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崇信县公安局关于开展“清剿火患”战役专项行动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清剿火患”专项行动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和消防工作“抓行业、行业抓”工程,不断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稳定,县公安局决定从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在全县组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专项行动,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清剿范围

1.人员密集场所。

2.小单位及城乡结合部。

3、高层、地下建筑。

4.新建、在建建筑工地。

5.生产、储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场所。

6.本辖区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

7.其他影响本辖区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和行业。

二、清剿重点

1.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2.消防安全责任制、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

3.单位员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

4.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情况;

5.建筑耐火等级、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及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

6.消火栓状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以及灭火器材配置情况;

7.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

8.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9.消防产品质量情况。

三、清剿措施

对社会单位、“三合一”场所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一律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提请县政府挂牌督办。

为进一步畅通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消防安全问题,特在县消防大队设立崇信县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欢迎社会各界举报投诉。

崇信县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6122119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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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通告

通 告

鉴于公司最近内部安全质量意识淡薄,经公司董事会研究,现通告如下:

1、 公司副总段跟产,安全意识不强,造成安全事故,

把自己左手撞伤,特提出严厉警告。

2、 公司副总杨吉宏质量意识不强,在旱区农业施工

中没有按施工规范进行施工,造成返工、负领导责任,特决定罚款伍拾元整。

3、 公司焊工董路飞质量意识不强,在旱区农业施工

中没有按规范要求施工,没有做到横平竖直、美观大方,特决定罚款伍拾元整。

4、 经公司研究决定:取消上月考评,并对上述人员

提出警告及罚款处分,希望公司员工严以律已,做好本职工作,踏踏实实干实事,力争完成各项任务。

陕西天海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

通 知

为了使公司员工能合理、正常安排休假时间,从本月起每个员工出勤天数按26天计算,以后不再有增加天数工资(特殊情况除外,加班另计)原则上星期日轮流休假,请各部门安排好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尽职、尽责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陕西天海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

抄送:各项目部、维修部、办公室、资料室、库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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