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警务室工作制度_(1)

***镇中心小学校园警务室工作制度

为加强“平安校园”建设,有效遏制涉校案件的发生,保障师生安全,学校设立校园警务室。

一、搭建工作平台。成立专门工作组织,校长任组长,警务人员任副组长,总务主任为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成员主要由派出所民警和校保卫人员组成,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群策群力维护校园安全。

二、健全工作制度。为了确保校园安全保卫工作落在实处,校园警务室要坚持开展“五个一”活动,即每周进行一次定期检查,由办公室主任主持每月召开一次例会,进行一次工作通报,一次情况分析和一次深化整改,进一步规范校园的日常防范工作,全面提升校园治安综合防范能力。工作要有记载,并通过健全工作制度,密切配合,抓好落实,确保做到“四个必报”,即责任不落实必报、隐患不查清必报,措施不到位必报、隐患不整改必报。

三、落实工作措施。警务室工作人员要定期研究校园治安情况,及时掌握学校内外存在各类安保隐患和突发问题,书面向有关领导汇报,积极寻求解决措施。

***镇中心小学门卫管理制度

学校门卫制度是对一切进出学校的人员和物质进行有效监控和严格管理的制度。

一、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本校教职工和学生凭学校统一制作的证件进入学校。

2、门卫室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门卫室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4、上课期间,学生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门卫室对照学生证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假条存档备查。

二、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门卫处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门卫室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会客制度

1、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2、学生家长到学校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3、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学生,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

四、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

2、教职工车辆进入学校要先与门卫室打招呼,并按学校划定的停车位有序停放。

3、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学校工作人员的引领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五、出入物品查验制度

1、 门卫室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2、门卫室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进行查验,凭学校签署的大宗物品出校通知单,查验核实并登记后方可放行。

3、 门卫室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安全。

一、值班人员要按照规定时间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坚守岗位,及时开关校门。

二、对外来人员要热情接待,问清来由,并填写好来校登记表,做到不随意放行,也不与外来人员吵闹。

三、严禁车辆在上课时间进入校园,确因公务需进入者,经许可后方可驶入,并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

四、对携带、运载物品出校门人员,要认真盘问,见证明信后方可放行。

五、严禁小商、小贩和拾破烂者进入校园。

六、值班人员在中午、下午放学时间负责检查、维持学生放学路队秩序。

为认真做好学校治安保卫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创建一个安全、安定、文明的教育环境,特制定治安巡逻制度如下:

一、巡逻人员要按时到岗,尽职尽责,做到不迟到、早退或无故离岗。

二、巡逻人员要在早、午预备铃前和课外活动等时间对校园内外进行巡逻,检查有无违法乱纪现象及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

三、巡逻人员要对每天的巡逻情况及时做好记录,以备查找。

四、巡逻中发现不正常情况,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中心小学 20xx年x月

 

第二篇:校园警务室工作制度

赤壁市实验小学校园警务室工作制度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八条措施”,提高校园有警时间和有警密度,有效遏制涉校案件的发生,维护校园安全,我校开展建立校园警务室的工作。

一、搭建校园警务室的工作平台。采取“三个一”的形式,即成立一套人马,成员由社区民警、消防民警、交巡警、刑警和校保卫科人员组成,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群策群力维护校园安全;设立一个牌子,即在校园内专门腾出一个办公场所作为校园警务室;记载开展校园安全维稳工作的记录。校园警务室的建立,为公安机关与学校共同开展维护校园安全工作搭建起一个有力的工作平台。

二、健全校园警务室的工作制度。为了确保校园安全保卫工作落在实处,坚持开展“五个一”活动,即通过每月召开一次例会、一次检查、一次通报、一次分析和一次整改,进一步规范校园的日常防范工作,全面提升校园治安综合防范能力。通过健全工作制度,各有关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共同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做到“四不放过”,即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隐患不查清不放过,措施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整改不放过。

三、落实校园警务室的工作措施。安排治安民警、社区民警、交警、消防警和刑警根据各自职责,定期研究校园的工作情况,及时掌握学校内外存在各类隐患和突发问题。对校内外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定人定时划区域,由各社区民警组织联防队员在学生上下学、晚自习时间段进行徒步与车辆交替式巡逻,防止以学生为主要对象的各类抢劫、抢夺、敲诈勒索、伤害等案件发生;针对学校附近电子游戏室、网吧、录像厅等不良娱乐场所,由城管、工商对其进行查处、取缔,并加强对校园周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及出租屋、旅馆的管理,为在校师生营造良好的校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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