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科工作制度

一、病理室制度

1.送检活体组织标本,应及时用固定液固定,注明姓名、年龄及科别,连同申请单及时送病理科。病理申请单上项目应逐项、仔细、认真填写。

2.送检脏器和较大标本,不得任意切开和翻转,避免破坏解剖关系。对较小病灶应加以标记,不同部位的组织应分开装,并加以说明

3.送检的体液,分泌物,穿刺标本必须新鲜,取材后立即送病理科。

4. 活体组织检查一般于五日内取报告,特殊疑难少见病例适当延期。

5.各类普查及有关科研材料需做病理检查者,应事先与病理科联系,共同协商解决。

6. 院内外借片,按《病理科资料管理制度》执行。

二、活体组织收检,取材工作制度

1.收检标本时,注意送检单所标明的标本是否与实物相符。如不相符,应立即与送检医师联系。符合要求的标本,方可进行编号登记。

2.切取标本时,必须查对编号,姓名和标本,肉眼观察前,必须了解送检单上所记载的病史,标本采取的部位,手术范围和检验要求。

3.新鲜手术标本,因组织较为松软,不易切取,可选切成较大组织块固定后修切。

4.在每一标本切取完毕后,必须冲洗刀剪等用具,以免互相污染。全部切取后,必须整理台面,清洁用具,并放入消毒液中。

5.切取的全部标本连同登记的组织块数,一并交技术室制片,并交接清点。

三、活体组织病理检查报告制度

1.病理医师收到切片后,应核对组织切片数目是否与切送组织相符,切片内容与送检组织是否相符。如不相符,应立即与技术室有关人员联系。

2.镜检前应详细阅读送检单上的病人年龄,性别,病史,各种检查结果,手术发现和临床诊断,并复查肉眼观察描述,必要时再行大体标本观察。

3.如该病例以前曾在本科做过病理检查,应复查原切片,并与本次切片的病变加以比较。

4.综合切片中各种变化,结合肉眼观察及病史,由病理医师作出病理诊断并签名。

5.对疑难病例,由上级医师进行复检,如仍有疑难问题不能决定时,待阅文献或进行讨论后再行决定。

6.报告书所列各项,必须填写清楚。病理诊断的书写应准确无误,标点符号正确并签名。

7.一般检查标本,在收到标本5日内发出报告。对一些需做特殊处理(如脱钙,特殊染色等)的标本,不受此限。

8.报告发出后,在登记簿上登记检查结果。全部送检单及切片,每周由病理医师整理好,交资料室归档。

四、技术室工作制度

1. 热爱本职工作,加强责任感,严防差错事故。

2.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切片质量。

3.认真做好查对工作,防止乱号错号,发现标本有误时,应及时与送检医师取得联系。

4. 正确使用和爱护实验室内一切设备仪器,作好仪器设备的清洁与保养工作。

5. 坚持每日小扫,每周大扫除的卫生制度。保持实验室内明净,整洁。

6. 实验室内不得吸烟。每日下班前检查门窗,水,电是否关好。

7.工作人员间应团结协作,共同完成临床外检及各项的制作任务。

五、资料管理使用制度

1.病理科档案资料主要供本科医疗诊断,科研使用。

2. 文字档案资料,只限在病理科查阅,概不借出科外。

3.因临床医疗工作需要复查的病理切片,由临床医师提出申请后,由病理科值班医师在科内复查。

4.因临床科研协作需要复查的病理切片,由临床科室提出,经病理科主任同意后,安排病理医师协作完成,并由病理科医师负责办理借用手续和负责定期归还。

5. 病理科内档案,组织块及病理切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提用。

6. 本科医师科研借用资料及切片,用毕应及时归还。

六、疑难病例会诊制度

病理科医师遇有疑难病例应争取在科内或同行间进行会诊。会诊方式可以采取计算机远程会诊、邮寄切片会诊及读片会会诊等,切片和(或)蜡块,由请求会诊的病理科提供。会诊意见应记录或附贴于该例病理检查申请单后,一并归档。如会诊意见与原诊断不一致,由原诊断病理科医师决定是否更改或补发病理诊断报告。应病人要求或经病人同意的会诊,其全部费用由病人负担。

对疑难病例,或病理诊断与临床诊断有分歧时,应争取与临床科室进行学术交流。

七、借阅切片管理制度

切片是否借出及借出办法,由医院作出规定,可有以下两种处理方式:

1.病员因转诊或外地会诊需要借片者,应填写借片单,按医院规定办理借片手续后,由病理科复制所需之切片,并经原签发报告人和科主任核对后方可借出。一般情况下,原切片不予外借。蜡块为无法复制的重要档案,原则上不得外借。会诊单位确需作特染或免疫组化时,可借出重切之蜡片(白片),或由会诊单位病理科向原诊断单位病理科直接商借,并由借方负责归还。

2.如医院规定为不同意借出切片,则应由病理科以彩色图文报告或会诊形式,满足病人的需要。

 

第二篇:皮肤科工作制度

(一)实行科主任负责制,由科主任组织领导实施科室门诊各项工作。

(二)加强对全科医护人员思想政治工作,医德医风教育,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医院开展的各项活动。

(三)实行上级医师负责制,对疑难重病员不能确诊或一般病员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上级医师应组织疑难病例讨论会。

(四)每月组织临床医师进行临床及病理的业务学习,更新知识,并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形成自己的特色。

(五)各专家专科门诊应及时开诊,不能无故缺席、早退、替代。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开诊,必须提前报告门诊部通知挂号室停止挂号。

(六)对病员要认真检查,仔细询问病史,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急病人所急,尽可能为病人排忧解难。

(七)认真地书写每一份门诊病历、处方,不开大处方,人情方,详细记录门诊日志。

(八)做好隔离消毒工作,预防交叉感染,做好仪器设备的保养。

(九)在性传播疾病诊查工作中,做到尊重病人,检查时要有护理人员陪同,保护病人的隐私权,并及时做好疫情报告工作。

(十)负责皮肤科门诊、住院病人诊疗和急危重症的处理,接受下级医疗机构皮肤科患者的会诊、转诊。

(十一) 掌握社区内皮肤科疾病动态,指导本科预防工作.开展常见皮肤疾病及性传播疾病的防治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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