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防保科工作职责

防保科科长职责

一、在医院领导班子及主管院长的领导下,制定防保科工作计

划、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全面负责防保科工作。

二、带领本科人员积极完成上报主管行政卫生部门及医院下达的各项任务。

三、指导临床医务人员,认真做好传染病管理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卡工作。

四、对传染病管理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肠道门诊自查、疫情质量分析、门诊日志自查、疫情报告质量调查分析、死亡病历自查、疫情报告漏报自查等)。

 

第二篇:防保组工作职责

防保组工作职责

(一)卫生监督职责

1、认真做好所辖村内副食品商店、餐饮单位、小型食品加工点、浴池、理发店等小型公共场所、化妆品商店的日常监督管理以及辖区集贸市场的食品卫生监管,建立健全相关基础资料档案。

2、配合县卫生监督所完成辖区内的食品加工企业、镇驻地餐饮单位、大中型食品超市、大中型公共场所单位的监督管理,并建立健全食品卫生或公共卫生基础资料档案。

3、在县卫生监督所的指导下,认真做好辖区内食品加工点、餐饮单位、食品超市等副食品商店及小型公共场所单位的卫生许可验收检查工作。

4、配合县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内的大型食品加工单位、餐饮单位、食品超市、公共场所单位实施卫生许可验收。

5、配合县卫生监督所做好辖区范围内的学校、托幼机构学校卫生及食堂食品卫生、企业食堂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建立健全相关基础资料档案。

6、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做好辖区内接毒接害企业的排查摸底工作,配合县卫生监督所做好职业卫生监督检测工作,并建立辖区内的企业职业卫生相关基础资料档案。

7、及时发现和举报辖区内的非法行医案件,并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做好非法行医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配合县卫生监督所完成对农村各类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测任务,建立健全所辖各类医疗机构相关基础资料档案。

8、及时发现和上报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行现场控制和抢救,配合县卫生监督所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

9、及时发现和举报辖区内发生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案件,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对举报案件进行现场查处。

(二)疾病控制职责

1、在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统筹指导下,规范管理辖区内的卫生防病工作,承担辖区内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学生常见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制等技术工作。

2、落实规范化接种门诊建设,实施计划免疫和预防接种工作。

3、开展以辖区为基础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4、协助、配合县疾病控制机构完成辖区内的医疗机构消毒监测、四害密度监测、水质监测和食品、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学校学生的健康查体的组织工作。

5、按程序做好疫情、中毒及危害健康污染事故的报告,并协助县疾病控制部门调查处理。

6、负责辖区内公共卫生、预防保健信息的收集和报告。

7、配合上级业务机构开展预防保健应用性调查研究。

8、负责做好辖区内村卫生室的管理工作。

9、完成卫生主管部门交付的有关任务。

(三)妇幼卫生保健职责

1、完成本区域内妇女病普查普治任务并进行汇总分析;

2、正确使用围产期保健手册,孕产妇系统管理、早孕建册率、产后访视率及围产期保健手册回收率均达到上级业务部门要求的标准;

3、对孕产妇进行高危因素筛查,筛查出高危妊娠的,进行转诊登记和记录;

4、将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最低水平,如发生一例孕产妇死亡,按规定的时间在24小时内上报;

5、孕产妇要求达到全部住院分娩,使用规范的医疗护理文书;

6、对孕产妇进行母乳喂养宣教和指导。

7、对计划生育手术者,严格按照常规进行操作,确保手术质量。

8、0—7岁儿童系统化管理率达到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标准,正确使用儿童保健手册,并认真进行评价,做好儿童生长发育监测指导;

9、对儿童疾病进行矫治;

10、建立高危儿和体弱儿登记档案;

11、婴儿和5岁内儿童死亡率控制在较低水平,并进行专案管理;

12、新生儿两病筛查率和招回复查率达上级要求标准;

13、对围产儿出生缺陷进行全部监测;

14、新生儿访视率、4—6个月母乳喂养率均达标准要求。

(四)结核病防治职责

1指导乡村医生积极做好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的转诊工作,积极发现传染源。

2、督促病人及时领取抗结核药物,保证规则治疗,并完成全疗程治疗。

3、督导乡村医生做好传染源的服药管理工作,并做好访视和记录。

4、督导乡村医生督促病人按期送痰标本检查。

5、对乡村医生和病人进行防治知识的普及宣教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结核病人的普查调查工作。

7、做好辖区内的重点人群、公共场所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

相关推荐