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总结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总结

XX县工商局、消费者协会紧紧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按照自治区、XX市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的安排部署,集中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筹划,大力宣传主题,营造舆论声势

首先,接到自治区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的通知》后,XX县工商局领导班子带头学习文件精神,及时召集各科所长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了"3·15" 活动内容,制定了活动方案,明确了活动的时间,提出了具体的目标和要求,细化了责任分工,为活动的开展奠定了基础。其次,各科、室、工商所、消协分会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宣传提纲,明确活动主题涵义、指导思想、真正目的,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营造安全、放心、和谐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再次,各工商所、消协分会积极行动起来,深入到企业、商场、市场、景区、学校、城镇社区、街道和农村集市重点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诚信教育以及"消费与民生"年主题的主要内容、涵义,为广大企业员工、商场营业员、农民群众、学生、社区群众展示打假治劣成果,介绍识别真假商品知识,为扎实有效的开展"3·15"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宣传和舆论氛围。

二、完善制度,建章立制,严格规范农资市场经营行为

为了确保全县农资商品的使用安全,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的不法行为,积极服务"三农",推进新农村建设,我局专门成立了"红盾护农"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中宁工商局20xx年"红盾护农"行动实施方案》;充分利用有线电视、广播、宣传栏、印发张贴宣传材料等宣传形式,大力营造农资市场舆论氛围;严把农资经营者的市场准入关、商品质量关、进货关,对农资商品实行抽检、备案。截止目前,共备案化肥42个品种,抽样送检化肥27个品种,督促指导2家种子批发企业设立了种子留样专柜,对12个批次不同品种的种子进行了留样备查;积极支持引导经营户进行连锁经营,实行统一配送,确保了上市农资商品的质量;完善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在农资经营户中全面推行"一账通"制度。各工商所与全县282户农资经营户签订了《农资商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并对农资产品购进、仓储、销售等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充分发挥农村12315消费维权网络的作用,及时与各村信息员(联络员)沟通信息,切实快捷地为农民群众解决农资消费纠纷,从而保证了农民利益。

三、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自 2月份 ,我局加大了对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等违法行为,检查经营户1520户(次),取缔无照经营3户,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1件;没收过期变质食品、劣质商品1个大类22个品种5公斤。 四、中宁工商开展纪念3·15中学生"消费与民生"主题辩论赛

三月十四日,县工商局、教育体育局、消费者协会结合纪念第29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中宁中学会议室开展了中学生"消费与民生"主题辩论赛。辩论赛包含"消费与诚信"、"消费与责任"、"消费与民生"三个方面的主题内容进行三场辩论赛。通过这次中学生辩论赛,丰富了消费教育知识,认知社会,感恩社会,教育青少年敢于承担社会责任,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培养文明修身、加强道德教育、树立理想信念、建立人文法治,提升中学生社会综合素质。也是给中学生提供一个锻炼自身和教育的平台,使中学生辩手机智犀利,默契配合,充分展现我县中学生琢学、践实、励志、创新的良好精神风貌。

辩论赛设置纪念3·15中学生"消费与民生"辩论赛集体优胜奖、组织奖、中学生辩手优胜奖和纪念奖,辩论赛由专业老师现场打分评奖。通过中学生的精彩激烈辩论,中宁中学最终获得纪念3·15中学生"消费与民生"辩论赛优胜奖,中宁一中获得纪念3·15中学生"消费与民生"辩论赛组织奖,6名中学生获得纪念3·15中学生"消费与民生"辩论赛优胜奖、12名中学生获得纪念奖。比赛中县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建斌同志作了致辞,县政府副县长黄华作了重要讲话。

参加辩论赛的主要领导有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郭松华同志,县人大副主任于占忠同志,县政府副县长黄华同志,县政协副主席庞立忠同志,XX市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邓平同志。县委宣传部、团县委、教育体育局、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工商局、消协、中宁中学、中宁一中的主要领导参加了辩论赛。

参加观看大赛的有县工商局的40名执法人员,中宁中学的120名同学、中宁一中的60同学感受了这场精彩生动、富有见解、思想新颖的辩论大赛,充分显现了校园文化、工商文化,助推我县文化建设、文明建设、健康、持续、繁荣发展。

五、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开展有声有色的宣传咨询活动

(一)以"五进"消费维权服务站为平台,大力开展消费教育讲座。坚持以党的方针政策为指导,以推动全民消费教育为突破点,着力引导消费维权工作从受理投诉、事后补救向事前防范、引导消费方向转变,围绕消费理论、消费观念、消费技能、消费方式、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开展全民消费教育工程,争取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的支持,提高对社会消费的重视程度,加强对消费教育、维权工作的领导和分类指导,开展"关爱消费者"、"情系消费者"等行动, 建立相应的政策、体制和制度,逐步形成政府主抓、工商主办、消协牵头、企业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层次、多渠道的国民消费教育网络,将我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发展台阶。XX县工商局从3月1日开始,针对消费维权服务站群体不同特点,制作了《食品安全法》、《诚信教育》图文并茂的课件,指定专人到消费维权服务站进行讲座。举办消费教育讲座24场次,企业、商场、超市员工、市场管理人员共计1200余人聆听了讲座,增强了企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二)举行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3月15日上午,我局XX县消协联合卫生、质检等行政执法部门和供电、电信等企业在县城富康广场设立大型"消费与民生——20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主会场,城郊工商所在县城枸杞市场、石空工商所在石空镇、鸣沙所在鸣沙市场、长山头所在大战场市场分别设分会场,展开大规模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共设立受理投诉台5个、咨询服务台15个、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24个;设置摆放拱门 13个;悬挂横幅80条;张贴标语162条;发放宣传资料15000 余份;接待咨询群众800 余人次。宣传咨询活动结束后,将收缴的54 余个品种,价值2.45万元的假冒劣质食品、化妆品、农资产品予以了集中销毁。

(三)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调解消费者纠纷,切实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3·15"活动期间共接到消费者申诉20 件,已调解23件;举报3件,处理3 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647元。3月14日、15日两天,按照区局要求认真做好了12315热线值班,及时受理转办区局12315指挥中心分派申诉12件。

通过一系列有组织有意义的活动,有效地宣传、深化了"消费与民生"年主题,使广大消费者、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目的、意义,营造了全社会共同维权、构建和谐的良好氛围,更进一步增强了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树立了工商部门的良好形象,为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总结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总结 为深入贯彻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全面宣传、认真落实新《消法》”的中心思想,**组织**各单位及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开展学习“新消法”,认真落实新《消法》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领导重视,全员参与。为大力宣传和贯彻落实新《消法》,领会立法的意图和精神实质,掌握法律规定的各项内容,**于近日组织全体人员集中学习了新《消法》,重点讲解新《消法》有关知识,强调日常消费注意事项。

二是突出重点,强化宣传。在新《消法》学习中,全体干部职工强化学习观念,深刻领会新《消法》的立法理念。此次学习重点突出七大亮点,即“知假买假”不影响主张赔偿权利;网购商品,有权无理由七日内退货;不公平不合理“格式条款”一律无效;更注重保障消费者个人信息;可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索赔;惩罚性赔偿金额保底500元;消协有权提起公益诉讼。通过开展学习新《消法》活动,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的消费者维权意识,为保证新《消法》的顺利施行奠定良好基础。同时,定期开展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现场答疑解惑、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等形式,借助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平面和立体宣传媒介展开。为突出宣传效果,召开了相关单位座谈会,并专门下发通知,提出了部门法规宣传活动与日常整治行为相结合、与全市普法工作相结合的工作要求。共开展宣传活动**次,发放宣传单**余份,并解答法律咨询**余次,接受教育群众**余人次。

三是认真化解消费纠纷。认真落实好消费纠纷投诉处理工作,通过现场调解、深入推进便民服务、及时解答群众关心的热、难点问题等方式,在消费领域定纷止争,从而更好

地化解众多在消费投诉处理中难以解决的复杂、疑难消费争议。目前,参与调解涉及消费者权益的矛盾纠纷**余件;办理*广行风热线转办件**件;*各类信访件*件;市纠风办群众意见、建议*件,办结率*%,满意率*%以上,做到了件件有回音。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效地促进了社会稳定。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对业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素质养成教育。使**工作人员进一步认识了消费纠纷处理工作的性质、任务和原则,了解纠纷处理的程序和要求,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得到了提高。

四是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集中组织开展了房地产市场秩序。以加大力度整治和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为出发点,对房地产开发建设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房地产交易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等进行整治。通过专项整治,使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权钱交易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努力营造主体诚信、行为规范、监管有力、市场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环境,切实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双方的合法权益。

此次“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在**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各单位及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在突出效果、注重实效、扩大影响等方面狠下工夫,使整个活动有声势、有内容、发动广泛、重点突出,做到既培养了消费者正确健康的安全消费意识,又增强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新《消法》的落实、宣传取得一定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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