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关于扬尘治理工作情况的汇报

住建局关于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情况的

汇 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的通知》、《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县政府关于创建省级文明示范城市的各项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有效改善我县空气环境质量,优化生态发展环境。现将我县施工扬尘治理现状分析,开展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和建议作如下汇报:

一、我县施工扬尘治理现状分析

根据《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我县在治理措施12个方面中的主要措施有6个方面基本到位,如:①施工现场实行围挡封闭;②施工现场出入口道路硬化;③外脚手架设置悬挂密目式安全网封闭;④封闭泵送砼;⑤施工现场内道路加工区实施砼硬化;⑥拆除工程设围栏。主要措施中有3个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如:①对驶出施工现场的车辆未配备冲洗设备,施工现场未配备洒水车;②开挖后的土方及砂石堆放及运进、运出土方、垃圾渣土等未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或履盖清运;③场地硬化加绿化加覆盖未达100%;主要措施中有其他3个方面须在平时工作中加强宣传和督促。如:①施工现场焚烧沥青、垃圾等;②风速达5级以上不得进行土方开挖、转运;③场地闲置1个月以上要绿化。当前执行治污措施落实率不足70%。治理难度:①施工现场硬化加绿化加履盖达100%;②资金投入的政策未出台,严重制约了工作开展。治理措施办法虽已出台,但仍需后续治污费执行相关配套文件的出台。

二、我县开展工作情况

(一)成立组织,制订规章

1、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安监股、工程管理股、行业股、质监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股,进一步明确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职责。

2、我局制定了《关于建立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长效机制的通知》,并对20xx年在建工地文明施工精细化管理项目进行了责任细化,落实了包保人。

3、扬尘污染专项整治按照“分片包干”的原则进行,安监股按照工作分片包干,具体为包保辖区内建筑工程扬尘污染整治,明确要求20xx年新开工项目必须制订防尘治理专项方案,否则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并给予该企业和项目经理不良行为记录。

(二)明确了专项整治内容

1、规范施工管理,减少建筑扬尘,施工、拆迁单位应制定 扬尘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及管理制度,落实各项防尘措施,加强对施工现场粉尘的监测和监控工作。

2、建设工地施工现场实行封闭施工,设置不低于2.0米的围墙,围墙外侧整洁美观,施工场地隔离外墙外不得堆放任何建筑物料;建筑场地出入口管理规范,工地出入口处地面必须进行硬化处理,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和相应的泥浆沉淀和排水设施,并正常使用;建筑工地硬化加绿化加覆盖率达80%以上,建筑工地内渣土运输车密闭运输,在运输过程中无扬、撒、托挂和污水滴漏。

3、施工过程中,袋装水泥、石膏粉、腻子粉等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库内存放。室外临时露天存放时,必须下垫上盖,严密遮盖防止扬尘。

4、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任何杂物,以及其它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气体的物质。

5、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至少每4小时进行1次湿化作业,减少建筑扬尘。

6、建筑工地内建筑材料堆放整齐,随时清理建筑垃圾,控制建筑污染;有专人负责卫生保洁,做到场内无暴露垃圾堆放。

7、配合县城管局进行渣土外运、防尘工作。

8、县城建筑工地重点工程已全面使用商品混凝土,按省厅要求逐步推进使用预拌砂浆,减少建筑水泥拌合污染;同时将加大对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严格控制水泥尘排放。

(三)近期扬尘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反馈

1、我局向全县在建工地转发了《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的通知》,并要求各在建工地对照文件检查内容逐条进行自查整改,并写自查报告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审查报我局安监股。

2、我局对在建工地进行了全面检查,截止到20xx年x月x日,我局检查了55家次,下达文明施工防扬尘专项整治限期整改通知55份,主要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点:

(1)项目施工企业对防扬尘专项整治重视程度不足,未制定防扬尘专项措施。

(2)场区硬化率偏低,绿化加覆盖基本未实施。

(3)部分工程在做前期土石方平整工作,由于被当地村民包揽工程,责任主体不明,管理困难、地面覆盖防尘难推动。

(4)部分工程受施工现场场地限制,三区分离、材料堆放等不符合标准要求。

(5)施工单位对渣土运输车辆管理不严,管理人员存在脱岗,车辆未覆盖及冲洗即出场。

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在我局的督促整改下,部分工地已进行了整改,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根据企业反映,施工扬尘污染防治需有防治费,不纳入工程预算难以得到落实。因建设单位(拆除发包单位)是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责任人,施工单位具体工作是承担治理。

建议:政府要求建设单位在上级未下达治污费标准文件的时候,承诺待文件下发后追补,要求施工整体先行治理扬尘污染。按要求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列入工程成本,并在开工前及时足额支付给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由施工单位、监理、建设单位共同管理,住建局只仅是将此项费用单列专用帐户进行监管,掌握动态。具体拨付发放由项目部分阶段向监理和建设单位申请申请,严禁未建设文明措施项目拨款的现象发生。

(二)临时建筑和集体土地上违章建筑、农房建筑、挖塘填土修路、集体经济组织建设项目等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责任部门建议由综合执法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三)辖区范围内已办理土地及规划手续且具备施工许可 手续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责任部门建议由住建局负责。

(四)对未办理用地合法手续,就擅自开工建设施工项目,由国土部门依土地法进行查处。

(五)对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施工项目,由综合执法局查处。

(六)建筑渣土运输车辆的审核审验、收费及监督管理由城管执法部门负责牵头联合交警部门查处渣土运输车辆超重、超载、撒漏污染现象及扬尘污染行为。

(七)拆迁拆除工程施工扬尘的污染防治。建议由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宿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xx年x月x日

 

第二篇:市规划局关于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情况的汇报

市规划局关于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情况的汇报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要求,思想高度重视,健全机构机制,依法履行职责,加强部门协作,积极开展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促进依法治税,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关于对全市20xx年综合治税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对综合治税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进行了总结和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法治意识

实行社会综合治税是税收征管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是新形势下加强税源控管、提高税收征管水平、保障财政供给的重要措施,是营造公平税赋环境、促进城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尤其是在税收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不相适应、财政政策性减收增支压力加大的情况下,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局充分认识到综合治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全局观念,树立大局意识,主动参与综合治税工作,为加强税收征管、增强政府保障能力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领导高度重视,健全组织领导

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综合治税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进行贯彻落实,把开展

综合治税工作纳入部门工作重要内容,并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结合我局实际,成立了市规划局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我局社会综合治税工作,负责对我局综合治税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工作落实情况、承办上级安排部署的综合治税相关工作。局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我局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有效运转。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全程指导、相关科室密切配合、责任科室具体办理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方法要求,加大推进力度,确保我局综合治税工作顺利开展。

三、明确职责分工,规范信息报送

根据税收征管工作的需要,我局在综合治税中的职责为:每季度终了后20日内报送建筑开工前的公示及审批房屋建筑规模等规划信息。我局建立健全信息传递机制,疏通信息传递交流渠道,确保涉税信息按时传递。

一是明确责任分工。我局综合治税工作明确办公室为主管科室,并安排一名专职人员具体负责采集、报送涉税信息。专职人员同时负责认真对综合治税有关纸质和电子原始信息台账、处理资料和有价值的综合治税信息资料进行归类整理,形成齐全完善的档案资料。

二是规范报送程序。每季度末,先由综合科对本季度的有关

信息进行认真整理汇总,再由局办公室进行审查复核,经确认无误后,再报请局领导审定后,由局办公室专职人员及时通过交换平台上报市综合治税办公室。通过层层把关,确保我局报送的各项信息真实准确。

三是提高信息质量。报送的信息中,具体包括建设单位名称、建设工程名称、投资总额、开工日期、竣工日期、纳税人编码等内容,为税务部门提供了全面完整的纳税人信息。

四是严格运转程序。我局对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发证,制定有严谨高效的运转程序,每个工程项目都要经过报建、审查、会议决策、公示、放线、验线、核测、竣工验收等环节,并严格登记,有效防止了迟报漏报现象。

四、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作落实

在综合治税日常工作中,我局积极探索,勇于实践,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不断推动我局综合治税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凡是我市召开的领导小组会议、办公室会议或业务培训,我局均按照通知要求,安排有关人员参加,加强对相关政策法规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围绕提升社会综合治税管理水平,积极开展调研工作,针对工作新情况,提出工作新思路,制定工作新措施,提升我局综合治税工作水平。

二是完善内部考核。我局在综合治税信息采集、组织、协调、报送等方面加强考核,并列入局行政效能考核内容,与年度考核挂钩。对思想重视、信息传递全面及时、成效明显的科室和人员,

按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到位、不作为,造成税收流失的科室和人员,追究有关科室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取消其年终评优资格。

三是强化部门协调。综合治税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有关部门配合协作,工作中我局加强与国税、地税、财政部门和市综合治税办公室等相关单位的联系沟通,遇到问题及时反馈,确保不出任何纰漏,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有效推进。

四是强化宣传教育。通过报建窗口、科室受理等多种形式,广泛向让建设单位和群众宣传综合治税相关政策,扩大综合治税的影响,提高纳税意识。对于因不报或瞒报涉税资料的建设单位,不予受理报建项目,努力营造社会综合治税的良好氛围。

二〇20xx年x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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