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简报

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简报

20xx年第三期

萍乡市安源区国家税务局 签发人:

关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

值税政策的通知》执行情况的简报

接财税[20xx]156号文件以来,我局严格按照此文件贯彻执行。现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汇报如下:

一、发现问题的途径

日常政策执行。

二、涉及的条款

(四)以煤矸石、煤泥、石煤、油母页岩为燃料生产的电力和热力。以煤矸石、煤泥、石煤、油母页岩用量占发电燃料的比重不低于60%。

三、存在的问题

目前安源区局辖区内6个取得资源综合利用证书的煤矸石砖厂,可享受征前减免政策,全部是普通实心砖与空心砖混合生产,生产的原材料、配方基本一致,生产线共用,只是一个出口成型模具不同,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中煤矸

石砖厂免税与非免税产品较难把握。

四、意见和建议

1.专管员深入企业,对企业的生产情况进行了解,对有疑问的地方重点查实;

2、对税收专管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熟悉新的相关政策,并且加大对企业的政策宣传力度;

3、充实法规部门的专业法律人员队伍,加强法规部门的专业性。

。 二○○九年x月x日

 

第二篇:政策执行情况汇报

关于20xx年政策执行情况的汇报 尊敬的丕云老总、长祥老总,各位领导:

按照《通知》要求,下面,我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xx年政策执行情况及相关建议作为汇报。

一、20xx年政策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我们在公司党委、公司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公司下发的各项政策,按照“高起点、规范化”的原则,积极克服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规范有效落实执行了公司各项经营政策。目前,我中心执行的政策主要涉及四类:一是政策法规类,主要是国务院下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行业管理政策;二是经营管理类,主要是公司制定下发的各项经营管理政策;三是业务管理类,主要是归集业务缴存上限执行标准及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实施方案;四是增效奖励类,主要是公司制定下发的有关我中心的单项奖励政策。

1、公积金政策法规类

20xx年,我中心严格执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的公积金业务法规,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使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迅速走上正轨,并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20xx年x月,通过黑龙江省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专项检查,一致认为,我中心管理工作十分规

范到位,无论是政策执行的力度,还是规范化管理的程度,都已达到了市一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水平。20xx年x月,公司审计部来我中心审计检查;7月,公司资本运营部、计财部、人力资源部及法律事务部组织的联合检查;8月,省审计厅委托市审计局来我中心检查,都对我中心的政策执行情况和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高度评价。

2、经营管理类

20xx年,我中心严格落实执行了公司下发的各项经营管理政策。从年初开始,我们就自行承担了企业运营的各项费用,是龙煤集团四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第一家。面对经营政策的调整和变化,我中心积极开展资本运作,切实加大理财力度,现已开展了定期存款、住房公积金现房、二手房等贷款业务,今年前8个月,我中心实现增值收益900万元,人均创效28万元;全年可实现增值收益1232万元,人均创效38.5万元,为公司节约管理费用300万元,超额完成了公司下达的经营管理考核任务。

3、业务管理类

⑴归集业务。严格按照公司批复的标准执行,职工个人缴存部分每月最高上限655元,企业部分最高上限每月655元。为矿区职工统一打印了住房公积金对账单,同时我们又组织归集科相关人员,对113家缴存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情况进行检查,较好地维护了企业成本支出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⑵贷款业务。牢固树立“心系百姓,服务矿区”的工作理念,下发《鹤岗矿区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实施方案》,对贷款对象及条件、贷款额度和期限、贷款抵押、贷款程序、贷款偿还、法律责任等做出明确规定,提出了“矿区职工只要符合贷款条件,公积金管理中心都会快速办理”的工作要求,特别是为减轻职工经济负担,在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过程中,加大了中心自身成本投入,免收办理贷款业务职工60元合同文本费和数额较大的担保费;并通过与受托银行、评估公司协商,邀请两家银行和评估公司进入管理中心现场办公,让职工享受到“一站式”服务。同时,按照公司有关领导提出的“对采掘一线职工多厚爱一分”的要求,还派专人、专车免费提供服务,送其到市人民办事中心大厅产权处,帮其办理相关手续,降低了职工交通成本,减少了职工往返辛苦,使其在最短的时间内拿到贷款。另外,我们还根据矿区工作实际,从5月x日开始,将中心工作时间从7点30分至16点,改为7点至17点,每天延长1个半小时,而且周六、周日也安排工作人员为来访职工进行解答,极大地方便了职工来中心办事。截止到9月x日,共发放住户公积贷款576笔、6741万元。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做好资金风险防控工作,制定实施了《贷款后期管理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风险防范体系,形成了票据、印鉴和重要凭证保管制度,特别是协调受托银行共同完善了回收贷款本息目标责任考核制度,进一步强化贷后管理工作,尽

最大努力防止逾期贷款的发生。

4、增效奖励类

严格落实《鹤矿集团公司关于下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项奖励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批准共兑现增效奖励79900元。

二、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

1、个别单位住房公积金欠缴问题。目前,公司其他所属二级单位的公积金贷款业务已正常开展,但由于建安公司住房公积金自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一直未缴存,累计欠缴792.4万元,按上级有关规定,我中心一直未对建安公司职工开展信贷业务。近期,部分建安公司职工到我中心咨询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事宜,我们给予了妥善解答,但如果长时间不开展建安公司职工住房贷款业务,有可能诱发不稳定事件。对此,恳请公司领导帮助协调建安公司尽快补缴住房公积金,将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增值收益和贷款风险准备金大幅度减少问题。9月x日,鹤岗分(子)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臵换公积金的通知”的通知,用银行 承兑汇票臵换了1.99亿元管理中心二至三年期职工住房公积金银行定期存款,使管理中心增值收益减少,7月份以来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代替现金结算职工住房公积金,仅此一项造成管理中心下半年141万元的增值收益损失。另外用银行承兑汇票臵换职工公积金银行存款使今年管理中心增值

收益大幅度减少,贷款风险准备金降低,管理中心抗风险能力下降。对此,恳请公司领导根据我中心的实际情况,20xx年调整经营管理政策执行标准或将公积金结算由银行承兑汇票改为现金结算形式。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类问题。按照《鹤矿集团公司关于20xx年下半年工资政策调整的通知》(鹤矿人资计财便字[20xx]第3号)规定,我中心被划为其他辅助及费用单位,但从实际运营看,我中心自行承担管理费用,不再属于费用单位,特别是7、8月份职工工资水平低于公司机关水平。对此,恳请公司领导根据我们的工作量和工作性质(开展期房贷款),将我中心由其他辅助及费用单位变为生产辅助单位进行管理。

4、开展期房贷款业务问题。在公司领导的关怀、关注下,为解决一线职工住房难的问题,我中心按照公司要求,近期将开展期房贷款业务,需要公司加大资本投入;同时,开展期房贷款业务,我们将面对全市几十家开发公司,需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及时掌握市区内期房楼盘工程进度,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放款,降低管理中心经营风险。对此,恳请公司领导根据我们工作量大幅增长的实际,适当调整我中心职工的薪酬标准。

汇报完毕,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〇20xx年x月二十三日

 

第三篇:安源20xx年度税收政策执行情况专题报告

安源20xx年度税收政策执行情况专题报告

20xx年,我局在日常执行各项政策的过程中,严格按照省、市局文件要求,确保各项政策及时准备执行到位,我们亦对税源管理部门以各项税收监控检查的形式进行了监督管理,现将我局20xx年度税收政策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1、严格执行《萍乡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办法》,把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关,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履行实地调查职责,20xx年新认定74户,取消29户。

2、严格执行达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的规定,对于20xx年度应税销售额达到税法规定的一般纳税人标准的4户小规模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办理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并对全区小规模纳税人20xx年1-11月(所属期)销售收入超过认定一般纳税人标准的名单进行了发布。

3、认真执行萍国税发[20xx]97号文件精神,严格了扣税凭证审核,落实对生产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水泥、钢材、石油等产品进项抵扣管理措施。对5份不符的#5@p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进项转出税额8.7万元。

4、加强了对一般纳税人运输#5@p抵扣比例异常企业的日常监控,一是从运费#5@p票面审核、#5@p开具业务真实性、企业资金结算、企业运费#5@p“吨公里货物运输价格”的横向、纵向价格比较等方面着手,逐户核查和纳税评估,发现企业虚开公路运输费用45万元,多抵

扣进项税金3.2万元;二是加强申报审核,严把进项抵扣关,对运费抵扣比例超过预警值企业,须下户调查核实。

5、开展了对煤炭行业进项抵扣凭证的政策监控检查,为保证进项凭证抵扣政策监控检查的针对性并取得实效,我局从机关股室、税源管理科、农村分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由县局领导带队,分三个检查组,从全区税负异常的煤炭行业、运费抵扣比例超过预警值的企业中,筛选出19户企业进行重点检查,认真开展审核比对,共进项转出税额7.8万,补缴增值税12.6万元,通过检查促进了税收政策的执行到位及税收管理秩序的规范,完善了进项抵扣凭证的审核管理办法。

6、深化增值税纳税评估。按照市局和区局的安排,在全区市范围内布臵开展对全区64户企业增值税专项纳税评估工作。评估查补税款223万元。同时根据评估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评估单位提交的征管建议,提出了下一步加强行业税收管理的若干意见。全市通过开展增值税专项评估工作,既达到了堵塞税收漏洞、增加税收收入的效果,又为下一步的规范行业管理提供了经验。

7、加强对使用收购凭证企业的管理。到目前为止,我局共有 35户企业使用收购凭证,区局专门召开纳税人会议传达市局对此行业的最新管理要求,税政法规股每月监控、及时下发异常数据,并要求管理科对企业税负低于预警值的进行清算,到目前为止全部达到了市局规定的比例、要求。

8、加强对水泥行业的管理。根据《萍乡市国家税务局水泥生产

行业增值税纳税评估部分方法及纳税评估指标(试行)》的要求及市局流转税会议精神,我局组织青山分局对 8 户水泥企业的年生产能力、最低税负预警值进行了测算,通过采取税负对比分析法、能耗测算比对法、投入产出测算比对法、设备生产能力法等评估方法,加大评估力度,最低税负预警值除葡萄水泥厂外均达到了要求。

9、加强对煤炭行业的管理。我局共9户煤矿生产企业,有6户为有证生产,3户处于停产中,一是深入企业现场认真进行实地核查,主要检查企业的申报情况与生产情况是否相符。三是加强了对煤炭生产企业税负预警值的监控。

10、加强流转税税收优惠管理。根据《萍乡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流转税税收优惠管理的补充通知》(萍国税发?20xx?23号)的要求,税政法规股汇同税源管理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对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企业的资格认定、账簿、会计凭证、报表及其他税收资料进行审核、清算。补交增值税款31245.23元。20xx年对 6户资源综合利用企业,1户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残疾人就业企业 6户办理了减免退税,共征前减免增值税24.6万元,即征即退增值税287万元。

11、根据《萍乡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结合实际情况,规定对享受减免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经核实以前年度亏损尚待弥补的企业、年销售额在20xx万元以上的企业以及政府招商引资的重点企业,经区局批准,可由企业根据实际盈亏情况依照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款,按季预缴。20xx年预缴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共计113户,占总户数的27.23%,入库税

款1733万元,占总入库税款的86.22%。截至20xx年x月累计入库企业所得税20xx万元,同比增收627万元,增幅为45.63%,增收贡献率12.44%,完成年计划的134%。

12、认真执行了出口企业单证备案检查制度,按照省、市局文件要求,将出口企业单证备案制度切实执行到位。

在政策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税收管理员工作主动性不够,致使一些政策执行不到位的现象,也存在一些企业会计不懂政策,导致工作无法顺利开展,政策无法顺利执行的现象,在今后的工作过程中,我们将努力完善各项工作,对内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税务干部的业务水平和服务纳税人的意识,对外加强对外部企业财务人员的政策宣传和纳税辅导,使政策深入人心,确保各项政策及时准确执行到位。

安源区国家税务局

二00九年x月一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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