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某市国税局工作探索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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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国税局工作探索总结

一、向管理脱节开刀

税收征管专业化是一种较高层次的征管形式,也是解决现阶段税收征管中诸多弊端的有效途径。新的管理体制在湘乡市国税系统运行以来的效果例证了这一点,但实施中却暴露出了一些矛盾,比较集中地反映在:一是尽管征管专业化严格按税收征管业务流程的规范进行分工和管理,但由于理解上的准确性不够,以及对各个环节严密性的遵循维护不够,削弱了管理的统一性,理论上的操作变得模糊;二是虽然专业化管理减少了职能的重复设置,但由于缺少一个与之相匹配的相互制约和更加透明的岗位责任制,出现了职责虽清,履行却不到位的反常现象;三是服务功能不强影响了税收专业化征管的效能发挥。这些矛盾体现在工作中,则使机关某些职能科室成为了忙于协调职能关系,忙于多头理顺工作秩序的机构,不仅有悖于专业化改革的初衷,反过来又出现了互相推诿、有事不理、效率不高的现象。究其原因,主要还是人为的主观因素所造成的,归根到底在于职责未有效理清,造成管理脱节。

基于此,湘乡市国税局相继推出了《全员责任追究计分办法》和《业绩联酬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措施,其目的就是要在全局系统内彻底根治在税务机关中由来已久的"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弊端,从而真正促进税务干部转变思想观念,打破"平均主义",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促进专业化管理和规范化管理。

二、倾力打造"新岗责体系"

湘乡市国税局在实践中,按照新的要求,调整税收管理的着力点,其意图很明显,即最终是为了解决"疏于管理与淡化责任"的"痼疾"。在此过程中,湘乡市国税局创造性地提出了"工作职能责任化,业绩考核利益化、税收管理规范化"为基本特征的新型岗责体系的模式。

工作职能责任化。就是推出《全员责任追究记分办法》,本办法由全员共同责任追究考核规定,科室的正副职责任追究考核规定,专业局及税务所正副职、机关工作人员、征收、管理、稽查人员责任追究考核规定及责任追究奖惩规定、责任追究执行和附则等组成,纳入责任追究的内容以税收管理环节和各个岗位责任为基础,涉及到劳动纪律规定、政策执行情况、岗位职责履行及临时性工作任务等税收工作的方方面面,该办法经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多次讨论修改酝酿后在全局系统内实施。

业绩考核利益化。就是依据岗责体系和责任追究考核办法,根据税务人员所负责任大小、工作量轻重、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劳动纪律优劣等原则,做到按责定级、按岗设分、按绩计酬,以实现责任、岗位、业绩、利益基本对称的目标而制订的《业绩联酬实施办法》。具体规定为:以税务管理岗位职责体系中所规范的岗位为依据,在各岗位中按岗设人、一人一岗或一人多岗,按工作量轻重和所负责任大小,实行岗位底分制,底分制基分为10分,最高为15分,每一档的差距分为0.5分,岗位底分一经确立,原则上一年之内不变动,将每个人的出勤考评费作为业绩联酬的计算依据。

税务管理规范化。就是通过一系列规范的管理措施、制度、办法来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干部作风和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文明的服务,如对基层单位考核记分办法,简化办事程序事项规定,开展纳税人评选"满意税官"及特邀监察员工作制度等等。目的在于通过建立健全监督力度强透明度高约束性大的辅助性管理体系,全方位地促进管理的规范化进程。

三、以"铁的手腕"保证实施

湘乡市国税局在岗责体系的实施中,着力抓好了考核的落实。一是采取二级考核方式,市局成立以局领导、科室负责人为首的考核领导小组。原则上负责对专业局、税务所、科室正副职的考核记分及负责对科室、专业局、税务所的责任追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和监督,也可直接对税务干部个人进行考核记分,局机关各科室负责对基层各单位工作考核,这是第

一级。第二级是科室、专业局、税务所现任考核领导小组分别负责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记分,明确规定:对未按照规定组织考核或在考核中弄虚作假的,将对单位负责人进行记分,以确保考核不走过场。二是推行重点稽查办法。在抓好每月的日常考核的同时,市局考核领导小组每月均根据各专业局、税务所的工作性质和工作重点的不同,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稽查,如对稽查局重点检查稽查结案率、差错率、执行情况等执法责任制问题,对管理局和农村税务所重点检查漏征漏管情况等,对征收局重点检查申报准确率、滞纳金加收率等。三是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市局考核领导小组在每月初召开专题会议,对上月岗责考核情况进行通报分析、研究、汇总,并将考核结果及记分理由下发督查通报,或在市局内部网站上进行公告。同时规定了申诉办法,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市局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四是严格奖惩规定。岗责考核情况与末位淘汰、待岗制挂钩,年度内累计记分分值最高的中层干部在综合考评的基础上原则上淘汰1人,各专业局、税务所以专业局、税务所为单位,干部年度内累计分值最高的各待岗1人,机关人员年度累计记分值最高的被待岗1人。

湘乡市国税局自去年9月份推行责任追究记分办法以来,共记分214次,累计记分450分。纳入业绩联酬考核的300元出勤考评费,个个实得差距平均为60元,最多的相差115元。

新的岗责体系推行以来,呈现出令人欣喜的优势。

一是操作性强。这也是建立岗责体系中所遵循的一个主要原则。在责任追究记分制中明确了责任追究的范围、标准,对"为什么追究、如何追究"的问题,规定得一清二楚,没有模棱两可的现象,便于考核操作。在业绩联酬的办法中则确定了按岗设分的基本档次,明确了计酬依据和统一考核的尺度。

二是重点突出。新的岗责体系虽然覆盖面广,但重点突出。体现在:对责任较大、影响较大、性质重要的工作采取记高分的办法。

三是管理动态化。新的岗责体系考核记分的总原则是对主观过错记分,因而动态性管理的特征明显。在工作中,一旦发现工作人员(基层被考核单位)有主观过错,即可随时考核记分,加强了对日常工作中的动态监控,有效克服了以往考核中弄虚作假,突击应付了事及一次性考核作定论中存在的以偏概全和以点侧面的做法,更为重要的是能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查漏补缺,促进工作的开展。

四是考核持续性。实行按月组织考核,建立干部个人和单位考核档案,专表逐实登记考核情况,与出勤考评费及奖金发放挂钩,个人的年度责任追究情况与公务员考核相结合,单位的工作考核情况作为当年度评选先进工作单位的重要依据。

五是内容衔接性。新的岗责体系以强化责任为主线贯穿始终,责任追究呈幅射状对应各岗责体系的各项规定。

 

第二篇:工作总结某市国税局工作探索总结

工作总结某市国税局工作探索总结.txt跌倒了,爬起来再哭~~~低调!才是最牛B的炫耀!!不吃饱哪有力气减肥啊?真不好意思,让您贱笑了。我能抵抗一切,除了诱惑……老子不但有车,还是自行的……>>>教育资讯网

某市国税局工作探索总结

一、向管理脱节开刀

税收征管专业化是一种较高层次的征管形式,也是解决现阶段税收征管中诸多弊端的有效途径。新的管理体制在湘乡市国税系统运行以来的效果例证了这一点,但实施中却暴露出了一些矛盾,比较集中地反映在:一是尽管征管专业化严格按税收征管业务流程的规范进行分工和管理,但由于理解上的准确性不够,以及对各个环节严密性的遵循维护不够,削弱了管理的统一性,理论上的操作变得模糊;二是虽然专业化管理减少了职能的重复设置,但由于缺少一个与之相匹配的相互制约和更加透明的岗位责任制,出现了职责虽清,履行却不到位的反常现象;三是服务功能不强影响了税收专业化征管的效能发挥。这些矛盾体现在工作中,则使机关某些职能科室成为了忙于协调职能关系,忙于多头理顺工作秩序的机构,不仅有悖于专业化改革的初衷,反过来又出现了互相推诿、有事不理、效率不高的现象。究其原因,主要还是人为的主观因素所造成的,归根到底在于职责未有效理清,造成管理脱节。

基于此,湘乡市国税局相继推出了《全员责任追究计分办法》和《业绩联酬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措施,其目的就是要在全局系统内彻底根治在税务机关中由来已久的"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弊端,从而真正促进税务干部转变思想观念,打破"平均主义",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促进专业化管理和规范化管理。

二、倾力打造"新岗责体系"

湘乡市国税局在实践中,按照新的要求,调整税收管理的着力点,其意图很明显,即最终是为了解决"疏于管理与淡化责任"的"痼疾"。在此过程中,湘乡市国税局创造性地提出了"工作职能责任化,业绩考核利益化、税收管理规范化"为基本特征的新型岗责体系的模式。

工作职能责任化。就是推出《全员责任追究记分办法》,本办法由全员共同责任追究考核规定,科室的正副职责任追究考核规定,专业局及税务所正副职、机关工作人员、征收、管理、稽查人员责任追究考核规定及责任追究奖惩规定、责任追究执行和附则等组成,纳入责任追究的内容以税收管理环节和各个岗位责任为基础,涉及到劳动纪律规定、政策执行情况、岗位职责履行及临时性工作任务等税收工作的方方面面,该办法经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多次讨论修改酝酿后在全局系统内实施。

业绩考核利益化。就是依据岗责体系和责任追究考核办法,根据税务人员所负责任大小、工作量轻重、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劳动纪律优劣等原则,做到按责定级、按岗设分、按绩计酬,以实现责任、岗位、业绩、利益基本对称的目标而制订的《业绩联酬实施办法》。具体规定为:以税务管理岗位职责体系中所规范的岗位为依据,在各岗位中按岗设人、一人一岗或一人多岗,按工作量轻重和所负责任大小,实行岗位底分制,底分制基分为10分,最高为15分,每一档的差距分为0.5分,岗位底分一经确立,原则上一年之内不变动,将每个人的出勤考评费作为业绩联酬的计算依据。

税务管理规范化。就是通过一系列规范的管理措施、制度、办法来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干部作风和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文明的服务,如对基层单位考核记分办法,简化办事程序事项规定,开展纳税人评选"满意税官"及特邀监察员工作制度等等。目的在于通过建立健全监督力度强透明度高约束性大的辅助性管理体系,全方位地促进管理的规范化进程。

三、以"铁的手腕"保证实施

湘乡市国税局在岗责体系的实施中,着力抓好了考核的落实。一是采取二级考核方式,市局成立以局领导、科室负责人为首的考核领导小组。原则上负责对专业局、税务所、科室正副

职的考核记分及负责对科室、专业局、税务所的责任追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和监督,也可直接对税务干部个人进行考核记分,局机关各科室负责对基层各单位工作考核,这是第一级。第二级是科室、专业局、税务所现任考核领导小组分别负责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记分,明确规定:对未按照规定组织考核或在考核中弄虚作假的,将对单位负责人进行记分,以确保考核不走过场。二是推行重点稽查办法。在抓好每月的日常考核的同时,市局考核领导小组每月均根据各专业局、税务所的工作性质和工作重点的不同,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稽查,如对稽查局重点检查稽查结案率、差错率、执行情况等执法责任制问题,对管理局和农村税务所重点检查漏征漏管情况等,对征收局重点检查申报准确率、滞纳金加收率等。三是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市局考核领导小组在每月初召开专题会议,对上月岗责考核情况进行通报分析、研究、汇总,并将考核结果及记分理由下发督查通报,或在市局内部网站上进行公告。同时规定了申诉办法,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市局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四是严格奖惩规定。岗责考核情况与末位淘汰、待岗制挂钩,年度内累计记分分值最高的中层干部在综合考评的基础上原则上淘汰1人,各专业局、税务所以专业局、税务所为单位,干部年度内累计分值最高的各待岗1人,机关人员年度累计记分值最高的被待岗1人。

湘乡市国税局自去年9月份推行责任追究记分办法以来,共记分214次,累计记分450分。纳入业绩联酬考核的300元出勤考评费,个个实得差距平均为60元,最多的相差115元。

新的岗责体系推行以来,呈现出令人欣喜的优势。

一是操作性强。这也是建立岗责体系中所遵循的一个主要原则。在责任追究记分制中明确了责任追究的范围、标准,对"为什么追究、如何追究"的问题,规定得一清二楚,没有模棱两可的现象,便于考核操作。在业绩联酬的办法中则确定了按岗设分的基本档次,明确了计酬依据和统一考核的尺度。

二是重点突出。新的岗责体系虽然覆盖面广,但重点突出。体现在:对责任较大、影响较大、性质重要的工作采取记高分的办法。

三是管理动态化。新的岗责体系考核记分的总原则是对主观过错记分,因而动态性管理的特征明显。在工作中,一旦发现工作人员(基层被考核单位)有主观过错,即可随时考核记分,加强了对日常工作中的动态监控,有效克服了以往考核中弄虚作假,突击应付了事及一次性考核作定论中存在的以偏概全和以点侧面的做法,更为重要的是能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查漏补缺,促进工作的开展。

四是考核持续性。实行按月组织考核,建立干部个人和单位考核档案,专表逐实登记考核情况,与出勤考评费及奖金发放挂钩,个人的年度责任追究情况与公务员考核相结合,单位的工作考核情况作为当年度评选先进工作单位的重要依据。

五是内容衔接性。新的岗责体系以强化责任为主线贯穿始终,责任追究呈幅射状对应各岗责体系的各项规定。

 

第三篇:XX县国税局工作总结

今年,我们按照年初确定的国税工作要点,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全面实施推进“四大战略”,把握重点求突破,开拓创新勇争先,在组织收入、依法治税、队伍建设以及纳税服务等方面作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为全年各项税收任务的圆满完成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以“收好税”为中心点,加强分析与监控,抵厉奋进渡难关

今年以来,我局严格贯彻“依法治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始终坚持抓早、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的工作思路,牢固树立组织收入工作中心意识,深化税收调研分析,对收入预计完成情况进行了测算,对全年的收入盘子做到了心中有数。县局按月召开税收收入调度会、分析会,及时调整思路,落实措施,严密重点税源监控,对年纳税500万元以上的重点企业实行税源监控,对全县户煤炭洗选企业进行了逐户调查测算,保证了数据的准确性,摸清税源底数,提高了税源收入预测能力。

今年,全县国税收入累计完成万元,完成年度市计划万元的%,同比下降,减收万元,入库与地方财力挂钩收入万元,完成年度县计划万元的%,同比下降%,减收万元,超进度万元。

二、以“执好法”为出发点,执法与服务并举,税收环境做到新改善

一是积极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从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大局出发,将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上半年办理先征后返的税收优惠万元,做到了“应调尽调,应退尽退”,有力地支持了全县的经济发展。

二是强化了税务稽查。在抓好选案稽查、#5@p协查、举报案件查处等工作的同时,按照市局部署,重点开展了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分阶段、按步骤、有条不紊地搞好专项检查工作。今年共检查企业户,查补税款万元,案件查实率达到%,有效整顿和规范了税收秩序。

三是认真搞好税收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结合税收管理员制度要求,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充分利用各项信息管理系统,不断加大对政策执行和税收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强化对税务违章处罚程序和执行、商贸企业、农产品收购企业、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等重点行业、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规范了税收执法行为。

三、以“强管理”为着力点,创新模式,征管质效做到新提高

一是加强零负申报管理。严格把好#b@2关,对生产经营正常,出现零负申报率较高的异常申报企业积极开展评估和检查,对长期零负申报的企业组织税款清算,及时引导纳税

人办理注销手续。截至目前,注销长期零负申报企业户。二是加强纳税人户籍管理。严格纳税人停业和注销登记审查,加强非正常户的管理,通过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及时了解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三是全面落实纳税评估模型建设,成立纳税评估团队,加强异常申报户的管理与评估,多措并举、强化联动、以评促管,截至目前共纳税评估户,入库万元。

四、以“优服务”为落脚点,完善纳税服务体系,部门形象做到新提升

我局深入开展“为纳税人服务,让纳税人满意”活动,不断丰富纳税服务内容,创新纳税服务手段,完善纳税服务机制,提升纳税服务质效,切实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一是多元化申报、方便了纳税人,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规范服务内容和范围,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服务。三是及时把政策宣传到纳税人,帮助纳税人采取应对措施进行产品结构调整和转型。四是大力加强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完善纳税服务制度建设,加强纳税服务工作考评,不断深化征纳双方互动,提升纳税服务水平。

五、以“带好队”为根本点,培根固本多措并举,队伍建设做到新发展

一是深入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学习教育活动。及时召开动员会,统一思想,并通过“周二课堂”的集中学习,让全局税干充分认识到保持党的纯洁性活动的重要意义,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深入挖掘工作作风、道德素养等方面存在的问

题,进一步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将这项活动与创先争优、“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推进今年国税的各项重点工作,做到有所行、有所为、有所用,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是抓廉政教育,正国税行风。年初,我局召开了全县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从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入手,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加强了干部教育监督管理。通过深入开展整治“吃拿卡要”问题创优发展环境活动,提出三项要求即要求从道德上约束自己,要求从思想上纯洁自己,要求从行为上约束自己,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坚持“四个突出”,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突出依法治税,强化“一案双查”,规范税收政策实行,确保实现执法“零过错”;突出税收监督,聘请义务监督员,通过座谈会、明察暗访等形式向各方征求意见和建议,积极主动邀请社会各界监督;突出优化服务,建立定点联系制度,为重点税源企业提供“一对一”的服务,全面提升服务质效;突出队伍建设,以考促学,组织人员进行技能培训、业务比武、岗位练兵,严格考勤,用制度管理人、规范人、教育人,打造一流的干部队伍。

今年截至目前,我局先后被授予荣誉称号。

六、坚持“五个到位”,全力以赴抓好党的十八大期间信访安全稳定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到位。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制定了《关于做好十八大期间信访安全稳定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十八大期间信访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把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是矛盾排查到位。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定期进行排查,严防因矛盾纠纷发现不及时、化解不到位引发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对于敏感节点、敏感人物、不稳定因素实行领导包案制,制定具体的化解方案和应急预案,积极做好解疑答惑、疏导情绪、化解矛盾,努力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是接访化解到位。党组成员坚持每日接访制度,认真履行首问负责制,切实做好来访群众的情绪疏导、解疑释惑工作,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真正做到让群众见得上人,说得上话,化解了事。

四是信息畅通到位。认真落实值班工作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实行矛盾纠纷排查日报告制度,要求值班人员每天将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向局信访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

五是责任落实到位。一把手对信访安全稳定工作负总

责,并与各股室及分局负责人签订了《信访安全稳定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工作任务及责任层层分解到各股室、分局以

及每个干部职工,做到层层有责任,人人有担子,为十八大期间信访安全稳定工作取得实效夯实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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