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县财政预决算工作,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全省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黔财预[2011]211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我县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高财政预决算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依法参加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促进政府财政行为的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确保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真实准确,清晰易懂;分步骤、分层次、分内容积极稳妥地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三、公开内容:财政总预算、总决算、 “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

四、公开方式:

(一)政府门户网站;(二)在政府机关主要办公地点等设立的公共政务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等场所或者设施;(三)印发文件汇编、宣传资料、解读材料、办事指南等便于公众获取信息的方式;(四)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方式。

五、公开要求:

(一)财政总预算应细化公开,要将公共财政收支预算、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细化到“项”级科目的预算表格及详细的解释说明对外公开。

(二)财政总决算应细化公开,要将细化到“项”级科目的决算表格及详细的解释说明对外公开。

(三)加强组织领导。重视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领导为本部门本单位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要认真研究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内容、公开范围等事项,确保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建立协调机制,加强沟通配合。主动加强与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和人大、审计等部门的沟通,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要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财政预算信息公开主体,落实工作责任;加大各业务处室之间的协调配合,共同处理在预决算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问题。

(五)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夯实公开基础。通过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促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要对各单位人员、资产、工作性质、工作任务等基础信息有全面的掌握,要建立规范、科学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定额标准、实务费用定额体制、分档分类体系、项目支出预算评审机制等,增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公平性、科学性。

 

第二篇:关于印发《乐昌市地方税务局20xx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乐昌市地方税务局

20xx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乐地税办发[2009]7号

局内各单位、各分局:

《乐昌市地方税务局20xx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业已制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知照。

乐昌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二OO九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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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地方税务局

20xx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建设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体制,建立公正、公平、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市政府令第50号,以下简称《办法》)及《关于印发乐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府办【2008】145号,以下简称《方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效能政府建设,结合我局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统筹规划,不断完善、提高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水平,切实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依法行政,努力推进全市的地方税收事业。

二、总体目标

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以信息共享为支撑,以公正便民、廉洁高效、依法行政为重点,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部门和人民群众最 2

关心、反映最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落实工作制度,切实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有效推进覆盖全市城乡、全民共享的政府信息公开建设。

三、公开原则

1.依法公开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凡应当公开的,都必须纳入目录编制范围。

2.分工协作原则。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内各单位、各分局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部门和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统一规范原则。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形式和范围

1.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充分依托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可结合本局简报、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

2.公开的范围。按照《条例》的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规定执行。

五、实施步骤

1.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含纸质版和电子版)。

2.编制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含纸质版和电子版)。要按照内容,对形成的信息进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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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条例》和《办法》的有关要求,于年底前编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含纸质版和电子版)。

4.按职责权限,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年报进行审核。

六、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局内各单位、各分局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加强对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市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2.加强培训。组织本局有关人员参加工作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员的水平和能力。

3.严把审查关、质量关。严把信息审查关和信息公开质量关。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未经审查的政府信息一律不得公开。在整理、编制政府公开信息工作中,要保障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以及容易产生不正之风、滋生腐败现象的得到落实。同时,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4.建立长效机制,做好日常维护。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重要任务,要认真做好信息公开的日常维护工作。信息发生变化、变更要及时更新,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市局政府 4

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股室,建立信息公开的动态监督机制,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政府信息依法、全面、及时公开。

乐昌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机关编码: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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