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政府协调报告

浙江景川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产业开发请求政府协调的报告

一、单位情况介绍

浙江景川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位于义乌市赤岸镇前川村88号,于20xx年注册成立,利用原几个村子间荒废的土地和山林,主要从事旅游开发、休闲、度假、养生、拓展、教育于一体的大型旅游资源整合平台,占地450余亩,另外山林500多亩,毛竹林将近200亩。经过几年的运作和不断的投资,克服了重重困难,建设了漂流场、生态餐厅、欧式度假区、青少年户外教育基地、拓展等产业。景川公司坚持“与时俱进”的原则,用“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的新思路来指导具体工作,通过全面实施“生态、绿色、人文”三张牌发展战略,科学规划,充分利用生态资本,大力发展旅游经济、有机农业和环保产业,为把景区打造成为省农业生态园、特色旅游和生态度假胜地不懈努力。

公司成立伊始,我们根据全景区资源优势和基础条件,确定了“以建设浙江省特色的生态旅游度假区为目标,以生态、绿色、教育为特色,坚定不移地开展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巩固抓好旅游业,全面加快赤岸经济的发展的总体发展思路,明确提出“打基础,成规模,见成效”的近期工作目标。经过两年多的努力,我们完成了内设机构、组织组建工作,理顺了管理体制,编制和完善了各类规划,部分基础设施和旅游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整个项目进入了整体开发建设阶段。

二、该项目主要创新点

旅游是提升地区经济最好的产业支柱,但新旅游项目风险很高。本项目的开发发是目前是国内旅游产业的前沿,本项目特点不破坏生态资源,保护水土,土地利

用率高,是旅游业的一次革命。

(1)我们充分发挥景区丰富的水资源和良好的生态环境优势,科学规划,实施小水面开发,完善漂流项目,利用土地资源,建成生态农园基地。

(2)我们以农业生态环境和民俗文化为依托,开发建设了一批具有民俗特色的生态旅游项目,通过一些知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独具特色的自然资源和旅游资源,知名度逐年提高,人气指数有了很大提升。

(3)我们坚持“先规划,后开发”的原则,注重近期规划、中期规划和长期规划有机结合,制定了一整套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和指导性的发展规划。一是制定了《旅游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二是编制了《生态旅游发展管理办法》。三是编制了《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四是完成了《项目安全管理办法》修订工作。上述各类规划的编制完成为今后加强景区的保护和管理,促进全面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提供了有利保障。

(4)引进英国“童子军”户外教育理念,邀请台湾资深青少年户外教育专家亲临,引领青山年对独立的生存、生活、生命理解意义,完成现代人对下一代社会生存的第二课堂。

(5)我们着力打造义乌市首家户外婚纱摄影基地,让更多的准备结婚的本地人和摄影爱好者有一个完美的外景采集地。

(6)依托美丽的赤岸和现代化都市的热潮,我们打造金华地区最为适宜人类度假的圣地,内容集合养生、度假、休闲于一体,全力为赤岸经济建设谱写新的篇章。

(7)公司成立后,在前川村和镇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景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一是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行为,市场化运作”的模式,不断加大投资,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吸引社会法人和外资力量。

三、实施意义

由于赤岸镇位于义乌市最南端,距离市区较远,在这样要求便捷生活的条件下,它已远远不适合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但是从现在各地区旅游项目情况看,传统旅游产业往往采取低投入、缓开发、闹市经营,且要求政府扶持。现代化的施工建设严重破坏了水土使用率。而同时却未能提升地方性经济的发展,对他们来说仍然有利可图。

今天,我们已经有了可代替传统旅游模式的的新项目,这些项目是符合社会和地方可持续发展的好项目,适当的政策扶持是对地方经济建设最好的推动。

四、目前公司困难及需要解决的问题

公司从事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以来,前期建设及市场拓展投入数额2895多万元。但是相对来说现有还在初始阶段,离目标运营差距很大。为了将这种旅游产业快速形成规模,可能在操作中有一些违规现象的存在,但是我们敢保证绝对没有破坏生态资源和更改水道,也绝对没有做出任何有损政府形象的不良项目。现在由于很多部门对我们未审批的项目操作有一些不理解和不支持,这些我们都是理解的,我们也正在为安全认证和水土认证积极的忙碌开展着,我们的项目一旦停工后果将不堪设想,村民的就业问题、外资流失问题、旅游经济的拉动作用势必下滑。

我们呼吁镇委镇政府及执法部门要在前期法外施恩,在我们无违反大原则的情况下适当给与支持,对新兴旅游产业给予扶持政策,从政策、时间、审核等方面给予倾斜,早日使这些可以带来很大市场空间的新项目全面推广,以此推动赤岸经济发展建设。

浙江景川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0xx年7月1日

 

第二篇:对申请政府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方式的投资项目的资金申请报告的审批

对申请政府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方式的投资项

目的资金申请报告的审批

办理程序:

按有关规定应报国务院或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的项目,可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时一并提出资金申请,不再单独报送资金申请报告;也可在项目经审批或核准同意后,根据国家有关投资补助、贴息的政策要求,另行报送资金申请报告。

按有关规定应由地方政府审批的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应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有权审批单位批准后提出资金申请报告。

按有关规定应由地方政府核准或备案的企业投资项目,应在核准或备案后提出资金申请报告。

资金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⑴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

⑵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建设背景、建设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技术工艺、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

⑶申请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的主要原因和政策依据;

⑷项目招标内容(适用于申请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500万元及以上的投资项目);

⑸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提供的其他内容。

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或核准的投资项目,其资金申请报告的内容可适当简化,重点论述申请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的主要原因和政策依据。

资金申请报告应附以下文件:

⑴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

⑵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的批准文件;

⑶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域内的投资项目);

⑷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⑸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⑹申请贴息的项目须出具项目单位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协议; ⑺项目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⑻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责任部门:相关处室

办事地点:省政府大楼三楼335房

咨询电话:委机关各处室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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