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中心20xx年工作总结和明年工作安排

兖州市行政审批中心

20xx年工作总结和明年工作安排

20xx年,行政审批中心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工业强市、文化名城、商业重镇”的战略目标和“4+1”的重点工作布局,努力倡树“创一流服务,干一流实绩,建一流队伍”的目标,坚持“行政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原则,积极创新审批方式,不断完善两大审批服务链条,切实提高审批效能,努力提升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优化审批服务环境,行政审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20xx年主要工作

(一)全年行政审批项目完成情况

行政审批中心共有19个部门、97项行政审批项目进驻大厅集中办理,20xx年共办理、办结各类行政审批事项8626件,其中即办件5261件(次),没有出现超时默认件和缺席默认件;接受各类咨询16296人(次)。确保行政审批工作平稳运行。

(二)重点审批工作完成情况

1、建立审批绿色通道,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建设。20xx年是百项工程、“22616”梯队企业培育工程以及20项服务业龙头项目建设的关键一年。中心按照顶点定位、全力全速的要求,组织和推动各窗口单位设立了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建设 1

审批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地精减行政许可事项和办事环节,加快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的审批办理进度,力求各项行政审批程序最少、时限最短,努力提高审批服务水平和审批办事效率,以优质高效的审批服务全力推动百项工程、“22616”工程和20项服务业龙头项目建设的开展。

2、不断完善两大审批链条,积极拓展审批服务空间。中心认真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和“三定”方案,结合各部门审批工作实际和项目办理的特殊性,以服务经济建设、方便群众为出发点,对进驻审批大厅的部门和项目进行适当调整,科学调整窗口布局,不断完善两大审批链条。一是按照企业注册类项目和建设类项目两大审批链条上审批项目的具体分类,对大厅窗口进行了科学调配,使两大链条更加协调,审批流程更加优化。二是将食品安全、食品卫生许可等项目审批进一步规范。随着《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食品卫生许可已由原来卫生局审批变成了质检、工商、药监、卫生四个部门分别不同环节审批。其中,质监局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的审批,工商局负责食品流通许可的审批,药监局负责餐饮服务许可的审批,卫生局负责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的审批。经调整,工商局窗口增加了食品流通许可审批项目,质监局窗口增加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审批项目,药监局餐饮服务许可的审批也已进驻审批大厅,涉及食品安全、卫生的审批项目都纳入了中心集中审批,企业 2

注册类项目审批链条更加完善。

3、充分发挥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作用,切实规范工作人员的审批行为。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开通运行以来,中心充分利用行政审批管理系统的规范流程、全程公开和实时监察等功能,不断规范工作人员的审批行为,切实提高审批效能。一是利用系统的规范流程,规范审批人员的行政行为。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流程、审批时限、收费标准等都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事先输入的,工作人员必须在规定的审批时限内严格按照收费标准办理审批,超时系统自动预警。这就规范了行政行为,限制了超时办理和超标准收费,提高了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质量。二是利用审批流程公开功能,随时检查各窗口接办件情况、办件进度,对未及时办理事项及时催办。同时,将管理系统与审批中心门户网站对接,办件人可以通过审批中心门户网站随时查询申办件的办理情况,浏览中心收件、办件的数量和具体项目等,大大提高了审批工作的透明度。三是利用系统的实时监察功能,协助市纪委对审批中心各窗口的办件情况进行实时监控,进一步规范了窗口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提升了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

4、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倡树阳光政务。作为政府对外形象的重要窗口部门,中心始终把推行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一是在行政审批大厅设立了内容齐全的信 3

息公开专栏和简洁醒目的电子公开屏,让企业和群众能够及时了解中心的各项制度和审批信息。二是充分利用中心门户网站将中心的相关信息和工作动态向社会公开。三是将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同门户网站对接,企业和群众可以随时查询审批项目的进展情况。四是组织编印了全新的明白纸和小册子,放在每个进驻部门的服务窗口,方便企业和群众及时了解审批流程。五是新修订了《兖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汇编》,将其摆放在咨询台,方便企业和群众进行咨询。

5、强化日常监管,提高审批队伍素质。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济宁市创新发展二十条规定》,根据《行政许可法》要求和行政审批工作实际,对中心现行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使中心各项管理制度更加规范、实用。审批事项办理坚持“十公开”制度、并联审批制度、信息互通机制等。完善了日考勤、周学习、月考评、年度考核等内部管理规定。对工作人员每天实行四次点名,每周公布一次,考勤情况作为月考核的主要依据。实施月考评,每月评选三个“红旗窗口”、五个“先进个人”,评选结果通报表彰并给予奖励。实行年度考核与岗位责任目标考核相结合,作为派驻部门的考核成绩。定期组织行政审批大厅工作人员开展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在审批大厅营造浓厚的重服务、讲效率的工作氛围,以高效的服务队伍和优质的服务环境,着 4

力打造“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行政审批平台。

(三)基础工作落实情况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行政审批中心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程,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督促班子成员认真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通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增强了党员干部勤政为民的宗旨观念;加强了廉政制度建设,完善廉政制度措施,做到了有令可行、有禁可止,规范约束了工作人员的行为,杜绝了“吃、拿、卡、要”等现象,从制度上保证了单位的规范有序运转和干部的廉洁从政;落实民主集中制,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对重大事项都坚持集体研究、规范操作,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扎实有效的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宣传工作,切实把党风廉政教育宣传工作搞好,避免流于形式,走过场。

2、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工作。行政审批窗口是连接政府部门与企业、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也是体现全市经济发展环境、展示兖州行政服务水平的一扇窗口。按照市委、市政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要求,中心积极响应,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促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践行公开承诺,设置党员先锋岗接受群众监督,组织全体党员和职工定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和路线方针,并撰写学习 5

笔记,推进了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发展,使中心的服务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在日常工作中,中心建立了一整套相应的规章制度,使各科室的工作能够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强化了工作人员的规范意识、责任意识,使机关工作事事有章法,人人懂规矩,用一流的工作态度、一流的工作作风、一流的工作业绩来塑造行政审批中心的服务形象,赢得群众信赖。

二、20xx年主要工作安排

20xx年既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年,也是我市加快推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打造“工业强市、文化名城、商业重镇”的关键一年。这既给中心提供了一次展示自身服务水平、树立政府良好形象的好机会,同时也给中心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中心将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按照工作到项目、全员抓落实的要求,顶点定位,全力全速,以“提高审批质量、服务全市大局”为目标,以“高效优质服务”为核心,努力提高审批效率,为“十二五”规划开好头、起好步提供优质高效的审批服务。

(一)积极推行房地产项目“一站式”联合审批,优化房地产业发展环境

按照《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房地产项目“一站式”联合审批实施意见》(济政发?2010?22号)的要求,中心近期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该实施意见,积极做好实施房地产项目“一 6

站式”联合审批的前期准备工作,尽快研究制定落实意见。一是对大厅窗口进行适当调整,积极协调规划局和地震局适时入驻大厅,真正实现房地产项目的“一站式”审批。二是组织各相关部门负责人集中学习联合审批的各项工作制度和审批流程,使各有关部门尽快熟悉联合审批业务,满足房地产项目“一站式”联合审批工作的要求,确保联合审批办理质量。

(二)完善审批绿色通道,切实提高审批效率

中心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振奋精神,不断完善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建设审批绿色通道,围绕服务全市百项工程、“22616”工程和20项服务业龙头项目建设大局,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协调配合,认真抓好工作的每个环节、每个步骤,确保每个环节都落实到位,逐步形成工作人员和窗口人员上下联动的强大合力。优化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努力为百项工程、“22616”工程和20项服务业龙头项目建设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三)发挥审批系统平台作用,提高办事效率

中心将充分发挥行政审批系统平台的作用,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实现中心管理系统与窗口之间、窗口与窗口之间、窗口与部门之间的计算机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完善网上公告、网上咨询、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投诉和网上监管功能,形成完善的行政审批信息网络化服务体系,提 7

高行政审批效率,方便企业和群众。

(四)健全监督考核机制,优化审批服务环境

中心将严格按照市优化发展环境委员会《关于转发<济宁市干部作风影响经济发展环境问题举报奖励办法>等五个规范性文件》(兖优发?2010?1号)的要求,不断完善监督考核机制,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一是继续利用好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对审批中心窗口办件情况进行实时监控,进一步规范窗口工作人员的审批行为。二是依据最新的月考核和年度考核办法对大厅各窗口及工作人员实行更为严格细致的考评,同时把考勤成绩和月考核成绩直接挂钩,进一步增强窗口工作人员的纪律意识和工作积极性。三是实行日巡查和周清查制度,每天对大厅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和卫生保洁情况进行不定时巡查,每周对大厅工作人员的电脑进行一次清查,巡查和清查结果都将纳入到月考核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四是进一步健全服务质量监督评价机制,通过规范各项管理制度、服务对象参评等方式,对审批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作出客观评价,约束和激励窗口工作人员改善服务态度,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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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七日 9

 

第二篇:延津县民政局20xx年工作总结及明年工作安排

延津县民政局

20xx年工作总结及明年工作安排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及省、市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四个重在”要求,紧紧围绕保障民生、构建和谐这条主线,切实履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全面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全县民政工作在开拓中前进,在创新中发展,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

20xx年工作基本情况

一、救灾救济工作

(一)受灾情况。20xx年我县遭受了旱灾、洪涝、风雹等自然灾害,造成6.87万人受灾,5.93千公顷农作物受灾,倒塌房屋158户、357间,直接经济损失1600.75万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1227.35万元。面临各种灾情,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县民政局及时核灾报灾,采取有力措施,力争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扎实做好倒房重建。

为使我县因灾倒房户顺利过冬,我局积极筹措倒房重建资金71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资金63万元,县财政匹配资金8万元,确保我县倒房重建工作顺利进行。截止目前,全县倒房重建80户、190间已顺利竣工,年底前即可入住。

二、社会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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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工作

1、争取资金情况。全年争取省市财政以上各类资金4388.6万元。其中:春荒救灾资金113.5万元,倒房重建资金69.3万元,城市低保资金1866万元,农村低保资金1179.7万元,城镇医疗救助资金145.46万元,农村医疗救助资金189.49万元,艾滋病救助资金2.11万元,优抚对象抚恤经费710.14万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金60.9万元,城镇退伍军人自谋职业金30万元,军队离退休安置补助资金22万元。

县财政匹配各项救助金585.2万元。其中倒房重建资金8万元,农村低保资金166.8万元,农村五保供养资金390.4万元,城镇医疗救助金20万元。

2、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基本状况。我县现有城市低保对象5939户、12414人,全年发放城市低保金2281万元,月人均补差145元。为更好的保障城镇困难群众的生活,国庆节前为城镇低保对象增发了两个月的低保金,发放金额295万元。低保金由县联社实行社会化发放,一般在月底发放到个人存折账户。

现有农村低保对象11940户、17822人,占农业人口数的4.5%。全年共发放低保金1282.038万元,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

现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2568人,其中分散供养1540人,集中供养1208人,集中供养率40%,全年共发放五保供养资金390.4万元;共有乡镇办农村敬老院14所,现有床位1392张,工作人员74人。

3、认真组织开展城乡低保复核认定工作。从20xx年3-5月 2

份,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城乡低保复核认定工作,此次复核认定进一步规范细化操作规程和低保家庭收入核查办法,严格落实公示制度和群众评议制度,有效健全了城乡低保工作制度。农村低保借鉴 “4 + 2 ”工作法准确认定保障对象,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此次核查共取消农村低保对象753户、1251人;新增农村低保对象991户、1251人。同时结合当地实际,综合考虑低保家庭的家庭收入,家庭成员的病伤残程度和劳动力数量等因素,将农村低保家庭分为一、二、三个类别进行分类施保。城镇低保核查过程中,共取消违规领取低保金207户、511人,对符合条件的70户、174人进行保障,对家庭人员发生变化的22户、59人进行了调整。对部分违规领取低保金性质严重的人员进行了处罚,共退回低保金及罚款9.87万元。全年共累计取消城镇低保对象340户、837人,新增城镇低保对象219户、513人,变更185户,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4、提高城乡低保和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确保了城乡低保和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不因物价水平的提高而降低。从7月开始,城镇低保标准由160元提高到195元;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每人每年900元提高到了1140元。自元月份起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由每人每年1600元提高到不低于2000元,分散五保对象每人每年1100元提高到不低于1200元。进一步提高了城乡低保和五保对象的生活水平。

(二)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为符合条件的城市低保对象代缴20xx年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 3

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为11116名城镇低保对象办理了住院医疗保险,每人每年35元,代缴保险费38.91万元。实施城镇大病救助48人次,发放救助金13.05万元。

资助20445名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参加住院保险,支出资金71.56万元,全年共理赔2015人次,赔付金额127.4万元;资助20336名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参加新农合,支出资金61万元;全年实施农村大病救助157人次,支出资金37万元。

(三)提高了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

根据延津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2010?45号要求,我县将农村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列入了财政预算且从20xx年7月起将工资标准由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600元,县、乡财政按6:4比例分担。

(四)研究制定了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办法。

为使城乡困难群众面临的各种临时性、突发性困难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切实保障我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新乡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新市民?2010?32号),经县政府研究,印发了?延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津县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延政办?2010?53号)文件,按照申请对象遭受困难程度和自救能力实行分级、分类救助,年救助金额500-3000元,临时救助资金由县级政府根据救助资金支出需要,通过财政预算、社会捐赠等渠道筹集,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临时救助提供捐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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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开展城镇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

目前对符合条件的134户家庭进行了认定,保证低收入家庭享受相应的救助政策。

三、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

(一)认真做好春节、“八一”期间拥军优属工作。

县四大班子领导、县直有关领导在节日期间,组成了拥军慰问团对新乡军分区和各驻延部队及重点优抚对象进行了走访慰问,送去慰问金和慰问品达15万余元。

(二)重建县烈士陵园

延津县烈士陵园始建于19xx年,随着岁月的流逝,原有建筑物已显得破旧不堪,与时代的发展以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因此我局在建国六十周年之际,根据上级做好烈士纪念建筑物建设的文件要求,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报告我县烈士陵园的重建规划,得到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准予立项。为把烈士陵园建设好,我局聘请新乡设计院为陵园规划设计方案,县财政投入资金110万元。基建工程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划、审批和公开投标。经过一年的建设,烈士陵园于20xx年6月份已全部建成投入使用,占地面积9.6亩,烈士事迹陈列馆对称坐落,花草树木点缀其中,墓区规范有序、肃穆庄重,形成了集褒烈育人、居民休闲、综合性、多功能纪念建筑实体,在县级烈士陵园中位居前列。

(三)认真落实“一站式”服务医疗保障工作。

1、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落实情况。(1)今年为72名一至 5

六级残疾军人拨付18.3万元,全部纳入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为农村的重点优抚对象拨付2万元全部参加了新农合;(3)由县财政拨付16万元为我县重点优抚对象全部办理了住院医疗保险,全年共理赔186人,理赔金额10.7万元。经过城镇职工或新农合、住院医疗保险报销后,医疗费用个人负担仍很重的,可向民政局提出大病医疗救助申请,由民政局进行大病医疗救助。大病医疗救助标准为:一至四级补助(经报销后个人负担费用的)95%,五至六级补助90%;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三属”补助80%,年最高补助3000元;带病退伍、参战参试退役人员补助70%,年最高补助2500元。

2、20xx年医疗报销和补助情况。全县享受优抚对象医疗补助320人,补助金额17万元。其中享受城乡医疗救助20人,救助金额2.8万元;享受优抚对象医疗救助85人,救助金额8.6万人;享受慢性病门诊补助280人,补助金额8.4万元。

(四)着力做好优抚对象优待工作。

20xx年全县优抚对象优待金发放工作,仍按上年人均收入自然增长机制进行预算,并在“八一”前全部足额发放到户。共为1355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优待金272.35万元,其中区别优待5.34万元。

(五)为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5周年,走访慰问我县抗日老功臣。

根据省、市关于在抗日战争胜利65周年之际开展“走访慰问抗日老战士、抗日烈属活动”的要求,民政局对在乡老复员军人 6

和烈士遗属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根据排查结果,由县领导组成慰问团对26名抗日时期的老战士和烈士遗属人员于9月1—2日逐户慰问,将3000元慰问金和慰问品及时送到这些抗日老战士、抗日烈士遗属手中,共发放慰问品价值5200元、慰问金7.8万元,此举得到了广大抗日老战士、抗日烈士遗属的肯定,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

(六)全力做好了复员退伍军人的信访稳定工作。针对近期外县参战人员频频上访现象,我们认真排查摸底我县参战人员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确保了对象思想稳定,没有发生上访的事件。

(七)认真贯彻落实退伍安置政策,确保各项安置政策有效落实。20xx年我县共接收退伍军人240名。其中农村籍退伍军人192人,城镇户口48名,伤残退伍军人4名,所有退伍军人档案接收及报到工作工作已圆满结束。

20xx年我县应安置退伍军人48名。按照省、市有关20xx年度退伍安置的要求,在指令性安置与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基础上,我们通过对城镇退伍军人的培训工作,加大了自谋职业的宣传力度,通过宣传发动,今年共使37名城镇退伍军人选择了自谋职业,共发放自谋职业资金103万元,自谋职业率达到77%。同时,对40名应安置城镇退伍军人按每月160元的标准发放了8个月的待安置期间生活费,共发放资金51200元。

四、婚姻登记工作。20xx年共办理了结婚登记3914对,离婚登记416对,补领登记414对。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 7

五、地名和楼门牌设置工作

(一)按照市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要求,我们已收集各类地名信息4000余条,现已录入国家地名数据库,为下步全国地名联网,对外实现公共服务做好了充分准备。

(二)为宣传新乡、宣传延津、弘扬延津地名文化,根据上级的部署,我县地名故事编纂工作已经完成,共编纂各类地名故事300余篇,准备故事插图近百幅,目前二校已经结束,春节前将与全县人民见面。

(三)延津县城区地名规划方案已制定完成,待领导审批后,即可正式向社会公布。

(四)对楼门牌漏编及新建房住户进行门牌补制工作。

六、社会工作

(一)殡葬改革。 坚持重点宣传与广泛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在清明节、农历“十月一日”等传统祭祀节日,利用宣传车等形式进行宣传,同时利用农村集会、标语、广播、板报等形式在农村开展广泛的殡葬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二)社会救济工作。根据省、市里精神从20xx年1月份40%救济和社会定补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00元。通过调查走访,全县社会对象81人,认定59人,取消22人(自然减员14人),新增1人。

(三)孤儿救助工作。对全县孤儿进行了一次调查摸底,完善孤儿信息,确保每一个孤儿及时得到救助。8月份,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对全县165名孤儿购买了一份覆盖12种少年儿童常发 8

重大疾病公益保险,给予孤儿特殊的关爱。

七、老龄工作

今年是全国老龄委首次号召在全国开展“敬老月活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精心组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敬老月”活动。此次开展“敬老月”活动暨“重阳老人节”庆典活动,时间长达一个月,开展活动多:一是由县委书记常冀剀、副县长韩保国对我县百岁老人进行了慰问;二是协调卫生局组织卫生技术人员到乡镇敬老院开展义诊活动;三是在人民广场开展盘鼓、24式太极拳、健身秧歌、健身球操、太极柔力拳多种老年人喜闻乐见广场文体展演;四是举办重阳节戏曲演唱会;五是在东西大街开展“敬老月宣传一条街”活动。

八、全局上下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和创先争优活动。 根据延津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政府系统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010?5号和?中共延津县委办公室转发<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县基层党组织和共 产 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延办?2010?18号)文件精神,县民政局党组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职工扎实开展了创建学习型机关和创先争优活动,并且接连举办了书法比赛和业务素质考试,参加对象为全局干部职工。对于成绩优异者予以奖励,成绩落后者予以批评教育,通过此类活动检验了我局创建学习型机关和创先争优活动的成效,激励了民政人员学习的积极主动性和创先争优意识,进一步推动了我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向深度和广度发展,促进了机关党支部和党员不断保持和发展 9

党的先进性,增强了民政队伍的学习力、创新力、竞争力,提升了机关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转变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为推动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九、其他重要工作

(一)加强民政工作宣传,印发?民政宣传手册?。

为了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便于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民政工作、支持民政工作,县民政局于今年6月份组织人员将民政业务范围内最基本、最常用、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政策规定以通俗易懂的问答形式编辑成简明易记的民政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内容涉及救灾救济、城乡社会救助、婚姻登记、双拥优抚、老龄、地名、民间组织等13个大项84个小问题,共印制了1万本。全部发放到全县各级民政工作窗口、乡(镇)、村(居)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从而将民政工作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之下。

(二)全力做好移民安置工作,妥善安排移民生活。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分三批于20xx年7月7日、8月10日和8月12日搬迁至我县小街新村和岵山铺新村。为确保移民群众尽快适应新环境和移民新村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县民政局成立了以主抓副职为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移民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具体包户名单,明确包户对象,实行两人包一户,跟踪服务,解决移民在实际生活中的问题。

(三)认真开展平安边界和平安社区建设,扎实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存在问题及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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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来,民政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点:一是部分同志对政治及业务知识学习不够重视,少数人员存在思想认识水平业务素质偏低,不适应新形势下开展民政工作的需要;二是地方财政匹配资金数额不能及时到位,影响了部分民政工作的及时展开;三是殡葬改革力度不够,违法丧葬现象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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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民政局20xx年工作安排

一、抓好救灾救济工作。重点抓好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落实,及时抓好灾情的核查、上报、灾民的生活安排和灾后倒房恢复重建工作,杜绝非正常现象的发生。

二、20xx年元月做好春节期间城乡低保户、五保户、军烈属等困难群众的救助慰问工作,保障困难群众安度春节。

三、按照?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豫民?2009?3号关于河南省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的通知?(新政办?2010?177号)文件精神,根据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统筹考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低工资以及住房保障和其他社会救助的关系,制定新的城市低收入家庭标准。对现有的低收入家庭进行复核认定。

四、继续完善城乡低保制度,计划3—5月份对城乡低保进行一次全面复核,同时监督各乡镇做好城乡低保的公示工作。

五、提高农村敬老院管理水平和集中供养率,力争20xx年底前将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提高到50%。

六、完善抚恤补助手续,按时发放抚恤补助款。依法维护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七、稳步推进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结算工作,确保对象医疗费用一站式服务结算及时到位。继续做好各类对象参保工作,准备筹措参保资金36万元,确保全县重点优抚对象全部参加医疗保险,切实解决他们的医疗难问题。

八、做好地名数据库信息更新和补充工作,建好地名网站, 12

发挥地名信息的作用,服务我县经济建设和广大人民群众。

九、做好与红旗区边界联合检查准备工作。

十、做好延津县各乡(镇)政府驻地地名设标工作,做好村标剩余部分设标工作。

十一、做好殡葬改革和婚姻登记工作。

十二、做好退伍安置工作,大力开展自谋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安置工作。

十三、规范民间组织管理工作,三月份对民间组织进行一次核查。

十四、进一步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做好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准备工作。

十五、继续做好创先争优各项工作。

延津县民政局

20xx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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