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_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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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工作总结_人民检察院

我院前身系长沙市郊区人民检察院,于19xx年恢复重建,**年因区划调整改名为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检察院。院落占地面积14.3亩,建有办公楼、干警宿舍、"检察官之家"等各类建筑120xx余平方米。

目前,我院有人员编制58人,实有干警53人,平均年龄34岁,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49人,占90%;中共党员41人,占75%。经机构改革后内设反贪局、刑事检察科、民事行政监所检察科、办公室(纪检组单列)等科局室4个,其中监所检察科室3个,担负2个监狱、4个看守所的监所检察任务;刑检部门担负雨花区公安分局、公交分局移送案件的审查批捕、起诉工作。是全市人数最少而任务最重的基层检察院。

一、近年工作的回顾

**年,我院新一届领导班子确立了争创"全国模范检察院"的工作目标,并提出了"用健全制度规范管理,用落实制度抓实管理"的队伍建设思路。

首先,院党组从自身做起,依靠自身的率先垂范,树立制度权威。

建立健全了《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党组会议制度》等规章,切实规范了领导自身行为。检察长按照分工负责原则不揽权并在重大问题的决策上,坚持以民主决策凝聚班子人心,增强决策实效;制定了《执法执纪检查实施细则》并据此成立执法执纪检查组,主要职责是依照院规对班子成员实施监督和处罚;班子成员敢于拿自己开刀,做到接受处罚不特殊。近两年,班子成员14人次违规,一律按章受罚。以铁面执纪为制度立威立信,教育干警以增强遵制守纪意识。

其次,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整章建制,树立文明执法形象。

为解决对待群众态度蛮横、冷漠,作风粗暴问题,我们率先在全省乃至全国检察系统推出了《首听首诺责任制》。规定:凡群众来访无论首先询问谁,谁就必须负责直接落实,本职内直接办理,本职外的必须找到或联系责任人交接办理。院党组在院大门口设立了"文明接待告知牌"告知来院人员并对接待中的失职视情处罚。如两名科长没有将来访群众领到相关科室受到扣罚津贴、张榜批评的处罚。此举从根本上转变了机关作风,并得以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湖南日报头版曾以《忽如一夜清香来》为题予以专门报道。

为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索、拿、卡、要"问题,我们通过落实"三个硬化"从严治理:一是规定硬化。禁止性规范一律作硬性规定。如禁止一切在发案单位吃饭的行为,只要吃就是违纪,就扣发6个月的伙食补贴,堵死了在发案单位吃喝的情况。二是奖惩硬化。明确规定奖惩具体标准,经济性处罚既罚得起,又罚得痛,约束力度大。如乱报费用轻则扣发半年津贴和奖金,取消当年评先资格;重则按照《检察官纪律处分暂行规定》坚决辞退。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院率先在全国检察系统实行了公务用车改革,我们特别规定不准使用发案单位的交通工具,否则扣发两个月交通费。三是程序硬化。设定严密的办法和程序控

制或者消除违纪可能。如《私费手机管理办法》,规定购机#5@p交纪检组核查,不准个人交纳话费,话费由院从本人工资中扣出代缴,#5@p存入个人廉政档案,彻底杜绝了在外乱报话费。

第三,针对管理难点和弊端,创新机制,提高管理效益。

为解决用车管理难问题,我们彻底打破了公务用车"大锅饭",从院领导到干警,按工作需要每月发放交通费补贴;除警牌车外,其余的汽车和摩托车公开拍卖;留用警车实行出租车式管理,谁用车谁按行车里程付费,绕道办私事双倍计费。既节约经费又提高办事效率。省纪委向全省推介了我院这一做法。

针对原有人事管理体制弊端,近年,我们先后进行了民主推荐中层干部,竞岗竞职和检察委员会委员竞争上岗等三项人事制度改革。如检委会委员竞争上岗,改变重资历、重职务的做法,突出将政治业务素质作为选拔标准,破格将三名优秀的年轻检察员选拔到检委会委员岗位,打破了干部提拔任用上的"由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做法,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此举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充分肯定。今年元月x日,我院针对机构设置和职位框架的弊端进行了机构改革将原有的12个科局室合并成为反贪局、刑事检察科、民事行政监所检察科及办公室4个科局室(纪检组单列),将全部检察职能也重新进行科学分类,归口实施。同时,将原有的24名部门领导职数削减为10名,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竞职演讲、干警民主测评的竞争上岗方式选举产生,并对当选者进行了为期1周的任前公示。各科室局负责人根据干警填报本科室的志愿与干警双向选择,完成了内设机构和部门的重组。经过机构改革重组和精简了机构,完成了中层干部的新老交替,加强了办案一线队伍的力量,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形成了工作的合力,合理地进行了人才配置,树立了新一届部门领导集体的威信,体现出干部队伍的整体实力在不断提升。

引入科技装备,改变效率低的传统工作方式。近年,我们挤出资金购置了46台电脑及光盘刻录系统和视频捕捉系统等多种专业技术装备,建立了计算机内部局域网、视听证据室、多功能模拟法庭和红外线监控系统,全省首家成功开发多媒体举证系统。这些装备既使我们解脱了数据统计等繁琐劳动,又方便了工作联接,增强了制服翻供拒供和证实犯罪的能力,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第四,以严密监督落实制度。

对内:我们制定了《纪检监察细则》、《执法执纪检查实施细则》、《案件回访考察制度》以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如《案件回访考察制度》,我们制作了案件回访卡,请当事人、发案单位对干警的办案情况记录在卡。

对外:我们积极贯彻高检院检务公开的决定,制作《检务公开》宣传长廊并发出了《公开检务、接受监督》的公开信,印制《检务十公开》小册子和《检务公开》台历广为送发宣传,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制作了证人、被害人、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牌,使当事人知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主动接受当事人监督;建立了《特邀监督员制度》。聘请了24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记者担任特邀监督员,送达《自侦案件执法监督表》监督办案,并邀请他们和人大、政协、政法委到发案单位回访考察。

我们坚持党的领导,自觉坚持党的民主监督与政治协商,在区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下,脚踏实地地工作,全面有效地推动了我院各项建设:

一是加强了班子建设。**年至**年,我院党组连续两次当选为区"比团结、赛实绩"的"十佳领导班子",检察长张慧被高检院授予"人民满意的检察干警"称号、被当选为"中国优秀青年卫士"、湖南"三湘十佳检察官"、"优秀检察长"、市政法系统的"好班长"、区"十佳人民公仆"。

二是带出了一支好队伍。近年,区人大、政协以及本院纪检监察部门100 多次的查访和发函调查,没发现一例违法违纪现象,全院55名干警108人次立功受奖。

三是促进了检察业务工作的开展。近三年来,我院查处百万元以上或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大要案12件,如湖南计算机厂李军贪污180万元案,湖南裕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褚刚贪污80万元案(该案被评为**年度全省"十大优案")等;查处公安、司法干警渎职犯罪案7案13人,如省森林植物园天际岭派出所所长向延文等三名干警非法拘禁案,区公安分局干警程峰、曹晖徇私枉法案等,**年来我院渎侦局被评为全省先进并作经验介绍;控申举报部门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刑检和监所工作也一直处在全省、全市检察机关先进行列。

四是树立了形象。在雨花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上,8 个代表团向大会主席团联名提议作出"向检察院学习"的决议;我院搬迁新址时,周围群众自发买来鞭炮,在新址门口摆成"廉政"字样燃放;雨花区委首次表彰5个廉政典型,首推我院。**年以来,我院先后被高检院授予"人民满意的检察院"称号,被省检察院分别授予"文明执法先进集体"、"先进检察院"(全省"十先"排名第一)、创"五好"先进单位和"五好"检察院,被长沙市委、市政府、长沙警备区授予"学雷锋最佳集体"称号,被区委、区政府评为两个文明先进单位。

二、去年工作的主要特点

反贪污贿赂工作共立案侦查16案20人,其中贪污案5案5人,贿赂案6案6人,挪用公款案5案9人,目前已侦查终结13案17人,提起公诉12案16人。人均办案2件(全市人均1件),居全市前列。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大案多。贪贿犯罪金额五万元以上、挪用犯罪金额十万元以上的大案12案16人,占立案总数的81%,超出省院要求的33%。如长沙高科技开发区保险公司业务员吴丰贪污40万元案。原五强溪建设公司计经处副处长任恢先受贿26万元案等。二是要案多。查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5人,要案数居全市第一,为历年最好成绩。核工业部中南地质局原经管处处长谭心厚、原技校校长王永生以及水利部水电八局财务处原副处长刘宪等因涉嫌贪污受贿被我院立案查处。三是难案多。近70%的案件案情复杂,时间跨度大,涉案的地区、单位、人员较多,取证工作相当艰巨。如湖南医药器械公司李待宏挪用巨额公款案,仅衡阳地区涉案单位就达25家,时间跨度近四年。为了查证该案,我们历经一个半月,调取各类证明材料两千多页,卷宗达16册,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办案单位十分信服。

查办这些案件,我们不唯名更不唯利,办案指导思想端正。今年,我院在国有亏损企业查办贪贿、挪用公款等经济罪案7案8人,是历史上最多的一年。这些案件多数系内外串通、

异地作案并且作案地分布零散,加之涉案双方利益的共同性,因而取证追赃的难度相当大,既耗时又费精力并且需要花费大量的办案经费,远不如在其它部门或单位查案有影响、有效益。但这类案件影响坏,群众反响强烈。对此,我们态度鲜明,把认真查办这类案件摆在突出位置,作为检验自身办案指导思想,防止利益驱动的试金石。对来自亏损企业的举报,我们坚持优先受理,优先安排骨干力量,优先保障办案经费并将赃款全额发还企业,通过办案直接为企业服务。全年为企业追回损失122万元,全部如数返还。我们还主动做好案中服务,协助企业树立管理权威,震慑有关违纪人员;做好案后服务,帮助企业查漏补缺,整章建制,规范管理。如在湖南橡胶厂、长沙正圆动力配件厂等企业,我们通过现场以案说法,督促有关业务人员主动向企业上缴拖欠、挪用的货款近两百万元,保证了企业的正常运转并注入了新的活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严打"工作坚持提前介入制度、办案时限督办制度和主诉检察官制度,继续保持高效运作。主要特点:

1、严查细审、不枉不纵。在快捕快诉的同时,我们审查更为细致,不放过任何疑点,力争把每起案件办成铁案。全年,通过严查细审,我们发现案件疑点近200处,补充证据近千份并对15名该捕未捕、该诉未诉的犯罪嫌疑人决定增捕增诉,并防止了一起错案的发生。如我们在审查犯罪嫌疑人喻超、周磊故意伤害案时发现,喻超既无伤害故意又无伤害行为,不构成犯罪,同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周磊的年龄供述与公安机关的认定不符。针对这一矛盾,我们先后调阅了犯罪嫌疑人周磊的出生证明、父母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推翻了侦查机关对周磊的年龄认定,证实其犯罪时未满16周岁,从而认定其对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既维护了法律的公正,又依法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全省首家试行公诉案件开示制度。即指公诉人与辩护方在开庭前相互出示各自所掌握的证据,进行庭前质证的审查活动。通过该制度,被告人的辩护权得到充分保证,同时也使法官"兼听则明",为控辩平等创造条件。此举既对公诉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又增加了公诉人的工作量,但对促进司法公开、公正无疑是一大好的举措。为保证该制度的可行性,我们邀请了省律师协会以及省内知名律师进行论证,得到高度肯定并受到律师们的普遍欢迎。

执法监督持续深入。如监所检察部门对在押人犯实现了电脑管理,使每个人犯的羁押情况一目了然。同时建立了相应的催办制度,全年,监所检察部门向有关办案单位送达催办通知书100余份,督促这些单位严格按法定期限办案,有效地防止了人犯的超期羁押。省、市院高度肯定并推广。同时,监所检察部门通过专题检察,督促监狱对20名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人犯执行收监,对178人的减刑情况进行了监督,建议撤回4人减刑,52人减少减刑幅度,均被中级法院采纳。

队伍建设继续深化,反映出良好的精神状态

1、班子建设更加规范。建立了《检察长办公例会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班子议事范围、规则和程序,增强了班子成员之间的协作和相互理解,班子的集体领导作用得到了更加充分的发挥。建立了《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员的信息通报制度》,增强了班子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双向沟通,为及时听取群众呼声,找准差距、改进工作提供了有效途径。

2、机制管理更加严格和规范。针对管理的薄弱环节以及其它单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特

点,我们相继出台了四项制度,对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实现了有效的监控。一是出台了《干警8小时以外的行为规范》并成立干警家属委员会,将管理和监督涵盖8小时之外。此举在全省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推介。二是推行了《案件信息跟踪制度》,制作了《案件信息跟踪表》附卷,将办案基本信息载入表内,全面反映案件各个环节的承办情况,非常便于监督人员及时发现问题,纠正程序违法,使得对办案的管理更加细致、规范。这一做法已由省检察院向全省推广。三是实行"以岗定责、按劳取酬"的新型办案激励机制。我院监所检察定编8人,担负其它检察工作的仅44人,人均工作量是其它区县院的两倍以上。为了调动干警的积极性,我们对岗位职责进行了细化和量化,确定了计酬标准和扣罚原则并实行逐月动态考核,彻底打破了奖励、津贴上的平均主义。四是实行了严格的考勤制度,对不按规定出勤的予以公开处罚,使约束力度得到直接体现。

3、"争先创优"全面开展。我们以争创"五好"、"两满意"活动为主线,全面开展了争先创优活动,使每项工作争有目标,创有动力。如我院审查起诉科充分发挥团员主力军作用,在全省率先创新诉讼机制,被团省委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成为全省检察机关首获殊荣的集体。我院工会积极策划,引导干警工余时间从事健康有益的工会活动,被市总工会评为"先进基层工会"。

三、今年工作的设想

目前,我院发展态势尽管良好,但与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与"全国模范检察院"的标准相比,还有相当的差距,还有大量需要改进和加强的地方。主要表现在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对于少数干警而言还停留在外在的纪律约束,还没有成为其内在的执法信念,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加强文明执法行为习惯的点滴养成;表现在干警继续学习不够,业务素质不能完全适应日益变化的新形势,业务培训急待加强。明年,我们工作的初步设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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