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泉区司法局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近年来,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在玉泉区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立足基层,扎实工作,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律师和法律援助等重要职能作用,为努力维护我区社会稳定、建设“平安玉泉”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20xx年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上半年我们坚持针对群众关心的焦点、热点问题,我局积极筹措资金,编印成《玉泉区公民普法宣传画册》、《玉泉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图册》、《外来务工人员法律知识读本》及《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手册》4万册,在全区各社区、中小学进行发放。同时把抽象的法律条文,典型的案例编排成法制图版,深入到全区进行法制宣传。利用“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综治宣传月等活动为载体,以《宪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禁毒条例》等为内容,组织宣传活动62次,发放各类法制宣传材料五万余份,接受法律咨询1500余人次,出动宣传车240多次,展板600余块。上半年,由于我局宣传形式的实际性和有效性,《呼和浩特日报》、《内蒙古法制报》、《北方新报》等都对此作了全面的报道。

(二)“人民调解”工作

人民调解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是司法行政机关极为重要的一项基础工作。目前我区设立三级人民调解组织354个,现有人民调解员750余人。上半年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19件:家庭纠纷46件,邻里纠纷24件;合同纠纷10件;房屋宅基地纠纷12件;人身损害纠纷86件;物业纠纷34件;劳动争议2件;专项调解组织中“公调对接”调解70件;道路交通事故调解135件,这些案件的成功调解,有力的维护了辖区稳定。

(三)安置帮教工作

为了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为了全面掌握了解刑释解教人员基本情况,我局对释解人员进行全面排查摸底。今年上半年

共接受刑释解教人员32人,重点帮教对象8人,一般帮教对象24人;农村籍的6人,城市藉的26人;帮教32人,安置了28人(含回家种地、自谋职业、开展个体经营等)。帮教率100%,安置率87.5%,重新犯罪率低于3%。

(四)社区矫正工作

自20xx年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截止5月底全区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335人,解除矫正107人,在册在矫228人(其中管制6人、缓刑209人、假释10人、暂予监外执行3人)。20xx年,我局为每一个社区矫正人员安装手机定位系统,使我们能够及时掌握矫正人员活动状态,以利于我们的监管和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目前这些人表现积极,态度端正,改造较好,有利地促进了辖区社会的稳定,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五)法律援助工作

根据内蒙古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给旗县区法律援助中心制定的二020xx年工作要点,制定二020xx年工作计划,目前我中心已在玉泉区建立二十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九十二个联络点,共骋联络员九十二名,法律援助三级网络体系已全部建立。20xx年我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标准(试行)》,全面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点软、硬件建设。大力推进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区法律援助机构与工作站、点的电子信息系统对接,完善法律援助对象与受援人的动态数据资料库,实现网上审查申请人身份信息。积极推动“12348”法律援助服务热线建设,为群众提供集咨询、宣传、法律援助功能于一体的多样化服务。使法律援助在我区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法律援助工作开展垫定了坚实的基础,有力维护我区广大群众合法权益,为社会稳定做出贡献。5月x日法律援助中心郭二玲同志被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评为全国残疾人自强模范先进个人,并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接受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表彰。截止5月底共完成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52件,其中刑事案件辩护17件,代理民事案件7件,其中包括区政府交办的2件民事诉讼案件,完成非诉案件228件,解答咨询657人次,代书21件,参加法律宣传活动17次,148法律服务热线解答咨询近400余次 。

(六) 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积极引导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建设提供优质服务。在继续做好律师参与信访和调解工作,认真总结多年来律师积极参与信访和调解工作的基本经验,搭建律师参与信访和调解工作的平台。提高律师服务水平,依法开展非诉讼法律事务,积极参与“大调解”工作,预防社会矛盾纠纷,稳定社会秩序。截至目前我区两家律师事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13家,民事案件79件,刑事案件17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件,解答法律咨询78件,代书41件。为了使各基层法律服务所能够正常规范地开展工作,拓展法律服务领域,

以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于基层社会,今年上半年,我区8个法律服务所进行了年检,有21名法律工作者进行了注册,顺利的完成了本年度年检注册任务,促进了我区法律服务工作的正常有序规范开展。截止5月底共解答法律咨询230人次;代书10件;法律顾问8家;参与法制宣传60多场次;承办非诉讼事务代理110件;诉讼事务代理25件,

(七)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教育

今年,玉泉区司法局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活动为载体,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着力提高干警综合素质,强化队伍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建设,大力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一是强化政治业务学习。半年来,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等形式,认真组织开展了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为主要内容的政治理论学习和讨论活动,要求全体干警做好学习笔记,写学习心得,对干警参加学习、培训的情况进行登记,并将学习纳入年度考核中。同时积极鼓励和支持干警在职参加学历教育、应用知识培训等更新知识学习和读书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学习,广大干警司法行政工作的实战能力得到了提升。二是强化队伍管理,积极开展干部交流。按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密切联系服务群众,组织部分平时没有机会下基层的科室干部去司法所,参与基层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工作,加强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意识,提高了业务工作能力。

二、20xx年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打造全自治区一流法律援助中心

我们将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活动为载体,以打造全区一流法律援助中心为切入点,继续根据全国先进法律援助中心模式设计建设我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方面将继续加大便民服务措施建设,完善工作网络。其次在现有的街道司法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基础上,逐步将法律援助站拓展到工、青、妇、残等特殊部门及存在劳动争议比较突出的劳动力市场,在现有村、居委会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的基础上,公安、检察院、法院及有关企业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在村民小组建立法律援助信息员,力争做到将法律援助服务在全区覆盖,积极推行一站式法律援助模式,着力打造“一刻钟法律服务圈”。积极推行法律援助便民利民工作措施:一是印发便民服务宣传材料,制定便民服务制度,统一制作法律援助工作站标识,将法律援助范围对象及办案程序等内容规范;二是提高法律援助窗口服务质量,设立法律援助接待室;三是创新服务形式加强对受援人员回访制度。

(二)继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范围及领域

按照“哪里有人群,调解组织就建在哪里;哪里需要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就在哪里发挥作

用”的工作要求,不断拓宽工作范围,完善调解网络,在现有的三级调解网络的基层上拓展到一些矛盾比较集中、劳动争议比较突出的劳动力市场、相关企业以及继续把人民调解组织深入到村、居委会、社区;在做好传统民间纠纷调处的基础上,针对当前我区形势下社会矛盾纠纷的新特点,不断拓宽工作范围,积极介入征地拆迁、环境污染、交通安全、涉诉调解、医患纠纷、劳资纠纷、土地流转、物业管理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调处,把人民调解网络的触角伸向社会各个角落,做到了“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

积极探索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工作,继续推进“公调对接”机制,在现有的四个街道司法所设立“公调对接”工作站的基础上力争今年完成其他五个街道司法所与派出所的对接成立“公调对接”工作站;与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积极沟通,联合成立了驻区人民法院、区检查院涉诉调解工作站。

(三)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突出抓好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在坚持以往普法教育的基础上,根据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不同层次存在的特点和要求,注重与工作实际的有效结合,创新形式,营造氛围,追求实效,有力地促进全区范围内法律素质的提升。继续以重大宣传日和活动为契机,通过组织人员街头宣传、板报、横幅、宣传橱窗、电视等形式,加大了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我区浓厚的宣传氛围。

2、突出抓好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结合“法律六进”活动,进一步有效推进机关干部、青少年、村干部、企业职工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联合区教育局共同深入全区各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活动,进一步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在此同时我们在企业职工中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着力提高企业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权的能力。

3、突出抓好农村普法教育工作。围绕全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把“民主法治村”建设与全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普法教育工作,利用一个月的时间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区各村(居)两委会干部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

(四)抓好社区矫正衔接、管理工作

根据20xx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我们将就全面贯彻落实《实施办法》,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重点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要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切实承担起社区矫正执行职责,二要规范社区矫正执法程序,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三要全面落实社区矫正任务,进一步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四要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五要重视抓好

社区矫正监管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下一步我们计划加快玉泉区社区矫正工作“一个中心两个基地”的建设。一个中心两个基地指:“一个中心”是指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具有管理教育、警示教育、学习培训等综合功能,该中心设在玉泉区司法局,内设:社区矫正接待室、接收(解除)矫正宣告室、心理健康矫正室、法制体验室、风险测评室,发挥社区矫正综合效能,扩大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力度。“两个基地”是指建立社区矫正人员劳动就业基地和公益劳动基地。

(五)狠抓干警队伍建设及党务、政务工作

认真抓好各项学习教育活动后续步骤的组织实施,继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加强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继续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司法行政队伍。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抓好学习、教育内容的丰富,创新学习教育方法,夯实局机关和基层所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基础。二是进一步抓好局机关领导干部业务学习培训力度,采取“走出去”的办法,学习先进经验、丰富知识层面,提高干事创业的能力。三是继续抓好信息调研工作,深入挖掘素材,大力宣传我区司法行政工作成果和先进典型人物,展现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精神风貌。

总之,司法行政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工程我们还须借鉴经验、狠抓落实、强化管理、整体推进、不断增强基层的综合实力,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我局将以更认真、更努力的态度完成下半年的工作任务,为我区提供坚强的法制保障。

 

第二篇:司法局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XX年年上半年,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市司法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与支持下,团结一致,群策群力,按照“政治建局、业务兴局、管理强局”的工作思路,各项工作得以持续、稳定、健康开展。

一、措施与成效

在司法行政建设方面,第一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和规范了党委议事、廉政等规章制度。实行每周一例会,坚持重大事项党委集体讨论决策,保障了决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第二加强了机关队伍建设。实行岗位责任制战略,营造了热情洋溢的竞争氛围;实行规范化战略,初步实现了物规人矩、责明权确的工作机制;实行人才引进战略,提高了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实行人性化管理战略,增强了司法队伍的战斗力与凝聚力。第三加强了基层司法所建设。在所务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了百分达标、监督、奖惩等各项工作制度;在队伍建设方面,加强了对外的学习考察和对内的考核培训;在业务工作方面,实行了轮岗交流,进一步统一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强化了司法工作观念。第四加强了工作作风建设。局党委倡导务实精神,坚持求实作风,面对公证律师等管理上出现的问题,以正确的态度对待,以妥善的方法解决,不隐瞒、不回避、不护短。带动全局上下日趋形成了严谨认真的办事态度和敢作敢为的良好风气。第五加强了硬件设施建设。为加强宣传,局党委投资近70万元购置了宣传车、电子显示屏、笔记本电脑等等宣传器材,有力地促进了宣传工作的全面开展。为提高服务水平,又投资十万余元进行了办公楼改造和设施更新,建立了全程办事代理办公大厅。提高了干警的工作热情、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同时,在其他方面,通过全局同志的积极进取和不懈努力,法制宣传、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以及公证、律师等工作也取得了新突破和新成效。

二、问题与不足

半年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责任制建设虽初见成效,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调研不足,有些工作处于做表面文章,如何把工作的调研、实施和验收有机结合起来,把真实效果反映上来,是我们当前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三是由于体制等诸多方面的原因,致使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比较薄弱,不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四是典型宣传力度不足,没有形成融系统性、连续性、成效性为一体的抓典型机制。五是由于管理上有疏忽,对个别律师事务所出现的一些问题,未能有效地加以防范,这需要我们认真的反思和总结。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责任制建设,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以政治、业务、道德、文化等素质为内涵,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速增高,关键在于责任制建设。加强和完善责任制建设,有利于创造公正有序的竞争环境,调动干警

的积极性(转载自第一范文网http://www.diyifanwen.com,请保留此标记。)和主动性,改变责任心不强和进取心不高的颓势;有利于营造生动活泼的工作氛围,激发干警的创造力与战斗力,变死气沉沉的工作局面为勃勃生机;有利于形成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挖掘干警的潜能与智能,实现转变工作态度到提高综合素质的过渡,最终,使旧观念、旧作风脱胎换骨,以人为本、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历久弥坚。

因此,我们要加强责任制建设,做到“六个统一”。一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责任制既要符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的总方向,又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具有操作性;二是理想与现实的统一,预期目标这个出发点要与客观效果这个落脚点相契合,既防止脱离实际,好高骛远,达不到制订目的;又要防止囿于观念,动作保守,降低了成效;三是部署与考核的统一,考核反映出的问题是部署工作的依据,考核蜻蜓点水,部署就成了无的放矢,纸上谈兵。要通过加强工作考核,为提高素质制造压力,为转变作风创造动力,为部署工作明确重点;四是权力(利)与责任的统一,既要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又要赋予其相应的权力(利),既要避免责大于权、有责无权的不平衡现象,又要杜绝权大于责、有权无责的不公平现象,实现责权利的衔接明确,贯穿始终;五是行为与效果的统一,责任制制订的公式“按照什么——做什么——达到什么结果”,体现了行为与效果的有机结合,缺失了效果目标,会导致工作浮于水面,“出工不出力,出力不出功”;六是局部与整体的统一,个人的岗位职责要与所在科室处所的工作计划和全局的管理目标和谐统一,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每一个单位成员的才智与力量,建立内耗最小、合力最大的整体格局,形成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机制,从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提供制度与环境支持。

(二)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全面迎接“四五”终期验收

“四五”普法接近尾声,终期验收为期不远,近四年来,在同志们的不懈努力下,全民普法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和阶段性胜利,在这关键时期,我们要全力冲刺,克服压力与困难,进一步提高宣传质量,注意避免两个倾向:1、形式化倾向。在传统时期,一直沿用的“一摆”(摆摊咨询)、“二赛”(知识竞赛)、“三训”(以会代训)、“四卷”(开卷考试)等做法对法律的普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新情况下,这些做法已缺乏新意,而且有逐渐流于形式的倾向,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法律宣传的吸引力和感召力。要切实以提升宣传实效为原则,转变惯性思维,注入活性因素,为普法工作开辟新亮点;2、抽象化倾向。随着普法进程的深入,一味采取简单的图解式宣传、条文式宣传和概念式宣传的做法,已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文化的需要,已不能适应民主法制建设对法宣工作的要求,我们要善于运用形象演绎的做法,将带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实例归纳其中;要善于保持法律与实践的零距离接触,进行换位思考,使普法工作呈现新面貌。

(三)深入调查研究,为司法行政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调研旨在了解情况,明确目标,分析问题,寻求对策,达到“优化、组合、调整、提高”的目的。我们要高度重视调研工作,第一要做到认识到位。从全局性、战略性的高度,从事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认识调研,克服和纠正对调研的错误观念和认识“误区”。第二要提高质量。质量是调研的生命力之所在,也是目前调研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瓶颈之累,要严抓质量问题,对不合质量要求的调研要反复修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弃之不用。第三要两只脚走路,开放性搞调研,既抓专门调研,又抓大众调研,使调研工作既向纵深发展,又形成梯次构架。第四要遵循调研的内在要求。1、目的性要求,调研是为了解决问题,仅仅提出

问题不是调研;2、针对性要求,调研的价值在于为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提供决策参考,离开这个针对性,调研缺乏意义;3、时效性要求,调研的目的决定了调研必须及时,时过境迁,调研将失去作用;4、双观性要求,调研既要有微观深入,又要有宏观展望,“欲识庐山真面目,不能只在此山中”,只有统筹兼顾,才能做到情况一览无余,症结尽收眼底。因此,我们要认真把握区情实际,加强领导,围绕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社会上的涉法问题积极开展调研,提高调研的实效性和内容的思想性,为司法行政决策拿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办法。

(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探索管理新途径

社区矫正对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正义具有重要作用。由于社区矫正尚处在探索阶段,在现实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为此,我们要继续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更新观念。思想是行为的指导,观念上不能适应刑罚方式改革或是怀疑社区矫正的行刑效果,在行动上难免对社区矫正工作不热心、不积极。要提高认识,解放思想,树立“有为观”,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局面。二是坚持合法原则。目前我国关于社区矫正的立法比较(转载自第一范文网http://www.diyifanwen.com,请保留此标记。)抽象和概括,但基本的立法精神是明确的。这就更需要我们认真领会法律的本质内涵,坚持社区矫正依法进行,规章制度依法制订,对矫正人员的合法权益要切实维护,对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三是坚持创新原则。社区矫正对我们来说还是一个新事物,我们要按照有利于提高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有利于减少重新犯罪、维护公共安全;有利于降低行刑成本、提高行刑效率的要求,积极借鉴先进经验和成功作法,努力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的新途径。

(五)加强典型宣传,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开展

典型具有凝聚人心、鼓舞士气、交流借鉴的作用,大力宣传典型的先进事迹和精神,对司法行政工作与队伍建设的长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结合实际,把握好抓典型的“四个环节”。一是培育环节。要树立典型从摇篮抓起的理念,制订长远规划和阶段性目标,通盘考虑,分步实施,努力在培育典型的总量、构成和内容上具有统筹性和操作性,同时,要协调各方,变独力抓典型为合力抓典型;二是树立环节。在选树典型时,要深入基层,广泛调研,挖掘具有特殊意义和群众基础的典型;在宣传典型时,要不断丰富宣传手段,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模式,把总体估价与阶段评价相结合,把“立竿见影”与“潜移默化”相结合,使典型宣传有声势、有步骤、有成效;三是保养环节。典型之花要长开不败,离不开组织上的精心呵护与后续培养,因此,要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四是更新环节。典型要不断涌现,不断推出,这是一个辨证的态度,要实现典型宣传连续性与阶段性的统一,实现典型新陈代谢与良性循环的有机结合,在宣传中,新老典型要全面兼顾、合理配比,使之相得益彰,更好地实现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有效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开展。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