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学习心得

学习《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心得体会

镇宁县沙子中学 黄跃麒

12月x日下午,我校组织全体教师集中学习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通过这次的学习,我自己对安全认识又提高了一个层次。学生生命如同含苞花骨,娇嫩脆弱;学生安全工作重于泰山。为了让学生安全、幸福、健康成长,我们再次认识到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

首先,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千家万户,责任重于泰山。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首先要为学生提供安全的生存空间,建立安全有序的生活、学习环境。确保学生健康、幸福成长,既是一个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家长们的愿望。作为教师的我,在以后的工作中应把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其次,每一位教师都应该负起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职责。安全工作是一个学校的首要事情,每个教师都有责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师工作是一个特殊的事业。教师在教给学生知识的同时,也要肩负起保护学生的职责,并且,教师自身的言行也将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学生。因此,在校园安全工作方面,教师必须首先树立起安全意识,重视安全教育,并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制度,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学生安全工作的开展建立良好基础。

教师是学生安全的责任人,要努力增强安全责任感:首先要认真学习一些法律法规,增强依法施教的意识,自觉杜绝体罚学生、辱骂学生等侵权行为。其次,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安全制度的学习,认

知学校事故出现的类型,结合以前发生的安全事故分析发生的原因,掌握意外事故的防范对策和应急措施,保证在教学中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且全方位地实施安全保护。作为教师,我们要明确安全职责,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或者安全事故,要及时处理或及时上报。

除此之外,我们还需了解安全事故的范围,做好预防和处理。作为学校教师的一员,平时要对学校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方面了如指掌,并做好预防措施,通过会议、墙报和座谈等方式及时和反复向学生宣传,教会学生对已经发生的事故进行正确的处理,避免事态的扩大,减少不必要的伤亡事故。

总之,只要我们每一位教师关心学校的安全工作,留心每一处安全隐患并采取防范措施,做一个安全教育工作的有心人,学生就能健康地成长,学校、社会、家庭就能和谐地发展。

 

第二篇:学习《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学习心得(2)

学习《贵州省学生学生人身 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

心 得 体 会

黎平县尚重镇中心小学教师 彭 明

20xx年x月x日

学习《贵州省学生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的心得体会 《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已于20xx年x月x日由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将于20xx年x月x日起正式施行。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厅文件,黔教办发[20xx]481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学校宣传贯彻《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的通知精神,为提高学校及广大教师依法治校、依法执教能力。我校于20xx年x月x日,组织召开了全校教职工会议,传达贯彻《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

做好学校安全工作,首先是政府的职责,其次,是学校的职责,教师、学生、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以及社会各方面也要履行相应的责任。只有各方面都依照《条例》认真履行好职责和责任,才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学习活动中,学校校长吴波对《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作出详细的解读。并要求各教职工要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管理,学校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履行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要召开家长会或通过短信等宣传途径,对《条例》进行广泛宣传,及时将《条例》内容传达至每位学生家长。

通过这次学习《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明确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教进程、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学校安全和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武器,为创建安全和谐校园奠定了牢固基础。现我谈谈自己的体会。

一、全面了解条例内容,把握领会条例精髓。

《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由总则、伤害事故的预防、事故的责任认定、事故的处理、事故的损害赔偿、法律责任、附则组成,以保护学生、学校合法权益为宗旨,突出强调了学校依法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责任,明确了社会各方面保障学生人身安全、预防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发生的共同职责,规定了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应当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合理适当的原则,尤其加强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的措施,界定了学校对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规定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处理的途径、程序及赔偿办法等,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二、提高师德修养,树立优先保护学生的责任意识。

加强职业道德学习,让师德闪光。师德,是教师工作的精髓,师爱为魂。“师爱”是教师对学生无私的爱,它是师德的核心,即“师魂”。条例规定: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抢险、救助、防护措施,优先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和“学校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或学生遭受侵害时,应及时告诫、制止、保护,必要时与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沟通或者报告公安机关处理。”我们应把学生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在事故灾难或是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发生时,树立优先保护学生的责任意识,在校园隐患发生时,勇于担当第一责任人,能让师德在新时代新教育中闪光。

三、加强宣传教育,树立服务意识,加强工作责任心。

其实有许多小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为此,教师要首先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我作为班主任,我将利用晨会、班队活动、思品等课程时间有机、灵活地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在教育中要针对学生的年龄特点进行浅显易懂的宣讲,同时要对《条例》中的重点章节内容

重点学习,提高学生的学习收效。班级的黑板报也要配合学习《条例》,进行大力宣传。也可通过告家长书、家长会、家访等适当的渠道向学生家长进行宣传。其次,我觉得教师要加强责任心,让学校、教师及其家长共同关注学生的健康和平安,让每一个学生都享受成长的快乐,也让我们的校园变成安全校园,幸福校园,和谐校园。

总之,通过学习《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我受益很大,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让学生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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