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大检查工作情况总结

西乌旗烟花爆竹大检查工作情况总结

按照《转发关于烟花爆竹旺季安全专项督察工作的通知》(锡安委办发[20xx]1号)文件精神,我旗在进行了周密部署后,迅速开展了各项预定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旗政府分管领导高度重视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第一时间成立了烟花爆竹打非小组,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旗安委办、公安局、工商局等单位负责人。确定了打非各阶段不同工作重心,明确了各阶段的主攻目标。

二、宣传政策、营造氛围

我旗烟花爆竹经营户数量较多,巴拉嘎尔高勒镇内共计16个点。旗安委办从源头把关,对申请办理烟花爆竹许可证及临时许可证的经营户们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20xx年x月x日,组织所有申请#b@2人员召开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宣传贯彻会议并组织了培训,把上级部门的政策、精神贯彻到每一位申请人员心中,会后还进行了闭卷考试,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同时,发放安全提示标志牌16块,要求经营点张贴在店内较为明显的地点。

三、联合行动、不留死角

12月x日起,旗安委办联合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等

单位,开展了全旗范围内烟花爆竹经营户大检查,共检查了16家经营户的烟花爆竹销售及存储的安全性、消防器材的配置及存放、证照齐全性等各方面情况。

检查发现各烟花爆竹经营户普遍执行了各级管理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条例,一是证照齐全,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工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等一应俱全;二是较好的执行了各项法律法规及管理条例都是从指定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货等;三是均配置了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做到防范于未然。但是在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商户未设立专柜销售;二是消防器材有少数配置不足;三是部分商户未设立专用仓库;四是部分商户未张贴警示标语。旗安委办要求各经营户首先就以上问题立即整改,其次要求各经营户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管理的相关规定,不进违法货、不卖违法品。确保烟花爆竹销售及燃放的安全。

 

第二篇:烟花爆竹大检查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

产安全,我镇对辖区内长期进行烟花爆竹经营的经营点进行了大检查,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 基本情况

20xx年我镇根据相关要求,制定了烟花爆竹发展规划,

按照规划,对辖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进行了重新布镇,全镇共设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24处,都取得了《烟花

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现有经营(零售)点24家。

二、安全大检查情况

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

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本性工作,为了把这次大检查工作抓

好、抓实,镇领导高度重视,作了安排部署,并要求在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忽,措施上不软化。按照这次大检查的工作要求,我镇安全办工作人员深入到24家经营点进行了现场检查,主要检查了经营户烟花爆竹的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并在有效期内,是否有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安全警示标志,经营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合格等。检查中未发现长期经营户超量库存烟花爆竹。这次检查我镇出动车辆2台次,人员10人次,下达执法文书5份,对存在的问题要求经营点及时进行整改。

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直接危害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打击、取缔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这次检查,我镇对重点地区、重点对象进行了排查和检查,主要对3家农贸市场,3家超市等进行了检查,检查中未发现有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现场。通过检查,净化了我镇的烟花爆竹销售市场,为群众过一个安乐祥和的节日提供了保障。

三、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1、部分经营(零售)点未设安全警示标志,部分消防器材失效。

2、部分经营(零售)点烟花爆竹未入专柜。

桥头集镇人民政府

二○一○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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