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音乐新课标学习体会

小学音乐新课标学习体会

对教学实践一片空白的我来说,学习《音乐课程标准》,是我提高实践新课程教学能力的当务之急。

小学音乐课是人文学科的一个重要领域,是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之一,是基础教育阶段的一门必修课。随着新课程的推行,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传统的教学思想、教学方法、教学经验面临严重的挑战。传统的音乐教学以教材为中心,以课堂为中心,教师是课堂的主宰,把学生看作容器,忽略了学生的主体性,只传授知识概念、技能方法,只要求实际模仿。随着新课改的深入,教师开始关注课堂的民主开放,关注学生主体地位的确立。教学活动以学生为主体,为学生创造一个自由的想象和创造的环境,始终使学生的学习处于兴奋之中。音乐教育出现了全新的、可喜的变化。下面我谈谈自己在学习音乐新课标中的一些体会。 音乐课程性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人文性2、审美性3、实践性

课程的基本理念分为:1、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2、强调音乐实践,鼓励音乐创造。3、突出音乐特点,关注学科综合。4、弘扬民族音乐,理解音乐文化多样性。5、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

在教育变革时期,音乐教育工作者应以学生为本,站在小学生的角度,了解学生的心理需求,改革传统的唱歌课、音乐知识传授课和思想品德教育课,创造性地、灵活地使用教材,由知识的传授者,灌输者转变为学生主动学习的组织者、指导者、帮助者或促进者,引导学生关注社会、关注生活,关注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变化,自主探究,合作学习,建立新型的学习方式。倡导体验、模仿、探究、合作及综合式的学习,强调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创设便于师生交流的教学环境,建立平等互助的师

生关系。这一切,旨在改变过去单向灌输式的教学模式,启发学生在亲身体验或实际模仿的过程中,怀着探究的兴趣,主动学习。

我国的音乐教育,长期以来过分强调了它的知识性,而忽视了它的艺术性。显然,这种注重“知识”忽视“艺术”的教学模式,已不适应现代教学理念,与新课程标准也是背道而驰的。因此,在音乐教学中,更多的是要让学生“审美”。学生在审美过程中,为音乐所表达的真善美理想境界所吸引、所陶醉,与之产生强烈的情感共鸣,使音乐艺术净化心灵、陶冶情操、启迪智慧、情智互补的作用和功能得到有效的发挥,以利于学生养成健康、高尚的审美情趣和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长此以往,学生们必然会在“审美”的艺术教学中受到熏陶,从而用他们的“爱”去感染身边的人,最终使这个社会是一个充满美的社会。教师应从学生出发,多营造一些发现美、传播美的良好氛围。

所以在今后的教学过程中,我还要再努力、再学习,为其终身热爱音乐、热爱艺术、热爱生活打下良好的基础。

 

第二篇:小学音乐新课标

小学音乐新课标

课程目标:

1. 总目标

音乐课程目标的设置以音乐课程价值的实现为依据。通过教学及各种生活的音乐时间或,培养学生爱好一月的情趣,发展音乐感受与鉴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提高音乐文化素养,丰富情感体验,陶冶高尚情操。上述课程目标内容含在以下三层面的表述中。

(1)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 丰富情感体验,培养对生活的积极乐观的态度,通过音乐学习培养音乐兴趣,树立终身

学习的愿望。

2) 培养音乐兴趣。

3) 提高音乐审美能力,陶冶高尚的情操。

4) 培养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

5) 尊重艺术,理解多元文化。

(2) 过程与方法

1) 体验

2) 模仿

3) 探究

4) 合作

5) 综合

(3) 知识与技能

1) 音乐基础知识

2) 音乐基本技能

3) 音乐创作与历史背景

4) 音乐与相关文化

2学段目标

(1)1---2年级

应充分注意这一学段学生以形象思维为主,好奇、好动、模仿力强的身心特点,善于利用儿童自然的嗓音和灵巧的形体,采用歌、舞、图片、游戏相结合的综合手段,进行直观教学。

聆听音乐的材料要短小有趣、形象鲜明。

激发和培养学生对音乐的兴趣。

开发音乐的感知力,体验音乐的美感。

能自然地、有表情的歌唱,乐于参与其音乐表现和记性创造活动。

培养乐观的态度和友爱精神。

(2)3----6年级

学生的生活范围和认识领域进一步扩展,体验感受与探索创造的活动能力增强。应注意引导学生对音乐的整体感受,丰富教学曲目的体裁、形式、增加乐器演奏及音乐创造活动的分量,以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和艺术的魅力吸引学生。

保持学生对音乐的兴趣,使学生乐于参与音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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