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水政监察大队安全生产总结

今年以来,结合局部署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及永水利(20xx)78号文件精神,针对水政工作实际,大队开展了安全生产检查,下面,我将有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是开展河道巡查,对涉河建设项目、河道疏浚工程及水土保持设施进行监督管理与执法检查。

一方面做好重点工程与涉河违章建房的执法巡查工作。对全县范围内的交通在建重点工程,诸永高速公路、绕城高速公路、甬台温铁路、41省道、104国道以及有关涉河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尤其是抓好重点工程的弃渣整治与相关涉河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对重点交通工程水保方案“三同时”制度进行专项整治工作。并做好涉河建设的节日值班、巡查,做好巡查登记,公布了举报电话。通过巡查,6月底已经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涉水案件17起,现场制止30余起,发放各类整改通知书11份。另一方面,加强对全县河道疏浚项目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了对全县河道疏浚项目的监督管理,专题部署,开展专项整治与清理工作,对28处河道疏浚点进行规范,严厉打击与取缔无证开采,关闭到期疏浚点。其中关闭沙场总计15处,其中到期关闭的5处、违法关闭的7处,因严格管理而自行关闭的3处。现有疏浚点13处。

二是加大执法力度,清除河道障碍物,规范水事活动秩序,

有力地保障防洪安全。

一方面,加大水行政执法巡查、案件查处力度。今年以来,由于土地审批冻结等诸多原因,各地涉河违章情况有所加剧,与河争地现象有所抬头。瓯江沿江一带、瓯北镇、上塘光明殿下、桥头稻洋新村、桥下桥上、岩坦、溪口等地涉河违章情况较为严重。尤其岩坦,我们就组织人员,专题对楠溪江岩坦镇段河道10000多平方米大范围涉河违章进行调查取证。由于违法成本低,目前,违章现象有集中抱团、规模较大、屡拆屡建等特征。为此我们加强了这方面的监管力度。另一方面,加大对违法建筑拆除力度。今年以来,先后对瓯北堡一、西源、桥下桥上、上塘光明殿下等地10余处6300多平方米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其中,对瓯北镇堡一村、河田村段标准堤塘管理范围内的150余间违法违章棚屋与重建违法地基就进行了两次强制拆除。6月份,我们在全面排摸的基础上,制订了拆违方案,并根据轻重缓急,确定了重点对象,上报县防汛指挥部,拟对瓯北镇等一大批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通过上述举措,有力地维护了正常的水事秩序。

20xx年x月x日

 

第二篇:永嘉县水政监察大队20xx年度半年总结

永嘉县水政监察大队20xx年度

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大队各项工作在局党组的高度重视和上级水利部门的支持下,认真按照年初制订的计划及局下发的20xx年岗位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共审批取水许可17件,占用水域19件,河道采砂4件,水土保持方案26件,累计审批76件,取水许可证年审87件。收取水资源费20.59万元,收取占用水域补偿费12.04万元,河道采砂管理费19.41万元,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176.05万元,年内,立案查处案件15起,结案12起,罚款4.75万元。收取各种规费合计232.84万元,开展巡查270人次,对县内17处9080平方米的涉河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并及时做好各类局下达的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是做好水法规宣传。今年是第17届“世界水日”与第22届“中国水周”。 为进一步做好“五〃五”普法工作,全力营造声势,增进合力,促进永嘉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大队根据实际,围绕着“落实科学发展观,节约保护水资源” 这一主题。对宣传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制定了今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

宣传活动实施方案。以此次宣传活动为契机,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出动拆违2次;制作5个大型灯箱式宣传牌、20万个宣传纸杯、150条横幅标语,同时,利用“今日永嘉”、电视周报、广播等媒体向社会多层次、全方位开展水法律、法规宣传。根据以上计划安排,投入宣传资金约16万元。同时,我们还承办了在龙湾潭举行的为期两天的全市水行政执法培训会议,做好大队的全员培训,为水法规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是做好重点工程与涉河违章建房的执法巡查工作。尤其是抓好41省道、诸永高速等重点工程的弃渣整治与相关涉河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对重点交通工程水保方案“三同时”制度进行专项整治工作。并做好涉河建设的节日值班、巡查,做好巡查登记,公布了举报电话。通过巡查,今年已经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涉水案件15起,现场制止9余起,发放各类整改通知书6份。对41省道在瓯北赤岩头在楠溪江弃置工程弃渣,我们就三番五次地进行督促,力求使河道清障工作在主汛期前全部完成,确保河道行洪安全。

三是加强对全县河道疏浚项目的监督管理。自《永嘉县楠溪江河道疏浚暂行规定》实施以来,我局牵头组织审查批准了23处河道疏浚点,目前,已审批正在施工的包括渠口石柱、渠口泰石、瓯北渔田、沙头古二、黄田芦田、大若岩白泉(碎石场)、花坦乡东村、枫林镇新坊等8处(其中5处为续批)。到期关闭10处,

到期强制关闭10起,依法取缔违法开采点8处,包括大若岩镇黄潭口、山坑乡黄岙、岩头镇渡头大桥上首、渠口乡中方村碎石场、溪口乡南岸村(用于造桥)、花坦乡黄村等。同时,我们还大力开展“五一”旅游黄金周期间的河道疏浚禁采与节日值班工作。

四是规范案件查处程序,加大巡查力度。上半年,大队根据县法制办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水行政执法的处罚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规范自由裁量权,促进依法行政。我们主要针对20xx年、20xx年的水行政处罚是否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违反法定程序,是否超越处罚权限,是否执行执法过错追究责任等问题展开了自查自纠。通过查找问题,及时进行纠正,规范了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进一步的提高处罚的公平、公正和公开,提升了执法水平和能力。同时,我们还加强了执法巡查工作,上半年,我们开展巡查270人次,力求将各类水事违法案件制止在萌芽状态。

五是市县与部门联动、集中拆除违法违章建筑。今年以来,我们联合市水利局集中力量对渠口、瓯北防洪堤塘管理范围内等17处9080多平方米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同时,我们还充分发挥社会和舆论导向作用,组织媒体及时宣传河道违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时对负面典型案例予以暴光;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河道违法专项整治的工作成果。

二、存在问题

与水争地现象没有得到根本性遏制;执法队伍财政保障体制有待改进;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基础性工作有待进一步,

如水域保护规划亟需到位;审批事后监督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

三、20xx年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是抓好水法规宣传教育,为水行政执法创造良好的氛围。结合我县水政执法面对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手段,创新载体、以案释法,扩大宣传面,把查处水事违法案件同新闻媒体紧密配合,实行连续跟踪报道,从而为执法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进一步学习培训行政许可法,帮助大家准确理解、全面掌握、正确运用行政许可法的各项规定,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二是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制度。加大对非法取水的查处力度,抓好取水许可工作审批。对于新申请的取水工程项目要严格按照水利部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和《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的规定,做好水资源论证和取水公告,严把审批关。同时,继续抓好对工业取水户安装取水计量装置,争取取水计量装置安装率达到90%以上,推行计量取水。足额收取水资源费。做好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对废污水排放进行源头把关,确保河流健康,同时,还要抓好水资源公报、年报等基础性工作。

三是加强河道与疏浚管理,确保河道行洪安全与河势稳定。搞好河道水域调查及水域保护规划有关工作。继续做好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拆违工作。对全县的河道进行排查,做好涉河危房和违

章建筑登记,并予以立案查处与清障。加强对已批涉河项目的经常监督检查与对临时堆沙场和码头的管理。

四是加大水土保持监督与管理力度,全面实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执法检查。监督重点是诸永高速公路、绕城高速公路、甬台温铁路、41省道等重点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

五是全面落实巡查制度,积极查处水事违法案件和调解水事纠纷。结合我县近年来水事违法案件居高不下,办案工作难以突破的态势,一方面要进一步提高办案数量与质量,另一方面要认真细致地对发生的水事纠纷积极进行调解,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六是加强队伍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认真落实办事公开制度、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AB岗工作制度、办事时限制度、否决事项报告备案制度、水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项制度。抓好人员、队伍的素质工程建设与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不断提高水政监察人员的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

永嘉县水政监察大队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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