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政治制度重点总结 曹沛霖等主编

1. 政治制度是规范是规范人类政治生活的政治体系。政治制度有正式规则和非正式规则构

成(11)

2. 政权组织形式是国家机构体系中横向配置国家权力并规范其运行的制度模式。根据国家

权力的横向配置状况可将政权组织形式分为:议会制、总统制、委员会制和人民代表制。根据权力的纵向配置状况可将国家结构形式分为单一制和联邦制(19)

3. 代议制的基本内容:人民通过选举产生自己的代表,由代表组成议会,议会作为民意机

关拥有国家主权,可根据自身意愿将国家权力委托给其他国家机关行使(29)

4. 马克思指出人类的最根本特性是人的社会性(35)

5. 政治文化是政治群体在历史与当前的社会、经济和政治发展进程中,逐步形成的一套特

定的政治态度、政治信仰和政治情感;它属于人类政治生活的主观意识范畴,反映的是政治心理层面的内容(57)

6. 政治文化分为村民型政治文化、臣民型政治文化和参与型政治文化(61)

7. 最早提出近代主权学说的代表人物是法国的早期资产阶级政治思想家让 布丹。布丹最

大的贡献是第一次确立国家和主权两个概念之间的联系,把主权视为国家最本质的特征

8. 霍布斯是17、18世纪流行的自然法和契约论的创始人之一,也是把主权理论用于论证

君主主权的重要代表人物(82)

9. 洛克倡导议会主权论,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83)

10. 卢梭对人民主权论述有以下几个原则:1、主权是至高无上的2、主权是不可转让的3、

主权是不可分割的4、主权是不能代表的(85)

11. 天赋人权论揭示的人民权利主要包括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和反抗权,其中财产权是

最一般的权利(89)

12. 密尔在《代议制政府》这部著作中,全面论证了有关代议制政府的一般原则及其职能、

组织、活动等问题(91)

13. 洛克的分权学说经过孟德斯鸠的改造,发展成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分立,相互制衡

的理论(102)

14. 分权制衡模式------英国模式(110)

15. 三权分立与议行合一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与社会主义国家的国家机构组织原则(115)

16. 法治成为西方民主政治制度的一个核心特征(119)

17. 法治原则最直接的价值取向就在于争取民主、巩固民主(130)

18. 代议制民主是一种间接民主制,它是指人民根据主权在民的原则,按照一定的程序选举

代表组成的代议机关来行使国家最高权力的政治制度(134)

19. 现代选举制度以民主为核心,同时又成为实现民主的手段。光荣革命后英国“议会主权”

原则得以确立(141)

20. 选民资格问题是美国自17xx年以来选举制度发展最核心的问题。首先,选民的财产资

格限制问题。其次是黑人选举问题。再次是妇女选举问题(142)

21. 在普选制形成过程中,英国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封建特权问题,美国主要问题是种族歧视

问题(143)

22. 选举原则主要有权威性原则、普遍性原则、平等性原则(一人一票,每票等值,不允许

任何选民享有特权)、透明性原则(选举充分的开放和公平)和自由性原则(选民投票时出于自愿并且有选择的余地)(145)

23. 权威性原则主要指选举应对国家政治生活具有实质性影响力,主要包括第一、代议机构

是否真正通过选举产生;第二、代议机构是否是国家最高立法权力机关,第三、代议机构是否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实际影响力(145)

24. 选举程序有选区划分、选民登记与候选人提名、竞选、投票制度(间接投票和秘密投票)

25. 当选制度许多国家采用多数代表制的当选制度,如:美国、英国、法国和印度等;瑞士、

意大利等采用的是比例代表制;德国采用的是两者的混合(155)

26. 选举制的局限性:1、来自选举与选举效果之间关系的假设。选举的政府在事实上未必

是好的政府,选举的代表在事实上未必真正的代表民意。2、来自选举中自由与平等之间的关系。例如自由投票与强制投票之间的矛盾,选举自由与对竞争经费的控制之间的矛盾3、选举结果在理论上事关国家政治发展方向和重大问题决策,但选举过程在很大程度上却不能避免偶然因素的影响4、即是作为一种象征性的政权合法性机制,选举在全球化背景下也逐渐失去了解释力和说服力5、多数专政。选举的基础是多数专政,少数者的利益或者弱势群体的利益容易被忽视或牺牲(160)

27. 政党是指一定阶级、阶层或集团的活动分子,基于共同的意志,为了共同的利益,采取

共同的行动,以期获得或者维持政权,或影响政治权利的运作而建立起来的政治组织,它是阶级和阶级斗争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163)

28. 政党政治的运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环节:首先:组建政党组织、宣传政党纲领和主张;其

次:拉拢选民,角逐竞选;再次:政党竞争,轮流执政;最后:通过政党分肥制,掌握国家机关重要职位,并以此为基础,进而控制国家行政机关的运作过程(170)

29. 政党制度是指国家法律规定或实际生活中形成的有关政党的社会地位和作用,特别是政

党执掌、参与或影响国家政权的具体体制和运行机制(170)

30. 多党制是指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两个以上的政党联合轮流执政,或几个政党联盟轮流执政

的制度。多党制的特点在于选举中多党竞争,没有一个人政党具备单独长期执政的力量,故而采取几个政党或政党联盟联合执政的办法;多党制一般在议会选举中采取比例代表制;多党联合执政属于一种不稳定的格局。(171)

31. 两党制(172)

32. 政党的组织活动原则:1、拥有明确地、能体现该政党意识形态的政治纲领2、具备健

全的从中央到基层的组织系统和领导机构3、有一定数量的党员和各级领导人4、有约束党员行为规范的组织纪律(188)

33. 人民代表制度与西方议会代议制区别:1、产生的历史条件不同2、代议机构的法律地

位不同3、人民代表与议员的区别4、代议机构与政党的关系不同5、代议机构的组织结构和组织机构均有不同(200)

34. 代议制组织结构的类型:两院制和一院制。两院制分“非平衡的两院制”以英国最为典

型。所谓非平衡是指两院的职权大小不许对称,强弱不均匀。“平衡两院制”则以美国最为典型。美国参众议院的地位和权力是同等的,两院共同平等的行使立法权,任何一院通过的法案必须送交另一院通过才能成为法律,任何一院对另一院通过的法案拥有绝对的否决权(205)

35. 议会党团指由议会中属于同一政党的议员组成的、以统一本党议员在议会中的行动为目

的的政党集团(210)

36. 立法权是议会的传统权力和首要权力。立法权即制订和修改法律的权力,包括立法创议

权、通过法案权和修正权(213)

37. 议事规则:1、法定人数原则2、会议公开原则3、一事不再议原则(222)

38. 议会的立法程序主要包括:法案的提出、法案的讨论、法案的通过和法律的公布(223)

39. 英国政治学家密尔把代议制政府视为“理想上最好的政府形式”。这个“最好的政府形

式”对于现代民主的运行具有以下几个作用:1、使国家权力合法化2、使阶级意识国家化3、是权力运作程序化4、使政治过程公开化(230)

40. 内阁制指由内阁总揽国家行政权力并向议会负责的一种国家政权组织形式(240)

41. 总统制指由总统担任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并独揽国家最高行政权力的一种政体形式,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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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内阁制相对(242) 政府职能及其发展的转变(253) 政治体制改革方式大致存在两种取向:1、是在不触动原有政府体制的基础上,通过自上而下并以渐进、局部、改良的方式,对旧有的政府体制内部权力结构、组织结构和活动方式进行调整、修补和改革,这种改革统称为实验性方式或改良方式。2、是一种全新的政府体制来取代就有的政府体制,并通过激烈的变革方式重新塑造政府权力结构体系、组织结构体系以及政府活动方式,这种政府体制改革方式呗称之为急剧性方式或革命方式(259) 实验性政府体制改革方式基于西方政治思想发展史上的进化论理性主义(259) 急剧性政府体制改革方式基于西方政治思想发展史上的建构论唯理主义(260) 政府体制改革的发展前景“新经济”,与“新体制”----了解(260) 大陆法系的特点:1、罗马法是其主要历史渊源2、法典是法律的基本表现形式3、法官忠实于法律4、立法、行政和法学家的特殊地位(273) 英美法系是以英格兰普通法为基础的,在英国对外贸易、军事征服和殖民统治过程中,随着英国法飞域外传播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世界性法律传统之一,因其以英国法、美国法最具代表性,故称英美法系。在英美法系中,司法制度处于核心地位(273) 英美法系的特点:1、判例是主要法律渊源2、程序法的相对重要性3、经验重于逻辑4、司法的特殊地位(275) 司法机关独立于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财政、人事、内部管理和业务活动相对独立;法官独立,只服从法律,不受任何势力干涉;法官职业化。(277) 司法民主原则的主要内容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司法公开及其他对司法监督制度(279) 行政法院与普通法院比较:1、行政法院的审判人员不是法官而是行政人员,由政府任免。2、行政法院的裁决依据的不是法典,而是其自身实践中形成的判例和一般法理原则3、行政法院无法律解释权4、行政法院不能干预行政机关履行职责(287) 人民法院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上级人民法院有权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工作,实行四级二审制(289) 法国检察机关独立于法院,但依附于法院内部,实行所谓审检合署制。德国检察系统的设置也采用审检合署制(291) 诉讼与仲裁都是解决纠纷的法律途径,仲裁主要是用于解决经济纠纷,其特点在于自治性和高效性;诉讼可以用来解决各种纠纷,其特点是司法性和权威性(294) 在英美法系中,法官具有很高的社会地位;大陆法系中法官的地位低微。在英美法系中,法官主要是从有经验的律师中任命的;大陆法系中,法官一般是由行政机关在通过了法官资格考试的人员当中任命的。两大法系法官制度的共同点在于它们都是职业化的法官制度(301) 司法审查制度,又称违宪审查制度,是一种宪法保障制度,是通过法定程序审查和裁决立法和行政行为是否违反宪法的制度,作为宪法保障制度的司法审查制度起源于美国(305) 行政诉讼不同于民事、刑事诉讼,主要是指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违法的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行政裁判制度主要是对行政诉讼案件进行裁判的制度(309) 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发展历程:单一民主制、政党制度、文官制度、政府治理制度(320) 从代议民主制走向行政集权民主制的原因:一方面是代议制本身的问题,如普选制中的

贿选和腐败现象,以及由于政党制度的引入,议会由多数党或政党联盟控制,而政府又是多数党,造成议会权力的虚化。另一方面是,在自由资本主义时代,国家只是守夜人的角色,政府对社会经济事务采取放任的态度,由看不见的手---市场来调节,政府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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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一些无利可图的公共事务中担负起责任(327) 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基本原则:1、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根本原则:一切权利属于人民2、人民行使权力的形式:人民代表制3、政府制度主义原则:议行合一4、政府权力机关的运行机制:依法治国5、政治制度的核心:共 产 党的领导(347) 人民代表制是指由选举产生的具有代表性的人群来代表全体人民的意愿,它附着于全体人民之上,依据人民的基本利益而运作,因而人民代表及其组成的机构仍代表着全体人民(343) 政治体制改革是指在基本政治制度不变的前提下,针对现行政治体制中存在的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情况,以及针对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建设。是为了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对现行政治体制的某些弊端进行改革(355) 不论是间接统治还是直接统治,殖民统治都包括着夺占土地、奴役土著民族和垄断经济贸易的内容,本质上都是宗主国对殖民地国家主权的剥夺。殖民统治这一基本特征对殖民地民族国家建设和国家建设发生了深刻的影响。1、殖民统治使殖民地民族国家的生长和发展进程复杂化2、殖民统治的建立首先是以破坏殖民地原有的社会政治权力结构为前提的3、殖民统治推行的同化政策促成了殖民地土著居民的精英阶层,他们认同宗主国的历史并接受殖民统治的合理性,一部分人淡薄本民族的意识和情感,同他们身居的族体和大众日渐疏离4、殖民列强要维护宗主国对殖民地的统治一定要有一套适合自己需要的官僚行政体制,这套官僚体制以榨取资源、维护秩序两大基本功能为范围(364) 拉丁美洲是最早建立民族主义政治制度的地区,有20 个国家在第一阶段初期获得独立 19xx年x月x日,亚非会议冲破帝国主义的阻挠,在印尼的万隆正式举行。这是历史上第一次由有色人种自己发起召开和决定自己事务的国际会议,是历史上第一次没有西方人参加的国际会议(373) 第三世界国家政治制度的特点:1、政治体制的多样性2、政治形式的模仿性3、政治过程的不稳定性4、政治结构的集中性(379) 制约大三世界国家政治制度发展的几个因素:1、南北矛盾的继续积累2、民族主义、民粹主义与恐怖主义3、在民主的十字军运动背后(414) 19xx年生效的巴黎条约21条规定,欧洲会议的议员由直接选举和国家议会选派两种方式产生。直到19xx年才改为直接选举,任期5年、连选连任(422) 欧盟委员会是一个代表欧盟超国家利益的常设机构(424) 非国家政治体系---欧盟的特点:1、在组织结构上,欧盟具有国家间和超国家双重性的

特点2、欧盟即是经济联合体系,又是政治联合体系,它作为一个完整的国家政治体系,政治和经济是二元化的3、欧盟是一个发展中的非国家政治体系(440)

 

第二篇:比较政治制度期末总结

制度:指由一系列正式或非正式的规则构成的交往秩序,它以特定的组织或机构作为运行载体,通过明确规定或是提供行为预期的方式,规范个体和组织在具体环境中的行为,并以自我约束的方式,使这些规则得到社会群体的广泛接受和普遍遵循。

政治制度:统治阶级通过组织政权以实现其政治统治的原则和方式的总和,它包括一个国家的阶级本质,国际政权的组织形式和管理形式,国家结构形式和公民在国家中的地位。

社会契约论:在国家产生之前,人类社会处于一种自然状态之中,由于强力和私刑的存在,人们与生俱来的自然权利不能得到充分保障,为弥补自然状态之失,人类出于理性订立契约,基于一致“同意”组建国家,将自身全部或部分权利交由统治者行使,以便实现“人民的和平、安全和公共福利”。

代议:就其词义而言就是“代表商议”,是指由某一个人代表莫一特定的群体,同另一些代表其它群体的人,就彼此共同面临的问题进行商议、讨论、必要时共同做出决定,以便他们代表的群体,能采取相互一致的行动。

自然法:所谓自然法,在古典时期,被认为是上帝根置于自然理论中的真正具有约束力的法律,它的主要内容是,所有的成文法都来自自然法,自然法居于实在法之上并指导实在法,任何与自然法相左的法律都是无效的。

质询权:议会议员于议会开会时对内阁总理、阁员、部长就内阁的施政方针、行政措施和其他事项进行质疑和询问并要求答复的权力,议员的质询有口头质询和书面质询之分,也有普通质询和正式质询之别。

政治合法性:是指某个政权、政权代表是不是和为什么应该获得社会成员的支持和忠诚的问题。合法性体现一种价值判断。合法性主要关心的问题是统治、政府或政权怎样及能否在社会成员的心理认同的基础上进行有效运行。

比例代表制:比例代表制是指,根据参加竞选的各政党候选人所得票数,按比例分配议席的一种当选制度;是各政党所得议席与其所得的票数成正比的一种选票计算制度。

国家结构:指作为整体的国家与国家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具体包括国家区域构成单位的划分,各层级区域单位的法律地位和权限划分,处理全国性政府与区域性政府之间纵向职权关系的原则,各层级政府之间权限争议之解决等方面内容。国家结构形式分为单一制和联邦制两种类型。

政党:是代表一定阶级、阶层、集团根本利益的一部分积极分子,为了通过执掌或参与国家权力,以实现其政治思想而结合成的具有政治纲领、组织章程、组织系统和一定群众基础的政治团体。

政党制度:指国家法律规定或实际生活中形成的有关政党的社会地位和作用,特别是政党执掌、参与或影响国家政权的具体体制和运行机制。

选区:又称选举区,是选民开展选举活动,直接选举产生国家代议机关代表的基本单位。 国家元首:指主权国家形式上或实际上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是国家机构的组成部分,即首脑部分,国家元首通常是君主或总统。

国家:政治联合的方式,是政治共同体,阶级统治的工具。

政治文化:是政治群体在历史与当前的社会、经济和政治发展进程中,逐步形成的一套特定的政治态度、政治信仰和政治情感;它属于人类政治生活的主观意识范畴,反映的是政治心理层面的内容聚集、凝结,形成一定社会的政治文化,并具体表现为人们对政治生活各个方面的态度、情感、认识和评价;它既是现实的政治关系在精神领域内的投影,同时,又对人们的政治行为模式以及对政治系统的要求产生潜在而深远的影响。

现代民主制度的具体形式:(1)直接民主制与间接民主制;(2)代议民主制;(3) 行政集权民主制;(4)共同参与民主制。

内阁制政府制度的特征:(1)强调议会至上。议会处于国家的政治活动中心,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拥有立法、组织内阁和监督内阁的权力;(2)内阁组成独特。内阁由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一个政党构成多数席位的多党联盟组成;在内阁制政府制度下国家元首是国家权力的象征,不执掌实权,不负实际责任(总理或首相不对国家元首负责);(3)内阁总揽行政权力。内阁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政府首脑执掌实权;(4)政府对议会负责,接受议员的质询,解释政府的政策或内阁的决定。

选举制度的原则(基本原则):(1)权威性原则(①、代议机构是否真正通过选举产生;②、代议机构是否是国家最高立法机关;③、代议机构是否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实际影响力);

(2)普遍性原则;(涉及享有选举权的公民的广泛程度,是指是否实现了普选)(3)平等性原则(所谓平等选举权原则,指的是每个选民所投的选票具有同等的价值,每个选民在一次选举过程中只有一次投票权,同等数量的代表应该由同等数量的选民选举产生);(4)透明性原则(指选举的充分开放和公开,它包括国事公开、候选人提名和情况公开、选举过程和结果公开、竞选费用公开以及当选议员的观点主张公开等)

选举制度的作用:(1)有助于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建立选举制度的根本目的在于使人民选择政治领导的过程规范化、制度化;(2)有助于提高人民的政治素质,选民通过参与选举有可能提高选民的参与感、归属感、责任感以及提高选民参与政治活动的能力,同时使国家民主政治制度的基础更为巩固和结实;(3)有助于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选举制度形成了以和平方式交替政治权力的运行机制,使那些认同运行政治机制的政治人物不至于轻易的走向极端,从而避免出现严重的社会动荡,使社会能保持一定的社会秩序。

行政制度的功能:(1)规范行政权力运作。行政制度的重要功能在于保证行政权力合法、适当、有效地运作;(2)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具有鲜明的阶级性。行政制度作为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必然维护统治阶级利益,即实现政府政治功能;(3)促进社会经济发展。随着国家对社会经济生活干预程序的加深,政府在发展社会经济方面的功能大大强化了;(4)实现公共管理职能。行政机关通过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和行政司法等各种手段来解决社会问题,规范人的行为,保证行政机关充分,有效地实施行政管理活动,实现公共管理职能。

总统制政府的几种类型:(1)总统制政府的典型:美国;①总统由选民或选民代表选举产生并对选民负责,总统兼任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独立掌握国家行政权,同时还担任武装部队总司令。②总统直接组织和领导政府,政府不对国会负责,只对总统个人负责,总统有权接受部长的辞职或解除其职务。③内阁由总统指定的官员组成,但只是总统的集体顾问。(2)半总统半议会制:法国;特征:①形式上设有两名行政首脑,即由全体选民投票产生的总统和经总统任命产生的总理,总统决定大政方针,总理负责具体行政事务;②政府对议会负责而不对总统负责,议会通过谴责案即不信任投票案或否决政府的施政纲领或者总政策声明时,总理须向总统提出政府总辞职;③总统掌握实际统治权,成为国家权力中心,不对任何机关负责;(3)超级总统制:俄罗斯;特征:①行政:总统是”俄罗斯联邦武装力量的最高统帅”;对政府实行垂直领导,有权主持俄罗斯联邦政府会议;有权决定内政外交大政方针;掌握一切外交大权;对政府和司法部门的重要职务具有任免权; ②立法:总统拥有向国家杜马提出法律草案和公布法律的权力;有召集、解散、决定国家杜马选举,决定全民公决等权力;(相比之下,议会不再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而只是“代表与立法机构”,只行使立法和监督职能 ) ③司法:有权任命除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最高法院和最高仲裁法院之外的其他联邦法院审判员;具有特赦的权力;

宪政体制:是宪法与政治制度的高度融合,宪法在规范整治制度的同时,赋予政治制度政治上的合法性,而政治制度为宪法的实施和宪法精神的实现提供制度上的支持保障的体制。 法国模式:总统是国家权力的中心,总统有权解散议会,政府权力和地位提升,议会地位和作用下降,建立比较完备的监督和质询体系。

比较政治制度与比较政治学异同:在研究对象上,比较政治学的内容和范围包括:①对各种政治体系的比较研究,②对各国政府机构的比较研究,③对其他与政府机构没有直接联系的组织形式的比较研究,而比较政治制度是对各种政治制度的横向和纵向比较,包含在比较政治学研究的内容中。总体而言,比较政治学是对不同国家、不同政治体系的政治现象的比较研究,而比较政治制度是对不同制度的比较研究。

布丹的主权学说:主权是: “不受法律约束、对公民和臣民进行统治的最高权力”。掌握主权的人称“主权者”,对主权者的服从是取得公民身份的前提条件,这些人成为“臣民”,国家就是由“主权者”和“臣民”构成的,具有最高权力的合法政府。最高权力是指:①、它是绝对的,即它是至高无上的、不可分割的;主权永远高于任何权力,不受任何法律的约束。②、它是永恒的,即它不受时间、任期的限制,主权者生命有限,主权却是永久的;③、它是不可转让的,即它是非授予的权力,主权者可以任命官吏,但被任命和被委托的人不是主权者,由最高权力派生的权力可随时由主权者收回;

卢梭:人民主权论:在马基雅维利、布丹、霍布斯、洛克等人之后,卢梭创造性地将主权学说同“人民”联系起来,把主权学说由“君主主权”发展到了“人民主权”。卢梭以“人民是主权者”为基点,以“主权在民”、“公意”、人民立法、直接民主等理论为核心,对主权学说做了全新的阐释。卢梭对人民主权说的论证,贯穿于他关于公意的整体性思想,按照他的观点,人民主权有以下几个原则:(1)主权是至高无上的,(2)主权是不可转让的(3)主权是不可分割的(4)主权是不能代表的

洛克的三权分立思想:洛克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三种权力中,立法权由代表人民的议会行使,执行权和对外权由君主行使 ,执行权和对外权从属与立法权,从而君主从属于议会。在洛克的制度安排中,立法权被规定为最高权力,但并非是不受限制的权力,它不过是人民委托的权力,只是相对于执行权和对外权是最高的。当政府违背人民建立它的目的时,人民有权用革命的手段,终止委托,收回权力,并把它从新授予被认为最能够保障他们安全和财产的人。

西方国家议会的主要权利:一般有财政权、质询权、倒阁权、议会调查权、弹劾权四项类型

(1)质询权一般是非总统制国家的议会对政府进行监督的形式。(2)又称不信任投票权也是内阁制国家议会监督政府的一种手段。(3)议会调查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议会在该国的法律地位,一般来讲,总统议制国家比内阁制国家的议会调查权要大一些(4)弹劾权指议会对于政府高级官员的犯罪或严重失职行为提出弹劾予以罢免或惩治的权力。

政府职能发展与转变的内在逻辑:(1)经济职能的扩大和强化,为政府政治统治提供了强大的物质基础;(2)社会职能的扩大和分化,一方面体现在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调节了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为缓和资本主义社会的固有矛盾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另一方面体现在科学、教育和文化等事业的发展,能有效提高人本身的素质,从而为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高素质劳动力;(3)政府特殊的社会职能的扩大与强化,是为了解决在发展中出现的人与自然关系的问题,其根本目的是为了确保资产阶级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不至于在人们的短视中彻底的被毁灭;

行政集权民主制的基本特征:(1)各国仍然保留传统代议民主制下的议会制度和公民普选制度,而且公民的政治权力和其他权力还得到不同程度的提高。(2)议会权力遭到大幅度削弱,“议会立法——行政执行——议会控权”的传统权力关系不复存在,政府立法提案权。行政立法权、行政司法权、自由裁量权迅速膨胀,行政机关往往主导议会立法或干脆自行立法,然后再执行自己制定的法律,议会只能起到授权或事后认可的作用。(3)行政权力急剧扩张,几乎已经扩展到社会领域的各个方面,行政权力的容量、行政机构的职能、行政官僚的规模均达到了空前的程度,政府只管“法律和秩序”的“小政府”时代一去不返。

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模式:①古代城邦的国家与社会关系模式;“国家”与“社会”融为一体,公民不经由任何中介而直接融入城邦的共同生活。②西欧封建社会的国家与社会关系模式;“若即若离”的国家与社会关系模式。③封建专制主义的国家与社会关系模式;国家对社会的管理已经率先现代化,而社会对国家进行制约的现代化还未制度化。④近代资本主义的国家与社会关系模式;国家对社会的广泛控制和高度整合,社会不享有任何独立于或者对立于国家的利益,在相对程度上以牺牲个人和社会的自由为代价。⑤、现代资本主义的国家与社会关系模式;现代社会处于国家迅速膨胀的时代,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模糊,如何建立一种合理的国家与社会关系模式,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⑥、新型工业化国家的国家与社会关系模式;“强国家—若社会”型关系模式。国家高度渗入社会,社会的民主程度和自主性较弱。 西方政治制度中主要的三权分立模式,:三权分立,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主要内容是,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相互独立、互相制衡。分权的目的在于避免独裁者的产生,从实质上保证公权实施的正义,在具体运作时,互相的监督可有效减少行政腐败,提高行政效率。(一)美国模式:美国三权分立最为典型,宪法对立法、行政、司法三权的分立作了明确的规定,但在实际运作中,其分权制衡呈现出交错重叠的特征。(1)立法与行政的关系:国会的立法权需要总统签署后才能生效;总统任命主要官员需经国会参议院同意。

(2)行政与司法的关系:总统可以任命法官,但法官又不依附于总统。(3)立法与司法的关系:国会有权同意或不同意总统任命的法官,有权对法官进行弹劾。(二)英国模式:基本上英国也是三权分立的国家,可是在英国立法权是最高的权力,这个安排亦是宪法的基石。其次的是行政权而最低的是司法权。其三种权力制衡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行政与立法:两种权力几乎是融合的,①人员上的重叠,政府大臣全部由议会成员担任;②议会授权政府立法;③政府可以通过议会党团控制议会。(2)司法与立法:首领大法官可以参加议会的立法事务,法院受议会立法的约束,但不受议会决议的约束。其司法独立是不彻底的。(三) 三权分立的意义:三权分立是为保证国家权力有效、正常运行而采取的一系列方法模式。(1)区分立法、行政、司法三种固有的独特的职能,由三个分别配备人员的政府部门各自行使。保证三个部门在宪法上应该是平等、互相独立的,立法部门不能把权力委托给他人。因此,使得国家职能得到合理的区分和实现;(2)平衡国家权力。在三权分立的前提下,根据其职能配置不同的权力机制,使得它们中的任何一个部门的权力都是有限的,不致使某一部门因权力过大而导致权力运行失衡。制约权力,防止权力滥用,防止某一国家机关或者个人的独裁和专制,从而保证国家政治上的稳定,保障人民的权利。(3)制约功能。立法、行政、司法职能的差异,机构的分离,职权的划分,相互间权力运行的牵制,使得三种权力能够达到有效的制约。三权分立“以权制权”的原则,也为实现对权力的监督提供了可行的机制。目前,多数西方国家都建立和形成了以议会监察和司法监察为外部监督、以政府内部行政监察和人事监察为自律监督的系统化权力监督机制,较好地防止了国家权力为某个利益集团所垄断。

(4)补救功能。当三种机关中的某一机关在行使权力不当招致社会不满时,其他的机关可以行使权力,挽回影响和损失,从而维护国家的整体利益。

现代政党产生的历史条件:(1)从经济生活的角度分析,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存在和发展,是政党出现的经济根源;(2)从政治生活的角度分析,资本主义社会建立了赋予人“自由”、“平等”权利的代议民主制,特别是普选制度的出现及其完善,使这一时期的政治生活与封建社会有质的差异;(3)从文化的角度分析,资本主义时期在政治理论上的发展,突出表现在民主、平等、人民主权等政治理念的提出和广泛传播,在较大程度上影响了公民的政治心理和政治文化,为现代政党的出现提供了社会心理基础;

议会代议制和人民代表制的异同:两者的相同点:(1)一般都拥有立法权,即制定、修改、通过、废止法律和法令的权力。(2)对政府和社会都有广泛的监督权。政府要对议会负责,受议会监督。(3)各国都把议会作为公民参政议政、管理国家大事的场所和机构,议会的代表绝大多数来自基层,多由公民选举产生。 两者的不同点:(1)代议机构与政党关系不同。(2)在国家权力机构中的地位不同。(3)在组织结构方面的不同。

内阁制和总统制政府的特征,并以英美两国进行比较分析:(一)内阁制政府的特征:(1)议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而国家元首通常由“虚位元首”担任(2)政府通常由在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的领袖受国家元首的委托所组成(3)内阁首脑和有关大臣应定期向议会报告工作,并在国家元首颁布的法律和命令上副署,表示内阁对议会负责(4)内阁成员通常都必须同时是议会的议员,议会的做法实际上是在内阁指导下进行的(5)内阁对它所执行的政策由内阁全体连带向下院负责(二)总统制政府的特征:(1)总统独立与国会之外,与行政司法独立而平衡(2)总统一人兼任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政府内总统是“一元化”领导(3)政府与国会完全分离(4)政府不对国会负连带责任(三)两者的区别

(1)形成路径不同,美国总统制是制定成立宪法,英国内阁制依据不成立宪法;(2)组织方式:美国总统制大选获胜政党候选人任总统组建政府政府成员不来自议会,英国内阁制议会多数党组建政府,多数党领袖经元首任命为政府首脑内阁成员为议会成员;(3)政府与议会的关系:美国总统制政府及首脑不对议会负责,总统对选民负责,英国内阁制政府及首脑向议会负连带责任,议会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时,内阁辞职或议会解散,(4)内阁地位作用:美国总统制,内阁不是联邦政府一级组织,是总统的一个咨询机构或议事机构,英国内阁制,内阁是整个国家行政管理机构的枢纽,是中央行政机构的焦点;(5)内阁成员构成及相互关系:美国总统制内成员不是执政党,较少政治色彩,总统与内阁是长官与下属,英国内阁制,内阁成员是执政党,政治色彩浓,首相与内阁是平等合作关系

现代政党产生的历史条件:(1)从经济生活的角度分析,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存在和发展,是政党出现的经济根源;(2)从政治生活的角度分析,资本主义社会建立了赋予人“自由”、“平等”权利的代议民主制,特别是普选制度的出现及其完善,使这一时期的政治生活与封建社会有质的差异;(3)从文化的角度分析,资本主义时期在政治理论上的发展,突出表现在民主、平等、人民主权等政治理念的提出和广泛传播,在较大程度上影响了公民的政治心理和政治文化,为现代政党的出现提供了社会心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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