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款支付的公函函03

福建名城建工有限公司

从化珠江国际城【20xx】3号

关于工程款支付的函

尊敬的珠江房地产开发公司各位领导:

从化珠江国际城A5~A7项目工程,自开工至今已逾9个月。我司已完成累计产值壹个多亿元,但迄今只贵司支付给予我司二仟多万元,且贵司无正当理由次次拖延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我司已多次发函要求贵司履行应有的付款义务,但贵司一直未给予明确回复,严重损害了我司的利益及贵我双方已建立的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

贵司已审批后的5月份产值¥20266877元本应在6月x日前支付完毕,6月份已审批后产值¥21925027元本应在7月x日前支付完毕,但贵司拖廷至7月x日才支付¥300万元给予我司,另需支付的进度款¥39191904元迄今未给予支付。致使我司对材料供应商及工人的付款承诺多次无法按时兑现,对我司的诚信造成极大伤害。致使材料供应商及工人对贵我双方产生了不信任情绪,造成了我司长期合作的部份诚信的材料供应商和优秀的工班流失。在接下来的几天内贵司如无法及时支付上述工程进度款给予我司及时支付材料款和工人工资,恐会造成材料供应商及工人的情绪激化从而采取极端行为,给社会维稳工作及贵我双方带来严重影响及不良后果。

八月伊始,我司的材料供应商和工人面临着家里小孩上学缴纳学费之需。但因贵司未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给予我司,致使我司对材料供应商和工人的付款承诺次次无法按时支付,部份材料供应商已停止供应材料,部份工人已有罢工情绪及过激行为--在24日下午已发生了工人爬到塔式起重机上面追要工资的事件,我司在资金紧缺的重压下把事件平息,从而避免了造成负面影响和严重后果。

因贵司不按施工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已对贵我双方约定的合同工期造成了严重延误,另贵司应对我司已进场的大型机械(塔式起重机、压桩机、挖机)、脚手架钢管、模板等材料及设备的无法正常周转而增加的租金等费用给予补偿。如因此造成停工而产生的我司与材料供应商及工人的经济究纷责任应由贵司承担。

为避免造成贵我双方进一步的经济损失,我司现郑重再次函告贵司,请明确工程款项的支付时间和因贵司违约给我司带来的增加费用的补偿方案。另为了今后能继续友好、诚信合作,请贵司组织高层领导与我司高层领导进行会晤协商,共同再建一个友好的合作平台,望贵司慎重对待!

祈盼!

福建名城建工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