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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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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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

2012-10-5发布 2012-10-8实施

有限公司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固体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1、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的工作方针和“三同时”规定,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2、 公司负责人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其稳步向前发展。

3、设立以总经理为首、各部门领导组成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4、安环科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归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并把目标和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

5、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生产科对本单位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班组必须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本部门管理工作中。

6、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地方和公司颁发的各项环境保护规定,稳定生产装置长周期生产,减少生产过程中危险废物排放。

7、 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积积参加与公司有关的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建设,并在业务上接受生产部的指导和监督。

8、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等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8.1、禁止向环境倾倒、堆置危险废物。

8.2、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贮存、转移、处置。

8.3、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和包装物。

8.4、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转移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9、危险废物转移单位不得转移没有转移联单或者与转移联单不符合的危险废物。

10、公司应当制定环境保护应急应急预案,定期进行事故演练。发生危险废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公司应当按照应急预案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个人,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11、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停车和处理紧急事故过程中,密切配合生产单位,安全、有效地处理好危险废物的回收与排放,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12、对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公司应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三同时”制度,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最新颁布的相关规定,严格把关,防止新污染源产生。

13、建立健全公司环境保护网络、档案,专人负责各类环境保护统计工作,承担资料、档案收集和整理,以良好的管理手段,促进环境保护工作。

14、依照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政策及要求,公司对节能减排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

15、本制度自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起实施。

人员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制

1、总经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职责

l.1、总经理对公司环境保护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负责公司环境保护职能机构的建没,指导和监督公司环境保护部门的工作。

审查和批准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计划,并监督其实施,审查、批准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文件和各类报表。

1.2、主持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对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作出决策,确保公司生产建设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同步协调发展,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2、公司环保生产部门主管领导工作职责

2.1、在公司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负责主持环境保护职能机构的日常工作,对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公司职工学习和贯彻国家、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条例和决议,增强环境保护意识。

2.2、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司资源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污染现状及其变化规律和发展趋势,及时向总经理汇报,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控制污染,发展生产。组织开展公司日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建全档案、台帐。

2.3、编制和修定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协调其实施。

2.4、参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会审、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监督、检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实施;参加工程竣工验收,防止新污染。

2.5、组织危险废物污染事故调查,按“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向公司提出调查报告和处理建议。

2.6、组织开展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和保护业务培训,

提高公司员工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素质。

3、环境保护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3.1、全面学习和掌握国家、地方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保护法律、法规;在管辖工作范围内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法规、上级有关保护规定和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3.2、了解和掌握管辖工作范围的资源综合利用和污染物排放现状及其变化规律和发展趋势,及时向部门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提出对策建议,建立相应的档案、台帐。

3.3、参加编制和修订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3.4、管辖工作范围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的会审,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监督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贯彻执行情况,参加工程的竣工验收,防止新污染源产生。

3.5、参加污染事故调查处理,提出处理意见。

3.6、参加业务技术培训和环境保护管理经验和技术交流,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负责对员工开展业务、技术培训,监督和指导其工作。

4、各班组班组长环境保护负责人工作职责

4.1、对本部门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对公司总经理和环境保护部门负责。

4.2、组织本单位职工学习和贯彻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增强环境保护意识。

4.3、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生产、经营管理轨道,做到环境保护管理与生产管理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使环境保护和生产经营同步发展。

4.4、组织学习公司的有关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4.5、参加本单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会审及设计审查,监督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防止新污染。对不执行“三同时”规定或达不到“三同时”要求的工程项目,有权拒绝接收和使用。

4.6、主持本单位环境保护管理、污染物治理工作,负责本单位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并将调查报告及处理意见及时报送公司环境保护生产部门。

5、各员工工作职责

5.1、在班组长领导下,落实本班组日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环保管理的监督和指导。

5.2、积极参加本班组职工学习贯彻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不断增强环境保护意识。

5.3、看好管辖范围内环境保护设施和主体装置同步运行。生产操作人员精心调控,严格控制工艺指标,不得乱排乱放而造成超标排放和环境污染事故;督促设备检修人员做好设备和污染物处理设施的维护保养,防止所管理设施泄漏和污染物流失。

5.4、参加本班组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处理建议。

部门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制

1、环保安全生产部门

1.1、主持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日常工作。建立管理网络、档案、台帐,完善保护管理体系,监督各生产经营单位的污染物防治情况;

1.2、完善环境监测体系,抽查全公司各类污染物排放情况。定期向招远环保局或烟台环保局递交检测报告;

1.3、把污染防治纳入生产管理、控制过程。对污染物处理设施的运行,必须与主体设施同时调度安排;

1.4、对生产系统开、停车和事故状态下的污染物排放要采取有效防范、应急措施,避免污染环境;当生产经营与环境保护发生矛盾时,生产安排要服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把没有污染防治措施的工序或产品转移给其它企业。

1.5、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处理设施纳入生产设备管理程序,制定相应的、与动力、运行设备指标一致的考核指标,严格监督执行,减少跑、冒、滴、漏;对各类设备检修、大修,要确保污染物处理设施的检修质量,为生产经营服务。

1.6、确保污染物治理与生产经营活动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加强生产过程控制,做到达标排放;对危险废物进行合理安排,进行密闭式贮存,合理装箱,完善危险废物的台账记录工作,对不执行“三同时”规定或达不到要求的工程项目,有权拒绝接收和使用。

1.7、 参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会审,监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负责新、扩、改建项目试生产报审工

作;

1.8、按“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组织污染事故调查,编制环境保护考核指标,及时考核。

1.9、组织贯彻和实施国家环境保护环保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环境保护文件、条例和决议,不断提高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促进环境保护与生产建设同步发展。

2、财务部门

2.1、会同环保科编制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计划、规划,统筹安排实施,使环境保护与生产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2.2、编制和审批环境保护项目补助资金计划,检查环境保护计划、规划执况情况。

2.3、负责环境保护资金及环境保护项目补助资金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负责排污费缴纳工作;参加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支付污染赔款和罚款。

3、仓储销售部门

3.1、负责环保设备,仪器、药品和备件等物资的供应工作,做好有毒有害物料的管理,防止在运输、贮存和发放时逸散泄漏污染环境;

3.2、完成回收物资及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运输、销售工作;

3.3、固体废物(含危废)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置或处理,不得把可能产生二次污染的物料或产品转移给其它企业。

3.4、合理转移固体废物,按转移联单制度进行,保管好转移联单。

二、1、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2、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

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三、1、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

2、实施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

四、申报登记制度

1、车间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性质、数量、浓度、排放(或转移)去向、排放地点、排放方式(或利用、贮存、处理、处置的地点或方式)、危险废物的贮存、利用或处置场所,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如实向有关部门进行申报登记。

2、危险废物的产生数量、去向必须有严格的台账记录,记录危险废物产生和流向情况,确保危险废物不非法流失,合法利用或处置。

五、分类制度

1、收集、处理、贮存危险废物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防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2、贮存危险废物时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六、制定突发性危险废物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第二篇: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2)

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和污染防治管理措施

1、安全保卫制度

2、转移联单制度

3、经营记录簿制度

4、设备、设施保养制度

5、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6、环境监测措施

7、化学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装卸、贮运、处理制度

九、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和污染防治管理措施及相关证明材料

1、安全保卫制度

(1)编制人流、物流监控记录,做到外来人员进出要登记,废

料进出要登记。

(2)生产区内严禁烟火。

(3)配备安全保卫人员4员。

(4)配备消防灭火器10台。

(5)由副经理分管安全保卫工作。

2、转移联单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制定下列转移联单的管理制度:

(1)转移单的领用

我单位属于危险废物的接受单位,由负责营销部负责转移联

单的人员向江苏省江都市环境保护局申请领取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2)转移联单的填写

按照联单填写的内容对危险废物核实验收,如实填写联单中

接受单位项目(经营许可证号、接收人、接受日期、废物处置方式及单位负责人)并加盖相应的公章。

(3)转移联单的报送

将联单第一联、二联副联自接受危险废物交付产生单位。

(4)转移联单的归档及保存

将联单第三联交付与运输单位存档,将第四联自留存档;将

联单第五联自接受危险废物之日起二日内报送江苏省江都市环境保护局。

(5)转移联单的保存

我公司规定联单的保存期限为5年。

(6)联单管理人员的责任

由公司指定专人进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管理和使用,对违

反规定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4、设备设施保养制度

(1)由生产部制订设备、设施维修计划;

(2)生产部经常检查水洗池、沉淀池和中和池有无泄漏,如发现泄漏现象,立即修补;

(3)生产工人要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发现设备运

转不正常,立即停修,不得带病工作;

(3)要做好设施设备运行记录和维修记录。

5、管理措施

(1)环境保护管理由环保员负责;

(2)制订环保员的工作职责,其主要职责是:

A、经常检查污水处理情况中;

B、经常检查生产现场有无污水对外排放,如有应予制止。

C、经常检查现场的废料有无露天存放,如有应予制止。

6、环境监测措施

环境监测措施

环境监测由本公司定期向江都市环境监测站申请监测。

化学危险废物收集管理暂行规定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20xx年1月1日

1、目的

为了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管理,加强对化学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用于本公司化学废物的收集管理。

3、管理要求

3、 1经营部按照本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范围签订废物委托处理合同与收集化学废物。

3、 2化学废物收集人员,负责如实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3、 3化学废物收集人员,负责向废物需求商提供化学危险废物的名称、种类、化学组成及含量;

3、 4严禁收集经营许可范围以外的易燃、易爆、剧毒及具有放射性的化学废物。

3、 5收集人员负责做好危险废物的交接工作;

3、 6做好危险废物转移、接收台帐,原始记录及台帐保存三年以上;

4、实施与检查

4、 1本化学废渣收集工作归口部门为营销部,由专人负责管理;

4、 2本项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监督与检查。

化学危险废物装卸管理暂行规定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20xx年1月1日

1、目的

为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关于化学危险

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管理制度。

2、管理要求

2、 1化学危险废物运输管理制度

2、 1、1化学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必须具有从事危险废物品运输经营素质;

2、 1、2运输的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性质及其它内容应与“危险转移单”一致;

2、 1、3运输应采用符合规定要求的容器、包装物和有安全防护设施。

2、 1、4运输途中采取防扬散、防渗漏或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2、 2在运输过程中不沿途丢弃、遗撒危险废物。

2、 2、1化学危险废物装卸人员应通过相关知识的教育与培训;

2、 2、2装卸人员必须按照规定采用一定的搬运工具,不得损坏包装物,不得将化学危险废物倒置、撒落、渗漏,谨防污染环境;

2、 2、3在装卸过程中,出现化学危险废物有撒落、渗漏情况,应由责任人立即清理现场,不得随意外排。如因此而污染环境者,按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

化学危险废物贮运管理暂行规定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20xx年1月1日

1、目的

为了严格遵守国家的环保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环保规章,切实履行本公司的环境方针,加强对化学废物处理污染防治的管理,特制订管理制度。

2、化学危险废物贮存管理制度

2.1 化学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边界应用墙体或其他有效隔离物封闭,

并在出口设置标志牌;

2.2 化学危险废物贮存不得露天堆放,并有防渗漏措施;

2.3 负责化学废物接收的部门,应按规定建立“危险废物接收台帐”,

对危险废物的种类、来源、数量、承运人等,均作详细说明。

2.4 化学危险废物贮存管理信息的传递

2.4.1 本“化学危险废物贮存管理规定”,应通报化学危险废物供应

方、承运方及相关装卸人员;

2.4.2 以相关单位的通报信息传递由经营科负责实施。

3. 化学废物的处理规定

3.1 化学废物处理人员,必须先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3.2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3.3 化学废物的处理物,严格按照处理方案进行综合利用与合理处理

品,不得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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