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司法所开展法纪警纪和执法执纪教育活动工作总结

白水司法所开展法纪警纪和执法执纪教育活动工作

总 结

开展法纪警纪和执法执纪专项教育整顿活动,是新形势下加强干警队伍建设工作的重大举措。我所认真贯彻教育整顿工作会议精神,通过迅速传达,研制方案、建立机构、落实责任和周密部署,教育活动得到扎实稳妥地开展,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广大干警在动员部署和学习阶段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执法执纪思想教育,为下一步的查摆阶段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一、精心预备,迅速启动。

我所结合实际,积极行动,认真做好前期预备工作。

(一)统一思想。我所将会议精神传达到广大干警,为深入开展专项教育整顿活动做好充分的思想预备。

(二)确立重点。抓重点,重点抓是有效解决好执法执纪存在的突出问题的要害。为把握重点问题,我所从不同层面着手深入了解和把握了当前我所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共提高了教育整顿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成立机构,落实责任。强化领导是工作取得成效的重要保证。我所成立了以所长为组长的教育领导小组,负责具体抓落实。为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预备。

二、广泛动员,周密部署。

我所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对待这次专项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充分发动,造好声势,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通过层层宣传发动,广大干警对开展专项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紧迫性有了重要熟悉,增强了积极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认真学习,提高熟悉。

思想熟悉程度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这次专项教育整顿活动的成效。在学习阶段,我们注重从高度上起点,从广度上着眼,在深度上下力,在所整顿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学习活动。认真学习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党的纪律。通过坚持集中学习和业余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和自我提高相结合的办法,进一步端正了干警的业务指导思想,打牢了思想基础,提高了干警搞好专项教育整顿的自觉性。

 

第二篇:郭庙司法所开展“无违纪”创建活动工作总结

郭庙司法所开展“无违纪基层政法单位”创建活动

工作总结

按照县委政法委和县司法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贯彻落实太和政法〔20xx〕17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全面科学发展进步,同时结合“双百维稳攻坚行动”,自今年x月份以来郭庙司法所扎实开展了“无违纪基层政法单位”创建活动,现将创建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创建活动”开展伊始,我所积极落实,迅速行动,精心组织。成立了以所长朱振平为组长创建活动小组,精心制定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目标、创建标准及具体阶段性计划,突出活动特色,创造性开展工作,稳步扎实推进。认真组织全体干警学习省、市、县政法委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教育干警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增强干警开展“创建活动”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迅速掀起开展“无违纪基层政法单位”创建活动热潮。

二、抓住重点,精心组织开展创建活动

我所把开展“创建活动”作为年度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一项主要任务,纳入年底考评内容,大力推动创建活动的开展。

按照“争创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我所结合实际制定出具体学习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对干警开展经常化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同时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夯实干警廉政自律的思想基础。

(一)、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树立廉洁好风气。结合“学习《廉政准则》、规范从政行为、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在全局干警中广泛开展党风廉政教育,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使全所干警受到一次深刻的警示教育,增强干警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营造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良好氛围。引导司法干警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用反面案例进行警示教育,用先进经验进行示范教育,树立干警廉洁从政、廉洁执法的良好风气。

要求所内每位干警用《廉政准则》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以反面典型为镜子,防微杜渐,注重从点滴小事做起,紧把“关口”,坚守“底线”,要养成勤学多思的学习习惯、严勤俭实的工作习惯、艰苦朴素的生活习惯,做廉洁守法的表率,做廉政司法干警。

(二)、坚持预防在先,防范问题滋生。

结合工作实际,我所建立推行谈话提醒制度,通过个别谈话、会议提醒或集体谈话的方式,提醒司法干警在工作与生活中要自觉遵守党纪国法警规警令,避免发生差错,防范利益诱惑。创新思路实施“四个提醒”。以“四个提醒”为

切入点(即会议提醒、通报提醒、现场督察提醒、劝诫提醒),驾驭全盘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三)、强化监督,及时发现和消除问题苗头。

加强监督机制建设,形成党内监督、法律监督、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配套的执法监督机制。

1、加强对司法干警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把对干警的监督延伸到八小时以外的“社交圈”、 “生活圈 ”,加强对干警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监督。力争把各基层所建成整体素质明显提高,管理和监督明显加强,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无违纪基层政法单位”。

2、注重法律监督。加强与政法机关的相互沟通,使干警在调解案件和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有效地置于法律监督之下。

3、进一步完善投诉查处工作机制。制定完善行之有效的内部投诉处罚制度,通过开通投诉电话及设立意见箱等方式,畅通群众投诉的渠道,加强监督与管理,筑牢抵御违法违纪问题发生的思想防线,规范内部管理机制,防止和减少投诉问题的发生,努力实现“零投诉”。

三、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全面打造“无违纪基层政法单位”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逐步加大治本的力度,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坚持加强教育,发展民主,

强化监督,把反腐倡廉寓于各项长效机制中,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各种违法违纪问题,全面打造“无违纪基层政法单位”。

太和县司法局郭庙司法所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