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汇报

强化思想 狠抓落实

全力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深入开展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综治委的指导下,我镇深入贯彻《中央16部委〈关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综治委[20xx]10号)精神,认真做好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把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切实关心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及时妥善处理群体信访事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成效显著。20xx年1~7月,全镇共受理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38人次,处理终结21人次;调处矛盾纠纷23起,调解结案18起;开展重点人员稳控工作12次;情报信息处理9次;开展法律咨询、服务14人次,法律宣传12次,受教育人数9000多人。今年全镇无越级进京上访事件,没有发生群体性事件,基本实现了“保一方稳定,保一方和谐”的工作目标。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认真贯彻《指导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我镇党委、政府认真贯彻《指导意见》精神,紧紧围绕综治重点工作,夯实大调解工作基础,切实把大调解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党委、政府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大调解工作,并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镇直属各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委

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镇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总结上月工作,布署下月工作,分析和研究当前社会矛盾纠纷。同时,完善了各行政村的调解工作站,每个村成立了调解室,落实一名调解员,明确了各村党支部书记、各单位一把手为主要责任人,各村村委会主任为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从而层层形成了组织网络,进一步统一思想。全镇上下一盘棋,按照矛盾纠纷发现早,介入及时,处理妥善的要求,达到不上交、不合流、不激化、不反复的目标任务,思想认识到位,领导责任到位,真正做到了领导重视,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矛盾纠纷大调解组织网络新机制。

二、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各村相应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机制,每周进行一次纠纷排查,重大节日和敏感期必须及时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报镇综治办。对排查发现重大纠纷和集访苗头,随时上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处,并及时通过信息渠道向上级报告,切实防止民转刑案件和集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二是对矛盾纠纷实行周排周清制度。各村每周对辖区范围内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主动掌握调解矛盾纠纷的主动权,提高矛盾纠纷的调解率、成功率。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村安排专人调解,对调解不成功纠纷交由镇矛盾纠纷大调解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调解。三是落实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制定并落实了大调解实施办法。各单位对属于本辖区调处的矛盾纠纷,要切

实负起责任,及时化解,不得把矛盾纠纷推向上级、推向社会。四是加强业务培训。镇综治办在每月的综治例会上均组织各村民调干部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全面提高基层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能力。五是建立领导接待、包案制度。坚持大接访制度,定期安排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党政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对重要信访来访、重大纠纷和上访案件,特别是久拖未决的问题,实行包案处理,直至息诉停访。

三、加大投入,抓好保障

一是人员保障。镇党委、政府十分重视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建设,配备了7名工作人员负责大调解工作。二是经费保障。镇党委书记、镇长多次在不同场合表态,对大调解工作的工作经费一定全力保障,在实际工作中,对大调解工作的用车、油费和办公支出上予以倾斜。有力地保障了我镇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个别村对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工作开展力度不够;二是基础设施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资金的投入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影响了大调解工作向更高层次拓展;三是基层调解员的培训力度不够,培训工作需进一步规范,四是我镇矛盾纠纷面宽量大,而工作人员偏少,无法全面负担起我镇全面协调工作。

五、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健全大调解体系。健全机构,完善制度,人员到位,切实保障大调解各级组织网络管理规范,运行有效。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按照为人公正、办事公道、有群众威望、懂政策法律的要求,选好配强调解队伍。加强调解员培训和管理,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威信高的高素质调解队伍。完善信息网络体系,加强纠纷排查工作,提高矛盾纠纷预警能力。三是严格落实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矛盾纠纷调处的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单位,实行分级负责,归口调处。四是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和基础建设。规范公示内容,健全基础台帐,完善工作制度,严格考核奖惩。五是继续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努力减少和预防因邻里纠纷引发的民转刑案件的发生。民间纠纷调解率达到98%,成功率达到95%以上。

 

第二篇: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总结

矛盾纠纷大调解

工作总结

按照县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的安排,乡党委、政府认真研究落实,现将一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领导小组,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综治办主任郭洁、财政所所长、民政助理、司法助理员、派出所负责人、劳保所所长、安办主任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

二、成立矛盾纠纷大调解中心,建立健全调解矛盾的各项制度。制度按要求上墙,落实工作措施,落实经费保障,乡财政安排1.5万元资金作为矛盾纠纷大调解中心工作经费,对个案实行补贴,按照案件的情况分别给予一件50元、100元、150元、200元的补贴,激励矛盾纠纷及时调处机制。各村成立矛盾纠纷大调解领导小组,由村委会主任担任调解小组组长,其余村三职干部为成员,各村落实调解室,有吊牌,制度上墙,记录完整。

三、20xx年共发生矛盾纠纷73起,乡村共受理73起,73起矛盾纠纷通过乡、村调解人员的努力,反复做工作的情况下,全乡73起纠纷全面成功调解,调解成功率达100%没有因矛盾纠纷引起上访,没有因矛盾纠纷造成群体性事件,没有因矛盾纠纷造成社会不稳定。调解矛盾纠纷实行三三制的原则,由经济社首

先调处,经过三次调处不好的由经济社向村调解委员会申请,再由村调解委员会调处,村调解委员会经过三次调处不好的,又再向乡调解协调中心申请,再由乡调解委员会调解,最终达到调解的目的。

四、在大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由村一级调解委员会反映,按照大调解的要求程序和要求材料多,不适宜基层调解,应该简化一些程序和材料。

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

20xx年x月x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