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方法总结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方法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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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您在准备了吗?为了有效备考20xx年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我们向大家推荐一份”20xx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学习方法总结”,供今年要参加考试的学员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考生们最好以章为单位,如果章的内容较多,就以节为单位,购买一些配套的练习题进行闭卷演练,不会做的题做好标记,并查阅教材,看这个知识点出自书中什么位置。但这时的演练不要去计较得失,关键要找到不会的知识点。

2、针对一练查出的不能做的题,重新再演练一次,如果还有做不好的题,重新再做好标记,然后再查找教材和标准,这次就一定要认真的记忆一次。隔上一天再做一次,如果还不能做,就要反复的记忆,直到记住为止。

3、以课为单位,用模拟试卷和以往考题做练习,记好时间,真刀真枪地考前模拟演练。检测一下安全知识掌握情况,时间使用情况,安全知识灵活运用情况,找出真正的薄弱环节,以便为巩固式阅读找到重点。

综合:要想顺利通过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必须采取以下行之有效的方法:

1、首次报考的考生,要一次报考四科(不要存在今年过两科,明年过两科的思想),因为这四科内容是相互补充相互联系的,复习时能相互贯通,触类旁懂,有的这科题目就是出自另外一科的知识。

2、如果有的科目已经过了,而今年只考没有过的科目时,也要抽时间看已经过了的科目的相关内容。比如案例分析科目就涉及到四科的内容,所以四科都应该重新看一次书。如应急预案、管理方法、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认定、整改措施等等有关的内容!

3、《安全生产技术》这科的复习重点掌握前六章的内容,如果复习时间不够,可以不看后面三章,时间允许的话,可以看自己最熟悉的有关的章节(因为后三章是可以选答题的)。

4、《案例分析》这科考试最重要的行之有效的方法是多看案例题,各种类型的题型都有涉及、要掌握。答题时要抓住要点、重点,条理要清楚。答题时最好能列出1、2、3、4点,内容忌乱、长,回答到要点就行。书写要整洁,卷面要

干净,四科中只有这科有印象分,如果做到这点,那么你的分数会在无形中多加几分,只得59分的话,阅卷官会笔下留情让你过60分大关的。

5、复习时要着重采取的方法:要先把国家安全总局配套的复习考试教材通读至少两遍以上,感觉内容掌握差不多时,再在有关网站收集下载相关的题目来进行实战练习可以下载相关题库软件来进行做题,这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总之,要想顺利通过注安资格考试,必须多看书多做题,为您通过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保驾护航.

 

第二篇: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案例分析总结

案例分析总结

一、事故调查处理

(一)事故性质的认定

说明是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一般答责任事故。

(二)事故原因的分析

1、事故直接原因: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属于直接原因情况

(1)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

1) 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

2)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3)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

4)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

(2)人的不安全行为:违反安全规则和安全操作原则,使事故有可能或有机会发生的行为。

1) 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2)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3)使用不安全设备;4)手代替

工具操作;

5)物体存放不当;

6)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7)攀、坐不安全位置;

8)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9)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

10)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11)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使用;

12)不安全装束;

13)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处理错误。

2、事故间接原因: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产生和存在的原因。属于间接原因情况:

(1)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工业构件、建筑物、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艺过程、操作方法、 维修、检验等的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问题。

(2)教育培训不够,未经培训,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术知识。

(3)劳动组织不合理。

(4)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

(5)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

(6)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

(三)事故责任认定

1、直接责任者:指其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关系的人员,即造成事故直接原因的人员。

2、主要责任者:指对事故的发生起主要作用的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由肇事者或有 关人员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1)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冒险作业造成事故的。

(2)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

(3)违反劳动纪律、擅自开动机械设备或擅自更改、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备,造 成事故的。

3、领导责任者:指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即管理责任者中的领导层成员。

(四)事故教训:总结事故教训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1、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是否贯彻执行到位

2、管理制度是否制定完善;

3、安全责任是否分解落实,主要负责人是否真重视安全;

4、安全投入是否到位;

5、是否采取了合理的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并执行到位;

6、安全培训教育是否到位,职工安全意识和技能是否提高;

7、监督检查、隐患整改是否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8、有无切合实际的应急预案、应急器材和组织了应急演练。

(五)整改措施:是指避免同种事故重演和预防类似事故发生的措施,也叫纠正和预防措施。 要覆盖所有已确定的间接原因,不要遗漏。

1、事故预防的技术措施

(1)实行机械化、自动化;

(2)设置安全装置;

(3)增强机械强度;

(4)保证电气安全可靠;

(5)按规定维护保养和检修机器设备;

(6)保持工作场所合理布局;

(7)配备个人防护用品。

2、管理措施

(1)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技能;

(3)危险作业加强现场监管,合理组织生产;

(4)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

(5)加大安全投入,不断完善安全条件,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6)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

(六)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事故调查报告中占分数最多)

5、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说明直接责任者、领导责任者和主要 责任者的)

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事故调查组的成员名单。

(七)事故的直接损失包括:

1、人身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医疗费用(含护理费);丧葬及抚恤费用;补助及救济费用; 歇工工资。

2、善后处理费用: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现场抢救费用;清理现场费用;事故罚款和赔 偿费用。

3、财产损失价值:固定资产损失价值;流动资产损失价值。

(八)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报告的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 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九)事故调查组成员

1、普通事故调查组成员: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构、公安部门以及工会派人组织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 人参加。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2、煤矿事故调查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监察部等有关部门、全国总工会和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派员组 成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并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重大以下由调查组由煤矿安全监 察机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 业主管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

(十)事故调查组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

2、查明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5、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十一)事故分类

依据死亡人数、重伤和直接经济损失将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分为以下四个等级:

1、一般事故:指造成 3人以下人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 ,或者 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较大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 万元以上 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重大事故:指造成10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 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特别重大事故: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十二)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

1、特种设备:

(1)锅炉范围规格为容积.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2)压力容器指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2.5MPa.L 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 压力.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1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60℃液体 的气瓶;氧舱等。

(3)压力管道。

(4)电梯。

(5)起重机械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1t,且提升高度.2m 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6)客运索道。

(7)大型游乐设施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2m/s,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2m的载 人大型游乐设施。

(8)厂(场)内专用机动车辆

2、特种作业范围:

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作业;冶 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烟花爆竹安全作业。

二、危险有害因素辩识的案例

1、按导致事故和职业危害的直接原因进行分类

根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09)的规定,将生产过程中的 危险和有害因素分为

4大类:

(1)人的因素

1)行为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①指挥错误(指挥失误、违章指挥、其他指挥错误);

②操作失误(误操作、违章作业、其他操作失误);

③监护失误;

④其他错误;

⑤其他行为性危险和有害因素(包括脱岗等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2)物的因素

1)物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①设备、设施、工具、附件缺陷 (强度不够、刚度不够、稳定性差、密封不良、耐腐蚀性差、应力集中、外形缺陷、外露运动件、操纵器缺陷、制动器缺陷、控制器缺陷、其他缺陷);

②防护缺陷(无防护、防护装置、设施缺陷、防护不当、支撑不当、防护距离不够、其他防 护缺陷);

③电伤害(带电部位裸露、漏电、静电和杂散电流、电火花、其他电伤害);

④噪声(机械性噪声、电磁性噪声、流体动力性噪声、其他噪声);

⑤振动(机械性振动、电磁性振动、流体动力性振动、其他振动危害);

⑥电离辐射(包括 X射线、γ射线、α粒子、β粒子、中子、质子、高能电子束等);

⑦非电离辐射(紫外辐射、激光辐射、微波辐射、超高频辐射、高频电磁场辐射、工频电场); ⑧运动物伤害(抛射物、飞溅物、坠落物、反弹物、土石滑动、堆料滑动、气流卷动、其他 运动物伤害);

⑨明火;

⑩高温物质(高温气体、高温液体、高温固体、其他高温物质);

⑾低温物质(低温气体、低温液体、低温固体、其他低温物质);

⑿信号缺陷(无信号设施、信号选用不当、信号位置不当、信号不清、信号显示不准、其他 信号缺陷);

⒀标志缺陷(无标志、标志不清晰、标志不规范、标志选用不当、标志位置缺陷、其他标志 缺陷);

⒁有害光照(包括直射光、反射光、眩光、频闪效应等);

2)化学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①爆炸品;

②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有毒气体:氯气、氨气、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光气;不然气体: 二氧化碳、氮气、氧气、压缩空气、惰性气体;可燃气体:硫化氢、氢气、乙炔、甲烷、 一氧化碳等);

③易燃液体(石油、汽油、甲苯、苯、甲醇、乙醇、丙酮、氯苯、松节油等);

④易燃固体(奈、红磷、硫磺等)、自燃物品(黄磷)和遇湿易燃物品(钾、钠、电石、镁粉等); ⑤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⑥有毒品(三氧化二砷、五氧化二砷等);

⑦放射性物品;

⑧腐蚀品(硫酸、盐酸、硝酸、氢氧化钠);

⑨粉尘与气溶胶(引起尘肺和职业中毒的物质 P146);

⑩其他化学性危险、有害因素。

(3)环境因素(包括室内、室外、地上、地下、水上、水下等作业、施工环境)

(4)管理因素

①职业安全卫生组织机构不健全

②职业安全卫生责任制未落实

③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规章制

度不完善(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未落实、操作规程不规范、事故应急预案及响应缺陷、 培训制度不完善、其他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

④职业安全卫生投入不足

⑤职业健康管理不完善。

2、参照事故类别分类

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 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可将危险因素分为如下20类:

(1)物体打击指由失控物体的重力或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适用于落下物、飞来物、 滚石、崩块所造成的伤害。但不包括因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爆炸等引起的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是指企业内由机动车辆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

(3)机械伤害是指机械设备与工具引起的绞、碾、碰、割、戳、切等伤害。适用于工件或刀 具飞出伤人;切屑伤人;被设备的转动机构缠住等造成的伤害。已列入其他项事故类别的机械设备造成的机械伤害除外,如车辆、起重设备、锅炉和压力容器等设备。

(4)起重伤害是指从事起重作业时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适用于统计各种起重作业引起的伤 害。起重作业包括:桥式起重机、龙门起重机、门座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悬臂起重机、桅杆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汽车吊;升降机(电梯、简易或施工升降机);轻小型起重设备: 千斤顶、电动葫芦、绞车(卷扬机)等作业。

(5)触电是指电流流经人体,造成生理伤害的事故。用于统计触电、雷击伤害。如人体接触 设备带电导体裸露部分或临时线;接触绝缘破损外壳带电的手持电动工具;起重作业时,设备误触高压线,或感应带电体;触电坠落;电烧伤等事故。

(6)淹溺是指大量的水经口、鼻进入人体肺部,造成呼吸道阻塞或发生急性缺氧而窒息死亡 的事故用于统计船舶、排筏、设施在航行、停泊作业时发生的落水事故。“设施”是指水上、 水下各种浮动或固定的建筑、装置、电缆和固定平台。“作业”是指水域及其岸线进行装卸、 勘探、开采、测量、建筑、疏浚、爆破、打捞、捕捞、养殖、潜水、流放木材、排除故障以及科学实验和其他水上、水下施工。包括高处坠落淹溺,不包括矿山、井下透水淹溺。

(7)灼烫是指火焰烧伤、高温物体烫伤、化学灼伤、(酸、碱盐、有机物引起的体内外灼伤)、 物理灼伤(光、放射性物质引起的体内外灼伤),不包括电灼伤和火灾引起的烧伤。

(8)火灾是指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这里指的是造成人身伤亡的企 业火灾事故。不适用于非企业原因造成的火灾事故,如居民家中失火蔓延到企业的火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统计这种火灾。

(9)高处坠落是指人体所具有的危险重力势能引起的事故。适用于在脚手架、平台、陡壁等 高于地面的施工作业场合;同时也适用因地面作业踏空失足坠入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情况。但不包括以其他类别作为诱发条件的坠落事故。如触电坠落事故。

(10)坍塌是指建筑物、构筑物、堆置物倒塌以及土石方引起的事故。适用于因设计或施工不合理而造成的倒塌;以及土石、砂石、煤等发生的塌陷事故,如建筑物倒塌、脚手架倒

塌;挖掘沟坑、洞时土石的塌方等事故。不适用于矿山冒顶片帮事故,或因爆炸、爆破引起的坍塌事故。

(11)冒顶片帮片帮是指矿井工作面、巷道侧壁在矿山压力作用下变形,破坏而脱落的现象。 冒顶是顶板失控而自行冒落的现象。二者常同时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统称为冒顶片帮。适用于矿山、地下开采、掘进及其他坑道作业发生的坍塌事故。

(12)透水是指矿山、地下开采或其他坑道作业时,意外水源造成的伤亡事故。适用于井巷与含水岩层、地下含水层、溶洞或与被淹巷道、地面水域相通时,涌水成灾的事故。不适用于地面水害事故。

(13)放炮是指施工时,放炮作业造成的伤亡事故。适用于各种爆破作业,如采石、采矿、采煤、开山、修路、拆除建筑物等工程进行放炮作业引起的伤亡事故。

(14)瓦斯爆炸是指可燃性气体瓦斯、煤尘与空气混合形成了浓度达到爆炸极限的混合物,接触火源时,引起的化学性爆炸事故。主要适用于煤矿,同时也适用于空气不流通,瓦斯、煤尘积聚的场合。

(15)火药爆炸是指火药与炸药生产过程中,如配料、运输、贮藏等发生的爆炸事故。适用于火药与炸药生产过程中,如加工、配料、运输、贮藏过程中,由于震动、明火、摩擦、静电作用,或因炸药的热分解作用,以及贮藏时间过长或存药过多,发生的化学性爆炸事故;熔炼金属时,废料处理不净,因残存火药或炸药引起的伤亡事故。

(16)锅炉爆炸是指锅炉发生的物理性爆炸事故。适用于使用工作压力大于0.7表大气压,以水为介质的蒸汽锅炉。但不适用于铁路机车、船舶上的蒸汽锅炉以及列车电站和船舶电站的蒸汽锅炉。

(17)容器爆炸是指压力容器超压而发生的爆炸。压力容器爆炸包括压力容器破裂引起的气体爆炸。压力容器内盛装的可燃性液化气,因为化学反应失控,或环境温度过高等原因,压力容器的工作压力超过了设计容许的压力,导致压力容器发生物理性破裂,这种破裂对作业环境和作业人员都会产生很大的危害,尤其压力容器溢散出大量高压液化气体立即蒸发,然后与周围的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其浓度达到爆炸极限时,遇到火源就会产生化学爆炸,通常也称为二次爆炸,两种情况都统计为容器爆炸事故。适用于盛装容

器、换热容器、分离容器、气瓶、气桶、槽车等容器爆炸事故。

(18)其他爆炸指凡不属于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的爆炸事故。包括炉膛爆炸、钢水包爆炸、亚麻尘爆炸等,均为“其他爆炸”。

(19)中毒和窒息指在生产条件下,有毒物进入人体引起危及生命的急性中毒以及在缺氧条件下,发生的窒息事故。适用于有毒物经呼吸道和皮肤、消化道进入人体引起的急性中毒和窒息事故,也包括在废弃的坑道、竖井、涵洞中、地下管道等不通风的地方工作,因为氧气缺乏,发生晕倒,甚至死亡的事故。不适用于病理变化导致的中毒和窒息的事故,也不适用于慢性中毒的职业病导致的死亡。

(20)其他伤害指凡不属于上述伤害的事故均列为其他伤害。如扭伤、跌伤、冻伤、动物咬伤、钉子扎伤等。

3、危险、有害因素辩识方法

(1)直观经验分析方法

1)对照、经验法(最常见的是安全检查表):是对照有关标准、法规、检查表或依靠分析人 员的观察分析能力,借助于经验和判断能力对评价对象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的方法。

2)类比方法:是利用相同或相似工程系统或作业条件的经验和劳动安全卫生的统计资料来 类推、分析评价对象的危险、有害因素。

(2)系统安全分析方法:用于复杂、没有事故经验的新开发系统。常用的有事件树、事故 树等。

三、应急救援案例

(一)应急预案的编制过程应注意的问题

1、成立预案编制小组(包括各相关职能部门的人员),组长最好由单位高层领导担任。

2、参考其他单位的成功预案,特别是关于同种或类似紧急情况的成功预案;并参阅现有的 应急预案和有关风险管理的资料,从中获取信息,并防止预案相互交叉和矛盾。

3、应急预案编制人员在编制前可接受相关培训;也可以委托中介机构或咨询公司。

4、预案的评审与发布:

(1)内部评审: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

(2)外部评审: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负责安全管理的部门、应急管理专家评审;

(3)备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安全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4)发布: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

5、预案的实施:宣传、教育、培训;

6、演练:通过应急演练,发现预案的不足。

7、修订:正常情况下,应急预案应于每三年修订一次。以下情况,应及时进行修订: ①企业体制、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理人发生变化;

②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

③周边情况发生变化,形成重大危险源的;

④应急指挥体系和职责已作调整的;

⑤应急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发展变化的;

⑥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⑦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二)应急预案中出现的问题

1、应急救援除依靠企业自身力量外,还要考虑利用社会资源。

2、事故发生后应该由发生事故企业直接通知地方政府或直接通知周边群众。

3、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报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 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

4、应急救援预案至少应传达到参与应急救援行动的相关人员。

5、危险化学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应同时报告的政府部门: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和环境保护、公安、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三)应急预案编制准备应考虑的问题

1、全面分析本单位危险因素、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事故的危害程度;

2、排查事故隐患的种类、数量和分布情况,并在隐患治理的基础上,预测可能发生的事故

类型及其危害程度;

3、确定事故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

4、针对事故危险源和存在的问题,确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5、客观评价本单位应急能力;

6、充分借鉴国内外同行业事故教训及应急工作经验。

(四)应急预案演练中注意的问题:

1、演习模拟泄漏时不应该采用真正的有毒化学品,模拟事故不应对参演人员构成伤害;

2、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时,事故指挥中心不应该设在事故现场的下风向;

3、参与应急响应行动的人员即参演人员不得参加应急演练策划小组或领导小组,也不能参 与介绍演习的场景培训,更不能参与演练方案的设计,以使演习尽量“真实”,起到预期 的作用。也既是要注重演练前的保密,达到演练的目的。

4、应急救援演练过程中,应通知周边群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即大型演练行动应制 定详尽方案,防止演练中的意外事件发生。

5、演习中有人员受伤应立即中止演习,抢救人员。

6、演练的项目和范围要尽量模拟真实保证演练的质量和效果。

(五)应急准备中常出现的问题:

1、员工及周边群众应急教育、培训不足。如不知道危险性、自救知识。

2、预案应急演习不足。如逃生路线错误。

3、应急救援器材不足。如缺少防毒面具、灭火器等。

4、确保应急救援器材有效。如防毒面具老化、不好用等。

5、应急组织权限不明确。如谁能启动预案、发布预案。

(六)事故应急预案的层次:区分内容的不同。

1)综合预案:适用于政府区域性或大、中型企业总体应急处置,是对应各类事故的综合性

文件。主要阐述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机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 保障基本要求和程序。每年至少一次。

2)专项预案:针对具体事故类别、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是综合应急预 案的组成部分。重点是明确救援对程序和具体应急救援措施。每年至少一次,其要素: ①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在危险源评估的基础上,对其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和 可能发生的季节及其严重程度进行确定。

②应急处置基本原则:明确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③组织机构及职责

a应急组织体系:明确应急组织形式,构成单位或人员,并尽可能以结构图的形式表示出来。

b指挥机构及职责:根据事故类型,明确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总指挥、副总指挥以及各成员单位或人员的具体职责。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可以设置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明确各小组的工作任务及主要负责人职责。

④预防与预警

a危险源监控:明确本单位对危险源监测监控的方式、方法,以及采取的预防措施。 b预警行动:明确具体事故预警的条件、方式、方法和信息的发布程序。

⑤信息报告程序。主要包括:

a确定报警系统及程序;

b确定现场报警方式,如电话、警报器等;

c确定24小时与相关部门的通讯、联络方式; d明确相互认可的通告、报警形式和内容; e明确应急反应人员向外求援的方式。

⑥应急处置

a响应分级:针对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分为不同的等级。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应急响应级别。

b响应程序:根据事故的大小和发展态势,明确应急指挥、应急行动、资源调配、应急避险、扩大应急等响应程序。

c处置措施:针对本单位事故类别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危险性,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如:煤矿瓦斯爆炸、冒顶片帮、火灾、透水等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⑦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明确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质与装备数量、管理和维护、正确使用等。

3)现场处置预案: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每半年至 少一次,其要素:

①事故特征。主要包括:

a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

b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或装置的名称;

c事故可能发生的季节和造成的危害程度;

d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②应急组织与职责。主要包括:

a基层单位应急自救组织形式及人员构成情况;

b应急自救组织机构、人员的具体职责,应同单位或车间、班组人员工作职责紧密结合,明确相关岗位和人员的应急工作职责。

③应急处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事故应急处置程序。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及现场情况,明确事故报警、各项应急措施启动、应急救护人员的引导、事故扩大及同企业应急预案的衔接的程序。

b现场应急处置措施。针对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坍塌、水患、机动车辆伤害等,从操作措施、工艺流程、现场处置、事故控制,人员救护、消防、现场恢复等方面制定明确的应急处置措施。

c报警电话及上级管理部门、相关应急救援单位联络方式和联系人员,事故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④注意事项。主要包括:

a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项;

b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

c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d现场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项;

e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确认和人员安全防护等事项;

f应急救援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g其他需要特别警示的事项。

(七)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

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2、迅速控制事态,并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害性质 及危害程度。

3、消除危害后果,做好现场恢复。

4、查清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

(八)应急演练的类型

1、按组织方式分类:桌面演练和实战演练。

2、按演练内容分类:单项演练和综合演练。

3、按演练目的和作用分类:检验性演练、示范性演练和研究型演练。

(九)现场恢复内容

1、短期恢复内容:宣布应急结束的程序;撤离和交接程序;恢复正常状态的程序;现场清 理和受影响区域的连续检测;事故调查与后果评价等。

2、长期恢复内容:重点是经济、社会、环境和生活的恢复,包括重建被毁的设施和房屋, 重新规划和建设受影响区域等。在长期恢复工作中,应汲取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经验教训、 开展进一步的突发事件预防工作和减灾行动。

(十)应急响应程序

1、接警与通知;

2、指挥与控制;

3、警报和紧急公告:当事故可能影响到周边地区,对周边地区的公众可能造成威胁时,应 及时启动警报系统,向公众发出警报,同时通过各种途径向公众发出紧急公告,告知事故 性质、对健康的影响、自我保护措施、注意事项等,以保证公众能及时作出自我保护响应。

4、通讯:最关键的因素。

5、事态监测与评估;

6、警戒与治安;

7、人员疏散与安置:人员疏散是最彻底的应急响应。应考虑疏散人群的数量、所需要的时 间和可利用的时间、风向等条件变化、疏散线路风险以及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的疏散等问 题。对已实施临时疏散的人群,要做好临时生活安置,保障必要的水、电、卫生等基本条件。

8、医疗与卫生;

9、公共关系;

10、应急人员安全;

11、消防和抢救;

12、泄漏物控制;

(十一)人员紧急疏散、撤离应考虑的问题:

1) 事故现场人员清点,撤离的方式、方法;

2)非事故现场人员紧急疏散的方式、方法;

3)抢救人员在撤离前、撤离后的报告;

4)周边区域的单位、社区人员疏散的方式、方法。

(十二) 应急培训计划对象

1)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

2)员工应急响应的培训;

3)社区或周边人员应急响应知识的宣传。

(十三)支持附件

1)组织机构名单;

2)值班联系电话;

3)组织应急救援有关人员联系电话;

4)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应急咨询服务电话;

5)外部救援单位联系电话;

6)政府有关部门联系电话;

7)本单位平面布置图;

8)消防设施配置图;

9)周边区域道路交通示意图和疏散路线、交通管制示意图;

10)周边区域的单位、社区、重要基础设施分布图及有关联系方式、供水、供电单位的联系方式;

11)保障制度。

(十四)演练方案内容

1、演练目的;

2、演练类型、响应级别;

3、假定时间、地点、天气情况;

4、参演人员;

5、演练过程(将参演人员在演练过程的任务交代清楚,说明检查内容)。

(十五)现场处置方案

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高效、有序地进行现场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降低事故对人员、环境的危害和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本处置方案。

2、风险分析

(1)本岗位可能发生的潜在事件、突发事故类型;

(2)最容易发生事故的区域、地点、装置部位或工艺过程的名称;

(3)导致事故发生的途径和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4)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3、应急组织与职责

(1)基层单位应急自救组织形式及人员构成情况(最好用图表的形式);

(2)应急自救组织机构、人员的具体职责:应同单位或车间、班组人员工作职责紧密结合, 明确相关岗位和人员的应急工作职责。

4、应急处置

(1)事故应急处置程序。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及现场情况,明确事故报警、各项应急 措施启动、应急救护人员的引导、事故扩大及同企业应急预案的衔接的程序。

(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针对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中毒、危险化学品泄漏、高处坠落、 坍塌、洪水、机动车辆伤害等,从操作措施、工艺流程、现场处置、事故控制、人员救护、 消防、现场恢复(应考虑预防次生灾害事件的措施,如应制定防止现场洗消发生环境污染事 故的措施)等方面制定明确的应急处置措施。

(3)报警电话及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5、注意事项

(1)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项;

(2)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

(3)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4)现场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项;

(5)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确认和人员安全防护等事项;

(6)应急救援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7)其他需要特别警示的事项。

四、其他案例有关内容

(一)安全许可

1、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6)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8)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 要求;

(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10)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11)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12)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 援器材、设备;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领取安全 生产许可证,并提供上述相关文件、资料。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45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颁发安全生产许可

证。

(二)企业安全检查方案

1、目的:通过安全检查,不断堵塞管理漏洞,改善劳动作业环境,规范作业人员的行为, 保证设备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方案。

2、检查类型:

①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②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

③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④专业安全生产检查

⑤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

⑥职工代表不定期对安全生产巡查。选一

3、检查范围;

4、检查人员;

5、实施安全检查:(1)访谈;(2)查阅文件和记录;(3)现场观察。(4)仪器测量。

6、提出整改要求;

7、整改落实。

(三)安全规章制度

1、常见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安全管理定期例行工 作制度、承包与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措施和费用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危险物品使用管理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制度、消防安全管 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安 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特种作业及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规范、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三同时”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定期维护检修制度、定期检测检验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标志管理制度、作业环境管理制度、工业卫生管理制度等。

2、安全规章制度的管理:

(1)起草

(2)会签或公开征求意见

(3)审核(法律事务部门审查合法性;专家审核技术规范;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审核安全奖惩等涉及全员性的制度)

(4)签发(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等一般有生产经营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或总工程师签发;涉及全局行的综合管理制度由主要负责人签发)

(5)发布

(6)培训

(7)反馈;

(8)持续改进。

(四)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内容

1、编制内容

(1)措施应用的单位或工作场所;

(2)措施名称;

(3)措施目的和内容;

(4)经费预算及来源;

(5)负责施工的单位或负责人;

(6)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

(7)措施预期效果及检查验收。

2、项目范围

(1)安全技术措施:安全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防火防爆装置等。

(2)卫生技术措施:防尘、防毒、防噪声与振动、通风、降温、防寒、防辐射等装置或设施。

(3)辅助措施:尘毒作业人员的淋浴室、更衣室或存衣箱、消毒室、妇女卫生室、急救室等。

(4)安全宣传教育措施:劳动保护教育室、安全卫生教材、挂图、宣传画、培训室、安全卫

生展览等。

(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条件论证与安全预评价的建设项目

(1)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

(2)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

(3)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

(4)化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军工、公路、水运、轨道交通、电力等行业的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备案项目);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2、高危单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 出审查申请,应提交文件资料有: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建设项目安全设 施设计审查申请;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及安全专篇;建 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3、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按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应提交文件资料:建设 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及安全专篇;建设项目安全预评 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

4、高危单位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申请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应提交文件资料: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意见书(复印件);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及其存 在问题的整改确认材料;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或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从业人 员安全培训教育及资格情况;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5、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应提交文件资料:安全设施设计备案意见书(复印件);施工单位 的施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及其存在问题的整改确认材料;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或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资格情

况。

6、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六)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1、排查前提及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生变更或有新的公布,以及操作条件或工艺改 变,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相关方进入、撤出或改变,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 新的认识,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的,应及时组织隐患排查。

2、排查范围与方法: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 动。方法: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 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等方法进行隐患排查。

3、隐患治理

(1)治理方案: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质、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重大 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

(2)治理措施: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

4、预测预警: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运用定量的安全生 产预测预警技术,建立体现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的预警指数系统。

(七)职业危害评价

1、评价内容

(1)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内容:对建设项目的选址、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 车间建筑设计卫生、职业危害防护措施、辅助卫生用室设置、应急救援措施、个人防护措 施、职业卫生管理措施、职业健康监护等进行评价分析与评价。

(2)建设项目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内容:对评价范围内生产或操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有毒 有害物质、物理因素等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对劳动者健康的可能影响、对建设项 目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车间建筑设计卫生、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措施、个体 防护措施、职业卫生管理措施、职业健康监护等方面进行评价。

(3)建设项目运行中的现状评价内容:对作业人员职业危害接触情况、职业危害预防控制的 工程控制情况、职业卫生管理等方面进行评价。

2、职业危害控制措施:工程控制技术措施、个体防护措施、组织管理措施。

(八)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主要负责人

(1)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 全资格培训时间≥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16小时

(2)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时间≥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12学时。

(3)初次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16小时

(2)其他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时间≥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12学 时。

(3)初次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理的内容和要求;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再培训内容:两者相同。

1)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

2)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知识;

3)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4)典型事故案例。

3、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1)特种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2)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每3年复审1次。特种作业人员在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 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延长至每 6年1次。

(3)特种作业复审内容:法律、法规、标准、事故案例和有关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等 知识。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

4、其他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1)新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24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 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20 学时。

(2)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1)厂级:本单位安全风险辨识、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安全考核奖 惩、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关事故案例;

2)车间级:本岗位工作及作业环境范围内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价和控制措施;典型事故 案例;岗位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

况的处理;安全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3)班组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作业过程的安全风险分析方法 和控制对策、事故案例。

(九)安全评价

1、分类

(1)安全预评价:在项目建设前,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分析和预测该建 设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用以指导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

(2)安全验收评价:在建设项目竣工后正式生产运行前或工业园区建设完成后,通过检查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情况或工业园区内的安全设施、设备、装置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情况,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到位情况,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情况,检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情况,审查确定建设项目、工业园区建设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的符合性,从整体上确定建设项目、工业园区的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情况,做出安全验收评价结论的活动。

(3)安全现状综合评价:针对生产经营活动、工业园区的事故风险、安全管理等情况,辨 识与分析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审查确定其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要求的符合性,预测发生事故或造成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做出安全现状评价结论的活动。

2、安全评价的程序:

(1)前期准备;

(2)辨识与分析危险、有害因素;

(3)划分评价单元;

(4)定性、定量评价;

(5)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6) 安全评价结论;

(7)安全评价报告的编制。

(十)安全标准化建设内容

1、确定目标;

2、设置组织机构,确定相关岗位职责;

3、安全生产投入保证;

4、法律法规的执行与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5、教育培训;

6、生产设备设施管理;

7、作业安全;

8、隐患排查和治理;

9、重大危险源监控;

10、职业健康;

11、应急救援;

12、事故管理;

13、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十一)安全文化建设

1、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基本要素:

(1)安全承诺;

(2)行为规范与程序;

(3)安全行为激励;

(4)安全信息传播与沟通;

(5)自主学习与改进;

(6)安全事务参与;

(7)审核与评估。

2、安全文化建设步骤:

(1)建立机构;

(2)制定规划;

(3)培训骨干;

(4)宣传教育;

(5)努力实践。

(十二)特种设备管理

1、锅炉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

(1)使用许可厂家的合格产品:购置、选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应是许可厂家的合格产品,并有 齐全的技术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书、监督检验证书和产品竣工图。

(2)登记建档:锅炉压力容器在正式使用前,必须到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登记,经审 查批准登记建档、取得使用证方可使用。使用单位也应建立锅炉压力容器的设备档案,保 存设备设计、制造、安装、使用、修理、改造和检验等过程的技术资料。

(3)专责管理:应建立起完整的管理机构,单位技术负责人对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负责, 并指定具有专业知识,熟悉国家相关法规标准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工作。

(4)建立制度:包括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两方面。

(5)持证上岗:锅炉司炉、水质化验人员及压力容器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6)照章运行:锅炉压力容器必须严格依照操作规程及其他法规操作运行。

(7)定期检验:使用单位应按照锅炉压力容器的检验周期,按时间须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 检疫总局核准资格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8)监控水质:必须严格监督、控制锅炉给水及锅水水质,使之符合锅水水质标准的规定。

(9)报告事故:锅炉压力容器在运行中发生事故,除紧急妥善处理外,应按规定及时、如实 上报主管部门及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

2、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

(1)使用许可厂家的合格产品:购置、选用的起重机械应是许可厂家的合格产品,并有齐

全的技术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书、监督检验证书和产品竣工图。

(2)登记建档:起重机械在正式使用前,必须到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登记经审查批准 登记建档、取得使用证方可使用。

(3)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司机守则;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检查和 检验制度;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起重机械作业和维修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4)技术档案包括设备出厂技术文件;安装、修理记录和验收资料;使用、维护、保养、检 查和试验记录;安全技术监督检验报告;设备及人身事故记录;设备的问题分析及评价记录。

(5)作业人员:起重机司机持证上岗。

(6)定期检验制度:在用起重机械安全定期检验周期为2年。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按期向所在 地具有资格的检验机构申请在用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检验。

(7)使用单位应进行起重机的自我检查、每日检查、每月检查和年度检查。

3、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安全管理

(1)使用许可厂家的合格产品:场(厂)内机动车辆的设计、制造单位,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 或者安全认可证,才能生产相应种类的场(厂)内机动车辆。场(厂)内机动车辆出厂时应附有 出厂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

(2)登记建档:新增、大修、改造的场(厂)内机动车辆在正式使用前,首先必须进行验收检 验,合格后到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登记,经审查批准登记建档、取得场(厂)内机动车辆牌照,方可使用。

(3)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司机守则;场(厂)内机动车安全操作规程;场(厂)内机动车辆维护、 保养、检查和检验制度;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场(厂)内机动车辆作业 和维修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4)技术档案:包括车辆出厂技术文件;安装、修理记录和验收资料;使用、维护、保养、 检查和试验记录;安全技术监督检验报告;车辆及人身事故记录;车辆的问题分析及评价记录。

(5)作业人员:司机必须经过专门考核并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

(6)定期检验制度:在用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定期检验周期为1年。场(厂)内机动车辆使 用单位应按期向所在地的取得资格的检验机构申请在用场(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

(7)使用单位还应进行场(厂)内机动车辆的自我检查、每日检查、每月检查和年度检查。

(十三)相关方管理

1、安全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发包单位提出的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要求。

(2)承包商制定的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资料。

(3)承包商应遵照执行的有关安全文明生产、治安、防火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4)发包单位对现场实施奖惩的有关规定。

(5)有关事故报告、调查、统计、责任划分的规定。

(6)对承包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及办理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应履行的手续等要求。

(7)承包商必须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接受安全资质和条件审查。

(8)承包商不得擅自将工程转包、分包和返包。

(9)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换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关系到施工安 全及质量的特殊工种人员,特殊情况需要换人时须征得发包单位的同意,并对新参加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10)承包商不得使用童工,施工人员不得有承包工程的职业禁忌症。

2、现场安全管理要求

(1)工程开工前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承包方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并有完整的记录。

(2)对有危险性的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应要求承包方做好作 业安全风险分析,并制订安全措施,经生产经营单位审核批准后,监督承包方实施。承包 商应按有关行业安全管理法规、条例、规程的要求,在工作现场设置安全监护人员。

(3)在承包商队伍进入作业现场前,发包单位要对其进行消防安全、设备设施保护及社会治 安方面的教育。所有教育培训和考试完成后,办理准入手续,凭证件出入现场。证件上应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和姓名、承包商名称、准入的现场区域等信息。

(4)生产经营单位协助做好办理开工手续等工作,承包商取得经批准的开工手续后方可开始 施工。

(5)发包单位、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指导安全施工,要随时对 施工安全进行监督,发现有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情况,及时纠正,并按规定给予惩处。

(6)同一工程项目或同一施工场所有多个承包商施工的,生产经营单位应与承包商签订专门 的安全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发包单位对各承包商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7)承包商施工队伍严重违章作业,导致设备故障等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后果,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要求承包商进行停工整顿,并有权决定终止合同的执行。

3、承包商应备案的见证性材料

(1)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安全资质证书,施工简历和 近3年安全施工记录。

(2)人员年龄、工种、健康状况等是否符合要求;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和工人的技术素质 是否满足工程需要;特种作业人与是否持有合格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3)承包商保证安全施工的组织机构、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能否满足安全施工 要求。涉及定期试验的工器具、绝缘用具、施工机具、安全防护用品,是否有具有检验、 试验资质部门出具的合格的检验报告。

(4)承包商施工队伍是否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机构、专兼职安全管 理人员是否持有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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