责各自单位的双拥共建工作。双方不定期地开展学习交流,分析商讨文明共建工作形势,及时总结经验,妥善处理军地关系,并积极开展本地区的“双拥”文明创建活动。

2、发挥双方特长。双方在共建活动中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和特长,相互间应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提供协作、支持和帮助。

芜湖县交通运输局:认真做好拥军拥属工作,为部队官兵提供可行的教育资源和其他服务;定期(八一期间)到县消防大队进行慰问活动;不定期地举行双方间的交流活动,增强双方间体育、文化、艺术交流,丰富官兵的业余生活。

县消防大队:在交通运输局有需要的情况下,为职工进行军政训练;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组织职工参观部队的训练与演习活动,增强职工的民法民防知识;为全局职工进行国旗下的讲话和部队官兵英模事迹报告会。

3、坚持走访制度。双方领导在每年春节、建军节等重大节日进行走访活动,互通情况、交流经验、联络感情,密切军政军民关系。

4、积极开展共建活动。组织军民之间进行多种内容和形式的交流活动,共建学习型组织,共创文明单位。

5、建立联络员制度。双方各自指派联络员,负责相互之间的工作联系、活动安排和信息交流等事宜。

6、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芜湖县公安消防大队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芜湖县交通运输局 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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