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建设规范学校标准

附件2:

济宁市小学“实验室建设规范化学校”评估细则(试行)

说明:1、本表将小学分为三类:A类,30个班以上 ;B类,13-29个班;C类,12个班以下;农村定点小学按C类评估。

2、“*项为否决项,即其中一项达不到规定要求90%者,总分计0分。     

3、本表所列数据指标的项目依照《山东省中小学实验室建设与配备标准(试行)》。学校新建实验室应按国家、省有关标准、规范进行设计、建设、装

备,设计方案便于分步建设。改建、扩建时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已有的设施和设备,有条件的学校要提高装备标准。

5、有探究实验室及器材设备,加30分,并记入总分。

6、本表所列数据专指实验室。

 

第二篇:20xx关于市级实验室建设规范化学校评估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

济 宁 市 教 学 仪 器 供 应 站

济教仪函〔2014〕5号

关于第七批实验室建设规范化学校评估

验收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各县市区教学仪器站,济宁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仪器科

经局分管领导批准,我市第七批实验室建设规范化学校评估验收工作将于20##年10月27日至31日进行。为确保评估验收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评估验收准备

(一)评估验收组直接进入受查学校,不再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二)各申报学校要备好自查表、学校实验室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和有关数据资料至少3份。

(三)评估验收组日程安排:每天上午2个学校、下午2个学校。第一个县负责安排车辆接站,第二个受查县负责到上一个县接站。

二、验收程序

(一)校长汇报。以强化实验室管理为中心,突出实验教学、实验室队伍建设、仪器更新配备等,时间不超过10分钟,做到言简意赅,表达流畅清晰,提倡用课件形式汇报。

(二)分项检查。评估验收划分三个小组:一组实地查看实验室设施、仪器配备;一组检查实验室管理;一组检查实验教学、实地听课。通过核查设施设备、查找档案资料,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进行问卷调查等,获得相关信息。

(三)在每一学校评估完成后,评估验收组即对该学校进行简单意见反馈,但不当场宣布是否通过验收。

三、验收纪律

(一)各学校评估验收准备工作和情况汇报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

(二)评估验收期间,被评估学校不得组织师生列队欢迎,不得影响正常教学秩序。中午吃工作餐,禁止饮酒,陪同人员1-2人。

附件:济宁市第七批实验室建设规范化学校验收日程安排表

济宁市教学仪器供应站

20##年10月9日

附件:

济宁市第七批实验室建设规范化学校验收日程安排表

第三组(嘉祥县、梁山县、汶上县、兖州市共28处)

备注:1、验收组成员请于20##年10月 26日15:00前到市教学仪器站(济宁)参加

培训。

      2、验收组中第一人为组长,负责检查验收工作的联络、组织、业务活动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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