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年度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镇司法所在镇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党的十六届和十六大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抓班子、带队伍、树形象、促工作、保稳定”的工作思路,以创省规范司法所为目标,强化队伍建设,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深入开展法律宣传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拓宽渠道,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着眼基层,扎实开展法律服务;维护公平,积极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充分发挥了在创建“平安白泉”,构建和谐社会、创造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良好的治安环境和规范的法治环境中的职能作用。下面,主要从组织结构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基础建设、业务建设等方面作总结如下:

一、加大投入,解决问题,努力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在新的历史时期内,各种社会矛盾出现了多发性、多样化的状况。因此,基层调解组织所遇到的民间矛盾纠纷也日益复杂,调解难度日益加大。而我们的基层调解队伍却长期存在着人员变动过快、素质偏低、兼职过多、年龄老化、司法所力量薄弱、调解工作保障不到位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与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尤其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是极不相适应的。为此,我们紧紧抓住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两个关键环节,调整充实工作人员,强化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业务素质。为提高司法所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的效能和层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在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大力支持,专门发文抽调2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且工作责任心强的专职工作人员充实到原司法所队伍。目前,我所有专职工作人员5名,其中3名大专以上学历,并配备2名副所长,协助所长开展各项工作。为了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我们对新任用的人员一律组织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的集中岗位培训。除了配强配足工作队伍外,我们还加强基础办公设施的投入,设立了专门的调解室和档案资料室,办公和业务用房建筑面积达180平方米,三间办公室分别安装电话,并配备了3台电脑和2台打印机、1只数码相机、一台传真机,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解决了实际问题,也方便了群众办事。

二、强化职能,完善机制,不断提升司法所工作水平。

我们对照《浙江省示范司法所考评办法(试行)》,把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作为提高司法所工作能力,切实履行司法所工作职能,树立司法形象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整合司法所的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各项职能,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司法所与信访、公安、法庭、综治等部门的联动化解矛盾新机制,整合力量,发挥优势,形成合力,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努力维护一方政治稳定。

(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

1、夯实调解组织建设。按照《人民调解若干规定》的要求,我镇的人民调解工作紧紧围绕“发展、平安、和谐”这条主线,不断加强组织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真正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在调解员的选择上,我们既考虑一批年长资深、熟喑人民调解工作方式方法的老同志老干部,又选调了一批年纪轻、学历高、文字功底好的高素质队伍充实到了人民调解队伍,做到优势互补。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下,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都相应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并达到“组织、制度、工作、经费”四落实,我们还每年至少一次对全镇范围内的调解员加强业务培训。去年x月底,针对撤村并社区后新选举产生的社区调解员经验少、法律知识欠缺的实际,我们专门聘请了法律方面的专家为他们讲授了人民调解协议的制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道路安全交通法》等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法律法规知识,保证了我镇人民调解队伍的工作水平。

2、加强队伍政治业务素质。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增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进一步提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道德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利用机关夜学习制度,加强对司法干部的科学文化素质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3、突出矛盾联调机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民间纠纷和社会矛盾日益增多,并且越显多元化、多样化和复杂化,对社会稳定形成严重的威胁,仅仅依靠司法调解和人民法院诉讼渠道加以解决,已难以承受,不断探索新形势下解决社会矛盾的新办法和新措施,不断探索用改革的思路和发展的办法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是我们司法行政工作和基层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的新的课题。为此,我们积极设计载体,建立健全多样化、多层次的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借助综治工作中心这一工作平台,有效整合综治、司法、法庭、警署、劳动保障等部门资源力量,围绕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热点、难点问题,采取多种手段,大力开展对重点单位、重点对象和重点人群的排查调处,及时将民间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激化之前,构筑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坚持每月定期开展和敏感时期加强排摸工作,努力把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环节,切实增强预见性和前瞻性。对新农村建设中容易引发的矛盾纠纷,提前介入,定期排查,认真分析,积极有效地做好预防和调处工作。

在工作方式方法上,既充分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工作模式,更是畅通民主渠道,完善民意表达机制;既防止矛盾激化,又做到把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努力把握好维护群众利益与维护社会稳定的结合点,做到既有效地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又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综治工作中心运行两年来,基本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一些久拖不决的案件得到了妥善解决。今年1—12月份,全镇共排查出各类民事纠纷50起,除7起上交到镇里,由镇调委会配合调解成功外,其余43起全部由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自行调解成功,共达成书面协议6起,形成调解卷宗5起。**村王某是我镇的老上访户,自邻居造房子以来,因间隔和走路等原因,多次争吵,还越级上访过多次,今年x月份,两家矛盾不断升级,还有相互殴打之势。得知此事后,中心工作人员深入走访群众,实地调查取证,考虑到此事件矛盾隐患较为恶劣,牵涉职能部门较多,若处理不慎,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因此,我们立即启动综治工作中心重大矛盾联调工作机制,镇党委书记作出工作指示,要求各部门提前介入,及早分析,防止矛盾激化,中心主任召集综治、司法、信访、土管、城建、法庭、社区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按职责分工联合调处。最终通过联合调解和走法律渠道,终于使两家多年的宿怨烟消云散。

综治工作中心的联调机制不但能有效调处疑难性民间纠纷,在群体性矛盾纠纷中也发挥了积极作用。我镇原**村杨梅山事件作为一起历史遗留矛盾自从XX年以来一直未得到有效处置。每到杨梅成熟季节,就会发生村民聚众抢摘杨梅事件,原因是村民认为原杨梅山承包合同未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擅自发包,村干部暗箱操作,程序不合法。镇党委政府虽年年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商讨处理对策,但因为负责调处的部门单一,收效甚微。今年x月份以来,为防止部分群众上山哄抢采摘杨梅和群殴事件的再次发生,镇党委政府多次召开矛盾调处联席会议,形成统一意见,由分管政法的副书记负总责,分管农业副镇长积极配合,抽调综治工作中心人员,组成矛盾处理专门工作小组,着力处置此事件。通过多次到潮面村走访,倾听群众呼声,向村里负责过杨梅承包工作的老干部了解情况,掌握事件起因,并分析矛盾隐患、矛盾焦点,界定矛盾性质,最终形成书面处置原则和意见,终止原承包合同,公开招标,重新发包,妥善处置了此起事件,维护了一方社会稳定。

由于我们工作细致,方式方法得当,近三年内,未发生因民事纠纷调解不当或调解不及时转化的刑事案件、引起的自杀事件、群体性上访事件及其他群体性事件。在调解过程中,我们始终按照人民调解格式文书要求进行规范操作,做到纠纷受理和调解结果件件有记录。对于能当场口头调解的简单民事纠纷,我们一般只对其进行登记;对于需要形成书面调解协议的,我们严格按照调解协议制作要求,并实行一案一卷。

(二)进一步做好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的精神,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帮教工作,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两个方面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建立健全乡镇、社区两级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组织网络,落实帮教责任,对帮教对象实行跟踪管理,并做到一人一档。目前,全镇5年内共列管归正人员114人,今年重新犯罪3人,我们改以往单一报到、登记的方式,现采用司法干部与归正人员面对面、心与心交流,拉近与他们的距离,掌握各归正人员的具体情况。镇司法所对归正人员建立一人一档登记管理。镇社区两级干部对帮教对象从生活上精神上给予关心,对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及时联系劳动保障站、民政办,想方设法为其解决生活难题。我们了解到皋泄社区去年释放回来的一名归正人员属于三无对象,向党政领导汇报,积极筹集资金2万余元,为其建造了2间平房,还把河东社区一病残归正人员列入低保对象,加以特殊照顾。使他们安心生活,回归社会。

(三)法律服务得到规范和拓展,进一步强化了服务功能

充分发挥司法所法律援助职能作用,全面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我们注重密切同工青妇、老龄委、残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扩大法律援助工作平台。充分发挥“148”法律服务专线作用,积极搞好联动服务和上门服务,为渔农民群众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今年1—12月份,全镇共接待各种形式的法律咨询服务32起,其中移交到基层法庭2起,为外来民工、渔农民、困难家庭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5起。

(四)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作为司法行政部门,承担着为当地党委政府依法行政当好参谋,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服务的相应职能。在实施“四五”普法规划过程中,我们健全工作组织,保障工作经费,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确保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预期效果。今年是“五五”普法的启动年,我们始终把“民主法治村”创建作为农村基层依法治理的主要工作,今年,根据省、市、区的有关指示精神和“平安定海”建设及渔农村新型社区的有关要求,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加强“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创建活动,对在创建中碰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反映、研究和解决,全镇司法所的同志在加强学习、加强调查研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的基础上,经常下村就创建工作的内容、创建工作的特点、创建的方法等进行面对面的帮助指导,增强创建工作的针对性,指导新型社区开展创建活动和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工作。去年,全镇9个社区都达到了三星级民主法治社区(村)达标要求,**社区作为全区普法试点社区,今年正在争创五星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三、建章立制,内外监督,切实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新时期的司法行政工作不仅任务十分繁重,而且要求越来越高。只有不断健全和完善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措施,才能保证司法所适应时代和工作的需要,全面充分地履行八项工作职能,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其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我们加强司法所内部管理、行为规范和工作目标考核等方面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司法所人员守则、接待制度、文明用语制度、值班制度、办公室管理制度、内务卫生制度、廉政建设制度,有效地约束和规范干部的行为,并把在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采取领导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完善激励机制。全所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接受群众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近三年来,无发生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处理。

总之,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工程,我们还须借鉴经验,狠抓落实,强化管理,整体推进,不断增强基层的综合实力,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推进依法治国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镇司法所

XX年x月

 

第二篇:年度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xx年度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半年来,我们曙光街办事处司法所在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在曙光街办事处党工委的精心指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省、市、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和法制宣传教育职能,为我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政治稳定作出新的积极贡献,现将半年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 加强领导 提高认识

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具有基础性、群众性的特点,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我们积极向街道党工委汇报工作情况,争取办事处主要领导的重视,使司法行政工作纳入到街道党工委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对司法行政工作进行研究安排,由一名副主任主抓此项工作,有专门的办公室,制度板面上墙,为开展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 强化建设 规范发展

加强基层建设,有利于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群众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发挥新的更大的作用。为此,我们坚持按照上级关于加强基层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大力加强司法行政基层队伍建设、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管理、整体推进,不断增强基层的综合实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1

不断提升司法行政能力和工作水平。按照建立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基层司法行政队伍;构建一套体系健全、管理规范、制度完善、运转灵活的工作体制和工作机制;打造一个基础设施齐全,保障有力地基层工作平台,使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 围绕目标 狠抓落实

我们能认真对照年初区司法局的工作安排,并结合辖区实际,对各项工作任务逐项进行了认真落实。

(一)深入社区,强化普法宣传教育

今年是我区“五五”普法、依法治区启动年,我所制定了《曙光街办事处20xx年依法治理及“五五”普法宣传工作安排要点》并下发全辖区30个单位,指导督促其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采用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橱窗、板报、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内容涉及《民法通则》、《信访条约》、《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以及新出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物权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

首先,把青少年作为重点普法对象,我所组织辖区各校法制副校长,坚持每学期至少举办两次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今年x月x日,我们司法所分别到市十四中和光明路小学举办“普法进校园,送法到课堂”的活动,就青少年如何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如何提高法律意识,青少年如何进有效的自我保护等方面对广大师生进行宣传教育,累计共有2千多学生受到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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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我所人员随同局"法律服务进万家"主题活动,深入到全区11个镇办、社区(村),走访群众为他们发放法律宣传折页,张贴法律法规宣传海报,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群众增强了法制观念、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得到了提高。

(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1、我们在辖区及时完善了从办事处到各社区(村)、到辖区单位的民调组织,共成立了1个街道调委会、3个社区调委会、1个行政村调委会、企事业单位18个,目前有调解人员110人,使基层调委会组建率达到100%。司法所各项工作制度齐全并上墙公示,规范了调解程序,健全了调解网络,档案资料齐全,按时保质完成各项统计报表。办事处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会议制度,各社区每半月排查一次,办事处每月汇总排查一次,认真开展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半年共调处各类民事纠纷12起,调解率、调成率均达到100%。通过以上工作,全辖区未发生因调解不及时或违法调解造成的集体上访和民转刑案事件。

2、按时参加区司法局组织的例会,认真准备好上月小结和本月计划,并做好例会记录,及时向司法所工作人员及主管领导汇报会议精神。

(三)安置帮教工作

半年来,我所进行了两次较大规模对全辖区范围内2004年以来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摸底排查,使得辖区内的刑释解教对象情况清楚。 3

1、为消除不安定因素,加强了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办事处成立了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各社区成立了安置帮教工作小组,落实帮教措施,搞好接茬帮教,对列帮人员实行每季度谈话一次,进行相关的法律知识学习及思想、生活上的关心,积极进行安置,每半年开展一次集中摸底排查,详细掌握列帮人员思想稳定情况,做到不漏管,不失控。我辖区因犯故意伤害罪的张荣获,经过我们司法所的帮教工作,思想上、生活上都有很大的变化,在村中表现得很好家中盖起了三层的楼房,在我们的帮助和协调下找到了一份推销啤酒的工作,让他重新走上正常人的道路。目前,6名刑释人员帮教率、安置率均达100%,杜绝了重新违法犯罪现象。

2、为了能将辖区04年以来的两劳回归人员详细情况掌握,司法所全体同志走村入户,了解他们的生活、工作等情况,在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并与派出所民警了解情况,我们先后排查两劳回归人员16人,其中8人在我辖区居住,生活稳定没有重新犯罪倾向,其余8人在我辖区但不在此居住,圆满完成局里布置的任务。

(四)民间纠纷调处工作

在“双节”、“三夏”等民间纠纷集中出现的敏感期,我们认真开展专项排查,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调解方针,做到不等不靠、深入群众、调查民情,从群众利益出发,把解决涉及人民群体利益问题作为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关键,从根本上预防和化解了矛盾纠纷,做到及时上报排查报告、排查调处 4

报表。

(五)法律援助工作

半年以来,我们办事处还认真抓好了对《法律援助条例》的宣传落实工作,并对有关文件进行了认真的学习。截止目前已受理1起法律援助案件。

我们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仍清醒地认识到这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希望存在较大差距。在明年的工作中,我们会如履薄冰,不敢有丝毫懈怠,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开拓进取,为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政治稳定做出新的积极贡献。

曙光街街道办事处司法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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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20xx年年度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二0 20xx年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xx年,按照局党组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总体要求及年度计划,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为中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以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宗旨,以打造一流司法行政队伍为根本,大力推进“平安衡阳”建设,较好地完成了今年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我县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强化规范运作机制,积极创建“示范司法所”。

按照中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在已建20个司法所全部达到规范化司法所的基础上,开展了创建“示范司法所”活动。适时召开了现场会,对已经达到“示范司法所”要求的西金兰等司法所进行了授牌,创建活动以来,司法所的岗位职责进一步强化,基础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各类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司法助理员的工作积极性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同时,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提高调整了司法助理员的岗位津贴标准,并加强对司法所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激励机制,加强考核力度,为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以“健全组织、理顺关系、强化职能、规范管理”为标准,把司法所建设成为党委、政府一个强有力的工作机构。

二、完善排查调处机制,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的意见》,经常性对乡镇级调委会和基层调解组织进行工作指导,健全司法所(调解中心)、调委会、调解小组、调解信息员四级调解网络,坚持一月一次排查调处专报和工作例会制度,严格实行信息专报制和“零”报告制,坚持一季一次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分析,认真做好“两会”期间重大活动、节日的稳定工作,抓好了人民调解工作中的规范审批和备案程序,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政治业务素质。至10月底,全县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纠纷5895件,调处成功5778件,调处率100%,成功率98.56%。排查出各类不安定因素5965起,成功平息3254起,充分发挥了司法所、调解中心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第一道防线”作。

三、加强教育整顿管理,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积极探索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新路子、新机制、新举措,进一步规范了基层法律服务所活动,至今, 4家法律服务所提出申报通过注册。

四、存在问题和不足。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各方面工作都有了新的起色,但离县委、政府对我们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工作思路还不够开阔,有些办法措施不够得力;全局观念、大局

意识、创新精神不强;工作主动性、积极性还不够;政治思想教育方面,也需进一步加强;管理水平也待提高。这些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还需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加强班子、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力争有新的创新、新的突破。

基层股 20xx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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