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调解20xx年工作总结

20xx年“大调解”半年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我区在区政法委、区整合治理办领导的正确带领下,围绕“平安建设”的总体目标,以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健全大调解网络,集中力量,多措并举,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将大量的民间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我区的社会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提供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以调解民事纠纷为重点,“大调解”工作发挥出了合力,一大批重大、复杂、社会影响面广的矛盾纠纷得以及时成功化解,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区委、区政府成立了由区政法委委书记任组长、综治、司法、群工、法院、检察院、公安、办事处、社区、村委会等相关单位领导为成员的“大调解”工作体系,我作为区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现将这半年来的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以来的工作成绩

今年上半年,我区继续加大在对各级调解组织的建设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由综治委指导大调解工作协调领导机构及工作机制。到目前为止,全区已建立各类调委会31个。通过横纵网络的完善,全区化解处置重大矛盾纠纷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起到了有效的解决各类矛盾的作用。

二、主要做法

(一)完善协调机制,促进矛盾纠纷问题依法化解

1、加强组织协调,落实领导保障。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列入综治领导责任制和“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区综治委定期召开社会稳定分析会,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议程,专题研究部署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社区村调委会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分析例会,认真研究分析辖区矛盾纠纷动态和规律,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把握矛盾调处工作的主动性,促进基层社会的安定稳定;区调处中心根据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深入基层了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行面对面的指导,加强检查和督促,确保纠纷问题得到落实。

2、规范运作机制,推进工作开展。一是落实督导机制。专门成立了以分管政法的区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综治、法院、司法、信访、公安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督导组,每周下基层督促检查工作进展,对发现的情况较复杂、牵涉面较广的疑难纠纷问题进行研究,落实工作责任。二是落实未结纠纷调处责任制。区调处中心加强未结案件的回访跟踪,及时掌握调处进度情况,对在调处工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积极帮助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在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及开展群体性事件隐患排查调处活动期间,区调处中心专门下文对未结纠纷进行任务分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五定”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和分工,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对全区各级调解人员进行重新摸底登记,对

不胜任或长期缺位的调解员进行调整充实,建立区定期派人参与重点区域内村居月例会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发挥村(社区)信息员的作用,随时掌握社会不稳定因素的苗头动向,组织法律工作者深入村(社区)参与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调处。

3、落实工作制度,促进调解规范。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标准,结合我区实际,规范了调委会各项工作制度的内容,上墙公示牌的规格、标准,落实了调委会的“五有、六统一”。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纠纷排查、纠纷登记、纠纷回访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规范了调解程序和调解文书。区调处中心及时指导各村普遍建立了办公室工作职责、协调领导小组联络员制度、例会制度、矛盾纠纷月专报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预防机制,严格落实例会制度、调处责任制、信息报送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二)务实创新形式,推进纠纷化解工作新发展

1、开展法制宣传预防工作。今年上半年,我区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把开展专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与法制宣传教育结合起来,提高广大群众法律意识,促进矛盾纠纷预防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建立一支以人民调解员为骨干,扎根基层的普法宣传队伍,在做好大调解工作的同时,又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把化解纠纷问题放在预防矛盾纠纷发生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二是通过调解个案,运用生动的调解案例在基层和群众

中开展生动直观的法制宣传,把调处矛盾纠纷的过程,转变成法制教育过程。充分运用广播、墙报等各种宣传形式矛盾排查调处工作的重要作用,编印有关法律常识分发到社区,加强了对群众的宣传教育,起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群、影响一片的效果;三是在党委、政府重大政策出台前后,有针对性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增强广大群众对政府中心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四是充分运用调处信息简报等宣传活动载体,及时反馈基层的工作动态,介绍成功做法,交流典型经验。

2、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上半年,我区针对结合重大节日、阶段中心工作,全面部署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各级调解组织按照统一部署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与专项治理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排查调处久调不决的纠纷积案,及时发现和化解突发性的重大、疑难纠纷,切实防止矛盾纠纷激化或发生群体性事件,有力促进社会的稳定。一是围绕热点问题开展排查调处。在开展全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中,各级调解组织把工作重点放在影响农村稳定、农业生产、农民生活的问题上,及时调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农村的稳定。二是围绕中心工作化解重点难点纠纷问题。各级调解组织立足本职,在化解婚姻家庭、邻里等常见性民间纠纷的同时,主动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各种类型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化解了大量城区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劳资关系等突出矛盾

纠纷,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健康发展,为地方的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三是围绕经济发展主题做好生产经营纠纷化解工作。调处中心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劳资问题、工伤赔偿、工程款拖欠等纠纷问题的整治力度,及时化解经济类纠纷问题,有效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了当地经济健康发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针对本区劳资纠纷比较突出,与相关单位协调一致,加强劳动仲裁工作,有效化解大量的劳资纠纷。

3、探索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一是积极探索公调、检调和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促进大调解机制形成良性互动格局,同时完善制度,形成规范、系统、经常的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有力促进社区调解工作跃上新的台阶。

(三)加强队伍建设,推进调解理论水平新发展

1、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造就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知识精、工作作风 硬的调解队伍,是有效开展调解工作的保障。今年来,由我办协调负责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继续完善调解员参加典型案例分析、调解格式文书制作评比等制度,通过各项制度的落实,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2、加强信息报送,畅通业务交流渠道。充分利用现代办公资源,设立专门电子信箱,积极鼓励各村、社区以电子文档的方式报送工作信息,缩短信息收集周期。同时,积极畅通对“上”和对“下”两条渠道,对“下”通过加强与信息员的日常沟通,了解相关工作情况,及时进行指导;对“上”主动了解上级信息编发要点,及早谋划有关信息。不断整合

资源。

3、加强工作调研,提升调解理论水平。积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实际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对了解掌握的情况进行必要的数据统计,量化分析,把握矛盾纠纷问题的根源,提出建设性工作意见。

通过工作实践,我们深刻地认识到:通过每次纠纷调解过程,其实也是在对公民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的过程。但也只是调解工作治“标”,而调解工作要治“本”,只有通过抓好对公民的普法学习教育来提高公民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从而更加有效地避免或减少人民内部矛盾和纠纷的发生。一是长期坚持到村、社区进行法律培训和法律知识讲座,以案释法,利用老百姓身边的案例解释法律,产生良好效果。二是多形式多渠道进行法制宣传,逐步增强公民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法律意识,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第二篇:纠纷调解委员会20xx年年终工作总结

惠安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020xx年工作总结

一、工作概况

20xx年是我县和全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运作的第二年。我医调委在县司法、卫生两个主管局的领导、指导和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作为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新机制已日趋成熟,各方面工作均卓有成效地开展。全年受理惠安县和泉州市台商投资区两地医疗纠纷案共24件(含协调往年旧案2件,即县妇幼保健院、东岭中心卫生院各1件),比20xx年15件上升60%,调结24件,调解成功率100%;患方诉求赔偿金额677.8978万元,实际调赔金额94.70895万元。

我医调委在狠抓自身队伍建设、做好调解工作的同时,还尽力促进相关部门良性互动,推动医疗纠纷应急处臵和调赔联动形成长效的工作机制。我医调委继20xx年受到省创建平安医院检查组和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的好评后,20xx年又迎来省政法委调研督导组领导莅临检查,受到充分肯定。社会对我医调委的认可公信度与日俱增,不仅县、市有关报刊先后报道,至今还有患方赠送锦旗8面表示感谢。

二、主要做法

医调委着重从“四个力促”、“四个推动”狠下功夫。

(一)、力促发挥主力能动作用,推动第三方调解机制日趋完善。 我医调委3名专职人员同心合力,确立和坚持“为医院服务、为患者维权、为政府分忧、为社会和谐”的工作理念,认真践行“双腿要勤、屁股要正、身段要低、嘴巴要软”十六字箴言。一年来,以《人民调解法》的实施为契机,以各级领导对我医调委充分肯定和殷切希望为动力,坚持每周一集中交流工作情况、每月上下半月各集中一次政治、业务学习和研究工作的制度,坚持用各种规章制度管人管事。并且先后应邀到南安市医院听取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革新博士“医疗纠纷的特点

与防范对策”的专题讲座,参加泉州市司法局举办的“全市医疗纠纷调解员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调解队伍法律、道德和业务素养,依法依规调处医疗纠纷,经受了“出气筒”、“稳压器”的检验,不断在调解中探索提高,掌握规律和经验。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医调委这第三方化解医疗纠纷新机制、新事物的健康成长和日趋完善。

(二)、力促医方致力主动整改,推动预防与调处医疗纠纷到位。 20xx年县医调委受理和调结的24件医疗纠纷案件,其分布情况是:惠安县医院8件、惠安县妇幼保健院3件、惠安县中医院1件、东岭中心卫生院2件、东桥卫生院1件,净峰卫生院2件;台商投资区5件(玉埕医院2件、东园中心卫生院3件);另受县卫生局委托协助调解2件(惠兴医院和崇武港墘第四卫生所各1件)。

医调委注重在做好化解医患矛盾的调解工作中,找出医方带有普遍存在的六个问题向主管部门报告,提醒各医疗机构引以为戒,避免重蹈覆辙。一是该做的检查没做,导致纠纷发生后举证不能;二是缺乏耐心细致的体格检查,往往成为漏诊、误诊的主要根源;三是对病历在医疗纠纷调解与诉讼活动中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仍有书写和更改不规范的现象;四是告知签字手续落实不到位,发生纠纷承担责任;五是医疗规章制度不够落实,对患者有悖常规的要求过于迁就引发医疗纠纷;六是责任心不强,工作粗疏,服务态度不好。

医调委还针对去年底今年初医疗纠纷上升及“医闹”事件频发的趋势(县医院2件、玉埕医院1件),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撰写了《当前医疗纠纷情势分析与对策》和相关典型案例,并认真作好和报送上半年工作小结,反映相关情况,对加强医疗机构防范医疗纠纷及加强相关部门协调及时依法处臵“医闹”事件等相关问题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

为促进医疗机构对存在问题认真整改和防范工作到位,县司法、卫生两主管局于9月x日在惠安县医院主持召开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反馈座谈会,近百名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了座谈会。会上由县医调委作“医

疗纠纷情况反馈”及“医院在预防与化解医疗纠纷管理上问题与建议”的主题发言。医调委建议医院当前应当注重从“三抓三促三转变”入手,抓好预防与处臵医疗纠纷工作。即一是抓学法,促规范,转变忽视学法执法的偏向;二是抓沟通,促和谐,转变忽视思想工作的偏向;三是抓医改,促整改,转变被动消极应对的偏向。

反馈座谈会过后不久,惠安县医院予以积极回应。该院紧密结合实际,召开以表彰在全省青年医生、护士岗位比赛中荣获团体一等奖的三名医护人员为主要内容的医德医风整治暨“三好一满意”活动全院动员大会,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成效。

(三)、力促应急给力互动配合,推动应急联动机制更有效运行。 医疗纠纷预防与调处工作是个系统的社会管理工程,需要多方配合综合治理。我医调委针对应急联动机制存在急待完善的问题和工作需要,着重从两方面入手借力推动良性互动。

首先,激励和依靠公安保平安。公安是“平安医院”建设的保护神,“平安医院”建设需要公安多给力。我医调委通过人大、政协提案,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公安机关相应作出了积极的回应。现在,公安机关普遍增强了能动执法的意识,医疗机构和医疗纠纷调委会遇有应急事件,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基本能够及时出警、出力、出成效。

其次,通过司法局部署指导,调动基层协作调解。司法行政机关负有整合社会多方力量搭建大调解平台和指导调解的工作职责。医调委根据应急事件和疑难案件的需要,及时报告由县司法局指派和指导患方所在地乡镇司法所及村、镇调解组织配合联动调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实践证明,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及镇、村干部等社会力量贴近当事人的特点和得天独厚的优势,参与到复杂疑难的医疗纠纷乃至“医闹”事件应急调解工作当中,形成联动互动的调解格局,有利于及时平息“医闹”事件,化解疑难“骨头案”。

(四)、力促保险公司合力联动,推动调赔形成互动长效工作机制。 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是预防与处臵医疗纠纷新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途径。医疗纠纷调委会与保险公司医疗纠纷理赔中心,虽然调赔两部门工作性质不同,但化解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目标是一致的。我医调委自成立以来,十分注重与泉州市医疗纠纷赔偿处理中心的沟通互动,公正合理掌握理赔标准,合力依法依规及时调处医疗纠纷,确保及时理赔兑现到位,达到案结事了的良好社会效果。

我医调委在实践中探索的“加强医调委与理赔中心协作,合力提高调赔机制的公信力”的基本经验,在20xx年x月初泉州市司法局举办的泉州市医疗纠纷调解员业务培训班上,被推荐作典型经验交流。我医调委的举措是,注重在“三坚持、三保持”上与理赔中心良性互动:一是坚持正确的工作原则,保持既中立又配合,形成预防与处臵医疗纠纷互动联动机制合力;二是坚持公正的理赔观念,保持沟通磨合互动,提升调赔双方依法依规处理医疗纠纷公信力;三是坚持调研探索互推动,保持学习探讨交流,促进机制完善和增强处臵医疗纠纷的能力。我医调委的典型发言,受到与会同志的认同和赞扬。

三、问题与建议。

1.有的医院发生了医疗纠纷后,怕赔钱的惯性思维仍在作祟,对医疗过错不敢坦诚面对,不利于纠纷及时化解,增加了调解的难度。甚至有个别卫生院主要负责人不配合医调委工作,要医调委和患方当事人直接找经治医生理会,僵局直到卫生局领导出面干预才得以解决。

建议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各医疗机构落实市、县医疗纠纷预防与处臵工作情况列入年终工作一并考核,并对上述诸类情形加强教育,以正风气,防止不配合的问题再次发生。

2.赔偿标准不统一,难于掌握。《侵权责任法》实施至今已一年多,最高人民法院尚未对“医疗损害责任”实行一元化的理赔标准和鉴定作

出配套的司法解释,医调委在调解工作中难以把握。特别是遇到患者死亡引发的医疗纠纷,患方当事人对为何没有按新规定给予“死亡赔偿金”持有异议。长此以往,不利于成功调解结案。

建议上级决策部门能协调尽快出台一些指导性意见。

四、今后打算。

我医调委成立以来,不断在探索中调解,在调解中提高,受到省、市、县有关部门多次的肯定和医患双方普遍赞誉。但与各地先进调委会相比,自感差距很大。真诚希望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继续多关心、多指导、多给力。我们有决心有信心做到:成绩面前找差距,一切从零再开始,合力“四为”续新篇,恒心当好“稳压器”。在新的一年内,迎接新挑战,做出新业绩、新贡献。

惠安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020xx年x月三十一日

主报:惠安县司法局、惠安县卫生局、泉州台商投资区卫生和人口计

划生育局

抄报:泉州市医疗纠纷调委会、泉州市医疗纠纷赔偿处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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