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农场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1)

新湖农场20xx年度基层法律服务、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在芳草湖垦区司法局和农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新湖农场司法所工作站始终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学习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农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强化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建设,加大宣传的力度,全面提升我所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整体水平,为构建和谐新湖、平安新湖作出应有的贡献。现将今年一年以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宣传,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法律援助意识 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宣传是党委和人民群众了法律援助制度的普法知识的基本途径,也是广大弱势群体申请利用法律援助的必要前提和基础。1、新湖司法所为积极做到法律服务法律援助进连队进家门,采取在牺牲休息时间一早对劳动力市场、各砖厂、农贸市场集中宣传、散发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进一步进行普法教育及宣传法律援助工作,提高新湖农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援助意识。2、对本辖区安置帮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回访,对他们的目前情况做了摸底排查,及时对他们进行法律宣传和法援政策,告诉他们遇到困难,我们可以无偿提供法律服务。3、今年x月份,结合“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广泛开展法律援助进分场、进社区、进企业、进工地等“四进”活动,向广大农场职工、社区居民、企业职工、农民工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宣讲法律知识和法律援助基本常识,在活动中,现场解答法律咨询25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4500余份。即宣

传了法律知识和法律援助工作,又传播了法律知识,增强了人们依法维权的意识。使更多的贫困群众真正地共享了法律援助。

二、继续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机构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目前,新湖农场法律援助工作已在法制轨道上正常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本工作站始终严格法律援助案件的流程,并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一是实行服务承诺制度,将“法律援助工作服务承诺”、“法律援助操作流程”和“公民申请法律援助须知”上墙公示以方便群众。二是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保证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及时便捷。三是实行来访接待制度。对来信来访的困难群众,做到热情服务,有问必答、有信必复,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四是实行案件受理、审查、指派规则,档案管理制度,以及案件质量检查制度,从而来保证法律援助中心健康有序地运行。

三、着力开展法律宣传、加大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力度,不断满足贫弱群众的法律援助

为了响应号召,新湖农场司法所采取了积极措施,把工作的落脚点放在普法下基层、法律援助多办、办好法律援助案件上,加大了民事、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的承办力度,实现即为当事人节约了成本,又节省了时间。继续加大对农民工案件的法律援助工作力度。进一步畅通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渠道,对索要劳务报酬、工伤赔偿等案件继续开辟绿色通道,确保需要法律援助的农民工及时获得法律援助。

新湖农场司法所

 

第二篇: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围绕大局 服务民生

创新法律援助工作机制

**法律援助中心

20xx年x月x日

一年来,区司法局以保民生、保稳定、促和谐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努力在服务和保障民生中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实现法律援助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效统一。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案件112件,受援人数350人,“148”法律服务热线解答法律咨询1254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收到当事人表扬信3封,锦旗2面。

一、完善机构,健全网络,搭建平台服务民生

法律援助是政府为民服务的“民心工程”,健全法律援助机构,才能使这项社会系统工作得以顺利实施,真正维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一是争取领导重视。为确立法律援助工作地位,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主动向区委、政府请示汇报,以“有为争地位”, 主管领导亲自抓,并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二是强化网络建设。采取积极措施,不断延伸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扩大覆盖面,以区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干,先后建立镇街、部门(工、青、团、妇、劳动局、老

龄委、建设局、规划局等)法律援助工作站15个,村屯、社区法律援助联系点76个,形成全区自上而下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在西宾街道建立全省首个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站,有效预防和减少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三是实现办案质量评估。通过“三废除三建立”,较好地解决律师办理援助案件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

二、注重宣传,提高认识,紧扣主题宣传民生

针对法律援助案件案源性质和对象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工作,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和知晓率。法律援助工作在市、区报刊媒体刊发稿件宣传10余次。一是利用多种载体宣传。在区有线电视台“律师说法”栏目,将法律援助作为宣传重点,精心编辑典型案例和律师说法,利用电视传媒开展宣传。建立法制短信息平台,通过每周发送手机短信的形式,将法律带到群众身边。限塑令出台后,司法局制作5000个印有“法律援助在我身边”的环保袋免费发放,受到群众的欢迎。二是实行“送法”上门服务。在“法律进社区”、“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中,我们走进社区和农村,深入到贫困户家中,为他们解答法律咨询、发放法律援助便民卡、散发宣传单,让社区居民深入了解法律援助便民、利民、为民的服务宗旨。三是发挥援助站宣传作用。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如工会、团委、妇联、劳动等部门都利用根据自身特点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三八节”期间,区妇联开展《妇

女权益保障法》宣传活动;老龄委、工会、团委、劳动局也相继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

三、简化程序,放宽标准,开辟通道实现民生

我们以“关注民生”为重点,突出实事惠民,进一步拓展法律援助的范围,全力优化法律服务。一是援助范围不断扩大。把一些引起群体上访和矛盾激化的案件纳入到法律援助范围,通过信访部门的衔接,及时得到法律救济,避免或者减少矛盾纠纷,防止事态扩大。对于70岁以上老人、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残疾人和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申请法律援助,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并于当日受理,提供法律援助。二是组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团。为了进一步规范未成年人案件的管辖工作,我们做好与法院刑庭的衔接,并整合资源,组建由5名执业律师参与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团,专门承办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全年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20起。三是发挥律师与乡镇、村、屯结对子帮扶作用。在街道、农村设立法律服务帮扶点15个,开展法律讲座、培训6次,解答法律咨询342人次,参与农村纠纷调解86件,提供法律援助28件。四是完善公证援助措施。对孕产妇、老弱病残人员、在监收押人员,公证处实行上门服务公证制度;对在外学习、工作、经商者等急需办理公证业务的当事人,实行八小时外电话预约服务制度;强化公证规范#b@2程序,在公证大厅安装叫号

机,语音提示设备,对重要公证事项进行录音和录像,有效便利当事人办理公证业务。

四、规范流程,做好衔接,整合力量倾向民生

第一大兴便民利民措施,畅通法律援助渠道。简化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审查程序,减少审查环节,缩短审查时限,最大限度帮助弱势群众。一是做好法律援助与信访部门的衔接。对信访部门介绍的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信访案件及时提供援助,对重大或群体性信访案件及时介入。几年来办理信访转办的援助案件45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避免重新上访。二是做好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的衔接。凡法院给予申请人司法救助的,法律援助机构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凡法律援助机构给予申请人法律援助的,法院直接予以司法救助。建立法律援助机构与法院的联络制度,明确联络员。三是做好法律援助与劳动仲裁的衔接。凡劳动仲裁部门给予申请人减免仲裁费用的,法律援助机构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凡法律援助机构给予申请人法律援助的,劳动仲裁部门直接予以减免仲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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