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与报告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与报告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增强职工忧患意识,居安思危,减少施工事故的发生,提高自防自救意识。

一、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1、事故报告与报警

安全事故发生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上级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火灾事故同时向119报警。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部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初步判断事故发生的原因,采取了那些措施及现场控制情况,所需的专业人员和抢险设备、器材、交通路线、联系电话、联系人姓名等。

2、应急程序

①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上级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②事故发生初期,事故部门或现场人员应采取积极自救、互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指派专人负责引导各专业队伍进入事故现场。

③应急小组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的性质,确定警戒区域和事故应急救援具体实施方案,布置各专业救援队任务。

④ 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应服从组长的指挥,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按各自的分工开展抢险和救援工作。

⑤ 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

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时,必须要及时做出标志、摄影、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⑥ 事故得到控制后,由领导小组统一布置,组织相关专家,相关机构和人员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二、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1、 规范巢湖复线船闸工程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保护参建人员的生命财产和国家的财产安全,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安全事故处理要贯彻“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方针和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在处理事故时,要把保护人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当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时,要首先救治伤员,然后才保护财产;处理正在发生的事故时,要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采取措施,设法防止事故扩大。

3、 事故的报告程序

①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后,现场人员必须利用一切条件和技术对伤员进行现场救护并送往离现场最近的医院,同时,立即将事故情况向所在单位的领导、驻地办、总监办、业主单位领导报告;设法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现场,等待有关部门现场勘察。

②发生设备事故后,现场人员要在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下

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持系统其它设备的正常运行,同时及时向所在单位的负责人、驻地办、总监办及业主单位报告;当设备事故的发生危及人身安全时,现场人员可紧急停止系统设备运行,撤离现场,然后向有关部门、领导报告。

③发生交通、失火、失盗等事故,现场人员必须尽可能地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然后向所在的项目的负责人以及分管领导报告。

④轻伤、重伤事故:项目部要再2天内上报总监办和业主。一般伤亡事故:项目部要再24小时内上报驻地办、总监办和业主。重大、特大伤亡事故项目部要再2小时内速报驻地办、总监办和业主。

⑤各部(室)、工区、班(组)发生任何事故、故障、异常情况,都必须在事发的两个小时内向项目的负责人和领导班组汇报。

4、 事故调查:

①一般轻伤事故、一般设备事故、一般交通事故的调查由项目部组织事故处理小组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事故调查过程中,允许事故当事人及相关人员在场陈述事故发生的情况,参与调查分析;事故处理结果由事故处理小组讨论,按有关制度执行。

②重伤或死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由公司或上级有关部门组成的调查组调查。

5、 事故调查的任务:

①了解发生事故的具体时间(年、月、日、时、分)、具体地点,检查现场,寻找确定事故原因的痕迹和物证以及进一步展开调查的线索,做好详细记录,必要时进行现场拍照,并绘制事故现场图。

②了解受伤人数、伤害部位、医疗部门对受伤情况的诊断报告、设备损坏的部位和程度、对生产造成的影响、经济损失的情况。

③调查事故的原因。

④向事故当事人、在场人员和相关人员了解事故前生产、设备

运行情况,受害人和共同作业人员的任务、分工及操作方法等;了解事故设备有无缺陷、防护装置情况,操作是否正常,发生事故时的抢救措施。

⑤了解受害人以及事故直接相关人员的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工龄、受过何种安全教育和技术训练等)。

⑥索取与事故有关的生产和设备等资料。

⑦提出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的报告。

⑧按照事故“四不放过”的处理原则,召开事故分析会,做出有关责任人的处罚意见。

⑨填写事故报告单报送有关部门。

⑩事故处理的有关资料及通报发各单位学习,以便吸取教

训。

6、事故发生后,快速组成由安监、技术、人事等部门人员组成的事故调查小组,及时投入事故调查。事故调查处理不能超过规定时限。

7、对事故的调查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做好防护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第二篇: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

长阳工业公司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

1、各岗位工作人员年度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轻微伤、轻伤偏轻的,由安全主管对所在部门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部门负责人作书面事故分析总结报告并提出改进意见。

2、各岗位工作人员年度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轻伤偏重的,扣发所在部门负责人、安全主管当月全部奖金。总经理对安全主管进行诫勉谈话,部门负责人作书面事故分析总结报告并提出改进意见。

3、各岗位工作人员年度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伤的,视伤情情况扣发总经理、安全主管、部门负责人半年或全年奖金并作书面检讨。总经理责成安全主管成立调查组调查事故,调查完毕作出事故调查分析报告。

4、各岗位工作人员年度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按国家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5、各岗位工作人员年度内累计发生轻微伤、轻伤偏轻生产事故3次的,按轻伤偏重生产事故处理。

北京市长阳工业公司

20xx年x月x日

 

第三篇: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中交四公局呼和浩特东线快速路

第二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一、事故报告与现场处置:

1、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班组长、项目安全人员或项目负责人,各项目安全人员或项目负责人应立即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公司领导进行报告,若发生火灾事故且火灾性质较严重时应立即报火警119。

2、项目部应在事故发生的当时,以电话、或派专人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3、属上报政府部门的事故,事故发生项目部应在2小时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以电话、或派专人报公司安全部门和主管经理。公司安全部门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以上述同样方式、报告内容,上报上级安全监督局、安监站、派出所。项目部在向公司报告的同时,应报告当地主管部门。

4、发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恶性事件时,事故发生项目部安全部门应及时向公司安全部门进行报告。

二、事故现场处置:

1、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和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

2、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施工人员,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护。

3、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事故调查:

事故发生的项目部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若发现有上述违规现象,除对责任者视其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外,责任者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事故处理:

1、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事故责任项目部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经公司安全部门审批后,严格组织实施。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后,由公司安全部门负责实施验证。

3、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公司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中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工伤评残和工伤保险待遇处理,由公司、和安全部门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5、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公司或项目部(分公司)安全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详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印成事故通报,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6、每起事故处理结案后,公司安全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调查处理资料收集整理后实施归档管理。

五、生产安全事故档案:

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

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年统计表;

3、事故快报表;

4、事故调查笔录;

5、事故现场照片、示意图、亡者身份证、死亡证、技术鉴定等资料;

6、事故调查报告;

7、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8、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决定;

9、安全生产监察局、安全监督站对事故处理的批复。

10、其他有关的资料。

中交四公局呼和浩特东线快速路

第二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20xx年3月29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