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总结

20xx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总结

医院的临床工作取得了快速的发展,各种医疗运行指标大幅度攀升,特别是平均住院日、床位使用率、门诊及急诊就诊人数等,与此同时也意味着住院医师的临床工作量明显增加。不言而喻,临床工作量的增加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临床实践的机会,从临床能力培训的角度是与住院医师培训的总体思想相一致的。

一、业务讲座情况:

全年安排各科专业知识业务讲座,重点安排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临床思维培养,科研能力提高等方面,使刚踏入医院的住院医生对医院、病人、各种疾病疾病得到了解,加强规范化管理。

二、转科交流情况:

今年住院医师继续实行转科学习,包括内儿科、外科、妇产科、急诊科,转科使刚参加工作的医生开拓了视野,为今后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要求,对住院医师进行规范化培训,均通过考核。

大家总结如下,第一,均严格按照轮转计划实施,无随意更换,第二,学员积极性很高,求知欲很强。住院医师培训期间最能体现训练的高强度,包括在指导老师带领下进

行临床操作,如胸穿、腹穿、早查房、汇报病历、收治新病人、送病人出院等。

第三,带教老师带教严格,在医德医风和临床技能方面均严要求。他们表示,对于住院医师除了专业知识要培养好,更要关心他们的生活、心理,让他们体会到科室的温暖,这样更有利于培养工作的开展。

当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作为医学终生教育承前启后的关键环节,是向专科医师发展的必备阶段,是医学临床专家形成的必由之路,也是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证医疗安全的有效手段,希望持久的坚持下去。

医务科

20xx年12月

 

第二篇:20xx年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工作方案

20xx年北京市住院医师

规范化培训招录工作方案

? 培训专科

培训专科为:内科、外科、妇产科、儿内科、儿外科、眼科、耳鼻喉科、神经内科、精神科、急诊科、皮科、口腔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含检验技师)、麻醉科、临床病理科、康复医学科、全科医学科、医院药师、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妇科、针灸推拿科(含中医康复)、中医骨伤科、中医全科。

民族医学毕业生参加培训的安排另行通知。

委托培训人员中就业单位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仅限填报全科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

? 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拟在北京地区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全日制医学专业(临床、口腔、中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培训对象根据来源分为委托培训人员和自主培训人员。

委托培训人员为已与在京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就业单位)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的人员,其中20xx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均应参加培训;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由就业单位酌情选派参加培训;

自主培训人员为全国各地(含港澳台)、所有未与就业单位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拟在北京地区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全日制医学专业(包括临床、中医、口腔)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和往届毕业生(其中往届毕业生原则上应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三、招录程序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0xx年招录工作按照报名、报名资格现场审核、录取、报到与签订协议、培训年限现场复核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时间和方式

20xx年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工作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xx年9月4日9:00时至9月9日24:00时,报名者可登录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网站“北京市卫生人力资源管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系统”(网址:http:// )进行报名。

2.报名程序

(1)报名者登陆网站首页,首先进行注册并认真阅读使用说明,然后填写个人信息,浏览培训基地信息。委托培训人员和自主培训人员按照20xx年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计划填报志愿(招录计划在招录网站进行公布,西医专科委托培训人员填报五个志愿,自主培训人员填报三个志愿,中医专科填报三个志愿);填报成功后提交报名信息并打印申请表一份。

(2)报名者准备以下书面申请材料:

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原件一份(书面申请表需报名者本人签字,以及委托培训人员的就业单位和和单位所在区县卫生局的签字盖章应齐全。报名者的就业单位为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不需区县卫生局签字盖章);

②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③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④有国家医师资格的,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⑤有临床实践经历的,需提供临床实践经历证明材料。临床实践经历证明的具体要求详见《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京卫科教字〔2013〕17号)第十一条规定。临床经历证明材料应尽可能提供详实,因提供信息不全面造成培训基地不予认可的,责任自负。

研究生毕业生应当提供研究生培养记录手册的原件或完整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培养单位公章),不能提供研究生培养记录手册的研究生培养期间的临床实践经历不予认可。

在外省参加过国家卫生计生委认可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应当提供培训记录手册的原件或完整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培训单位公章)、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文件复印件,不能提供培训记录手册的,外省住院医师培训期间的临床实践经历不予认可。

在具有教学医院资质的医院以住院医师身份从事临床实践活动的,也应提供尽可能详实的临床实践经历证明材料,至少应当包括轮转科室、轮转时间、在各科室轮转期间培训学习的病种、病例、技能操作等的名称和数量,并应有相应科室负责人的签字和就业单位公章。

(二)报名资格现场审核

1.时间和方式

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上述全部书面申请材料统一进行现场审核。审核时间为:9月10日-9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其中:

9月10日审核委托培训人员中来自区县和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三级医院的报名者; 9月11日审核委托培训人员中来自三级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报名者; 9月12日审核自主培训人员和未通过审核需补充材料的委托培训人员。

2.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37号(血液中心院内三号楼1楼大厅)

3.提交材料:

前述书面申请材料的(1)-(4)项的复印件需交至市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现场审核并不予退还。其中,报名者为委托培训人员且其就业单位为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由就业单位统一报送;其他委托培训人员由区县卫生局统一报送。报名者为自主培训人员的,由本人直接报送,各项材料除复印件外还需提供原件(原件审核后于现场退还)。

(三)录取

现场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录取阶段。录取工作由培训基地组织进行。具体程序为:

1.培训基地应在通过现场审核的报名者范围内,按以上要求对报名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报名者的学历、资历、临床实践经历等基本情况,按照《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认定其临床实践经历并组织安排进行临床综合能力考核,将培训年限初步认定的情况于录取前告知拟录取的报名者,留存已录取的报名者的申请表和临床实践经历证明材料接受市卫生行政部门的复核,并在申请表和招录网站上注明认定的培训年限。

2.培训基地根据报名者的情况,按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各志愿按照以下时间顺序分批进行: 第一志愿录取时间:20xx年9月13日-9月18日

第二志愿录取时间:20xx年9月22日-9月25日

第三志愿录取时间:20xx年9月26日-9月30日

第四志愿录取时间:20xx年10月8日-10月10日

第五志愿录取时间:20xx年10月8日-10月10日

20xx年10月11日-20xx年10月12日对同意调剂且未被录取的委托培训报名者和同意调剂至全科医学科且未被录取的自主培训报名者予以调剂,并公布录取结果。

(四)报到与签订协议

培训基地应于10月15日前安排招收的全部2013级住院医师(含20xx年4月-6月招录的自主培训人员)到基地报到,并在一周内与培训人员签订培训协议/合同。

(五)培训年限现场复核

1.时间和方式

现场复核时间:20xx年10月24日-20xx年10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 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培训基地认定的培训年限集中进行现场复核,由培训基地统一报送住院医师的申请表、临床实践经历证明材料(应符合本通知对报名申请材料中第五项对于临床实践经历证明材料的要求)和临床综合能力考核情况。无临床实践经历及临床实践经历不满一年的,可不予提供临床综合能力考核情况。

2.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37号(血液中心院内三号楼1楼大厅)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卫生局,各单位要重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工作,按规定安排符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范围的人员参加培训,为培训提供保障措施,做到应培尽培。

(二)各区县卫生局、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此次招收录取工作的总体安排,认真做好本辖区、本单位的培训报名工作,及时汇总报名材料,填写《委托培训人员培训报名汇总表》(附件),并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报送到市卫生行政部门接受现场审核。

(三)报名者本人应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按时进行网上填报,提供真实、准确的申请材料,并在招录期间关注报名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可向市卫生行政部门咨询有关政策要求,可向培训基地咨询录取要求等事项,可向招录网站咨询相关网络技术问题。

(四)培训基地应严格按照要求组织进行招收录取,录取报名者的培训专科应与其所报专科一致,并应在各志愿批次录取时间段内对报名者进行临床综合能力考核,根据《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确定其培训年限。报名者对培训基地认定的培训年限无异议并同意录取的,应与培训基地签署书面意见并将经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核通过的申请表和临床实践经历证明材料交给培训基地;对认定的培训年限有异议的,可放弃录取资格,进入下一志愿批次。培训基地要以市卫生行政部门复核的培训年限为依据安排住院医师的培训计划。

(五)各单位20xx年新录用的毕业生中10月1日以后报到的,参加规范化培训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五、联系人及电话

(一)招收及录取政策咨询:

北京市卫生人才中心 82087977

北京市卫生局科教处 83970661 83970663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科教处 83970029

(二)网上报名技术咨询:4008880052

(三)培训基地联系方式:

附件: 委托培训人员培训报名汇总表

附件:

委托培训人员培训报名汇总表

20xx年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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