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法宣传总结

《公证法》实施五周年宣传活动总结

20xx年x月x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以下简称《公证法》)实施五周年纪念日。为进一步宣传贯彻《公证法》,进一步扩大公证工作的社会影响,树立公证工作的良好形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的要求,我处3月x日至3月x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以“转型发展、跨越发展、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为主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宣传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了解和认识,市司法局专门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公证处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宣传活动小组,具体负责对此次活动的领导、指挥、协调工作。2月x日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对宣传工作做了详细地安排部署,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宣传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

在此次活动中,我处主动与新闻部门联系,通过在电视上开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宣传专题节目,在《河津风采》上刊载公证业务知识等方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不断提高公证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社会影响力。 1

三、组织“公证法宣传日”系列活动。

3月x日,分管副局长李建翔带领公证处全体人员在市亚飞百货大楼前设立了咨询点,通过散发宣传单、悬挂横幅标语、现场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等形式,广泛宣传公证业务知识。当天共散发宣传材料4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百余人次。通过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了解公证知识,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深刻地领会到公证是保护其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要善于运用公证这一有力的法律手段,防微杜渐,未雨绸缪,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3月x日,我处又深入市宏达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公证业务宣传,并对去年该公司因购买设备质量问题办理的公证进行“回头看”,询问相关情况,受到该公司上下的一致称赞。

河津市公证处

二020xx年x月x日

2

 

第二篇:政法宣传总结

毕节市人民检察院20xx年第一季度

宣传工作小结

根据市委政法委的要求,现将我院第一季度宣传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大新闻宣传力度,积极做好宣传工作

围绕“抓亮点、抓典型”的要求,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紧紧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和重大工作部署,制定宣传计划,通过组织专题采访、开辟专刊等多种途径,深入宣传全市检察机关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宣传全市检察机关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新经验、新做法;宣传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着力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新思路新成果。突出重要节点的宣传工作,积极向检察日报等国家级媒体投稿,高度重视网络宣传,加大网络、广播等薄弱环节的宣传力度。第一季度,全市检察机关共向各级新闻媒体发表新闻稿件182篇,其中,在国家级媒体发表8篇,省级媒体发表14篇,地(市)级媒体发表11篇,县(区)级媒体发表47篇,网络媒体发表、转载102篇。

二、开展表彰先进典型工作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树立和宣传一批体现检察特色、反映时代精神、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典型,根据《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关于开展综合表彰奖励工作的通知》(黔检政[20xx]35号)精神,向省院政治部推荐拟记二等功集体2个、个人2名。同时,根据省院政治部《关于转发省政法委<关于开展“贵人善行-颂最美精神 做最美贵州人”主题活动之“最美政法干警”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积极组织全市检察机关参与此次活动并推荐“最美政法干警”人选。从全市检察机关推荐的“最美政法干警”人选5名(其中市院1名、各县区院共4名),中推荐2名报省院政治部参加评选。最近,市院还将开展表彰奖励工作,现已进入事迹材料评审阶段。

三、以实施基层检察院建设“4+1”工程为重点,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基层检察院建设是全部检察工作的基石,在检察事业发展中具有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地位。第一季度,全市检察机关以创建“4+1”示范院为载体,将基层检察院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和检察文化建设有机结合,对第一批示范院创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定第二批“4+1”示范院的创建院,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分类指导,努力推动基层检察院建设。

四、大力开展检察宣传进村入寨工作

自20xx年在全市开展检察宣传进村入寨试点工作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20xx年已经将检察宣传进村入寨工作在全市铺开,检察宣传进村入寨工作对于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和提高基层干部群众法制意识、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在基层宣传检察工作、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第一季度,全市检察机关根据去年开展检察宣传进村入寨工作的经验,加大力度,制作了303块展板,大力开展检察宣传进村入寨工作,进一步确保了检察宣传进村入寨的工作成效。

五、切实抓好涉检舆情监测工作

高度重视网络舆情监控,全面落实省院相关文件精神,及时整合人才资源、技术资源和信息资源,选配与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相适应的专业人员提高研判应对及时有效处置水平,推动舆论引导和舆情应对工作科学发展。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健全敏感、重大案(事)件舆论引导工作制度的实施办法》(黔检发政字【20xx】57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新时期敏感、重大案(事)件舆论引导工作。第一季度,共发现涉检网络舆情2条,在检测到舆情后,及时与涉及到的县(区)院联系,了解相关情况以后,及时向院领导汇报,认真拟写舆情专

报,清晰记录舆情处理的具体办法,为今后舆情的处理提供更好更有效的应对和解决方法。

六、加强检察文化建设

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的意见》,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检察职业精神为根本,拓宽检察文化载体,创新检察文化内容,鼓励和推动开展各种主题活动,营造有利于检察工作发展的文化氛围,引导检察干警提升素养,推动我市检察文化建设发展。通过丰富的文学艺术活动,创新活动载体,推动检察文化繁荣发展、提高检察队伍综合素质、增强检察队伍凝聚力、促进检察事业科学发展。

毕节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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