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减少职业危害,保障员工安全作业,结合本(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集团)公司下述简称公司]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存在危险因素作业的管理。直接进行操作的员工,管理人员及监管部门均需遵守本规定。

3. 动火作业的管理

3.1. 临时动火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公司《动火作业管理规定》的要求。

3.2.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培训合格,取证后上岗。

3.3. 凡有易燃易爆有毒等有害气体、设备、管道动火前必须用氮气、蒸汽等置换干净,并

隔绝气体来源,(如有条件时要求拆除一段生产联系的管道)经分析化验确无中毒、着火和爆炸的危险时方准动火,并应随时分析记录。

3.4. 进入狭小仓室严格遵守相关要求,进入前应加强有效通风,罐外也须有专人监护,离

开罐时,不得将使用的割具、气管放在罐内,带电绝缘层保持良好无损坏,割具无漏气现象,照明良好。

3.5. 动火作业登高在2m以上时,必须设置牢固的工作架或系好安全带。动火作业火花下落、

飞溅处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有6级(包括6级)以上的大风时禁止室外登高作业。

3.6. 必须使用良好的工具(切割咀、焊接咀、手把等)及设备(丙烷瓶、氧气瓶、电焊机

绝缘等),完好的安全附件和安全装置动火。丙烷气瓶、氧气瓶的存放和使用必须距明火10米以上,丙烷气瓶和氧气瓶的距离应在5米以上。

3.7. 动火前应将现场易燃或可燃物清除干净,严禁带料、带压和开车中动火。

3.8. 动火时应指定专人监护,并根据实际情况准备合适的灭火器材,动火完毕应切断电源,

收拾好器具,熄灭余火确认无问题才能离开。

3.9. 动火前,应经安全主管检查动火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在确认无问题后签发动火许可证,

方可动火。

3.10. 本制度在停电检修中同样有效,本单位负责人和安全干部负责本部门、子公司动火证

审批手续监督检查工作。

3.11. 无证动火或违章动火者,视情节罚款20-100元/次,

4. 狭小仓室作业的管理

4.1. 在罐体内、狭小仓室内作业,必须在入口处挂上进入作业标牌。

4.2. 进入罐体及狭小仓室内作业前10分钟内,采取有效通风后,方可进入作业。

4.3. 必须穿戴适用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防毒器具等;作业现场要备有相应的安全器具和

消防器材。

4.4. 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可能危害检修作业人员时,必须撤出狭小仓室。若要继

续再次进入设备内作业时,必须采取相对应的防护措施,确保安全后方可进入作业。

4.5. 入罐及狭小仓室作业必须派监护人,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必须认真

负责,坚守岗位,并与作业人员保持有效的联络。

4.6. 入罐及狭小仓室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电源必须是安全电压,灯具必须符合防潮,

防爆和绝缘良好等安全要求。

4.7. 严禁在作业罐体及狭小仓室内外投掷工具及器材物件等,禁止用氧气吹风。

4.8. 作业人员必须根据作业性质严格执行有限空间危险作业的安全规定落实好具体的安全

措施。

4.9. 要根据有限空间危险作业的现状、性质,做好预防工作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

除。

4.10. 进入有腐蚀性、窒息、有毒物料的狭小仓室内作业时,并做到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

投入使用前再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4.11. 视作业任务要求,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方可作业。

4.12. 在进行作业前必须落实项目安全责任人、监护人。

5. 高处作业的管理

5.1.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通过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

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5.2. 高处作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后,

方可持证上岗

5.3. 高处作业在10米以上时,必须到本单位安全主管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采取可靠

的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专人监护,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5.4.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体检合格,凡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5.5. 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吊蓝、吊架等,必须按有关规定架设,吊装机械严禁载人。

5.6.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随身携带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

入工具袋或桶。

5.7. 高处作业一般不应交叉进行,因工序原因必须在同一 垂直线下方工作时,必须采取可

靠的隔离防范措施,否则不准作业,遇六级以上的风力或其它恶劣气候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5.8. 高处作业人员在邻近有带电导线的场所作业时,必须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

规定,与带电导线保持安全距离。

6. 吊装作业的管理

6.1.吊装作业的安全要求

6.1.1. 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吊装质量大于20t的物体或用二台吊车同时

起吊一件吊物时,应办理《吊装安 全作业证》。《吊装安全作业证》格式见附录。

6.1.2. 吊装质量大于40t的物体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物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

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装施工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主管审查,报技术负责人、厂长批准后方可实施。

6.1.3. 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

内。

6.1.4. 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

时,应停止作业。

6.1.5. 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2811的规定。

6.1.6. 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链条、吊钩等各种索具进行检查,必须保

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6.1.7. 吊装作业时,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统一指挥。

6.1.8. 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专业人员审查核算,不得

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6.1.9. 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

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应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方可作业。

6.1.10.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

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

6.1.11.吊装作业现场如须动火时,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应避免同带电

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

6.1.12.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门式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

本标准处,还应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规程。

6.1.13.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

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

再平稳吊起。

6.1.14.悬吊重物下方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

6.2.在吊装作业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吊装:

6.2.1. 指挥信号不明;

6.2.2. 超负荷或物体质量不明;

6.2.3. 斜拉重物;

6.2.4. 光线不足、看不清重物;重物下站人;

6.2.5. 重物埋在地下;

6.2.6. 重物坚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

6.2.7. 棱刃物体没有衬垫措施;

6.2.8. 重物越人头;

6.2.9. 安全装置失灵。

6.3.必须按《吊装安全作业证》上填报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吊装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6.4.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6.5.《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6.5.1. 《吊装安全作业证》由技术员负责管理。

6.5.2. 项目负责人从技术员领取《吊装安全作业证》后,应认真填写各项内容,交施工负责

人批准。对本标准规定的吊装作业,必须编制吊装方案,并将填好的《吊装安全作业证》与吊装方案一并报技术负责人批准。

6.5.3. 《吊装安全作业证》批准后,项目负责人应将《吊装安全作业证》交作业人员,作业

人员应检查《吊装安全作业证》,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7.电气作业的管理

7.1.电气运行的管理

7.1.1. 电气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持证上岗。

7.1.2. 电气操作人员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7.1.3. 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和检修,必须按《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

备通用要求》(GB3836)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执行。

7.1.4. 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应定期

检测。

7.1.5. 电气作业人员上岗,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工

具。

7.1.6. 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

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的安全距离。

7.1.7. 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电气检查人员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装

置。

7.1.8. 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由专业人员

执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任监护。

7.1.9. 电业局与车间管理联系,进行有关电气倒闸操作时,值班人员必须等复检,核对无误,

并将联系内容、时间和联系人姓名记录在案。

7.2.电气检修管理

7.2.1. 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做好预防工作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7.2.2. 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无论高压或低压),断电后,应在电源开关

处上锁和拆下熔断器,同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非专业人员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

7.2.3. 必须带电检修时,采用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应经工厂负责人批准。作业人员和监护人

员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7.2.4. 在停电线路和设备上装设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侧

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和线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

7.2.5. 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专业人员且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

否则不准进行作业。

7.2.6. 外线、杆、塔、电缆检修,在作业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规定后方可作业。

7.2.6.1. 在带电设备附近动火,火焰距带电部位10kv及以下的为1.5米;10kv以上的为3

米。

7.2.6.2. 架设临时线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办理“临时接线装置申请单”。380伏绝缘良好的橡

皮临时线悬空架设距地面:室内不少于2.5米,室外不少于3.5米。

7.2.6.3. 更换熔断器,要严格按照规定选用熔丝,不得任意用其它金属代替。

8.附则

8.1.本规定由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编制、解释。

8.2.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二篇: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目的:

加强对动火作业安全的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适用范围:

大连地铁工程机电设备(风水电)安装总承包项目八标段

内容:

1. 术语

1.1防火部位:是指容易发生火灾或一旦发生火灾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影响的部位。

1.2一级动火:是指凡在工程项目施工时,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危险,对河北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大连地铁项目安全生产有影响的动火作业。

1.3二级动火:是指防火部位施工时,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危险,对各部安全生产有影响的动火作业。

1.4三级动火:是指班组在危险场所进行检修时,有可能发生火灾危险,对班组安全生产有影响的动火作业。

2. 主要职责

2.1安质部是动火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会同项目有关部门对一级动火方案进行审查讨论;负责对动火作业进行警戒和监护;负责对各级动火作业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2.2各部负责二、三级动火方案进行审查讨论;负责对动火作业进行警戒和监护;负责对动火作业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2.3各动火单位负责方案的编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并具体组织实施。

3. 工作程序

3.1动火方案审批

3.1.1三级以上动火作业必须编制动火方案,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3.1.2动火方案由实施动火作业的各专业负责制定。一般情况下,提前3天办理报批手续;实施动火作业单位依据审批意见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3.1.3一级动火方案,由工程管理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参加审查讨论,形成审批意见。

3.1.4二、三级动火方案,由各部审查讨论,提前1天报本项目分管领导批准,并报项目工程管理部门备案。

3.1.5特殊情况下的设备抢修动火作业,由工程管理部根据现场情况决定其临时动火方案,并经项目分管领导批准。

3.1.6凡涉及重大动火作业的,按照地铁公司《重大动火管理办法》执行。

3.2动火安全管理

3.2.1各部负责建立健全动火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作业人员进行防火安全知识教育。

3.2.2进行动火作业,应按动火方案要求,清理可燃杂物,配置必备消防器材,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

3.2.3在有爆炸危险场所,应尽量避免动火作业,可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再进行动火作业。

3.2.4进行动火作业,应与易燃易爆场所保持一定防火间距,尽可能远离易燃易爆设备、设施。

3.2.5在具有爆炸危险场所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对周围易燃、可燃气体进行检测分析,确认其含量符合标准后,方可作业。

3.2.6对输送、储存可燃、易燃气体时,应分开运输,不可混装,并分开存放,保证安全距离。

 

第三篇:企业管理规章制度范本(全)

企业管理制度

目 录

第一章 管理总则 .............................................................................................................. 3

第二章 员工守则 ................................................................................................................ 3

第三章 财务管理制度 ........................................................................................................ 4

第一节 总则 ................................................................................................................ 4

第二节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 4

第四章 人事行政管理制度 ................................................................................................ 5

第一节 总则 ................................................................................................................ 5

第二节 工资、奖金及待遇 ...................................................................................... 5

第三节 辞职、辞退、开除 ........................................................................................ 6

第四节 文件收发规定 ................................................................................................ 6

第五节 文件打印、复印管理规定 ............................................................................ 6

第六节 办公用品领用规定 ........................................................................................ 7

第五章 研发部管理制度 .................................................................................................... 7

第六章 销售部门管理制度 ................................................................................................ 7

第七章 保卫科管理制度 .................................................................................................... 8

第六章 安全生产制度 ........................................................................................................ 8

第七章 仓库管理制度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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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管理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 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

第三条 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第四条 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的行为。

第五条 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第六条 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 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技术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八条 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 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向上。

第十条 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第十一条 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欢迎员工就公司事务及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作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十二条 公司尊重员工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

第十三条 公司为员工提供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员工各方面的待遇。 第十四条 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十五条 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六条 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七条 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 员工守则

第十八条 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克己奉公。

第十九条 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第二十条 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第二十一条 爱护公物,节约开支,杜绝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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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努力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第二十三条 积极进取,勇于开拓,创新贡献。

第三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二十四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十五条 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二十六条 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二十七条 公司的财务工作,必须执行本制度。

第二节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二十八条 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第二十九条 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三十条 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第三十一条 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第三十二条 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第三节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第三十三条 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第三十四条 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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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第三十六条 银行账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第三十七条 银行账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账,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账。按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

第三十八条 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第三十九条 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账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账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账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账数额相符。

第四十条 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第四十一条 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第四十二条 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第四十三条 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5@p,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第四十四条 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四章 人事行政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四十五条 为进一步完善人事行政管理制度,提高人事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人事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制定本制度。

第二节 工资、奖金及待遇

第四十六条 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第四十七条 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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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第四十八条 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部门可将材料报审,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第四十九条 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第三节 辞职、辞退、开除

第五十条 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第五十一条 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

第五十二条 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五十三条 员工必须服从部门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五十四条 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并由自己承担责任。

第五十五条 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四节 文件收发规定

第五十六条 公司文件由指定的拟稿人拟稿,文件形成后由总经理签发。

第五十七条 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后打印。

第五十八条 打印文件校对后,送拟稿人核稿人审查合格,方能复印、盖章。

第五十九条 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第六十条 经签发的文件原稿有专人负责存档。

第六十一条 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签收。签收人应于接件当日即按文件的要求报送给有关部门,不得积压迟误,属急件的,应在接后即时报送。

第五节 文件打印、复印管理规定

第六十二条 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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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条 打印文件,应按文件收发规定由主管领导签署,传真、复印由部门签署。 第六十四条 打印文件、复印文件等资料,均需分类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第六十五条 电传、传真、文件、复印件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迟误而致工作失误、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六十六条 公司全体员工应爱护各种设备,节约用纸,降低消耗、费用。对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第六节 办公用品领用规定

第六十七条 公司各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各部门按实际需要领用。 第六十八条 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吕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禁止贪污,努力降低消耗、费用。

第六十九条 购置日常办公用品或报销正常办公费用,由办公室主任审批,购置大宗、高级办公用品,必须按财务管理规定报总经理批准后始得购置。

第五章 研发部管理制度

为逐步完善和加强对公司产品研发工作的管理,充分利用公司人、财、物资源,缩短产品研发周期,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降低成本,根据公司相关的管理制度,特制定研发部规则制度。 第七十条 研发部负责公司产品的研发工作,管理公司产品整体的发展轨迹,以及产品的研发进度,同时对研发的成本进行控制。

第七十一条 承担公司对新员工的实习培训,让新员工对研发方面的知识尽快了解。

第七十二条 研发部主管负责研发部日常事务和管理,对新产品开发制定一个开发计划和对部门所有工作承担责任,负责各个部门的协调工作。以便了解新员工的工作进展。

研发部主管负责培养和考察新员工。对新员工专业知识的培训,每月对新员工进行考核,以便了解新员工的工作进展。

研发部主管负责监督该部门员工的工作进展情况并制定每天的工作任务。 每周一次周会,了解各个员工上一个星期内的工作情况,布置这个星期的工作任务。

第六章 销售部门管理制度

第七十三条 对于业界、自己公司在业界里的立场、服务、地理条件等,要有客观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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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采取适当的销售途径政策。

第七十四条 独自的系统化。参与其他公司(或者是大公司)的系列。无论采取那项政策,都要充分研究相互的得失关系。任何公司经营、服务以盈利为前提,以公司利益为主。

第七十五条 不要以过去的情面、私情、上司的偶发意向,或仿效其他公司,来决定销售途径。

第七十六条 不要仅凭借负责的业务员或顾客等的意见或批评来下判断;必须根据客观而具体的市场调查,来决定销售途径。

第七十七条 效率不高的销售途径,应果断地废止,重新编制新的销售途径。关于这一点,销售部的经理,必须向上司进言。

第七十八条 交易条件和契约的订定必须格外地小心,一切都要以书面形式。 第七十九条 销售经理必须调查研究,并努力企划更有效率的销售途径。

第八十条 纸上谈兵是无法知道确实的效果的。所以,应该在危险性较小的范围内,先试行看看。

第七章 保卫科管理制度

第八十一条 认真落实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勤奋工作,成为一支思想作风过硬,业务素质精良的保安队伍。

第八十二条 负责医院安全保卫工作,落实防范措施,保障医院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第八十三条 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岗位职责,定期与不定期对医院各岗位,特别是重点岗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

第八十四条 经常对医院各病区、科室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查明原因,有重大案件发生要及时上报。

第八十五条 负责做好治安管理工作,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发生在医院内部的治安案件。 第八十六条 认真调解处理各种治安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第八十七条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消防的法规、规程,协助领导做好安全消防工作。 第八十八条 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科室对火灾隐患进行整改。

第六章 安全生产制度

为改善公司生产中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的经营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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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能够顺利的开展下去,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八十九条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思想,认真执行各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牢固掌握操作方法。

第九十条 对新进公司的职工必须先进行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十一条 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严禁在工作场所打闹、嬉笑,酒后严禁进入工作场地。

第九十二条 进入工作场所,必须戴好安全帽,佩戴好劳保用品,严禁穿拖鞋,裙子上岗。 第九十三条 生产者必须了解自己使用的设备工具及其它材料的性能、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否则不准随便使用。

第九十四条 电器设备与线路如发生故障,必须交由专业人员检查修理,不允许私自拆装修理。

第九十五条 不准在起重物下行走或作业,严禁在船段和空制物下休息,起吊重大物件时必须有专业人员现场指挥。上外板高度在2米以上、重量超过抓钩承受能力时必须焊吊鼻。 第九十六条 不准在高压线下工作或堆放物品。风力达六级或六级以上时不准在室外高度2米以上高空作业。

第九十七条 切割焊接进入工作舱实施工作,首先要检查好线路,无破损漏气时方能工作,工作完毕后立即将线具撤出舱外。

第九十八条 进入狭窄密制舱进行切割焊接打磨时,必须做好通风,设立防护员。

第九十九条 各队长每天要做到班前有安排,班后有检查,特别是对于本队人员要作到心中有数及时清点好人数,不在时要找好代理人。

第一百条 要把工作场地的环境卫生搞好,工作完毕及时清理好现场方能离岗。

第一百零一条 下班后要拔下各种气线接头(气割炬必须装配回头截止阀)。使用气割气焊工具必须装回火防止器。

第一百零二条 禁止非特殊工种人员从事特殊作业,技工带徒工作业时,应负责好指导和监督。

第一百零三条 仓管员要做好仓储管理,严禁任何人员带火种进入库房。办公室人员下班后要关束好一切灯火。

第一百零四条 各队要管理好自己的舍区,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猜赌偷盗,害群之马,立即驱逐。

第一百零五条 各级领导、一切工作人员必须以严谨的工作态度,科学的工作方法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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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安全生产进入正常轨道。

第七章 仓库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发挥仓库对材料的调配功能,规范公司仓库的材料管理程序,促进本公司仓库的各项工作科学、安全、高效、有序、合理地运作,保证仓库材料供应不延误工程项目的进度,较准确做好各工程项目成本决算,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百零六条 为防止公司材料资产流失,公司用于工程项目的一切所购买材料物品都必须先入库后才能从仓库领出,禁止不入库直接交工地的做法。

第一百零七条 仓库所有物品进行分类建立帐册。

第一百零八条 仓库所有物品必须根据材料的属性和类型安排固定位置进行规范化摆放,尽可能在固定位置上贴上物品识标以便拿取。

第一百零九条 仓库必须建立起分类的入库帐本和各工程项目的出库帐本。所有帐目当天发生当天入帐完毕,禁止隔天做帐。

第一百一十条 与仓库发生各种业务关系的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按《仓库管理作业流程》进行办理各种业务。

第一百一十一条 仓库每季度进行一次仓库清理、整理和资产整体盘点并将盘点情况上报公司。盘点时,禁止不对实物实盘,仅抄袭敷衍了事。

第一百一十二条 做好仓库物品的安全保护工作。根据材料的性能合理放置各类材料,防止材料变形、变质、受潮等现象发生。

第一百一十三条 认真做好材料采购工作。采购员要认真审阅采购单的采购要求,严格按采购要求按时将材料购回仓库,避免材料长时间不到位而延误工程进度。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希望全体员工严格执行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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