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柏林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

万柏林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 3月x日上午,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侯安,副主任刘团圆、薛水平、张建中、李石宏及全体委员出席了会议,副区长孙泉,区人民法院院长王成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田树平、王封乡人大主席和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列席了会议。

会议讨论通过了太原市万柏林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听取通过了关于召开万柏林区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报告;讨论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通过了关于召开第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听取了太原市万柏林区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并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区长王立刚的提名、区人民法院院长王成万的提名、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田树平的提名进行了人事任免。

会议结束时,侯安主任作了重要讲话。首先对辞去代表职务,离开人大工作岗位的同志表示感谢,感谢他们对人大工作的支持和贡献。其次对接受任命的同志提出五点希望:一要注重道德修养,为人做事要重德 ;二要强化学习意识,增强责任感,尽快适应新的岗位;三要强化勤政意识,勤奋工作;四要强化廉政意识,作廉洁自律的表率;五要强化人大意识,要求“一府两院”及政府各部门提高自觉性,认真配合人大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最后对人大常委会组

成人员和机关干部提出自身建设方面取得新进步。对常委会班子建设要常抓不懈,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干部在思想上与区委保持高度一致,在工作中兢兢业业。谋事讲大局,共事将团结,注重团队精神,树立人大常委会机关良好形象。

 

第二篇:海淀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海淀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纪要

海淀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xx年x月x日在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厅举行。周来升主任,王纪表常务副主任,蔡长敏、李松波、王鲁豫、杨忠岐副主任和委员共26人出席了会议。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杨志强,副区长臧桂武、傅首清,区人民法院院长鲁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振峰、副检察长李华列席了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区政府相关委办局的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委室、各街道工委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各地区代表联组的部分代表。

会议由周来升主任,蔡长敏、李松波、王鲁豫副主任分别主持。议定事项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区发改委主任刘伯正受杨志强常务副区长委托代表区政府所作的海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执行情况和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区“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良好,各项指标基本完成;区“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正在不断完善。会议要求,区政府要认真评估区“十一五”规划的具体执行情况,总结经验教训,为区“十二五”规划的编制执行做好准备;要理清区“十二五”规划的思路,明确发展主线,高度重视核心区建设的重大机遇,提升科技创新的战略地位,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和配套服务产业;要着力关注民生问题,实事求是地提出发展指标,将民生问题作为分规划中的重要部分,落实到具体项目,使人民群众共享经济发展的成

- - 1 -

果。

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杨志强所作的关于并案办理代表所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机遇,创新机制,加快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建设”等13件议案的情况报告,并通过了该报告。会议认为,区政府以议案办理为契机,在推动和促进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工作还存在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发展空间相对不足、发展环境仍需进一步改善等问题。会议要求,区政府要科学制定核心区科技创新的战略,建立健全相应的政策和配套措施,进一步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的社会环境和制度环境;要进一步贯彻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创新政府管理模式,建立起各相关部门有效配合、高效运转的统筹协调机制;要加大对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型科技企业的扶持力度,搭建科技金融的公共服务平台,先行先试,做好民间资本的引导工作;要发挥驻区科研院所在转化科技成果、培育科技企业、培养创新人才方面的潜力,将区域的科技、人才等资源优势转化成为核心区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进一步完善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

三、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副区长臧桂武所作的关于并案办理代表所提“加快城乡结合部地区改造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等8件议案的情况报告,并通过了该报告。会议认为,区政府在加快城乡结合部地区改造建设、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中做了大量工作,但还存在政策不配套、产业发展方向不明确、社会保障不到位等问题。会议要求,区政府要围绕核心区建设,把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纳入到“十二五”规划中,逐步解决;要- 2 - -

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发展适合城乡当地实际的产业类型,同时合理调配土地资源,留足农村经济发展所需的产业用地,确保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需要;要继续实施倾斜的财政政策,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地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不断完善农村地区养老、医疗、就业等保障体系建设;要进一步完善城乡结合部地区的房屋拆迁政策,保持政策的一致性、稳定性和连续性,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积极推进城乡结合部地区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人口调控和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加快农村社区化建设,维护城乡结合部地区的社会稳定。

四、会议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副区长傅首清、区人民法院院长鲁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振峰所作的关于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办理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以及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及检查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区“一府两院”和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高度重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办结率和满意率有所提高;但工作中还存在建议办理工作不平衡、办理部门之间推诿扯皮、个别承办部门认识不足等问题。会议要求,要继续提高政府职能部门对办理工作的重视,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以提高建议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为目标,形成科学合理的办理程序和工作机制;要加强对承办单位的指导和督办,落实工作责任,做好各承办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办理代表建议的水平和质量。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

- - 3 -

开海淀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六、会议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根据区人民政府林抚生区长的提请,决定:任命甄蕾为海淀区商务委员会主任;免去古红梅海淀区商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根据区人民法院鲁为院长的提请,决定:任命杭涛为海淀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任命张凤林为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任命戴国为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任命周红为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庭长;任命李盛荣为海淀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庭庭长;任命何畔为海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任命王峰为海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任命邵红燕为海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三庭庭长;任命马克力为海淀区人民法院复兴路人民法庭庭长;任命王冲为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任命李红星为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任命王锰为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任命杨凤新为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任命卢正新为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任命刘冬辉、李宏宇为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副庭长、审判员;任命马千里、金川为海淀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任命汪懿、庞松为海淀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任命申进为海淀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任命刘艳新为海淀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任命谢东为海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任命沈晋军、张劲松为海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任命杜润林、蔡立为海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三庭副庭长;任命郝蓬- 4 - -

为海淀区人民法院东升人民法庭副庭长;任命王继延为海淀区人民法院复兴路人民法庭副庭长;任命蒋凯宇为海淀区人民法院复兴路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任命莫泰京为海淀区人民法院上地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任命邢玉明、孟军、王克楠、杨德嘉、毛金柯、沈李平为海淀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何畔海淀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免去周红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免去李盛荣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免去王峰、邵红燕、武英、杜润林海淀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免去马克力海淀区人民法院复兴路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根据尹丽君同志的请求,会议决定接受尹丽君辞去海淀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 - 5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