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村标准化示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创建总结

清溪村位于乌石镇西部,太平湖上游,X039县道横穿而行,黄山区五大河流之一的清溪河穿境而过,上下长达50余里。全村辖14个村民组,516户,1800余人,总面积55.25平方公里,其中山林面积6.6万亩,与池州市石台县七都镇接壤。清溪村于20xx年x月经历撤乡改村,20xx年x月因村级规模调整由原俞家村、杨家垄村合并组建,情况相当复杂,加之全村地域面积广大,地理位置特别,矛盾纠纷层出不穷。一年来,清溪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村委会和上级司法所的业务指导下,立足于本辖区,在人民调解工作上狠下功夫,充分发挥调解的作用,积极创建标准化示范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全村经济发展营造了和谐的社会环境。现将创建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示范创建工作领导,抓好调解阵地建设

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了村标准化示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支部第一书记任组长,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任副组长,村两委其他委员为成员,确保创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同时,加强村人民调解委员会阵地建设,实现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六统一”(名称、印章、固定标识、徽章、程序、文书),配备了助听器、老花镜,为和特殊群众沟通架起了一道心的桥梁。

二、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调解组织网络

首先结合村两委换届及时成立了新一届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成立了以村委会主任为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全村的人民调解工作;其次,做到了“三个规范”,一是从组织人员上进行了规范,选聘了工作能力强、法律知识丰富的工

作者为人民调解员。二是从工作职责上规范,凡是本辖区内的矛盾纠纷,由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组成调解庭等方式依法调处,并及时制作规范的调解协议书,三是从工作程序上规范、完善、申请受理、调解、订立和履行调解协议等工作,健全各项制度,调解卷宗达到标准化。

三、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提高调解人员的素质

一是严格按照规定,配备和调整人民调解员,将懂法律、有威望的人作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选准配好调解主任,把品质好、威望高、懂法律、有文化、讲原则、热爱调解工作的人员吸纳到人民调解队伍中来,努力提高调解的社会效果。 二是组织调解员进行学习培训,提高调解员的素质。先后多次组织调解员进行培训,学习了《人民调解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并就调解业务知识进行了专门讲解,做到调解工作规范,调解文书制定标准。通过学习培训,调解人员的素质普遍提高,事业心也进一步增强。

四、加强规章制度建设,规范调解工作程序

制度建设是依法开展人民调解活动的重要保障,也是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了以下七项制度,一是岗位责任制,明确调解人员的责任,确定具体任务,使责、权、利密切配合,形成统一整体;二是纠纷登记制度,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专门的纠纷登记薄,对纠纷当事人的口头申请或书面申请详细登记。三是统计制度,按照统一表格,统一标准,按时上报,不能漏报,如实上报。四是建立档案管理制度,设立档案保管人员,规定必要的调阅、保密管理办法,将各种调解文书装订成卷,归档管理。五是纠纷信息传递及反馈制度。建立信息传递及反馈组织,搞好信息的传递,

做好信息的加工处理,及时上传下达,便于疏导、调解。六是纠纷排查制度,定期对辖区内的民间纠纷进行摸底、登记、分类处理,做到逐门、逐户、逐人进行摸底排查,掌握纠纷的重点户、重点人,认真填写排查表,对排查出的纠纷能调处的及时调处,不能调处的及时上报。七是回访制度,主要是了解协议的执行情况,影响协议履行的隐患,了解当事人特别是重点人员的思想状况,行为有无异常,对调解协议的态度有无新的纠纷苗头,对调解人员的意见、建议等。

五、加大调解工作力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当前,全村正处于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不断增多,如果不得到及时调解,就很可能发展成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从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健全了调解组织网络,提高了调解人员素质,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认真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对矛盾纠纷排查采取每周集中排查调处相结合的方式,及时调解各类纠纷,化解各类纠纷隐患。

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清溪村调解委员会共调解各类纠纷50余起,化解各类纠纷隐患70起,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无因调解不当或不及时引发的民转刑案件、自杀死亡案件、集体上访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达成的调解协议书无一例被人民法院变更或撤销情况,在20xx年度村级人民调解工作考核中名列第一。

乌石镇清溪村村委会

20xx年x月x日

 

第二篇:龙水镇高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总结

高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总结

高坡村地处大足东南部,北临龙水镇城区,距大足县城18公里,南临双桥经开区,距成渝高速公路、成渝铁路14公里。全村幅员面积6.6平方公里,辖8个村民小组,1215户,总人口为5275人,其中耕地面积6243亩,林地2800亩。20xx年因村级规模调整由原高坡村、碾盘村合并组建为新高坡村;20xx年因玉滩水库修建,共有29户,118人先后移民至我村。情况的复杂,地域面积的扩大,地理位置的特殊,矛盾纠纷层出不穷。近年来,高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上级司法所和村委会的指导下,立足于本辖区,在人民调解工作上狠下功夫,充分发挥调解的作用,积极创建标准化示范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全村经济发展营造了和谐的社会环境。现将创建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示范创建工作领导,抓好调解阵地建设 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了村标准化示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总支书记胡中富任组长,村委会主任朱天友任副组长,村两委其他委员为成员,确保创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同时,加强村人民调解委员会阵地建设,在村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单独设置了人民调解室,实现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五统一”( 标识、牌匾、印章、台帐、档案),办公场所整洁美观,办公设施配备齐全,功能分区合理规范。

二、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健全调解组织网络 一是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成立以村副书记何国润为主任的新一届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以政治素养好,工作水

平高,责任心强为原则,把品质好、威望高、懂法律、有文化、讲原则、热爱调解工作的人员吸纳到人民调解队伍中来,不断提升人民调解队伍水平。 二是组织学习培训,提高调解员的素质。先后多次组织调解员进行培训,学习了《人民调解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并就调解业务知识进行了专门讲解,做到调解工作规范,调解文书制定标准。通过学习培训,调解人员的素质普遍提高,事业心也进一步增强。

三、加强规章制度建设,规范调解工作程序

制度建设是依法开展人民调解活动的重要保障,也是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了以下七项制度。一是岗位责任制,明确调解人员的责任,确定具体任务,使责、权、利密切配合,形成统一整体。二是纠纷登记制度。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专门的纠纷登记薄,对纠纷当事人的口头申请或书面申请详细登记。三是统计制度。按照统一表格,统一标准,按时上报,不能漏报,如实上报。四是建立档案管理制度。设立档案保管人员,规定必要的调阅、保密管理办法,将各种调解文书装订成卷,归档管理。五是纠纷信息传递及反馈制度。建立信息传递及反馈组织,搞好信息的传递,做好信息的加工处理,及时上传下达,便于疏导、调解。六是纠纷排查制度。定期对辖区内的民间纠纷进行摸底、登记、分类处理,做到逐门、逐户、逐人进行摸底排查,掌握纠纷的重点户、重点人,认真填写排查表,对排查出的纠纷能调处的及时调处,不能调处的及时上报。七是回访制度。

主要是了解协议的执行情况,影响协议履行的隐患,了解当事人特别是重点人员的思想状况,行为有无异常,对调解协议的态度有无新的纠纷苗头,对调解人员的意见、建议等。

四、加大调解工作力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当前,全村正处于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不断增多,如果不得到及时调解,就很可能发展成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从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完备了组织建设,调整了队伍结构,健全了工作制度,同时认真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对矛盾纠纷排查采取每周集中排查调处相结合的方式,及时调解各类纠纷,化解各类纠纷隐患。

近三年,高坡村调解委员会共调解各类纠纷64件,其中调解金额上万元的纠纷12件,化解各类纠纷隐患67起,矛盾纠纷受理率为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无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无民间纠纷激化引起的非正常死亡、无民间纠纷引起的群众性械斗、无民间纠纷引起的群体性上访,达成的调解协议书无一例被人民法院变更或撤销情况。工作成果得到当地综治部门和基层党委、政府的肯定和认可,市政法委领导两次来我村检查指导综治工作,在近三年龙水镇综合目标考核中连续获得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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