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十一五”及20xx年城乡建设规划工作总结

榆林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十一五”及20xx年城乡

建设规划工作总结

榆林城乡建设规划局 www. 录入时间:2010-12-21 14:40 文章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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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建设厅的精心指导下,全市城乡建设规划工作紧紧围绕“十一五”规划总体要求,以建设榆林“能源新都、国家名城、大漠绿洲、百万人口宜居城市”和陕甘宁蒙晋区域中心大城市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环境优先、和谐发展、有序跨越的规划建设理念,依法行政,励精图治,创新发展,通过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十一五”及20xx年城乡建设规划工作回顾

(一)城乡规划体系逐步完善

20xx年以来,全市先后投入8000多万元,用于各类规划的编制,初步形成了由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各类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和乡村规划组成的城乡规划体系,在规划的有效指导下,城市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综合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显著增强。榆林中心城市面积由05年的30平方公里扩大到52平方公里,人口由28万增加到50万。

城乡规划编制取得重大突破。榆林城市第四版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于06年启动,至08年5月高质量完成。该版总规目标宏大,定位高远,对榆林未来城市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06年以来,在第四版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榆林中心城市加大详细规划的编制力度,共完成各类规划70余项,是“十五”规划编制总和的2倍。先后完成了榆林市总体城市设计、榆林古城景观提升规划;完成了榆溪公园、河滨绿地修建性详细规划、榆阳河及河岸景观整治规划、榆溪河左岸滨河绿地广场规划以及鸳鸯湖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完成了迎宾路景观整治规划、榆林大道街景规划、长城路综合整治

规划;完成了榆林新城一、二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心商务区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及30多个平房片区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此外,还编制完成城区道路、绿地、广场、创卫等专项规划20余项。特别是20xx年规划编制工作无论是数量上还是质量上较前又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部分规划得到了全国权威专家的高度评价。先后完成了空港生态园区规划、大墩梁森林公园总规;完成了榆阳路街景规划、长乐路片区控制性详规及街景规划、东山片区控制性详规、南郊片区控制性详规编制工作;启动了城乡结合部新农村规划、榆林新区第三片区控制性详规、航宇路东片区控制性详规的编制工作。

经过五年不懈的努力,榆林中心城区详规覆盖率由05年的70%(三版总规)提高到20xx年的90%(四版总规),基本做到了有建设的地方就有详细规划的指导,规划滞后于城市建设的矛盾得到彻底解决,规划引领、指导城市建设的作用彰显,龙头地位得到确立。

五年来,12个县区的城乡规划工作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定边、靖边、横山、米脂等县完成了第三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绥德、吴堡、神木、府谷等县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全面展开。在总规的指导下,定边、府谷两县详规覆盖率达到100%,神木、靖边、绥德、吴堡达到80%以上,横山、米脂达到75%,子洲达到45%,佳县、清涧县详规编制也取得了一定成绩。全市详规覆盖率由05年的45%提高到20xx年的70%以上。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完成率达到80%。

在规划的有效指导下,各县城市建设成效显著,健康发展,辐射带动能力全面加强,认知规划、重视规划,用科学规划的理念指导城市建设已形成共识。城乡规划在科学调控城市资源、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以及构建和谐榆林的进程中,正在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城乡一体化建设全面推进

一是城镇化水平显著提高。经过近一年的努力,《榆林“十二五”城镇化发展规划》

已编制完成,各县区城乡一体化规划也基本完成。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了《榆林市关于进一步加快城镇化进程若干意见》,推动了全市城镇化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12个省级重点镇,累计完成投资2.3亿元;24个陕北百镇完成投资5300万元。城镇人居环境得到较大改善,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全市6726户农村危房改造已全部开工,竣工3786户,完成投资1.4亿元。20xx年,榆林市城镇建成区用地面积达到288平方公里,比20xx年增加105.37平方公里,年平均增速为12.88%;城镇总人口达到135.57万人,比20xx年增加35.55万人,年平均增速为7.8%;全市城镇化水平达到42%,比20xx年(34.5%)增加了7.5个百分点。

二是城镇体系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十一五”期间,我们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经济强市、西部文化大市、塞上生态名市三大目标,着力打造能源、城市、生态、区域四大经济,按照百万人口区域中心城市的远景目标,加快了榆林中心城市建设步伐。目前,以榆林为中心城市,以神木、靖边、绥德为副中心城市,横山、米脂、佳县3个县改区,府谷、定边等5座县城和大柳塔、锦界、镇川等99个建制镇为支撑的“133599”城镇体系格局正在逐步形成。榆林中心城市已成为全市人口、区域经济、商贸、科技和人才的聚集地。按照双“人”字型和“三沿三型”市域城镇空间发展格局,我们高标准编制了12个县(区)县域村庄布局规划、村庄总体规划、村庄建设规划。全市形成了公共服务设施齐全、功能完善、协调互补以及具有较强综合竞争力、鲜明地域文化特色的现代化城镇体系板块,为实现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一体化共同发展的新格局奠定了基础。

过去五年,我市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的建设,在逐步探索中走出了一条符合榆林市情特色的城镇化发展之路。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的有序发展,在助推榆林百万人口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的同时,成为“十一五”时期榆林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科学发展、有序跨越的有力佐证。

(三)名城保护研究工作全面完成

编制完成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对榆林历史街区、传统民居四合院、重要文物古建及民间特色文化提出了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是一份高品质的规划。神木、府谷、佳县三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也分别编制完成了保护规划。榆林历史文化名城专题研究工作已于20xx年全面完成,其成果汇编成《重镇榆林》、《名城榆林》、《印象榆林》三本高品质的史实性书籍。

榆林历史文化名城专题研究工作的全面顺利完成,填补了国家名城榆林无系统性历史研究成果的空缺,对古城的保护、利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规划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强化规划管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是“十一五”期间我局规划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是建立健全了城市规划管理制度。为了加强规划管理,进一步规范许可与建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建立健全了城市规划管理制度。市政府印发了《榆林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经两次修订),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榆林中心城区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在此基础上,我局相应出台了《关于城区个人自住房建设审批的通知》、《榆林市区重要建设项目建筑方案招标暂行规定》、《关于加强对建设施工现场临时建筑设施规划管理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修订草拟的《榆林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已上报市政府审批。

二是依法行政,强化“一书两证”管理。06年以来,我们在建设项目选址、用地以及工程规划工作中,严格执行《榆林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陕西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管理办法》(试行),始终坚持“三级审查,专家论证,局务会审批,现场(网络)公示”等制度,科学控制建筑退让、建筑间距、容积率、建筑密度等规划指标,确保审批工作规范有序运行。一是严格依据总规和详规进行审批。对总规中确定的强制性内容进行了严格控制;二是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并规范完善了相关审批文本,做到了阳光审批,政务公开。通过新闻媒体、公示牌、网络等对规划

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一书两证”许可内容及时进行公示,增强了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三是是对沿街及重要地段的重点建设项目,依据详规及街景规划,按照《榆林市建筑工程方案设计竞选试行办法》,对方案进行招标竞选,力求最佳设计,打造精品建筑。06年以来,榆林城区累计办理选址意见书333份(其中20xx年办理41份),用地规划许可证336份(其中20xx年办理52份),工程规划许可证3107份(其中20xx年办理113份)。

三是进一步强化了规划批后管理和规划效能监察。为了切实加强规划批后管理和效能监察工作,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绩效考核的通知》和《榆林市城乡建设规划局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按照省建设厅和省监察厅统一部署,09年以来,我们每年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对我局审批的项目进行了全面自查,并对各县区专项治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验收。在监督检查中我们发现,陕西中能煤田的采矿区、探矿区及井田勘察范围与榆林市城市总体规划重叠,已经严重影响到了规划的顺利实施,影响到了榆林中心城市的建设与发展,为此,我们又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政府,引起省、市政府的高度关注。同时,我们还狠抓了建设项目批后各个环节的管理措施,强化了“三线”(放线、验线、复线)管理和跟踪监督,将工程的批后管理与工程质量监督挂起钩来,齐抓共管。城区建设项目“三线”管理率达到100%。

过去的5年,由于我们始终坚持“依法行政、阳光审批”,建立专家库,严把审批关,不断加大规划效能监察力度,通过各种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提高了规划的公信力和认知度,规划管理工作得到了全面加强。

(五)建筑业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

一是建筑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得到进一步发展。目前,全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达到200多家,其中一级建筑施工企业8家,二级建筑施工企业127家,初步形成

了以一级企业为龙头,二级企业为骨干,三级企业为基础的的资质框架结构。全市建筑业总产值从20xx年的18亿元,增加到20xx年的100多亿元,建筑业增加值达到35亿元,主要经济指标仅次于西安位居全省第二。建筑业增加值对全市GDP的贡献份额虽然不足3%,但吸纳全市农村富余劳动力已超过14万人,总收入突破14亿元,对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的贡献份额超过16%。建筑业已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产业和富民安民行业。

二是狠抓建筑市场整顿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着力突破建管工作的难点。首先,我们采取了多种手段积极整顿规范建筑市场,通过重点查差的方式,充分发挥媒体曝光、停工整改、降低(吊销)企业资质、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手段,加大了对违法违规工程及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项目经理、监理人员的处罚力度。几年来,累计在网上及各类媒体公开曝光处罚施工企业20多次,下达整改通知单200多份,停工整改单100多份,处罚200多万元,通报批评并记入不良信誉档案60多家,清出榆林建筑市场15家,起到了鞭策震慑的作用,在行业内引起了较大的反响。其次,在强化建筑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方面,认真组织了不间断的安全施工大检查,通过文明工地创建、“榆林杯”、“长安杯”、“鲁班奖”等优质工程评选,有力地带动了全市建筑工程质量的进一步提高。五年来,全市先后创建市级文明工地236个,省级文明工地69个,创建“榆林杯”优质工程10个,“长安杯”优质工程7个,国家优质工程奖1个。20xx年,由中建五局承建的榆林人民大厦荣获全国优质工程大奖--“鲁班奖”殊荣,填补了我市无“鲁班奖”的空白(全省各地级市仅榆林获此荣誉)。全市在建工程从20xx年不足200项发展到20xx年的600多项。由于我们质量安全监管有力,工作扎实到位,五年来,全市未发生一起较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实现了整体平稳运行。

三是勘察设计队伍不断壮大,从业人员技术水平不断提升。至20xx年底,全市勘察设计企业已发展到39家,从业人员达到1049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777人,注册

执业人数142人次。严格实行勘察设计企业入榆登记备案制度,狠抓了勘察市场价格监管和勘察报告前置审查工作,确保了工程的设计水平和设计质量。

四是建筑行业劳保统筹、工程交易、招投标管理进一步规范。五年来,全市共收缴建筑行业劳保费18390万元,完成拨付7055万元。仅20xx年,全市就收缴劳保费7013万元,超出全年1670万元计划任务的420%,比去年增收2756万元,完成拨付2073万元。行业劳保统筹充分发挥了增加职工收入,稳定社会、构建和谐的作用。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全面实现了应招标工程的招标率和应公开招标工程的公开招标率两个百分之百的目标。不断健全完善建设工程交易平台,为交易市场提供了公开透明的服务环境,提高了工程交易有形市场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大了对招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出现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果断处理,不留隐患,维护了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的公平正义。

五是建筑节能工作有力推进。全市县以上城市全面实现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新建建筑基本能执行强制节能标准,几年来共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8万平方米,仅20xx年就完成8万平方米,超额131%完成了省上下达的任务指标。全市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项目开始实施,大型建筑和公建项目能耗统计全面展开,建筑节能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

(六)基础测绘、防震减灾和城建档案管理工作取得新成绩

基础测绘事业进一步发展,榆林市测绘“十二五”规划编制完成,全市测绘企业发展到28家,初步完成了传统测绘产业向数字测绘产业的转变,城市GPS控制网二级网建设、高程网布设及大地水准面精化工作已全面完成并投入运行。

抗震设防工作在强化宣传教育的同时,编制完成了榆林市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建成5个测震台站,剩余8个也即将建成,区域测震台网有望明年全面投入运行。 城建档案馆成功晋级“省一级城建档案馆”,实现了档案电子化管理,全面启动了中心城区地下管线普查工作。

(七)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得到全面巩固

始终坚持党风廉政建设长期抓、反复抓的工作思路不动摇。一是根据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的新精神,每年都制定下发《榆林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的具体办法》和《榆林市城乡建设规划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一览表》。每年初,及时召开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大会,邀请市纪委、市监察局的领导参加指导会议。20xx年,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周树红同志出席了我局的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二是充分利用局党组会、局务会、机关集体学习、工作例会以及季度工作总结会等不同形式,分析形势、剖析思想、查摆倾向性问题,做到了警钟长鸣。三是结合行业实际,将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和系统全面建设融为一体,分解落实责任,考核督办结合,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地位和重要性。

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和“三明两创”活动为抓手,扎实推进了机关作风建设。

一是根据中省市关于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活动的安排和市委关于开展“三明两创”活动的通知精神,及时成立了系统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扎实有效地在系统开展了学习实践、创先争优”和“三明两创”活动。把活动与打造“书香榆林”、“五型机关”创建以及干部作风建设转变紧密结合,强力跟踪督办,确保了工作的成效。

二是强化业务学习,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每年,我们都有计划组织市局和部分县区规划(建设)业务骨干分批次赴全国各地规划超前、建设领先的城市学习调研,交流考察。同时利用规划评审、外出培训等各种机会,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今年11月,局属系统8位业务骨干赴上海同济大学参加了由市委组织部组织的为期半个月的集中培训,锻炼了队伍,提升了业务水平。

三是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近几年,广大市民的物权意识、维权意识不

断增强,每一项规划许可,都会引起周围群众的极大关注。20xx年,我局累计接待群众来访上百人次,受理举报案件3起,成功处理1起,复议1起,行政应诉1起。做到了受理及时、调查精心、处理果断,有效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是扶贫帮困工作取得重大成就。20xx年5月,我们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和市慈善协会共同发起了“百家建筑企业资助百名贫困大学生”活动,全市上百家建筑企业踊跃参与、慷慨解囊,共计筹得善款314万元,并用三年时间共资助315名品学兼优,考入一本的特困大学新生圆了大学梦,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此外,“十一五”期间,我局共筹资200多万元,先后对口帮扶子洲县张家河村、榆阳区什拉滩村以及靖边县闫米洼村走上了脱贫致富的新路子。

五是信息化建设创新发展。五年来,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投入数十万元搭建城乡建设规划网络信息平台,广泛开展了网上受理、公示、监督和信息传输。城乡建设规划网站的点击率逐年攀升,成为广大市民参与规划、了解规划、监督规划的重要窗口,成为我局“依法行政、阳光规划”,提升服务能力的重要载体。 六是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07年至今,我局连续三年荣获全省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全市深化创建“五型机关”标兵单位以及全市“双创”工作优秀推进单位等荣誉。07年、08年连续两年荣获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市展览馆成功创建市级“青年文明号”;市质监站09年荣获中国建筑业协会授予的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系统“先进单位”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授予的“全国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先进集体”;市测绘处被评为09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先进集体”。

二、存在问题

一是城乡规划理念还不够新,视野还不够开阔,专业人员的素质和数量亟待提高。特别是镇村规划管理人员需要补充,城乡规划高级人才奇缺,引进渠道不畅。 二是城镇化水平低于全省的平均水平,城镇发展不平衡,辐射带动能力不强。

重点镇建设进度缓慢,市县配套资金不能及时到位,聚集产业和人口的能力不强。 三是由于体制和机制的原因,中心城区规划与管理不顺,违法建设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严重影响了城市的健康发展。规划法律法规和规划成果宣传力度不大,部分市民的规划意识比较淡薄,规划实施难度较大。

四是建筑业整体规模偏小,竞争能力较弱;部分施工企业安全意识淡薄,工程监理行为不规范,质量安全监管任重道远。

回顾过去的五年,是努力探索的五年,是创新发展的五年,同时也是硕果累累的五年。“十一五”的辉煌即将载入史册。站在新的起点,历史将赋予我们更加光荣而艰巨的使命。我们相信,有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全市人民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有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精诚合作,顽强拼搏,我市的城乡建设规划事业一定会迎来更加壮丽的明天。

三、“十二五”总体目标及20xx年工作计划

(一)“十二五”全市城乡建设规划总体目标

“十二五”期间全市城乡规划建设事业的总体目标是:完善“133599”城镇规划体系,加快区域中心城市、副中心城市、县城、省级重点镇和陕北百镇建设,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榆林区域中心城市建设要取得重大突破,通过推进榆横一体化,建设百万人口大城市,到20xx年,形成比较完善的基础设施体系、产业发展体系、和社会公共服务体系,中心城市人口达到65万,建成区面积扩大到78平方公里。12个省级重点镇和24个陕北百镇完成投入12亿元,每个重点镇建成区面积至少达到1.5平方公里,镇区人口至少达到1万人。12个省级重点镇建成区面积再扩大6平方公里,总计达到49平方公里,人口增加15万人,达到30万人。20xx年,全市城镇化水平提升到50%,城镇人口达到188万,城镇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

绥德、吴堡、神木、府谷县要尽快完成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佳县、清涧县也要适时启动总规修编。要高度重视详细规划在城市建设中的指导作用,继续加大详规

编制力度。中心城市要围绕推进榆横一体化,建设百万人口大城市的目标,搞好区域内各类详规编制,详规覆盖率达到100%,完全做到有建设的地方就有详细规划的指导,进一步凸显规划的龙头带动作用。副中心城市神木、靖边、绥德以及府谷、定边、米脂等县详规覆盖率也要力争达到100%,全市详规覆盖率提升到85%以上。进一步优化完善交通体系规划,构建由航路、铁路、高等级公路组成的区域立体交通网络体系;把榆林建成区域交通枢纽城市;提升完善大生态规划,挖掘历史人文资源,彰显古城特色魅力;进一步增强城市服务功能,全面提升城市景观形象,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城市美誉度和广大市民的幸福感。

做大做强建筑业。20xx年,全市建筑总承包企业达到500家,其中一级企业达到30家,建筑业总产值突破300亿元,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达到20万人,收入达到30亿元,建筑业富民安民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努力使建筑业成为我市新的支柱产业。 以建筑市场整顿为抓手,加强建筑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深入开展不间断的质量安全大检查,继续加强文明工地创建及优质工程创建工作,推动全市建筑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再上台阶。

按照低碳环保,节能降耗的理念,继续加强建筑节能工作,“十二五”期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0万平方米,全市城镇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达到65%,积极推进农村建筑节能示范工作,全面推广太阳能建筑应用。

强化基础测绘工作,提高测绘保障能力,基本建成全市基础地理信息体系主体框架,加快基础控制网的建设,建立榆林市地理空间数据中心,建立城市三维景观模型,完成中心城市地下管线普查,编制出版榆林市地图集,基础测绘基本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

探索研究防震减灾新形势,新课题,努力提高防震减灾能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成以榆林为中心、13个测震台站组成的榆林区域测震台网中心,加强市、县、乡三级“灾情速报网络”建设和三级防震减灾助理员确认工作,做好城市地

震安全基础工作,引导农民建设地震安全民居,改善农村抗震设防现状,加强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设,基本形成多学科、多手段的综合观测系统,地震监测和城乡抗震设防能力明显增强。

(二)20xx年工作计划

20xx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局继往开来、实现跨越发展的关键年。全市城乡建设规划工作的总体思路是: 以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砥砺奋进,锐意进取,继续遵循以人为本、环境优先、和谐发展的规划建设理念,坚持依法行政,创新制度建设,提升服务水平,以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镇化进程为宗旨,以强化规划管理,狠抓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为重点,以推进建筑节能和防震减灾工作为突破,全力提升城乡建设规划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建设文明富裕、和谐宜居的区域中心大城市做出积极的贡献。

(一)加强城乡规划的学习宣传,不断提高全社会的规划意识。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报刊网络、宣传牌、宣传车等进行宣传,大力开展规划知识和规划成果进基层、进社区、进农村等活动,做到每次规划评审会都有市民参与,每次规划中间成果论证都有媒体参加,每次重大活动都有新闻报道。要把庆祝建党90周年活动与城乡规划宣传学习结合起来,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的规划意识,真正形成全社会尊重规划、爱护规划、自觉执行规划的浓厚氛围。

(二)进一步强化规划引领指导作用,高质量编制各类规划。要结合榆横一体化推进工作,深化完善中心城市总体规划,注重上下层次规划的整合和衔接。在基本实现中心城区详细规划全覆盖的基础上,对已有的各类规划,包括专项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成果进行动态梳理和整合更新,搞好各类规划的有效衔接。20xx年,中心城区要全面完成新210国境线周边用地控规、四级梁城市拓展区控

规、文化路街景规划、文化路片区控规以及中心城区部分新农村规划。

(三)健全规划审查审批制度,提高规划的严肃性。依据《榆林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榆林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选址、用地、工程规划许可有关制度,严格规范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程序;认真执行《榆林市建筑工程方案竞选试行办法》,严把建筑方案设计质量,确保方案水平的不断提升。进一步做好市区重要地段、街道两侧和大型建设项目建筑方案设计招标和评审工作,在规划设计和城市设计上追求高质量、高水平。继续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批前网上公示和施工现场公示制度,不断规范规划公示、展示的内容和方式,细化规划公示、听证的相关办法。进一步推行网上报建,利用计算机及专业软件提高项目许可的质量和效率。

(四)严格规划批后管理,狠抓规划效能监察。全面贯彻落实《榆林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榆林中心城区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榆林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城市建设管理若干意见》指示精神,进一步抓好中心城区的规划管理工作,确保城市建设科学健康发展。继续加大对区域重大建设项目的指导、服务、监督,积极搞好能源化工基地建设、社会事业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和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的指导服务工作。抓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依法查处擅自变更规划、擅自调整容积率等违法建设行为,坚决制止和纠正工程建设领域中的突出问题。

(五)加强镇村规划建设,全力推进城乡一体化。按照“十二五”城镇化发展总体思路,高质量编制完成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按照基础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有产业依托、有一定人口规模的要求,集中力量抓好省级重点镇、陕北百镇的规划建设,强化对重点镇及百镇建设的检查、指导,督促建设资金尽快到位、建设工程早日完工。加强对“千村百镇”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结合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积极调整规模小、布局散、占地多、环境差的农村自然村落,加快农村居民点的归并,大幅度减少农村居民点的数量,促进人口和产业向小城镇集中,更好地带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20xx年,全市城镇化水平达到43.5%。

(六)强化建筑业管理,严把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关。严格执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认真落实施工许可证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制度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规范建设各方主体行为;继续强化建筑市场管理工作,加大质量安全工作的检查力度,在认真抓好春、夏、秋三季质量安全大检查的基础上,加强不定期地建筑市场巡查工作,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和执法监督检查。加强文明工地创建,鼓励企业积极创建“榆林杯”、“长安杯”和“鲁班奖”优质工程奖。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强化劳保统筹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继续加强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市场监管、备案和信息化管理工作,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七)依法规范制度措施,稳步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继续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改造任务;加强新建建筑执行建筑节能标准设计标准的监督管理,加强建筑节能产品和新型墙体材料确认登记及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建筑节能示范试点和太阳能示范试点1-2个。

(八)充分发挥测绘、地震等行业监管职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强榆林市城市坐标系统维护,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完成规划区各类建设项目大比例尺地形图测绘工作;建设榆林城市三维电子地图;高质量完成中心城区400平方公里1:1000大比例尺地形图测绘工作。积极争取将抗震设防管理工作尽快列入城市建设工程审批程序,加强市、县(区)抗震设防监督检查,做好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验证备案和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的备案工作,全面启动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推广工作。依据实施计划,把握工作节奏,严格按序推进,确保完成中心城区地下管线普查工作。

(九)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打造风清气正、创业干事、勤政务实城乡建设规划队伍。要继续结合“书香榆林”活动,强化理论学习,完成各项干部学习培训任务。以建党九十周年为契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专题学习教育活动。要进一步加

强日常管理和考核,严格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认真执行重大事项报告、领导谈心谈话、民主评议、人员管理等各项制度。建立和完善干部选用、交流轮岗等各项制度。要切实加强党组织建设,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惩防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强化对党员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加强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深化政风、行风和效能建设,促进机关作风转变,努力打造一支风清气正、创业干事、勤政务实的干部职工队伍,为“十二五”全市城乡建设规划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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